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反正两国接壤,也差不到哪里去。”我不肯承认错误,“而且朝鲜人民都吃不饱饭了,却花钱拍什么劳神子电影跟美国置气,我用这种昧心钱去迪拜享受,还担心半路上遭天谴飞机掉下来呢!”
    最近航空界不太平,许多无辜民众都坐马航的飞机惨遭不幸,何况是心里有愧的我?
    另外我因为有恐高症所以一直没坐过飞机,这一点不能让舒哲知道,不然连他都敢笑话我了。
    “叶麟哥你不能那么想,”舒哲还是没放弃对我的劝说,“正是因为迪拜未必能持久繁华,才需要在它败落之前去开开眼界呢!另外朝鲜人跟你又没什么关系,你不拿所谓的昧心钱,他们就能吃饱饭了?”
    “没错啊!”曹导演也在一旁劝道,“年轻人去开开眼界总是好的。”
    “不去就是不去!”我抱起膀子来摆起了谱,“奢侈品并不能让斯巴达变得更强壮!我只有问心无愧才能发挥最强的战斗力!我还要让阴阳散手成为宇宙第一拳法呢!青年奥巴马这个角色还是让别人来演吧!”
    “可是、可是……”舒哲犹豫了半天才又说道,“曹导演说可以带另外一个人一起去迪拜啊!叶麟哥你没想过带我……带我姐姐去吗?”
    总觉得舒哲是临时改口的,他似乎本意是想让我带他去。
    “得了吧!你姐姐是节省模范,我带她去迪拜她才不会高兴呢!光是看见满城被抛弃的豪车,她就会气得失去理智啊!”
    “我姐姐可能是不会愿意去,”舒哲低头想了好一会之后,小心翼翼地问道,“可是我有点想去迪拜开开眼界啊……叶麟哥要是实在没有别人带,可不可以带我去……”
    第1050章 月儿光光
    住口啊!谁要带你去迪拜啊!别人都是带妻子、情人去迪拜留下美好回忆的,凭什么我要带伪娘去啊!
    站在七星级酒店的落地窗前欣赏海湾里的落日余晖,浪漫得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场景,居然要和伪娘一起度过吗!
    混蛋!再说这种话我掐死你啊!就算你和你姐姐长得再像也没用的!我还没有饥渴到要跟伪娘度蜜月的程度!
    然而命运之跌宕起伏,实非我等凡人可以预料,在和曹导演谈话的第二天,我就因为某种客观情况,变得根本没法参演《刺杀奥巴马》,更不要说带谁去迪拜风光旅游了。
    我秃了。
    好像也变强了。
    不不不,先不讨论为何秃头就会变强,我先来说一说我为何为秃。
    原因似乎是我在后山抚摸老虎之后,没有洗手就又挠了自己的头,导致患上了某种可以在人兽之间传染的皮癣,再加上我的头发是油性发质,细菌容易滋生,很快就一发不可收拾,痒得我把头皮都抓破了。
    幸好郁博士找了他认识的皮肤科医生,给我做了紧急治疗,貌似这个皮肤科医生是中西医结合,他用西医的方法给我注射了抗生素,又用祖传的药膏在我头顶均匀涂抹——为了这个我必须得剃光头。
    不得不说人家祖传的药膏还是挺见效的,我涂上药膏的当晚就不再发痒了,但是由于两个星期是一疗程,所以我必须得保持两个星期的光头,就算长出头发茬来也要立即剃掉。
    “夏天里头发中间最容易出汗,滋生细菌,你不剃光头的话,出现交叉感染就更麻烦了。”
    皮肤科大夫如是说。
    于是我就变成了光头,还得光头两个礼拜。
    这感觉真怪。
    虽说我从前的头发也很短,为了打架的时候不被敌人揪住头发,我基本是保持头发长度不超过一寸,但是剃光头这种事,还真的从来没有过。
    不,仔细想想应该有过一次,那次是小霸王骗我说要免费给我剃头,结果给我剃成了阴阳头,老爸哭笑不得,带我去理了个光头,等着头发再长成一边齐。
    不过小孩的头发长得比较快,小孩剃光头也并不太引人注目,所以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
    话说我当年真是天真,虽然那次是因为我和小霸王刚开始做邻居,还不算很了解他,那也不该随便相信他会给我免费剃头——之前他刚刚抢走了我的冰糖葫芦呢。
    无论如何,我为了治疗头癣而剃成了秃头,《刺杀奥巴马》的中方拍摄组尽是一些中年谢顶的文艺工作者,他们非常害怕会被传染,拒绝跟我一起工作,再加上我戴假发演青年奥巴马对我的恢复也不好,于是这件事就此泡汤了。
    舒哲感到非常可惜,一连买了50张福利彩票,希望能中奖然后自己去迪拜,结果当然是血本无归。
    我倒不觉得失去这个机会是很大的损失,只是失去头发当真对我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哈哈哈,哈哈哈哈!死男仆变成死和尚了!笑死我了,笑死我了!”
