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晓得了,刚才我看到你在摊子上吃早饭,还给人家老板银钱,你哪来的银子?”
对面的少女身材高大,比青璃还高了半个头,头到肩膀的部位捂了个严实,若是看背影,一定以为她是个男子,说话瓮声瓮气,大大咧咧,丝毫不客气。
“我赚的。”
青璃眨眨眼,心里寻思现在算不算是遇见了麻烦,都是同道中人,这位异族女不会想要对她做什么吧?虽然对方捂得严实,可她还是在这个异族女的眼神里见到了不屑,对,就是不屑和嘲讽。
异族女摊摊手,主动做了个自我介绍,她叫尼玛,代表太阳的意思。
“咳咳!尼玛,很高兴碰到你。”
青璃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若不是黑布巾遮挡,已经能看到她那扭曲的脸,其实叫什么名字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可是这名字怎么都觉得怪怪的。
“卓玛,美丽的女神,你的银子是怎么赚来的?”
相比名字和出身,尼玛更在乎银子得来的途径,她已经很久没吃上一顿饱饭,年后她满十五岁,就被赶出山寨,到现在也没人抢亲,为了生活,她坑蒙拐骗,开始还有溧水城的百姓们怜惜她,隔三差五地送点吃的,自从一个多月以前,一个异族女因为偷情杀了自己的夫君,他们整个异族的名声都臭了。
“做工啊,码头上有扛包的,还能做刺绣。”
青璃对异族了解的不多,她随口胡诌,再不然还能去做浣衣女,这个时候的人只要手脚勤快,都能有一碗饭吃,还没见谁饿死的。
“你真了不起,我除了力气大,也没有别的本事,但是做工的老板嫌弃我一顿能吃八个馒头,不用我。”
二人聊了两句,也算是初步有了一个了解,尼玛的态度好了一些,也没有之前的戒备心理。身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见到同样的种族,也算是见到了亲人,尼玛打开了话匣子,嘴里不停地抱怨。
原来,异族的女子虽然不受欢迎,溧水城的百姓们还没有反应这么激烈,这一切都从一个多月以前说起。一个美丽的异族女子被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抢亲,成功地嫁入富贵人家。
那公子是有名的善人,每当到冬天寒冷的时候,都会救济穷苦百姓,在溧水城声望很高。异族女嫁给他的时候,得到了全城百姓的祝福,可是好景不长,也就是一年多的时间,异族女和人私奔,姘头竟然是她的表哥,异族不通婚,这种会被人看成不伦,为了能成功带着钱财逃走,二人合谋,杀了这位公子。
这件事情在溧水城引起很大的震动,从那时候开始,百姓们几乎对异族人零容忍,以前吃饭可以赊账,或者做一些零工换取报酬,现在也不行了。
“卓玛,你还有银子吗,请我吃几个馒头吧,八个,哦,不,五个,五个就行。”
尼玛把青璃拉到路的一旁,揉揉干瘪的肚皮,要是能买包子就更好了,刚才旁边就是一个包子铺,前面站着一个小伙计,揭开蒸笼,包子的肉香味传得很远,她恨不得上去抢。
青璃现在心里很是悔恨,她算是进了方侍卫的坑里,等晚上抽时间让小灵送信,必须给淳于魔头送信,不好好整治一下方脸儿,她真的咽不下心里这口恶气。
尼玛说得可怜兮兮,青璃哀叹一声,从荷包里面抓出一把铜板,递给她,“我也只有这些铜板,给了你吧。”
“卓玛,那你吃什么?”
尼玛犹疑了一下,情感战胜了理智,她的肚子还在叫个不停,也只能厚着脸皮接下,她感动地道,“卓玛,你放心,如果我能嫁出去的话,一定请你吃薄皮馅大的包子!”
青璃抽抽嘴角,在和这个尼玛聊上几句,她会疯掉,不过也不是没有收获,好歹知道为什么百姓们这么反感异族人的原因。
二人分开之后,青璃继续沿着这条古朴的街道向前走,在一个拐角的地方,果然发现了一家小铺子,门口挂着一个歪歪扭扭的牌匾,“三合面馆”。
青璃原本以为这应该是一间很大的铺子,没想到这么低调,墙体被风吹日晒,有些斑驳了,牌匾上用黑色的墨汁书写的几个字,也褪色到发白,旁边还有黑漆漆地蜘蛛网,门大开着,她站在门口看了一眼,里面有吵闹的声音。
北地粮食减产影响的不仅仅是大周的平阳,凤阳等地,大秦泗水城,溧水城同样受到波及,三合面馆的面条涨价,没有提前告知,百姓们接受不了,这才吵闹了几句。
“小妞儿,你是想吃面吗,用不用哥哥请你吃上一碗?”
