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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重回十四岁
    作者:阮小九
    文案:
    一场车祸将他彻底带走,却将我带回十四岁。
    梦也好,现实也好,此生不会再错过你。
    内容标签:破镜重圆 重生 青梅竹马 虐恋情深
    主角:戚斯年,游小柏 ┃ 配角:葛青,宛明月,孙义星,邱莎莎
    ☆、重生
    “如果有来世,我一定娶你...”
    血不断地从戚斯年嘴角流出,他躺在我的怀里,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抱住我,他想说什么,却被血咳在嗓子里。
    我不住的帮他擦去嘴角的血,一边大喊:“救护车,谁来带我们去医院,求求你们......”一个老人走过来拉我:“快走吧,这里像是要爆炸了!”我不肯放下戚斯年,“求你们救救他!”
    “他没救了啊...”他看了一眼戚斯年的身体,整个下半身被压在倒下的搅拌机下,已经血肉模糊,而旁边的私家车已经开始漏油。
    “不,三哥,你看看我,你看着我,我求你...”戚斯年勉强张开眼睛,却露出一个微笑:“我想吻你,可是我好脏...都是血...”我正要伏下头吻他,几个壮汉走过来把我拉开。
    人群开始涌动:“快要爆炸了!大家快离开!”
    “不.....”
    在离开我的怀抱,戚斯年的头狠狠得砸在了地上,几秒钟后,巨大的爆炸将整个黑夜点亮,冲击波将我推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戚斯年,三哥,三哥.....
    模糊中,我被带到了急症室,听着医生给我打了麻药。
    再着,我就陷入了昏迷。
    “啊!”尖叫着从梦中醒来,昨晚的记忆涌了上来,只觉得胃和头疼得难以忍受,对着床下就是一阵呕吐,我还没反应过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就响了起来:“你怎么了?!”
    妈妈推门而进,我擦擦嘴角:“对不起,我太难受了......”
    话没说完,我重新看向妈妈,她年轻的不可思议,看上去最多35岁,我在看向自己的手,身体,房间......
    一个娃娃脸的小女孩脸色惨白的从镜子里看着我。
    “我,这,不,不?!”我发狂的站了起来,妈妈被我吓了一跳,她拉住我:“你怎么了?”我喘着粗气,倒在妈妈怀里坐了好久,温暖的气息让我平静下来。
    我穿越了?
    “我好像做恶梦了。”
    妈妈抚摸我的头:“没事,没事。”说完,她开始收拾床铺和我的呕吐物。我的房间已经是搬的家的房间了,说明我现在起码有13岁了,上初中了。我熟练的打开柜子,果然只有校服和少数几件衣服。
    上大学之前的学校一直要求穿校服,所以我也没有什么属于自己的衣服,直到上大学,我开始疯狂卖衣服,到后面一个季节每天穿不一样的都穿不过来,很多衣服买回家都没有穿过。
    我看了几秒衣柜,问妈妈:“今天星期几啊?”
    妈妈不在意的回答:“星期天。”
    星期天?如果不是放假的话,我就要去上课了,上课意味着回学校......
    想到这里,我从房间冲了出去,我从妈妈包里翻出手机,上面写着:2004年4月18日。
    我的心疯狂地跳动,似乎要从胸腔跳出去了,我兴奋的只有扶着墙才能站稳,好一会,妈妈出来看着我惊讶的说着:“又哭又笑的,做什么呢?”
    我抹掉眼泪:“没什么。”
    2004年,说明我现在十四岁,初二。
    而此时的戚斯年,还活着。
    “感谢老天。”
    我忍住想要痛哭的欲望,捂住胸口回到房间穿好校服。这会儿才早上9点,要去学校,也得等到下午四点的校车,我吃了早饭就回想着十年前的自己的生活,首先回到书桌前。
    十年前,我的桌子上全是书和本子以及文具,十年后,这里只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我一直有记录日常重要事情和日记的习惯,不过我刚才找了日记本并没有找到,估计是在学校放着,不过桌子上一个粉红色的小本子一看就是我的记录本。
    果然最后一页写着周末作业。
    我按着记录打开了本子。既然回来了,就只有重新读书,我以前成绩很不错,再次读书我也并不反感,毕竟高考作文什么的我都还记得,如果真的是重生读书对我只有好处。
    翻开书本作业,我却傻眼了,语文英语基本上对我来说没什么,数学模模糊糊想起一些,高中我学的是理科,如今摆在我面前的物理,我却是一点也不会了。
    不过还好我一项作业做得很快,都写完了,我只好从初一开始重新学物理数学。
    大学因为学的还是理科,物理很简单,毕竟是初二才开的学科,而且我学的最好就是物理,虽然我日后主攻的力学物理,不过初中这点小儿科的电学物理,对我轻而易举。好久没有安安静静坐在书桌前看书,只看了一会就习惯性的摸手机,才想起,我第一次买手机还是高一,意思就是说还要等两年我才能拥有手机,想想也是醉的不轻。
    出了房间,看到妈妈在洗衣服,几年以后妈妈就会因为工作签派去国外,好几年都没见到她,忍不住抱住她。这回我才150多一点点,谁也没想到成年以后我会差点突破170,这会妈妈还比我高,我是个很少对长辈撒娇的人,妈妈有点吃惊,她问道:“怎么啦?”