    我是由艾米的专用理发师给我剃的头,所以艾米第一时间看到了我的光头,并且笑得在地毯上打滚。
    不但毫不留情地嘲笑我,还伸手来摸我锃光瓦亮的光头,如同抚摸她在佳士得拍卖所买来的明朝瓷器。
    “这么圆的光头,不知道狼人在夜晚见到了,会不会变身呢?”
    变身你妹!我才不是《龙珠》里面头如圆月的克林呢!我是为了治疗皮癣才不得不临时剃成光头的!而且你不带防护地直接用手摸我,难道不怕自己被传染吗!
    赶紧给我用消毒液洗手去啊!我变成了光头不要紧,艾米你如果变成了光头,就要羞愧得没脸见人了!你在青姿高中的那些粉丝也会痛哭流涕啊!
    为了不传染给艾米,我决定在彻底治愈之前,减少和她的直接接触,有什么事的话,就算距离很近我也用手机联系。
    “哈哈哈哈哈哈——叶麟你这样子、这样子,岂不是像极了武打演员计春华在《少林寺》里的‘秃鹰’扮相?你终于开窍了要专攻反面角色了?”
    在艾米那里蹭吃蹭喝的熊瑶月是第二个见到我的光头形象的,她笑得比艾米还要夸张,不知情的人看了她那副样子,说不定以为她喝了“大力”之类的兴奋剂。
    “你这方面的记性倒挺清楚啊,”我不满道,“初中的时候我稍微提了一句计春华老师,你就能记到现在?计春华是因为生病才掉光头发的!虽然我的头癣也可以说是生病……但我是为了治疗主动剃光的好不好!性质不一样!两个星期之后我的头发就会重新长出来的!”
    如果当时我有一面镜子的话,我就会发现,自己发表抗议时的不满表情,的确有几分“秃鹰”的狰狞神韵。
    惨了,好不容易恢复了1%的正太颜,变得不太像坏人了,结果因为剃了个光头,再加上心情郁闷,十足像是刑犯释放人员了。
    熊瑶月疯笑了半天,最后使劲拧自己的大腿,才勉强止住了笑声,不过说话还是气不够用,随时想再次大笑出来。
    “哈……这么说,叶麟你要当两个星期的和尚咯?在那之前就已经开学了啊!到时候你就要以光头的面貌展现给新同学们看了!”
    我气得直翻白眼。
    青姿高中的高二(3)班,其中有一些我的老同学,以及刑部五虎等原先就认识的人,他们看见我的光头顶多笑笑就完事了,可是其他我不熟悉的人,会给他们留下糟糕的第一印象啊!虽然对于斯巴达来说第一印象什么的都是浮云,但是如果因此再传出什么留言,又说我是青姿高中的校园老大,那我就会像在二十八中一样,不明不白地又当上校园老大了!
