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离是行动派,开始探头探脑。
    洛邈以为她不舒服,急转过头,唇端端贴上她探向前来的脸颊。
    二人皆是一愣,还是莫离先反应过来,往后一缩头,洛邈才不自在的别开脸去,耳根却在一瞬间染上红润。
    不过,还是给她看到了他额前的发线,果真有个旋儿。
    她笑出了声:“如果有六道轮回,那么你上辈子很有可能是头牛。”想了想:“或许还是牛魔王,被铁扇公主和狐狸精闹惨了,这辈子才那么怕女人。”
    莫离从不觉得自己的跳跃思维有什么不好,很多时候,她甚至觉得,这样跳着也不错,就像刚刚她还在为何晓佐而肝火旺旺,这会儿,已经从牛魔王蹦到猪八戒那儿去了。
    她的声音糯软轻缓,顺着洛邈的耳朵,直往他内心深处钻。
    她只顾说得开心,都没注意到,自己的呼吸正拂着洛邈的耳后根,使得他的心跳乱了规律……
    ☆、第三十二章
    “《西游记》里有个经典桥段,就是高老庄那块儿,二师兄背他猴哥。”
    洛邈想到的却是,提到那段,大家好像都说“猪八戒背媳妇”,突然反应过来,耳根红得像要滴血,且那红还以极速蔓延开来……好在她在他背后,看不到他此刻的窘态。
    假如莫离知道,她自以为是在自言自语,却被当事人听得一清二楚,估计钻地缝的心都有了,但她这不是不知情么:“不对不对,这个比喻一点都不贴切,我又不是猴子。”
    但你可以是“媳妇”——洛邈在心里默默的接她话茬。
    像她这种混迹在社会最底层,连居委会大妈都不敢得罪的小老百姓,遭遇强权的迫害,无力反抗,又倍感憋屈时,通常会祭出q爷的精神胜利法,用天马行空的yy宣泄负面情绪,才不管这样会不会暴露她的小市民本色:“不过,当孙悟空也没什么不好的,我要是有他那身本事,就把何晓佐变成一坨屎,再找二郎神借来哮天犬,把他吃掉,看他进了狗肚子,还怎么蹦跶!”
    听到这段话,洛邈呆了呆,随即绽开更灿烂的笑容——她不但不喜欢何晓佐,貌似还很讨厌他呢!
    不清楚距这条路的尽头还有多远,他就这样一路背着她走过来,一点都不觉得累,甚至幻想着:哪怕就这么一直走到天荒地老,该有多好!
    可莫离累了,跳来跳去,又跳到何晓佐那里,把一堆恶心的名词都叠在他身上,发泄完之后,恹恹的将头枕在洛邈后肩,含糊的:“那败家鸭想给我添堵,我才不会让他如意,我祝我自己生日快乐。”顿了顿,又轻轻的补了句:“表哥,谢谢你!”
    “夭夭,生日快乐!”润泽的唇瓣,无声的翕张:“其实应该是我谢你才对。”
    “等等。”她突然箍紧他的脖子,回头张望。
    实在兴奋,力道有点过,硬是把洛邈那嫩生生的粉脸勒成了猪肝色。
    洛邈艰难转身,让莫离不必扭着脑袋去看,却没有提醒莫离,她快把他勒死了。
    “真的有车,不是我听错了。”一辆打着空车标识的出租车转过弯道,看见他们,明显放缓车速。
    相对于莫离的兴奋,洛邈却显得有些落寞——有车了,他和她就不能再贴得这样近了。
    果然,莫离选择副驾驶座,洛邈只能坐后排。
    当热,莫离也不是故意要和洛邈分开坐,她选副驾驶,纯粹是为了跟司机套近乎,以期能借他手机用一用。
    老干这行的,每天迎来送往,见惯三教九流,能跟玩艺术的论高山流水;能跟搞通俗的扯下里巴人;能跟探八卦的侃明星绯闻;更能跟纯嫖客嘚吧哪条街的流萤五十块就包宿……
    莫离刚坐过来,那位跟洛邈年纪仿佛的的哥就开了口:“妹子,咋跟男朋友跑这地方溜达,要不是我亲戚家里有事,托我送他一趟,我是绝对不会走这来的。”
    莫离尴尬的笑笑,总不能说被个变态绑来的吧:“他是我表哥。”
    的哥抬头,通过后视镜看了一眼洛邈:“啊,懂了,上了岁数的就叫‘干爹’,这年轻的,是该叫‘表哥’。”
    莫离皮笑肉不笑:“大哥你真幽默。”倒也不跟他争论关于“表哥”的内涵意义,又赶在的哥接话前开口:“不好意思,我手机没电了,能不能把你的借我用用,我有急事。”
    “啥?”因莫离说得太快,的哥一时没反应过来。
    没想到后面的洛邈突然倾身靠前,两指夹了张红票票递过来。
    莫离看着那张红票票,觉得自己的心有点疼,腹诽:不管移动联通还是电信,现在的资费标准都用“分”当原始单位,你丫个比何晓佐还败家的倒霉孩子,一下掏这大一张,还不如我家辄止会算账呢!
