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书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站着不动将她那些怒气全都生受了下来,脸上依旧是那幅平淡的样子。
    兰歌没了力气,又重新瘫坐回地上,腔调中哭音再起,“走吧……别折磨我了……”
    连书静静站着看了她一会,弯腰又继续收拾起来。他动作飞快地把那处整理好,而后轻脚走到了她面前。
    他在她面前蹲下,宽厚的手掌轻轻摩裟着她的脸,替她把那泪痕拭了干净。
    “哭多了眼睛疼,等等敷冰你又该嚷嚷着难受了。”连书的声音很好听,如落盘的玉珠,又像秋风扫动的黄叶,一下一下撩拨地人心痒。
    他的态度语气都和从前没什么分别,一如她如日中天、他鞍前马后那些时日,并没有因为现今这境况,就生出什么变化来。
    只是这样亲昵的举动,却是从前不曾有的。
    兰歌睁着泪眼,呆呆地望着他。
    他又替她把凌乱的头发撩到耳后,“眼睛都肿了。”
    她回过神来,一挥手把他的手拍落,又竖眉将带刺的一面露出来,“别碰我!我是落魄了没错,你现在是几个意思?犯不着羞辱我!再不滚我就叫保安了!”
    “我辞职了。”连书淡淡地开口,收拾着她身边散乱的物什,就像在说天气如何一样平常。
    兰歌又愣住了,她有点捉摸不透他的意思,理智倒是回来了一点,她问道:“你辞职……和我有什么关系?你来就是特地告诉我这个的?我没心思听你的事情,你……”
    “你明白的。”他抬头直视她,她跪坐着,他单膝着地蹲着,两人之间距离并不远。
    “我……明白什么?”兰歌偏头避开他的视线。
    “我会做经纪人,只是因为你而已。”他又继续手中的动作,“你和公司解约,我留着也没什么意思。”
    兰歌是天后,身为她经纪人的连书身价自然也不一般。
    只是,她出道已经七年,他做经纪人却才五年,这其中的缘由,也和她脱不了干系。
    “你是在可怜我?”兰歌还是固执地坚守着最后那点自尊,语气也算不得好。
    她已经失去一切了,若是连这最后一点防线都守不住……她真的不想,不想被人可怜,更不想可怜自己。
    “没有。”他回答,一如既往的沉稳,说话向来都这么言简意赅。
    兰歌突然有点出神。平时没有注意,到现在她才猛然发觉,六年前那个毛头小子,不知不觉中已经长成了现在这幅模样。
    成熟、稳重、可靠、让人安心。
    她是依赖他的,这几年里她的脾气越发不好,身边的助理御用化妆师换了又换,唯独只有他,她从来没有觉得不好过。
    只是现在,她和经纪公司闹了这么一出,才下意识地将他归类到了敌对的阵营里。
    现在想起来……
    兰歌像是被抽走了全部的力气,她低下头叹息道:“你走吧,我很累。”
    “不了,我说过会一直陪着你。”连书的声音很轻,却又很坚定。
    “你不用这样……”兰歌双手撑着地板,头垂的很低,“我没有希望你用这种方式还人情……”
    “并不是你想的那样。”连书伸手轻抚着她的头顶,语气有点像是叹息,“我以为你知道的。”
    “不是为了还你的情,不是为了其他,只是为了你这个人,仅此而已。”
    兰歌愣愣地看着他,他继续道:“你去哪我就去哪,你想做什么我都陪你去。”
    “你真的……不用这样。”只是听他说了这么几句话眼睛就又红了,她知道自己很没骨气,但是让他滚的话,却无论如何都再说不出口。
    “六年前第一次见到你的情景我还记得。”他轻轻地摸着她的发顶。
    “那是你出道的第二年,十八岁,笑起来比谁都欢快热烈,你是媒体的宠儿,是大众瞩目的中心,走到哪里都有一大堆人跟着。”
    “那时候我是大学快毕业的实习助理,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坐在化妆间里,吃着工作人员给你买的猪排饭。”
    他的眼里染上了笑意,因这朦胧的回忆柔和了眉眼。
    那时候,第一天工作的他因为毛手毛脚,把兰歌上台穿的服装弄脏了一块,那污渍渐渐化开,彼时年轻的他吓地道歉不停。
    十八岁的少女喜怒哀乐全都表现在脸上,当时她见着,立刻就拧起了眉。经纪人和另外两个助理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涨红了脸的他难堪地站在原地接受众人的注目礼。
