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曼是个高智商的女人,也很有眼光。她大学时候修了两个学位,金融和计算机。
    19世纪末20世纪初,天、朝的网络产业还不发达的时候,程曼就是第一批吃螃蟹的人。程曼的公司主要研究搜索引擎,团队在她的带领下,创造了无数的奇迹。程曼创造的品牌在行业内称不上最顶级,也是数一数二的,每年的利润值更是不计其数。
    程曼是个理智的女人,她的感情很少外露,大喜大悲之下脸上也总是同一个表情。
    今天程曼刚刚从市一院回来,她的至交好友元珏癌症晚期。元珏是天、朝 著名的画家,一生未嫁,现在她走到生命终点都没有亲近的人前来照顾。程曼拒绝了请看护,尽管每天公事繁杂,她都亲自开车去照顾元珏。
    程曼着修身套装,严肃深沉的黑色衬的程曼更加冷硬。她大步迈进公司,脚下仿佛带着一阵风,当真是雷厉风行。
    “老板。”前台小姐叫住了程曼。
    程曼藏在眼镜下的双眼依旧锋利,她轻飘飘一个眼神望过去,前台的小姑娘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老板,有人送花,指明给您。”
    程曼面无表情地走过去,接过了前台递过去的花。她正眼一看,是20朵白玫瑰,她捧着鲜花的手有些颤抖。程曼暗自镇定地打开附在鲜花上的卡片,上面明晃晃地写着——honey,生日快乐!二十年之约,从未忘记。
    程曼只觉得眼前有些恍惚,脚下都有些不稳了。是乔影,她回来了?
    “老板,你怎么了?”前台担忧的问候唤起了程曼的意识,程曼摇摇头,“没事,你帮我call小伟。”
    小伟是程曼的司机,现在程曼脑海里乱的厉害,只有一个意念就是去找元珏商量。可是按照她现在这个状态,恐怕开车到市医院有些困难。
    程曼上车的时候还有点浑浑噩噩,她手中紧紧抱着那束白玫瑰,仿佛试图从其中寻到一丝温暖。
    这些年刻意遗忘的一些事情这时候一股脑地回到了脑海里,那些缝合很久的伤口在这一刻又被狠狠地撕开血肉。
    朋友间的感情需要维系,如果长时间不去联系,感情自然就淡了。淡到有一天你突然又见到了那个曾经的朋友,你只会淡淡地和那人打个招呼,彷如陌生人。
    可是程曼、元珏、乔影不同,她们是彼此印刻在灵魂深处的亲人,她们是约定好下辈子要当亲生姐妹的至交。三人从小住在一个大院,看着彼此长大。程曼家里是是演员世家,元珏家里是搞金融的,乔影爸妈是艺术圈的。可是长大后三人却完全没有被家里影响,三人经常打趣,演员的女儿当了企业家,企业家的女儿当了艺术家,艺术家的女儿倒成了演员。三人年纪相仿,小学初中年年都在一个班级,她们三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夜话到第二天。即使她们中有人家生巨变,也只是抱团舔舐伤口,并没有离弃。程曼刚刚成立公司的时候拉不到赞助,是乔影二话不说连欠条都没有打直接把所有的积蓄交给了她,是元珏卖了最珍藏的画作来支援她。程曼想,大概这辈子她欠她们俩的都还不清了。所以只有下辈子投胎她做她们的姐姐,来照顾她们。
    她们三人在二十岁的时候,定下了二十年之约。二十年后,还要一起过元旦,一起听新年的钟声。这个秘密只有三人知道。
    程曼过生日,元珏每年送一副程曼的肖像画,乔影每年送她一束她最爱的白玫瑰,数量随着她的年纪递增而变化。可是,二十岁后,乔影就只送她二十多,用乔影的话来说就是女人二十岁后都不想长了,所以她希望程曼永远停留在二十岁。这件事情也只有三人知道。
    十三年前乔影死于空难,程曼和元珏闭口不提这件事,两人聚会吃饭的时候总是喜欢多摆放一份。就当这个人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他们。几个月前元珏昏倒在自己的工作室,被送进医院后,检查出是癌症晚期,随时都有离开的可能。二十年之约再也没有可能实现了。
    这几天程曼去探望元珏,元珏总是喜欢看着窗外,她说如果能在死前看一眼乔影。她们三个人再聚一次就好了。