胡同里,走出来一个流里流气的男子,吊儿郎当,眼神色眯眯盯着青璃,今儿这妞儿好像不错,至少身段不赖,他家里有母老虎,抢亲是不可能了,不过可以给点小恩小惠,到时候玩弄一下。
一直站在门口,目标太大,青璃见到这种低级别的流氓,翻了一个白眼,天啊,她到底是什么运气。
“小妞儿,别走啊,你没银子能去哪吃饭?”
男子在后头追,青璃懒得搭话,这个时间街道的百姓又多,已经有路过的注意这边的动静,她回过头,从空间里发射出几枚石子,流氓男还搞不清楚怎么回事,一脚跌落,摔了个狗啃屎。
“他妈的,这种异族的女子长相丑陋还晦气,谁沾到谁倒霉!”
青璃已经走远,此男还在地上爬不起来,周围的百姓们哄笑了几句,也没有人扶他起来,他骂骂咧咧,唠叨个不停。
溧水城不愧是大秦繁华的城池之一,主街上的铺子一间挨着一间,也有大周的商人到这边做生意,大周生产的瓷器,茶叶,到处都是,两国交战。生意照常,人们比较平和,没有多少仇恨的心思。
人来人往,来自不同地方走货的人们,大秦以北,还有一些小国家,那边更落后,都靠和大秦交易,换取需要的东西,通常在溧水城做买卖都用金银结账,但是部分商家也可以以货易货,这样就方便多了。
前面转弯,有一家很大的皮货铺子,人来人往,每个离开的百姓们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笑意。过上一个月左右,溧水城就很冷了,现在正是买皮子的最好时节。
青璃跟着人群走进去,皮货铺子的大堂很大,分了几个区域,有绵羊皮,兔子皮,还有一些比较值钱的狐狸皮,按照皮毛的成色等分为几个区域,青璃看上一块渐变玫红色的毛皮。
总所周知,这个时代的印染水平并不发达,尤其是皮草,想染出均匀的颜色,都靠手艺,所以正常皮货铺子出售的皮毛都是皮草原来的颜色,而这家染色技术非常高超,玫红色渐变,若是用这种皮子做成小袄或者披风,一定漂亮出彩。
“这位姑娘,咱们家的皮毛不能上手摸的,若是摸脏了,很难清洗。”
伙计态度还算和蔼,可言语里暗含着轻视,潜台词是,买不起就别在这碍事,万一摸脏了皮毛,你赔的起吗。
“也不知道这些异族女怎么想的,嫁不出去就算了,还总出来碍眼。”
旁边,一个穿戴比较好的少女说了一句酸话,和这种人进入到店里都觉得晦气。
“嫁不出去怎么了?你不也是没嫁出去吗?小小年纪这么刻薄,谁娶了你谁倒霉!”
青璃本来也不是容忍的脾气,从早上开始到现在,一路上遭受多少白眼,她也数不清楚了,原本没想计较什么,可当着她的面这么说,实在过分,她好像真的融入到其中,把自己当做异族女子。
诚然,是有异族女因为私奔而杀人,可是溧水城的百姓就全部是好人了?刚才不也是碰见了流氓登徒子,凭什么以偏概全?
“你说什么?你敢说本小姐?你不想在溧水城混了你?”
被骂的女子瞪圆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这话是在一个低贱的异族女子嘴里说出来的,她气得面红耳赤,狠狠地跺脚,“我看你是脑子进水了!”
“不让本姑娘在溧水城混?本姑娘不是活得好好的吗,你倒是说啊,你是谁?”
青璃“呸”地一声,对着掌柜淡定地道,“不就是块皮子,值得这样?给我包起来,剩下的银子就当给你的打赏!”
谁要忍气吞声谁去忍好了,反正那个人不是她。青璃“啪”地掏出一块银锭,她已经想好,大不了晚上再换一个身份,这个异族女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哼,说出来吓死你,我哥哥可是溧水城的主将,本小姐姓薛,你说呢?”