    当然,洛邈同志一天掏一百块伙食费给她那会儿,她觉得他实在够洒脱大方,绝没想过把他的行为和败家联系在一起。
    的哥到底把电话借给了她,并且推拒了那红票票,莫离冲这的哥直竖大拇指:“大哥,你真是个好人。”然后,扭头靠向车窗打电话。
    的哥笑了笑,回头对洛邈说:“哥们,你这小女朋友挺有意思哈。”
    莫离长得嫩,今天虽做了个风情万种的扮相,仍不显年纪。
    洛邈只是笑,心满意足的模样。
    莫离可没心思听那的哥和洛邈胡扯些什么,因为电话那边,米夏竟在说:“离离,你不用急着赶回来了。”
    莫离狐疑的:“为什么?”
    “这么多年你的生日都是我陪着过的,多没情趣,这回好不容易逮到个像我表哥这么漂亮的、优秀的、多金的,并且洁身自好的新好男人,怎么着也不能亏了自己,你还是好好享受一下吧!”突然压低声音,用暧昧的语调,一字一顿地说:“随便你怎么享受哦!”又极快的:“就当是我今年送你的特别礼物。”
    莫离觉得自己很镇定,可脸上的绯红却是怎么也藏不住的,啐了句:“狗嘴吐不出象牙来。”她现在没心情开玩笑,直接问:“之前还让我快点回来,怎么又不急了?”
    米夏含糊不清的:“哦,之前是让你赶回来协助调查,现在已经销案了。”
    “销案了,这么快就有结果了?”
    “是,警察说房东的儿子主动去自首,作案动机源于家庭纠纷,他们愿意赔偿你全部损失。”
    莫离总觉得事有蹊跷:“真的?”
    米夏的声音听不出任何破绽:“我骗你有什么好处?”
    听米夏这么说,莫离暗笑自己神经质,当真放松下来,毕竟用的不是自己的电话,卸除心事,哪还好意思继续浪费人家的话费,挂断,物归原主。
    抬头,已经能窥见城市的一角,心揪了一下,沮丧满溢开来——不能拥有爱情,那就用事业填充寂寞,可,每当她以为即将步入新的征程时,却一脚踏进低谷,就算是小强,也会感到疲惫吧?
    一只手轻轻落在她肩头,掌心的温度透过薄薄的衣料传递给她,让她在这一瞬感觉到温暖和踏实。
    单凭个背影,就能察觉出她的失落,这就是画家的惊人洞察力么?
    莫离回过头,对上俊脸一侧因紧贴着椅背而挤得略微走形,目光温柔的洛邈,脑子里突然蹦出米夏那不着调的话。
    好吧,她承认自己有时候做事很不经脑子,等她发现自己干了什么时,不但是洛邈,连她自己都呆掉了。
    她竟然抬起手,贴上洛邈另一侧的脸,然后,用力——越是漂亮的脸,“笑果”越显著。
    欸,这是享受么,这分明是蹂躏!
    看她笑了,他跟着笑起来,慢慢抬起手。
    就在她以为他小气吧啦,睚眦必报,打算把她的脸挤出更丑的“笑果”时,却没想到,他只是替她捋上一缕散落在耳边的额发。
    这气氛,十足惑人,只可惜旁边有只很善于破坏气氛的巨型灯泡。
    被忽略久了,口舌实在寂寞,忍不住插嘴:“妹子,你‘表哥’是真惯你啊,要是我老婆当着外人的面这么搞我,我肯定揍她。”
    莫离被惊着似的缩回手,洛邈还是温润的笑着,却用另外一只手,轻轻包住刚替她捋过额发的那只手,仿佛,捧着什么珍贵的东西一样。
    与此同时,超低调上任的本市新检察长沈夜同志,进门时,只他和瞿让两个,再出来,却是一群人前呼后拥。
    沈检面无表情的走在前面。
    瞿局无奈的打着官腔,应付各路人马,算是明白沈夜为什么把他带过来了。
    刚迈进停车场,众人的视线就被一辆招摇的红色名跑吸引住,在一片中规中矩的车里,它实在太过招眼。
    车主迎着众人的视线,从容的开门下车。
    众人的眼珠子更亮了——香车美女,对男人来说,本就是难以抵御的诱惑。
    “夜,等你好久了。”
    瞿让夸张的抽了口凉气,看向沈夜。
    沈夜的表情如常——嗯,这所谓的“如常”,简言之,就是没有表情。
    如果这地儿就他们两个,瞿让肯定会戏谑几句:都要结婚了,还跟老相好这么难解难分,不怕新老婆喝醋?