    他当时想啊,这些艺人果然都不是好相处的,即使她看上去和普通的小女生没什么区别。
    没过多久,他跟着她出外景,期间接到了家人的电话。他的母亲重病在床,他和父亲两个,却凑不出那手术费。
    连书出生在一个小县城,家境平平,一家三口守着一套两居室的小房子,老两口辛苦了一辈子,本以为连书上了大学,就能轻松一些,没想到从他大二那年开始,他母亲的身体就每况愈下,一直拖着没治疗,到他大四的时候,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
    手术费用搁在稍稍富裕一点的人家,不算是什么事,但对于连书父子两,却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
    积蓄都给连书上大学用了,一下子也拿不出做手术的钱,连父在家心情沉重,连书在外也丝毫轻松不起来。
    心知告诉他也没用,但连父还是打电话跟他说了连母的情况,或许是一个人在心里憋了太久,纵使没有什么用,说出来也能缓一缓那扼住喉咙的感觉。
    一米八的大个,高高大大的大男孩,站在拍摄人群外不远的地方,就那样握着手机红了眼睛。
    电话挂了以后,一回头才发现兰歌站在他身后不远处,面上没有表情,眼风似扫非扫地从他身上略过。她什么都没说就走了,他却觉得自己像被剥光了呈在人前一样。
    尴尬、难堪、局促,还有一丝丝的委屈。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不公平,有的人苦苦挣扎一辈子,从没做过坏事,善心善行坚持了几十年,临老被病魔折磨,却连救命的钱都拿不出来。而有的人,才十七八岁的年纪,就已经名利双收,样样不愁。
    人和人的差距如此直白明显,纵使他心里知道这个世界本就如此,但幸运的像是上天宠儿的她站在他面前时,他还是不可避免地感到痛苦。
    就在那一瞬间,他有一点讨厌她。
    而后来,也正是被他讨厌的她,向他伸出了援手。
    她还是一副懒散冷淡的模样,两指夹着一张银行卡轻轻扔在了桌上。
    她说,“这里是十万块,就当是我借给你的,你反正是我的助理,钱就从你工资里扣,没有还完别想着落跑。你马上就要毕业了对吧?毕业了那就实习转正吧,不然那点实习工资该还到什么时候去。”
    她这样说着,没等他回答就起身走开,走了几步又停下,背对着他补充,“不够的话跟李庆说,他会给。”
    李庆是她那时候的经纪人,当时她在一年之内接了十多个广告,赚的钱不知是那张卡里的多少倍,只要她开口了,经纪人断没有不给的道理。
    连书是想拒绝的,他的自尊心告诉他应该拒绝,可是他还是面对现实,低下了头。
    手术费只要八万,有了那笔钱,他的母亲做了手术,也保住了命。
    从那以后他再没有离开过她,身为金融系高材生的他却跑去考了经纪人资格证,李庆离开以后,接替李庆成了她的经纪人。
    他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经纪人,兰歌却是摇钱树是金凤凰,如果没有她点头同意,他绝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
    相识六载,相守五载,他没变,却也变了。
    后来她要保持身材,要维持高冷的形象,再没有吃过猪排饭,从艺时间越久,脸上的表情也越假。那样喜形于色的她,越来越少见,甚至再没出现过。
    “我一直都没有跟你说过,因为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连书轻轻眨了眨眼,“现在我也依旧这么觉得,只是……我不想你认为这世上所有人都抛弃你了。纵使他们都走了,我还在这里,永远都在这里,你在哪,我就在哪。”
    “不管你是光芒万丈星光璀璨,还是深渊低谷前路渺茫,对我来说,你就是你。”
    “难为你还记得那么久以前的事。”兰歌鼻尖一酸,嘴角轻轻颤了颤,眨眼的瞬间眼泪也随之滚落。
    连书没有变,他依旧是那个有些自卑的他,但他却也变了,当初的嫉妒不喜,从她指尖轻甩的动作开始,一日一日地变成如今这满心的喜欢。
    他比谁都了解兰歌,她是最娇纵跋扈的,却也是最心软良善的。