薛蓉说完,等着青璃浑身发抖,给她下跪,结果等了半天,青璃仍然很淡定,像赶着苍蝇一样摆手,“薛主将?没听说过,本姑娘只知道宇文将军,那才是大秦的英雄呢!”
世间竟然有这么巧合的事,出来一趟在皮毛铺子遇见了薛主将的妹子,看着家教也不怎么样,她有点怀疑淳于魔头的话。
“姑娘,虽然您有银子,但是对不起,本店的皮毛不能卖给您,您去其他店家看看吧。”
青璃话音刚落,铺子里顿时寂静无声,刚才看热闹的百姓们悄无生意,众人一致缄默不语。青璃拿着退回的银子,一脸莫名其妙,溧水城的店家都有病吗,上赶着的生意不做。
“哼,宇文鲲那个小人是大秦的英雄?真真笑话!”
薛蓉冷笑一声,正要继续说话,被旁边一个婆子神色紧张地捂住嘴,惊道,“小姐,当心祸从口出!”
“祸从口出?我哥哥如今被威胁,还担心什么灾祸?我有什么好怕的?大不了要命一条!”
薛蓉刚才还飞扬跋扈,瞬间,眼眸含泪,人也萎靡了一些。青璃隐隐通过这些话里,发现了不同寻常,溧水城的百姓们并不买宇文鲲的帐,而且,似乎薛将领受到了威胁。
本想继续使用激将法,让这个没心眼的薛家小姐透露出一些消息,结果那个老嬷嬷精明,早早地把人拉走,其余的百姓们只字未提,但是大家看她的眼神,比从前更加不友善。
皮毛没买成,有银子没地方花,青璃灰溜溜地从铺子里出来,又遇见了拿着馒头大口吃着的尼玛,这人迈着大步子,而且不走直线,一个人占据半条街道,把百姓们都挤到了另一边。
“卓玛,真是巧啊,你怎么去了这种地方?”
尼玛正在大口吃馒头,看到青璃,挥着手,热情地打招呼,她嘴里的馒头还没咽下去,馒头太干,卡到嗓子眼璃,尼玛被噎的直翻白眼。
“尼玛,给你水,赶紧喝一口!”
青璃满脸黑线,赶紧解下包袱,多亏她为了装样子,在包袱里面放了一个竹筒。
“谢谢你,卓玛,你真是好人,像你这样的好姑娘,一定会被人抢走的,你放心吧!”
许久之后,尼玛终于缓过来,她一脸感激地看着青璃,说了一句发自肺腑的话。
青璃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对于这种思维的人,真心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觉得自己在洗脑,强制性地把她归类为异族女,等待被人抢亲的人群之一。
竹筒里面的水已经没了,尼玛还在倒着,青璃看见旁边不远处有一个茶摊,就把尼玛带到那边,现在坐下之前,青璃都是先给银钱,省的被赶出去,果然,提前给了铜板,茶摊的老板态度缓和一些。
“卓玛,你不要浪费了,这一文钱能买个馒头呢,用来喝茶又不管饱。”
尼玛皱皱眉,最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从族里出来的姐妹们多半都去大秦京都了,只有她不愿意离开家里太远,留在了溧水城,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
在异族,女子高大威武,是有福气的象征,可是对于溧水城的百姓们,他们更喜欢娇小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弱女子。
“休息一会儿吧,现在都晌午了。”
不知不觉,已经走了一上午,青璃坐下之后就不想动地方,二人还是躲在角落,彼此四目相对,突然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卓玛,你肯定能被男子抢回家,你的身段符合大秦男子的审美啊。”
尼玛托着腮,露出一双真诚的眼睛,吃人的嘴短,她下意识地安慰青璃。
“那个……”
能不能不要提嫁人这个问题?她已经名花有主了好吗?青璃摸摸鼻子,决定还是打听一些情报,“尼玛,你知道宇文上将军吧?为啥我在铺子里说他是大英雄,那么多人好像很不情愿的样子?”
“啊?卓玛,你是不是刚到溧水城不久啊?”