    算了,发愁也没用,反正就像中海文武学校他们说的一样,青姿高中里面根本没什么“能打帝”,我身为阴阳散手的第三十二代掌门人,当个校园老大也没什么不妥,就当是帮青姿高中维护秩序了。
    “这位少林神僧,请问您修炼的是什么武功啊?”熊瑶月左手空握,做手拿麦克风状,满脸坏笑地对我进行采访,“是铁头功还是金刚腿啊?”
    “不是铁头功是秃头功!”我气道,一边说一边用自己的光脑壳朝熊瑶月撞去,“你再开我的玩笑,我就把头癣传染给你!这可是来自老虎的超级头癣!等你也变成了光头,就给我蹲墙角哭去吧!”
    “哇!我好害怕!”熊瑶月并不是真害怕的灵巧地躲开了,并且发挥她的短跑特长,一溜烟地逃到了头癣真菌望尘莫及的距离。
    现在她站在远处继续指着我发笑了,因为追她就要置身操场,会被更多闲杂人等看见我的光头,没做好心理准备的我,有点犹豫。
    这时曹公公可能是看见我在和熊瑶月的打闹,慢悠悠地晃了过来,他从父亲那里听说我不幸患上了头癣,为了治疗不得不剃光头,所以见到我的光头,并没有显出多大的惊讶。
    “哼,师傅身染小恙,你们这些宵小之徒不但不脱衣安慰,居然还加以嘲笑!”
    曹公公一脸正义地指责熊瑶月。
    “切,有本事你们师徒俩来追我啊!”熊瑶月不以为然,一边笑着对我们做鬼脸,一边侧身做出跑远的动作。
    她知道曹公公就算是打了恐龙血也追不上自己,而且如果我在夏日阳光下于操场上对她紧追不舍,只能因为光头反射阳光而造成更大的笑料。
    “给我回来向师傅赔罪!”曹公公大怒道,“你还有没有同情心?如果你变成秃头了大家都来嘲笑你,你心里是一种什么滋味?”
    义正词严的程度让人怀疑他昨晚吃错了药。
    我刚觉得在自己秃头这个非常时刻,曹公公这个徒弟难得地表现出一点平时很少见的良心,结果他下一句就说道:“得罪了方丈还想走!?”
    方丈……方丈你妹啊!谁是方丈啊!我剃成光头就成了方丈吗!曹公公你别跑!有本事回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对于我成了方丈这件事,庄妮衷心祝愿我的眉毛最好也赶快跟头发一起掉光,大喇叭非要跟我拍一张合照以资留念,只有宫彩彩很感同身受地慰问我。
    “叶、叶麟同学,你不用太担心,中考之前我因为压力大也经常掉头发,多吃些芝麻会有一些帮助,这是我从家里拿来的黑芝麻糊,如果你不嫌弃的话……”
    “他是因为医疗需要才剃光头发,并不是长不出来头发,这段时间里就算他长出头发也要再剃掉的。”
    班长不知何时从我身后出现了,我觉得她向宫彩彩招手以后,半天没有把那只手放下,似乎是像艾米一样想摸摸我的光脑壳,但是终于觉得不太好意思,最终不尴不尬地把手背到身后去了。
    因为留在学校会被各种无良损友开涮,还有传染给艾米、宫彩彩、班长她们的危险(传染给同寝室的舒哲的概率尤其高,不过我不在乎他),所以我决定在头癣彻底痊愈之前,先住在家里,尽量少来学校。
    我不住校,小芹自然也不会住校,她也回到家里来,每天帮我涂药膏,并且顺便用芊芊玉手摩挲我的光头了。
    第1051章 李二狗杀人案
    “(*^__^*) 嘻嘻……从前没发现,现在叶麟同学剃了光头之后,感觉叶麟同学的头好圆好圆啊!就是因为这个咱们两个才投缘吧?”