    连书握住她的手,“现在,连人带钱全都还给你,我这一辈子,就当做是那十万块的利息,虽然少了点,请你收下。”
    兰歌的嘴角颤地更厉害了,她偏开头,咬着牙呜咽地哭了起来——
    ***
    两年后。
    在闹出了解约风波后转型以演员身份出道的兰歌,不久前才获得了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但这早已不是新鲜的新闻,比较引人注目的,是她结婚的消息。
    在欧洲某个海岛举办完婚礼的兰歌匆匆度了蜜月,便马不停蹄地赶回国拍新电影。拍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到了快要杀青的最后关头。
    这个剧组里除了有名的几个戏骨以及担纲主演的兰歌以外,还有一位友情客串的艺人——陶梦。
    陶梦的戏份在尾声,虽是客串,镜头也不是一天能拍完的,所以进组以后,她和兰歌两人难免有一段相处的时日。
    两个人对彼此都很冷淡,早前陶梦出道的时候两人就有过不合传闻,如今看来,这传闻倒像是有七八成真。
    剧组的工作人员都是这样想的,就连一起工作的其他演员也这样认为。
    某一日,在休息室里看剧本的兰歌被女四号缠住了。或许是为了巴结她,又或许是针对陶梦,那个女四号从一开始的攀谈,变成了说陶梦的坏话,「我看陶梦根本就比不上兰歌你」、「她算什么不过是靠着后台才走到现在的」、「我以前可喜欢听你的歌了你比陶梦唱的好多了」……这种话一句接着一句。
    兰歌耐着性子,听到后面越来越不耐烦,最终忍不住打断她,“我和你很熟?你要是闲的慌,爱干嘛干嘛,但是能别来打扰我看剧本么?”
    女四号明显愣了,她强撑着笑脸说:“我只是替前辈您不值……谁都拿陶梦跟您比,她……”
    “你这智商也能混娱乐圈?”兰歌皱眉,“我和陶梦合不合是我们的事,要拿我当枪使或是想贬低陶梦来和我套近乎,你还是省省吧。”
    一语道破,女四号有些尴尬。兰歌虽然转型做演员,名义上是个新人,但到底多年天后,人气和根基都在那,比她这种新人牛太多,所以她才会想着要套套近乎抱抱大腿。谁知道,兰歌说起话来竟然这么不留情面。
    “我这么跟你说吧。”在她怔愣间,兰歌继续道,“我是不大喜欢陶梦,但和你比起来,她强了太多太多,明白么?”
    说完兰歌就拿着剧本站起身,刚转身,却见陶梦正站在门口。
    兰歌顿了一瞬,复又提步继续走。两人擦身的时候,陶梦开口对她道:“多谢。”
    “没什么好谢的。”兰歌很快回答,“话说你果然如我所想的逊呐,就连这样的人也敢惦记你。”
    没等陶梦回答,兰歌便出了休息室。
    和导演等人道别,兰歌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而后安心地站在原地玩手机。
    娱乐新闻里有不少她的消息,全是关于这次电影的,对于她之前在那部电影里的表现,大众都很买账,所以这一次,舆论大多都是期待的。
    笑了笑,兰歌把手机收起,心里有淡淡的满足感。
    这是从前没有的。不管拿多少奖,被多少人称赞歌艺好,她都没有现在这么开心过。
    比起录音,还是拍mv的时候更高兴一点。
    和之前的经纪公司解约以后,她再没有出过唱片,除了经纪公司的高层,其他人都不知道她不能唱歌这件事。
    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在意了,就像突然发现自己有了唱和写的能力,又突然发现自己失去了这种能力。
    失去就失去吧,那种不踏实的感觉也随之消失了,她该庆幸。
    在绕了这么大的弯以后,终于想起了自己最开始的梦想和愿望。
    比起唱歌,她更喜欢演戏。
    天蓝的不像话,兰歌眯眼看去,正觉得惬意无比,响着喇叭的车刚好在这时停在她身前。
    “我来晚了,今天还好吧?”车窗摇下,连书的脸出现在她视线范围里。
    “当然啦,也不看看我是谁!”兰歌笑着拉开副驾驶座的门,坐好以后系上安全带,侧头在连书唇上轻轻一吻,而后笑的无比欢欣,“回家吧~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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