    到了市医院,程曼迅速地下车,手上依旧抱着那束白玫瑰。她几乎跑着冲进了元珏的病房,她一向引以为傲的理智和风度在那一刻几乎化为乌有。
    元珏看到程曼抱着白玫瑰进来,一阵,忍不住打趣道,“程曼,你赶回来难道就是为了送我一束花。”
    程曼冷硬的表情有些松懈,她好看的唇形一动,“一共二十朵。”说完将口袋中的卡片拿出,递了过去。
    元珏看了祝福卡片后,呆愣了片刻,半响才抬头看着程曼。她苍白无一丝血色的脸上,突然扬起一抹笑容,释然又开怀,“你觉得是乔影?”元珏见程曼点了点头,她笑的更欢快了,苍白如纸的脸上因为主人的心情而有了几分血色,“我觉得是乔影。”她的语气肯定又铿锵。
    程曼不自觉地向后退了几步,她摇头道,“可是,乔影已经死了,死在了十三年前的空难之中。”
    元珏定定的望着程曼,“程曼,你内心深处希望这是真的,为什么又矛盾地说服自己这是假的呢?”她的嘴角突然勾起一抹诡异的笑容,“子不语怪力乱神,虽然我们接受无神论这么多年。可是最近我离死亡越近就越有一种直觉,乔影没有死。你看,她现在找我们来了吧。真好,在死前还能看到乔影一眼,真好。”元珏近乎愉悦地叹息道。
    程曼看着元珏这样仿佛入魔一般,她忍不住道,“如果乔影没有死,那你……。”她没有继续说下去。
    元珏摇摇头,满脸轻松道,“这辈子我已经活够久了,现在唯一的愿望都快要实现了。只能期盼下辈子我们还能做姐妹了。”
    程曼见元珏这副模样,心中苦涩,“那我们现在怎么找到乔影?”一向以理智智慧著称的程曼竟然愚蠢地问出了这个问题
    元珏直截了当道,“查,从给你送花的花店查起。”
    短短一天不到,程曼就查到了资料。她望着桌上厚厚一叠资料,关于一个叫做陆夕的陌生女人,现在的她正在h市的乐天拍摄《兰笙梦》。
    程曼当天就定了机票,飞往了h市。
    程曼没有直接去片场找陆夕,她租了一辆车,停在鸿润酒店外。她就站在站在大门外,不断地吸气,她的心扑通扑通几乎要跳出胸口。从鸿润酒店进出的人,有的认出了她,下意识地想上前攀谈,却被程曼浑身的冰冷气息吓得停住了脚,不敢更进一步。
    程曼看见照片上的身影时候,眼神倏地一亮。虽然那模样跟乔影没有半分相似,但是那浑身通透的气质却赫然是属于乔影的。乔影的眼睛还是那么温柔地仿佛能够滴出水来,脸上永远挂着最得体完美的笑容。她行走的步伐永远不大不小,带着摇曳动人的风采。
    程曼紧紧盯着陆夕的一言一举,陆夕也仿佛注意到目光,向程曼看来。程曼看见陆夕明显一愣手上的矿泉水瓶差点掉到地上,却也是一转神的时间,不过一秒她扬起一抹微笑,似释然解脱又似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程曼走上前去,道,“去车上聊聊。“
    陆夕身旁的纪琮显然认识程曼,纪琮长大了嘴巴,结结巴巴不敢置信,“你是程曼?”
    程曼只是点点头,客气道,“借陆夕一用,我们去车上聊聊,你先回酒店吧。”
    在纪琮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程曼已经把陆夕拉上车了。
    程曼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乔影,为什么你为什么没有来找我们?”
    陆夕苦笑着摇头,脸上一片无奈,“我是几个月前醒来的。醒来就发现是这具身体了,发现这已经是十三年后了。我慢慢地适应生活,但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我不知道如果你和元珏知道了,会不会恐惧,会不会远离我?如果是这样,我真的无法接受,我会奔溃的。”
    程曼冷笑,浑身都像包裹着坚冰一般,她说,“乔影,你真是自私,真是自以为是。你知道吗?元珏活不长了,她不知道哪天就会走,她画了一辈子画,到头来都没有一个人给她送终,乔影,难道你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会发生什么意外吗?”