    当然,这不好多双眼睛盯着呢,祸从口出,哪敢饶舌。
    瞿让态度朗朗,笑着招呼:“今儿刮得哪头风,竟把林大老板都给吹来了。”
    林均婷,那也是名牌大学毕业的才女,本事自然不差,这几年,用陶赫瑄给她的那笔钱,代理了个品牌化妆品,行事又打着沈夜的旗号,谁敢不给面子,倒也让她混了个风生水起。
    不过,瞿让对这娘们反感得狠,沈夜他家老爷子给沈夜安排了不下十个门当户对,看上去就知道好生养的名媛闺秀,全被这败家娘们给搅合黄了。
    要不是沈夜护着,估计老爷子早把他们林家连锅端了。
    怎能不叫老爷子急眼啊,眼瞅着就要过七十大寿了,老战友们的孙子都抱上大胖儿子了,他家的“夜少爷”连个老婆都没有。
    网络上铺天盖地的传播着腐文化,老爷子怕啊,怕的连觉都睡不着了,先前只防备着林均婷,后来连瞿让都防上了。
    对林均婷是冷处理,对他瞿让,一年介绍了三十六个姑娘,吓得瞿让再也不敢在老爷子跟前晃悠。
    林均婷也知道,瞿让对她只是表面客套,即便如此,她也不敢把瞿让怎么着了,毕竟沈夜相当信任瞿让,大事小情,多半都要经过瞿让的手。
    是以,林均婷边向沈夜走,边回了瞿让一个温和中不无讨好的笑:“老朋友走马上任,怎能不庆祝庆祝,今天我做东,一块来聚聚。”话罢,已来到沈夜身侧,很热络的挽起他的胳膊。
    一众闲杂人等看着林均婷的架势,面面相觑,带头的副检察长察言观色,直摆手:“这位是未来的沈夫人吧,既然今天中午沈检还有事,我们就不打扰了。”
    沈夜不吱声,林均婷自然也不会多做解释,拿捏出大方得体的笑容:“那就多谢诸位了。”又对沈夜挤挤眼睛:“念烨也转到这边上学了,他这些日子一直念叨的想你,一会儿我们路过他学校,把他接出来,一起吃午饭,他一定很开心。”
    已经有人开始交头接耳:“念烨是谁,没听说沈检有孩子啊?”
    瞿让忍了又忍,没忍住:“呦,我说林大老板,刚才还说做东请咱们大伙,咋一转眼的功夫,就成了你和你侄子跟咱们沈检的小聚了?”
    林均婷也不慌:“做东也不耽误带着孩子去,不是么?”
    瞿让皮笑肉不笑。
    沈夜终于发话:“你也来。”
    这叫金蝉脱壳,应付林均婷一个,比应付一堆人来得容易。
    如果林均婷能预知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她一定不去学校接林念烨出来,可惜,她没那个本事。
    林念烨小朋友,尤其喜欢林均婷开车去学校接他。
    家世好,长得俊,走到哪里都吃香,可遇上莫浅尝后,吃香变吃瘪。
    小孩心计:大美女姑妈,开着拉风的靓车,每次来接他,都能替他招来更多的拥趸。
    只是,他喜欢的莫浅尝不为所动。
    经过林念烨的“智囊团”全面分析后得出结论:莫浅尝同学要到秋天才能升入二年级,是岁数太小没见识,不知道美女靓车的价值。
    林同学更加积极,然后,林家大把银子流入本校账户;再然后,林念烨成为本校的“小王子”,公孙都得给他当跟班。
    结果最后,林同学也成了莫浅尝眼里的“暴发户代言人”,不过,林念烨并不知情——这要是给他知道,够他伤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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