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让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臣为范氏和中行氏服务时,他们把臣当作普通人,臣当然像普通人那样来报答。智伯却把臣看作国士,看作天底下最杰出的人,臣就要像最杰出的人一样报答他。
    襄子听了,泪流满面长叹一声:好吧,好吧,豫先生呀豫先生!你为智伯尽忠,声名已经成就;寡人对于先生,也算给够意思。请先生做好准备,寡人不会再放你一马!
    言毕,下令卫士把豫让围起来。
    显然,襄子是要让这位令人崇敬的刺客体面地死去。而战死,无疑是最光荣的。这是赵襄子所能表达的最大尊重,也是他最崇高的敬意。
    然而豫让却并不迎战。
    自知必死无疑的豫让面不改色,昂然上前一步说:君上!臣听说,明主不掩人之美,忠臣有死节之义。今日之事,臣死罪难逃,理应伏法受诛。但,臣斗胆请求君上成全,让臣行刺君上的外衣,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这是襄子没想到的,却是他可理解的。
    好吧,拔出你的剑来!
    豫让把剑拔出,然后跳起来,跳起来,再跳起来,挥剑击斩襄子的衣服。他一边行刺一边哭:老天爷呀老天爷,我终于可以报答智伯了!
    三剑之后,豫让从容自刎。
    现在轮到赵的仁人志士们失声痛哭了。因为他们一致认为,君子就该像豫让那样死得高贵。当然,他们也一致认同豫让说过的那句话——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行刺,还是演出
    士为知己者死,荆轲要算一个。9
    荆轲是“明星刺客”。
    从《史记》起,荆轲的头上就一直戴着道德的光环,他的身上也被倾注了无限的同情和遐想。因为他要谋杀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而且功败垂成。人们对嬴政有多痛恨,对荆轲就会有多敬重;对弱者有多少同情,对荆轲就会有多少讴歌。但这是靠不住的。道德的判断从来就很容易遮蔽真相,做研究却要的是实事求是,不能感情用事。
    那就来作事实判断。
    从司马迁的描述中我们得知,荆轲是卫国人。他流浪到燕国不走,只因为热爱燕国的狗肉和美酒,以及杀狗的屠夫还有音乐家高渐离。这并不能构成所谓爱国主义的要素。也就是说,燕国的存亡,其实浑不关他的痛痒。这是他听了燕太子丹一番慷慨陈词后,愣了半天不说话的真实原因。
    事实上,荆轲刺秦并非主动请缨,燕太子丹则是买凶杀人。所谓“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便一语道破天机。
    字里行间,蛛丝马迹,不容小觑。
    荆轲,是被当作“神风突击队员”的。
    当然,也可以换种说法叫“国士待之”。
    事实上他的排场之大,成本之高,所用之费,十分惊人。徐夫人之匕首,樊将军之头颅;千金之礼品,督亢之地图;高渐离之击筑,田先生之筹谋。一切高成本又具有戏剧性的要素,在这里应有尽有,而且惊心动魄,光彩夺目。唯一没作交代的,是不知道有没有过行动前的沙盘推演。
    这就怎么看,怎么像演戏。
    没错,演戏。包括燕太子丹的“催场”,包括众人“皆白衣冠以送之”,包括临别之际痛哭流涕慷慨悲歌,也包括十三岁就会杀人,但见了秦王就尿裤子的副使秦舞阳,都是必需的舞美、道具和伴奏。
    是啊,刺杀秦王是何等机密之事,有这么敲锣打鼓的吗?就不怕秦国的卧底和线人?实际上,一次秘密行动的排场越大,戏剧性和仪式感越强,真实性就越弱。结果,作为“无韵之离骚”华彩乐章的荆轲刺秦,便成了燕太子丹编剧和导演的一场大型演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是主题歌。
    这种语境下的荆轲,已不是刺客,而是演员。
    可惜战场不是剧场。一旦“图穷匕首见”,那就必须动真格。然而正如武林高手鲁勾践所言,荆轲剑术不精,还不肯虚心学习。结果怎么样呢?秦王近在咫尺,他却一败涂地。抓,抓不住;刺,刺不中;追,追不上;打,打不赢。只能在遍体鳞伤之后,靠在柱子上说完最后的“台词”:嬴政!老子本来就没想杀你,是要劫持了你做人质,让你跟诸侯签订条约的!
    荆轲没有撒谎,燕太子丹的策划就是如此:劫秦是第一方案,刺秦不过退而求其次。这是丹的如意算盘,他其实很贪。
    问题是,可能吗?
    荆轲心里多半也没底。他迟迟不肯成行,恐怕就因为此。
    但,伟大的艺术家总是会在内心深处呼唤悲剧的出现。何况太子已经起了疑心,那就什么都不要说了。荆轲义无反顾地走向他的战场或剧场,哪怕明知不能全身而退,哪怕明知这不过一场真人秀。
    是的,血溅王廷的真人秀。
    杀手情
    聂政却不会这样。
    聂政是豫让之后、荆轲之前的刺客。与荆轲不同,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刺杀韩相侠累。他的行动也很机密,只有他和严仲子两个人知道。10
    这更像一个职业杀手。
    的确,如果说鉏麑忠义,豫让执著,荆轲会演,那么,聂政专业。他的“活”实在干得漂亮,不但干净利落地杀掉了侠累,还清理了现场,掐断了线索,让韩国人永远无法知道凶手是谁,更无法从凶手这里追到幕后。
    这样的刺客,是手艺人。
    手艺人是要有金刚钻的。没有金刚钻,他不揽瓷器活。就算有,也不轻易揽活。
    聂政就是这样。
    没错,聂政也是“士为知己者死”。他的出山,主要是感念严仲子的看重赏识。实际上,这也几乎是“中国式杀手”的共同特点。但同样毋庸讳言,聂政跟豫让不同。他不是自己要报仇,而是受雇于人,严仲子更明明白白是买凶杀人。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就是他出的价钱。
    但再高的价钱,聂政也不为所动。他谢绝了严仲子的馈赠,明确表示“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不过,他心里是领情的。而且他认为,“奉黄金百镒”正是严仲子稀罕自己的表现。既然如此,我聂政“将为知己者用”。
    因此,当母亲去世居丧已毕时,聂政专程从齐国西行到卫国,在濮阳面见严仲子,并直截了当地说:你的仇人是谁?交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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