    醒来就是十三年后,没有经历过像程曼元珏那些痛苦的陆夕这是也被程曼所说的惊诧到了。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人会为她的离开而这般痛苦,也从来没有想过如果是她,直面朋友的死亡会如何。
    陆夕咬着嘴唇,神色羞愧,心中沉甸甸地似装了一个铅块,缓缓的开口,“我会弥补的,我会陪着元珏度过这最后的时光。”陆夕的眼睛亮的惊人,坚定地令人心颤。
    作者有话要说:嘤嘤嘤……是不是双十一,大家都不爱我了
    不造在双十一入v会不会一辈子单身狗
    大家快来祝福我吧= ̄w ̄=
    ☆、第二十四章
    陆夕答应了去照顾元珏,就必定赴约。
    可是在h市的《兰笙梦》拍摄也不能落下,因为女一号的缺席,周雪将陆夕的戏份大量提前。
    这种两难境况下的陆夕做了一个折中的打算。她和周雪商量了良久,周雪才答应通融她。陆夕两天全天拍戏,再飞往b市照顾元珏两天。这样两天交替,陆夕自己休息的时间倒少之又少。大约
    只过了一个礼拜,陆夕的眼眶下的青影变得很重,原先洁白无瑕的脸都有些暗黄憔悴。
    纪琮劝说陆夕说,可陆夕总是跟他打着马虎眼,说自己能够兼顾。纪琮知道陆夕和他一样,都是骨子里特别固执的人,认准了一件事旁人很难改变想法。遂纪琮也不去多说,只变着法地给陆夕买补品、炖补品,剧组里的厨艺好的大姐大妈都被纪琮拜师学艺了一番。一圈下来,纪琮不知不觉中已经学会了一项厨艺技能。陆夕倒没怎么补,纪琮自己倒胖了不少。
    正值陆夕从b市飞回来,陆夕在飞机上眯了小会儿。下了飞机就赶紧乘车赶向剧组,连酒店都没有来得及回。
    七月初,清晨刚过,头上的太阳就明晃晃地刺眼,燥热的厉害。
    陆夕穿着简单的短袖牛仔裤,带着遮阳帽,风尘仆仆地就赶来了。纪琮在门口等她,见陆夕抿着嘴唇,眼底的红血丝都冒出了。纪琮有些心疼,将手上的保温桶递过去,扬起一抹贴心温暖的笑容,“陆姐,早上刚刚炖的银耳汤,你先喝着。”
    “纪同学,有你真好。”陆夕脸上的笑容有些苍白无力,她接过保温桶。直接坐到路边的椅子上,拧开盖子倒在碗里就喝了起来,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末了她笑笑将保温桶还给纪琮,还不忘调侃纪琮几句,“纪同学,你的厨艺有见长。好了,我们动作快点。”
    纪琮接过保温桶,跟在陆夕身后。陆夕的脊背挺直,仿佛什么事情都不能摧毁打趴,纪琮心中涩涩的。虽然知道答案,纪琮还是忍不住为陆夕心疼,“陆姐,你就推了《兰笙梦》,好吗?”
    纪琮见陆夕脚步都没有停顿,只听她一声轻笑,仿如叹息,“我并不喜欢给人添麻烦。”她接着道,“呐,纪同学忙你的梦想呢?如果就这样放弃……我们还怎么成为娱乐圈的黄金搭档。”
    纪琮没有了言语,他望着陆夕坚定的步伐,他这些天来不安定的心也平定下来。
    ***
    站在化妆间门口的是化妆师小芳,她见陆夕走了过来,赶紧迎了上去。她望着陆夕温柔的神情,心中鼓起了一些勇气,小心翼翼地询问道,“陆老师,洛影后今天来剧组了,杨姐在给她化妆。如果陆老师不介意的话,我可以为您化嘛?”
    杨姐是《兰笙梦》剧组化妆技术最好也是资历最老的金牌化妆师,陆夕平时在剧组的妆扮都是由杨姐亲自操刀。今天洛雨珊一来,杨姐就成了洛影后的专属化妆师了。
    “不会。”陆夕摇摇头,给了小芳一个鼓励的眼神,“小芳,你放松一点。”
    小芳见陆夕没有任何不满的表现,而且不端一丝架子。她的心仿佛在陆夕的笑容下融化了,她挺了挺胸膛,道,“陆老师,我包你满意。”
    陆夕忍俊不禁,和小芳进了化妆间。
    《兰笙梦》剧组阔气,组建的化妆间也比其余剧组来的大手笔。巨大的面积,擦得一尘不染的镜子。桌上的化妆水、粉底、口红等物品也是叫得上名号的牌子,都有条不紊、分门别类地摆放着。看着就令人舒服。
    空旷的化妆间,洛雨珊正坐在最中间的位置上,她以一个微微向后仰的姿势靠着椅背。闭着眼睛,任由杨姐在她脸上涂抹。洛雨珊的身后站着两个助理打扮的女孩,一个扎着马尾的拿着洛雨珊的皮包和剧本,一个短头发的手上端着一个小型的收纳箱。还有一个经纪人打扮的中年女人弯□子,附在洛雨珊耳边说着悄悄话。
    似乎感觉到有人进来了,洛雨珊倒没有睁开眼睛,只嘴巴张了张,“李姐,谁啊?”