    在我的卧室里,小芹一边往我的光头上涂药膏一边说。
    “少贫嘴了,”我稍微活动了一下因为床头久坐而酸麻的颈椎,“好好涂你的药膏吧,还有……是不是涂得太多了啊?我怎么有一种脑袋被水泥包起来的错觉呢?”
    “叶麟同学不要娇气嘛 ╭(╯3╰)╮”小芹从后面把住我的肩膀不让我乱动,“如果不乖乖听话涂药膏,万一头发以后长不出来该怎么办啊!秃头穿结婚礼服可不好看呐!”
    看来还是满脑子想着要跟我结婚啊,朝气蓬勃的高中生不是应该有一些更远大目标才对吗?
    于是我转移话题,问小芹在自己的漫画事业上最近有什么进步没有。
    “嗯嗯,《名侦探李二狗》的第三话,我在昨天上传到网站了,读者的反应非常热烈,许多人留下了‘请收下我的膝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自戳狗眼’之类的赞美……”
    “喂!前两句勉强可以说是赞美,但是后一句明显是在嘲笑你的画工太差吧!你好歹是断断续续连载了两年的漫画作者,怎么到现在还是一点自知之明也没有啊!”
    小芹发出了小动物一般的抗议声,但是给我抹药膏的动作并没有停。
    “是叶麟同学的理解能力太差了才对!读者们留言要‘自戳狗眼’,肯定是因为他们觉得我的画工无与伦比,震烁古今,看过我画的画以后,从今往后再也没有其他东西值得用眼睛看了,所以自己把自己的眼睛戳瞎,来让自己铭记住欣赏我作品的这一刻……”
    脸皮赛城墙啊!小芹你的厚脸皮已经堪比凤姐了!到底是什么样的审美观,才会觉得从今往后看不到比你的漫画还优美的东西啊!
    “不过侦探漫画可真难编啊,我想得很头痛的样子。”
    小芹想敲敲自己的脑袋瓜以示烦恼,但是由于手掌上有药膏,最后只得作罢了。
    《名侦探李二狗》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是一部乡土气息非常浓的、带有中国特色的侦探漫画,主要讲的是李二狗解决各种邻里纠纷,判断出老张家的豆角是谁偷的,以及老王家的鸭子是谁毒死的,并且因为侦破了各种疑难案件,受到了村民的广泛尊敬。
    受害者只有豆角和鸭子,算得上“疑难案件”吗!相比之下看看有“东京双煞”之称的柯南和金田一,多年来被他们哥俩害死的日本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没害死过人算什么名侦探!
    “因为维尼也提过类似的意见,所以在第三话里面,终于有人类受害者了喔!”
    小芹一副笑眯眯侧倾着头的样子,好像希望得到我的夸奖。
    “因为有人被杀了所以我应该夸奖你吗?总感觉好违和的样子——受害者是谁啊?”
    “是镇长……”
    “镇长?”我奇怪道,“李二狗不是住在村里吗?为什么镇长遇害要找他去破案?他靠给豆角和鸭子申冤追凶,已经声名远播到附近的村镇去了吗?”
    “李二狗不是因为镇长遇害才去破案的,是因为李二狗去追查公章失窃的案件,镇长才遇害的。”
    “好浓的阴谋味道啊……难道是一个很复杂的连环杀人案?李二狗连哺乳动物被杀的案件都没有解决过,一上来就处理人类被杀事件,会不会有点勉强?”
    小芹摇了摇头,“不勉强!一点也不勉强!因为案件就是当着李二狗的面发生的,事实非常清楚!”
    “我靠!犯人的胆子也太大了!居然光天化日之下谋杀朝廷命官!事实是怎样的?”
    “不是像叶麟同学想的那样啦~~~话说李二狗去找镇子的肛肠科大夫治疗痔疮……”
    “怎么又是治疗痔疮啊!你在《克苏鲁也要谈恋爱》里面,不是刚让克苏鲁得过痔疮吗!不得痔疮就没法当你的漫画主人公吗!这是什么该死的潜规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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