尼玛一副奇怪的神情,上下打量青璃,思考片刻,这才垂着眼睛道,“溧水城的百姓们爱好和平,而且虽然这是大秦的领地,可实际上做生意的都是大周人,两国早就通婚了,怎么愿意眼睁睁地看着敌对呢?据说这一切都是宇文将军给皇上出是馊主意,所以在这里,千万别提他,不然咱们一定要被赶出去。”
比起宇文鲲的不得人心,百姓们更喜欢北堂将军,提起此人,没有不竖大拇指的,就算知道他已经和大周平阳城知府千金私奔,百姓们也佩服他的勇气,认为这是一个男子对心爱女子的担当。
------题外话------
二更送上,只要不太忙,能爆发就爆发,感谢一如既往支持的真爱们,虽然你们大部分是不留言的,但是心意我收到了,么么哒
☆、第042章 进府(一更)
晌午十分,阳光烤得地表热气腾腾,温差大是北地秋天的共同特点,这会儿百姓们在街道上走,汗流浃背,等到晚上,天气转凉,偶尔会出现蒙蒙的白雾,过不了许久,这边就要穿上棉袄了。
秋天是个物产丰富的季节,虽是晌午,街道两旁还是有不少从周边贩运瓜果蔬菜的小贩,有的也会售卖山里采摘的菌菇等,他们找个阴凉的地方打盹,偶尔也有出门的百姓,两方在讨价还价。
“卓玛,你看那边有个卖苹果的摊贩,那苹果又大又圆又红,真是好久没吃到了。”
尼玛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前面不远处,一个十来岁的小伙子,前面摆着箩筐,里面是一大框的苹果,他可能是从很远的地方背过来,走不动了,这才找了一处树荫歇脚,感到口渴,就从筐子里面拿出一个大苹果,随便擦擦,咬了一口。
清脆的声响,尼玛咽咽口水,眼神里带着渴望。自从离开山寨,就再也没有人关心过她,以前还好,家里有阿爹,阿娘,从年后独自一个人出来,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寨子里的规矩,不嫁人是不许回去的。
天气燥热,光喝茶水也不解渴,这边的茶摊,一文钱一碗的就是茶叶沫子,喝到嘴里有一种苦涩的味道,青璃空间都是好茶,平日里哪喝过这个,正觉得难以下咽,见到尼玛指的方向,也就动了心思。
“苹果是按个儿卖,还是按斤卖?”
青璃站起身,走上前去询问价格。小伙子似乎也不是溧水城的人,至少对青璃这身打扮没有表示出厌恶,他憨厚一笑,“按个儿卖,可以随便挑,三文钱一个。”
这种大红苹果,三文钱一个,这个价格对青璃来说相当值,可是尼玛听后,快速的站起身,神色紧张地拉着青璃道,“卓玛,我就是随便说说的,这东西又不顶饿,三文钱能买六个粗面馒头了!”
今年溧水城的粮食减产,以后粗面馒头涨价,到时候多少铜板一个还不知道,像她这么能吃,又找不到人家,很大的可能性会饿死,所以尼玛琢磨着和青璃搭伴儿,学点手艺,以后也能自己赚银钱吃饱饭。
尼玛所想,确实是很多穷苦人家的心里,不过溧水城附近的百姓还是很富裕的,不时有人路过买上几个,青璃和尼玛在一旁商议,这种行为看着很可笑。
“没事,不过是几个铜板罢了,这天太热,茶水也不解渴。”
最后,终于以青璃的坚持取胜,用了六文钱挑了两个又大又红的苹果,在挑苹果的时候,尼玛很仔细,她总是舍不得这三文钱,拿到青璃送的苹果之后,放到了后面的褡裢里,舍不得吃。
对面的少女身材高大,比青璃还高了半个头,头到肩膀的部位捂了个严实,若是看背影,一定以为她是个男子,说话瓮声瓮气,大大咧咧,丝毫不客气。
“我赚的。”
青璃眨眨眼,心里寻思现在算不算是遇见了麻烦,都是同道中人,这位异族女不会想要对她做什么吧?虽然对方捂得严实,可她还是在这个异族女的眼神里见到了不屑,对,就是不屑和嘲讽。
异族女摊摊手,主动做了个自我介绍,她叫尼玛,代表太阳的意思。
“咳咳!尼玛,很高兴碰到你。”
青璃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若不是黑布巾遮挡,已经能看到她那扭曲的脸,其实叫什么名字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可是这名字怎么都觉得怪怪的。
“卓玛,美丽的女神,你的银子是怎么赚来的?”