    李遇抬头瞥了陆夕和小芳一眼,眼中闪过一丝不屑,嘴中说道,“不认识。”
    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给洛雨珊化妆的杨姐停下手中的动作,乐呵呵地打着圆场,“这是剧组的女二号,扮演杜若的陆夕。你们今天还有对手戏呢,很快就能认识的。”
    洛雨珊哦了一声,不再言语。
    陆夕并没有热脸贴别人冷板凳的习惯,朝杨姐笑笑。就坐在靠门的一个椅子上,和洛雨珊的位置还是隔着有些远的。
    小芳跟着杨姐学习有一段时间了,虽没有得到全部真传,但是手艺还不错。她打量了陆夕片刻,手上就开始动了,只是熟练度上尚还存着些欠缺。
    陆夕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精致的桃花眼末端勾上了眼线,多了几份凌厉,少了几丝柔情。脸上拍的粉底不多不少,淡妆浓抹总相宜。嘴唇上的颜色厚重地红,衬她洁白的肤色,诡异又和谐。
    陆夕看着眼眶低下尚还能看见的青影,她对小芳温和开口道,“小芳,帮我多打点遮瑕液,我黑眼圈有些重了。”
    陆夕话刚刚说完,那边就传来嗤的一声笑,在寂静无声的化妆室里总显得格格不入。李遇似得意地朝杨姐道,“杨姐,你粉底少打点,我们雨珊到底年轻底子好。”
    陆夕眉头一跳,嘴角勾起一个无声的笑。她身后的看似大大咧咧的小芳听了李枫的话,眼中闪过一丝不忿。只不过没有说什么,只按照这陆夕的话,往化妆棉上倒了些遮瑕液,手上迅速地在陆夕眼眶涂抹,动作显然比之前快了不少。
    一会儿工夫,陆夕的妆容就完成了。陆夕满意地点点头,小芳看到陆夕这般,也很为自己的手艺自豪。
    ***
    洛雨珊进组的第一场戏就撞上了陆夕,和陆夕演对手戏。陆夕倒很想会会这个传说中年纪轻轻,拍了四部片子就封后的高冷影后。
    洛雨珊初来乍到,周雪怕她不了解剧情,跟不上进度。特地把洛雨珊拉到一边,帮她开小灶,拿着剧本跟她讲剧情。洛雨珊对着周雪,面上始终带着得体的微笑,眼底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大约过了半小时,周雪才放洛雨珊回来。这时候场地的布景、打光都已经安排好了。
    陆夕将手上的杯子还有剧本递给一边的纪琮,小芳上下打量着陆夕的妆容发型,确定没有什么误差后才放陆夕上场。
    陆夕看了看四周的摄像器材,脑海中过着剧本上的内容,大概走了下位置,心中已经有底了。
    今天这场和洛雨珊的对手戏,讲兰笙大病初愈,在花园中赏花,遇到杜若,两人产生了冲突。
    因为需要应和这场戏中兰笙大病初愈后,洛雨珊的妆容有些寡淡。她唇色偏白,脸上更是没有半分血色,脸颊边垂下几缕发丝,显得她整个人都有种病态的孱弱美。洛雨珊身材偏细瘦,一身淡青色的的旗袍穿在她身上更加衬的她腰如细柳,不盈一握。
    总体来说,洛雨珊这副打扮,倒还很贴切病美人这个设定。只是如果她卸下脸上一副高贵冷艳的俯视感,就更好了。
    洛雨珊特意走到陆夕身旁,她淡漠地开口,“听周导说你的演技很好,那我倒想拭目以待了。”洛雨珊的目光望着别人总带着一种高高在上、施舍的味道。
    陆夕总觉得这个洛雨珊给人的感觉,像极了一个人。陆夕分明没有任何动作,只是直直地平视着洛雨珊,但她的气场并没有处下风。她身姿如松,眼中温和平静,倒给人一种从容不迫的大将风度。
    ***
    洛雨珊望着花园中即将掉落的花朵,痴痴的竟然呆了。她脸上的悲苦与落寞栩栩生动,憔悴的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了似的。
    陆夕从拐角处走出来,身姿窈窕。她眼角带着艳丽,面上却无半分表情,冰冷幽深的可怕。她眼角的余光瞥见了在一边自怜自哀的女人,双眉一挑,嘴角勾起一个兴味十足的笑容。
    “哟,这不是红遍我们都城的兰笙姑娘嘛?怎么现在没有恩客捧场,这么落寞啊!”
    人未到,话先至。那话语讽刺又讥诮,冷淡至极,只在洛雨珊心头血淋淋地化了几刀。
    陆夕站在洛雨珊面前,她此时跟戏外没有半分相同。淡漠的眉眼没有一丝温度,她就这样平常地站在你面前,却让你生出不如她的自卑感,仿佛面前这人就是那个出身大家族的嫡出小姐。
    洛雨珊心中不喜,这种被人压制的感觉自从她演戏以来就没有体验过。心中不由恼怒,身体动了动,巧妙地转了一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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