    “没什么。”说完,眼角还是又湿润了。“今天不想看书了。”
    妈妈点点头:“行吧,那你去看电视吧。”
    对哦,这会家里连电脑都没有呢。2004年也是个互联网发展的年代,能装上电脑的家庭也很少见,几年前爸爸给了我一台台式电脑,不过因为学习妈妈没有给我开网。其实因为比较自觉,家里管我也很开明,只是那会觉得开网页没什么必要,毕竟不同十年后的互联网,现在的腾讯都是刚刚起步。
    “我想去看姥姥姥爷。”
    “行吧,你先去。”
    我穿好衣服就出门了,姥姥姥爷家和我们家很近,他们身体一直很不错,过去后没一会妈妈也过来了,小姨一家人也来了。小姨一家四口人,表弟表妹这会只有11岁和8岁,表弟高中毕业就出国了,比起十年后180的美国华裔,我更喜欢现在的他,两个小孩萌萌的样子,让我忍不住抱了抱他们。
    表弟小时候有点像女孩,长得也非常漂亮,也非常粘我,反倒是表妹一点都不粘我。
    吃完饭表弟冯准挨着我看电视,姥姥姥爷睡午觉去了,他问我:“姐,杨子哥哥什么时候才来?”
    杨子!
    我一个机灵坐了起来。
    杨子是我干妈的儿子,比我大三岁,人又高又帅,不过性格比较冷,是个名符其实的大宅男,成绩非常好,在表弟小时候两个人关系还特别好,不知道为什么十年后就成仇人的样子了。
    我和杨子的关系特别好,十年后还是十年前,我们如同亲兄妹一样相处。杨子后来上大学后还认识一个关系非常好的朋友,不过现在那个人应该还在浙江呢。
    我这会哪里知道杨子什么时候来,不过他现在应该是高二,属于正在用功的时候,应该近期也不会来。我也挺想他的,就让妈妈有时间约杨子过来玩。
    表妹冯贝下午还要去上舞蹈兴趣班,睡了一会就被小姨叫走了。
    在我们家,三个孩子三种教育方式,我属于自由看管,因为自觉,家里就会让我自己安排,支持我的决定,表弟属于放羊式,他从小在国外长大,五岁了才回国,一直不喜欢中国的老师,家里也不管他,自由发展就好了。而表妹的教育纯属中国应试教育,该学的不该学的一样没落下。
    下午陪表弟玩了一会,就回家收拾东西。学校是寄宿式,每次回校都要准备很多东西,妈妈还会给我买很多零食,因为偶尔会吃不饱。
    收拾好东西也快四点了,每次妈妈送我离开都泪眼朦胧的,所以我情愿自己去。
    远远就看见了很多和我穿一样衣服的孩子。虽然他们和我都是同龄人,不过如今我心理年龄已经二十四岁,看他们不免有种看小孩的感觉,特别是我们那会正在流行非主流,想想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游小柏!”有人叫我,她挥着手,我清楚的看见她的样子,感慨十年前的眼睛视力真好。这个女孩我还记得,家和我住的很近,叫汪雪,初中和我也是一个宿舍的,不过那会说实话两个人感情之算得上是一般般,初中毕业也就断了联系。
    我向她挥挥手,她问我:“作业做完了吗?”“恩。”
    “有道数学题我不会一会你给讲讲。”“啊。”我心虚的敷衍着,我把箱子搬上车,很多人给我打了招呼,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我挨着汪雪坐下,心急如焚。
    此刻我恨不得立刻飞到学校。
    汪雪在我耳边说的话我一句也没听进去,不过她突然说到了“戚斯年”三个字。
    “啊,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说戚斯年喜欢简夏。”
    “不可能!”我脱口而出,好多同学侧过头把我看着。汪雪拉着我:“你疯了啊,怎么了?”
    我突然反应过来,十四岁,我和戚斯年还没有和我谈恋爱呢!甚至这会我们的关系只能说是一般朋友,我们关系真的好起来还是初三开始,到了高中毕业我们才确立了关系!
    我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
    不过很快我就平静了,能再次见到他,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一个小时不到,就到了熟悉的中学,时隔几年再回到中学,说不出的感慨,我和汪雪一起回了宿舍,同宿舍的另外两个人王沁和李蕊绮已经到了,宿舍里我和王沁一直关系都非常好,即使毕业了两个人依旧多年保持联系,看到十四岁的她,我忍不住给了它一个拥抱,她笑骂:“干什么呢你!”
    我收拾好东西和她去吃晚饭,路上我问她:“戚斯年喜欢简夏?”
    “谁说的?”
    “雪雪。”
    王沁嗤笑:“怎么可能,简夏长得又不怎么样,我看是她喜欢戚斯年吧。”王沁一直知道我喜欢戚斯年,不过这会的我还和戚斯年一般熟,还没到喜欢他的程度,我一向不是一个八卦的人,王沁好奇我为什么这么问:“你不会是看上戚斯年了吧?”
    “没啊。”我打了个哈哈。
    不过我就算这会说我喜欢戚斯年,估计王沁也不会惊讶吧,毕竟不管是十四岁的戚斯年也好,还是二十四岁的他,永远不缺女人缘。
    赶快和王沁吃完饭回到教室,教室里坐的人也挺多了,看到我们来很多人给我打了招呼,大部分朋友我也还记得名字,不过戚斯年并没有出现。
    我早就不记得我的座位在哪里,只能凭着记忆看桌子上摆的东西。
    其实我的东西很好认,因为不管什么时候,我都非常喜欢粉红色,果然我看着一排书全部包着粉红色书皮,我默默地走了过去,打开一本果然写着“游小柏”三个字。
    我的位子旁边是空着的,我忍不住拿了那张桌子的书看名字。
    “戚斯年”。
    全身的血液回流,脚趾都卷了起来。
    我赶快把书放回去。
    这时一个人拍了我的肩膀,“干嘛呢你。”
    葛青在后面冷冷的看着我。
    葛青是我最害怕的人,无论十年前还是十年后,从小就“欺压”我,还是个面瘫,特点就是长得帅。
    如果不是头脑太聪明,他其实可以去当明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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