相比名字和出身,尼玛更在乎银子得来的途径,她已经很久没吃上一顿饱饭,年后她满十五岁,就被赶出山寨,到现在也没人抢亲,为了生活,她坑蒙拐骗,开始还有溧水城的百姓们怜惜她,隔三差五地送点吃的,自从一个多月以前,一个异族女因为偷情杀了自己的夫君,他们整个异族的名声都臭了。
“做工啊,码头上有扛包的,还能做刺绣。”
青璃对异族了解的不多,她随口胡诌,再不然还能去做浣衣女,这个时候的人只要手脚勤快,都能有一碗饭吃,还没见谁饿死的。
“你真了不起,我除了力气大,也没有别的本事,但是做工的老板嫌弃我一顿能吃八个馒头,不用我。”
二人聊了两句,也算是初步有了一个了解,尼玛的态度好了一些,也没有之前的戒备心理。身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见到同样的种族,也算是见到了亲人,尼玛打开了话匣子,嘴里不停地抱怨。
原来,异族的女子虽然不受欢迎,溧水城的百姓们还没有反应这么激烈,这一切都从一个多月以前说起。一个美丽的异族女子被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抢亲,成功地嫁入富贵人家。
那公子是有名的善人,每当到冬天寒冷的时候,都会救济穷苦百姓,在溧水城声望很高。异族女嫁给他的时候,得到了全城百姓的祝福,可是好景不长,也就是一年多的时间,异族女和人私奔,姘头竟然是她的表哥,异族不通婚,这种会被人看成不伦,为了能成功带着钱财逃走,二人合谋,杀了这位公子。
这件事情在溧水城引起很大的震动,从那时候开始,百姓们几乎对异族人零容忍,以前吃饭可以赊账,或者做一些零工换取报酬,现在也不行了。
“卓玛,你还有银子吗,请我吃几个馒头吧,八个,哦,不,五个,五个就行。”
尼玛把青璃拉到路的一旁,揉揉干瘪的肚皮,要是能买包子就更好了,刚才旁边就是一个包子铺,前面站着一个小伙计,揭开蒸笼,包子的肉香味传得很远,她恨不得上去抢。
青璃现在心里很是悔恨,她算是进了方侍卫的坑里,等晚上抽时间让小灵送信,必须给淳于魔头送信,不好好整治一下方脸儿,她真的咽不下心里这口恶气。
尼玛说得可怜兮兮,青璃哀叹一声,从荷包里面抓出一把铜板,递给她,“我也只有这些铜板,给了你吧。”
“卓玛,那你吃什么?”
尼玛犹疑了一下,情感战胜了理智,她的肚子还在叫个不停,也只能厚着脸皮接下,她感动地道,“卓玛,你放心,如果我能嫁出去的话,一定请你吃薄皮馅大的包子!”
青璃抽抽嘴角,在和这个尼玛聊上几句,她会疯掉,不过也不是没有收获,好歹知道为什么百姓们这么反感异族人的原因。
二人分开之后,青璃继续沿着这条古朴的街道向前走,在一个拐角的地方,果然发现了一家小铺子,门口挂着一个歪歪扭扭的牌匾,“三合面馆”。
青璃原本以为这应该是一间很大的铺子,没想到这么低调,墙体被风吹日晒,有些斑驳了,牌匾上用黑色的墨汁书写的几个字,也褪色到发白,旁边还有黑漆漆地蜘蛛网,门大开着,她站在门口看了一眼,里面有吵闹的声音。
北地粮食减产影响的不仅仅是大周的平阳,凤阳等地,大秦泗水城,溧水城同样受到波及,三合面馆的面条涨价,没有提前告知,百姓们接受不了,这才吵闹了几句。
“小妞儿,你是想吃面吗,用不用哥哥请你吃上一碗?”
胡同里,走出来一个流里流气的男子,吊儿郎当,眼神色眯眯盯着青璃,今儿这妞儿好像不错,至少身段不赖,他家里有母老虎,抢亲是不可能了,不过可以给点小恩小惠,到时候玩弄一下。
一直站在门口,目标太大,青璃见到这种低级别的流氓,翻了一个白眼,天啊,她到底是什么运气。
“小妞儿,别走啊,你没银子能去哪吃饭?”
男子在后头追,青璃懒得搭话,这个时间街道的百姓又多,已经有路过的注意这边的动静,她回过头,从空间里发射出几枚石子,流氓男还搞不清楚怎么回事,一脚跌落,摔了个狗啃屎。
“他妈的,这种异族的女子长相丑陋还晦气,谁沾到谁倒霉!”
青璃已经走远,此男还在地上爬不起来,周围的百姓们哄笑了几句,也没有人扶他起来,他骂骂咧咧,唠叨个不停。
溧水城不愧是大秦繁华的城池之一,主街上的铺子一间挨着一间,也有大周的商人到这边做生意,大周生产的瓷器,茶叶,到处都是,两国交战。生意照常,人们比较平和,没有多少仇恨的心思。
人来人往,来自不同地方走货的人们,大秦以北,还有一些小国家,那边更落后,都靠和大秦交易,换取需要的东西,通常在溧水城做买卖都用金银结账,但是部分商家也可以以货易货,这样就方便多了。
前面转弯,有一家很大的皮货铺子,人来人往,每个离开的百姓们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笑意。过上一个月左右,溧水城就很冷了,现在正是买皮子的最好时节。
青璃跟着人群走进去,皮货铺子的大堂很大,分了几个区域,有绵羊皮,兔子皮,还有一些比较值钱的狐狸皮,按照皮毛的成色等分为几个区域,青璃看上一块渐变玫红色的毛皮。
总所周知,这个时代的印染水平并不发达,尤其是皮草,想染出均匀的颜色,都靠手艺,所以正常皮货铺子出售的皮毛都是皮草原来的颜色,而这家染色技术非常高超,玫红色渐变,若是用这种皮子做成小袄或者披风,一定漂亮出彩。
“这位姑娘,咱们家的皮毛不能上手摸的,若是摸脏了,很难清洗。”
伙计态度还算和蔼,可言语里暗含着轻视,潜台词是,买不起就别在这碍事,万一摸脏了皮毛,你赔的起吗。
“也不知道这些异族女怎么想的,嫁不出去就算了,还总出来碍眼。”
旁边,一个穿戴比较好的少女说了一句酸话,和这种人进入到店里都觉得晦气。
“嫁不出去怎么了?你不也是没嫁出去吗?小小年纪这么刻薄,谁娶了你谁倒霉!”
青璃本来也不是容忍的脾气,从早上开始到现在,一路上遭受多少白眼,她也数不清楚了,原本没想计较什么,可当着她的面这么说,实在过分,她好像真的融入到其中,把自己当做异族女子。
诚然,是有异族女因为私奔而杀人,可是溧水城的百姓就全部是好人了?刚才不也是碰见了流氓登徒子,凭什么以偏概全?
“你说什么?你敢说本小姐?你不想在溧水城混了你?”
被骂的女子瞪圆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这话是在一个低贱的异族女子嘴里说出来的,她气得面红耳赤,狠狠地跺脚,“我看你是脑子进水了!”
“不让本姑娘在溧水城混?本姑娘不是活得好好的吗,你倒是说啊,你是谁?”
青璃“呸”地一声,对着掌柜淡定地道,“不就是块皮子,值得这样?给我包起来,剩下的银子就当给你的打赏!”
谁要忍气吞声谁去忍好了,反正那个人不是她。青璃“啪”地掏出一块银锭,她已经想好,大不了晚上再换一个身份,这个异族女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哼,说出来吓死你,我哥哥可是溧水城的主将,本小姐姓薛,你说呢?”
薛蓉说完,等着青璃浑身发抖,给她下跪,结果等了半天,青璃仍然很淡定,像赶着苍蝇一样摆手,“薛主将?没听说过,本姑娘只知道宇文将军,那才是大秦的英雄呢!”
世间竟然有这么巧合的事,出来一趟在皮毛铺子遇见了薛主将的妹子,看着家教也不怎么样,她有点怀疑淳于魔头的话。
“姑娘,虽然您有银子,但是对不起,本店的皮毛不能卖给您,您去其他店家看看吧。”
青璃话音刚落,铺子里顿时寂静无声,刚才看热闹的百姓们悄无生意,众人一致缄默不语。青璃拿着退回的银子,一脸莫名其妙,溧水城的店家都有病吗,上赶着的生意不做。
“哼,宇文鲲那个小人是大秦的英雄?真真笑话!”
薛蓉冷笑一声,正要继续说话,被旁边一个婆子神色紧张地捂住嘴,惊道,“小姐,当心祸从口出!”
“祸从口出?我哥哥如今被威胁,还担心什么灾祸?我有什么好怕的?大不了要命一条!”
薛蓉刚才还飞扬跋扈,瞬间,眼眸含泪,人也萎靡了一些。青璃隐隐通过这些话里,发现了不同寻常,溧水城的百姓们并不买宇文鲲的帐,而且,似乎薛将领受到了威胁。
本想继续使用激将法,让这个没心眼的薛家小姐透露出一些消息,结果那个老嬷嬷精明,早早地把人拉走,其余的百姓们只字未提,但是大家看她的眼神,比从前更加不友善。
皮毛没买成,有银子没地方花,青璃灰溜溜地从铺子里出来,又遇见了拿着馒头大口吃着的尼玛,这人迈着大步子,而且不走直线,一个人占据半条街道,把百姓们都挤到了另一边。
“卓玛,真是巧啊,你怎么去了这种地方?”
尼玛正在大口吃馒头,看到青璃,挥着手,热情地打招呼,她嘴里的馒头还没咽下去,馒头太干,卡到嗓子眼璃,尼玛被噎的直翻白眼。
“尼玛,给你水,赶紧喝一口!”
青璃满脸黑线,赶紧解下包袱,多亏她为了装样子,在包袱里面放了一个竹筒。
“谢谢你,卓玛,你真是好人,像你这样的好姑娘,一定会被人抢走的,你放心吧!”
许久之后,尼玛终于缓过来,她一脸感激地看着青璃,说了一句发自肺腑的话。
青璃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对于这种思维的人,真心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觉得自己在洗脑,强制性地把她归类为异族女,等待被人抢亲的人群之一。
竹筒里面的水已经没了,尼玛还在倒着,青璃看见旁边不远处有一个茶摊,就把尼玛带到那边,现在坐下之前,青璃都是先给银钱,省的被赶出去,果然,提前给了铜板,茶摊的老板态度缓和一些。
“卓玛,你不要浪费了,这一文钱能买个馒头呢,用来喝茶又不管饱。”
尼玛皱皱眉,最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从族里出来的姐妹们多半都去大秦京都了,只有她不愿意离开家里太远,留在了溧水城,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
在异族,女子高大威武,是有福气的象征,可是对于溧水城的百姓们,他们更喜欢娇小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弱女子。
“休息一会儿吧,现在都晌午了。”
不知不觉,已经走了一上午,青璃坐下之后就不想动地方,二人还是躲在角落,彼此四目相对,突然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卓玛,你肯定能被男子抢回家,你的身段符合大秦男子的审美啊。”
尼玛托着腮,露出一双真诚的眼睛,吃人的嘴短,她下意识地安慰青璃。
“那个……”
能不能不要提嫁人这个问题?她已经名花有主了好吗?青璃摸摸鼻子,决定还是打听一些情报,“尼玛,你知道宇文上将军吧?为啥我在铺子里说他是大英雄,那么多人好像很不情愿的样子?”
“啊?卓玛,你是不是刚到溧水城不久啊?”
尼玛一副奇怪的神情,上下打量青璃,思考片刻,这才垂着眼睛道,“溧水城的百姓们爱好和平,而且虽然这是大秦的领地,可实际上做生意的都是大周人,两国早就通婚了,怎么愿意眼睁睁地看着敌对呢?据说这一切都是宇文将军给皇上出是馊主意,所以在这里,千万别提他,不然咱们一定要被赶出去。”
比起宇文鲲的不得人心,百姓们更喜欢北堂将军,提起此人,没有不竖大拇指的,就算知道他已经和大周平阳城知府千金私奔,百姓们也佩服他的勇气,认为这是一个男子对心爱女子的担当。
------题外话------
二更送上,只要不太忙,能爆发就爆发,感谢一如既往支持的真爱们,虽然你们大部分是不留言的,但是心意我收到了,么么哒
☆、第042章 进府(一更)
晌午十分,阳光烤得地表热气腾腾,温差大是北地秋天的共同特点,这会儿百姓们在街道上走,汗流浃背,等到晚上,天气转凉,偶尔会出现蒙蒙的白雾,过不了许久,这边就要穿上棉袄了。
秋天是个物产丰富的季节,虽是晌午,街道两旁还是有不少从周边贩运瓜果蔬菜的小贩,有的也会售卖山里采摘的菌菇等,他们找个阴凉的地方打盹,偶尔也有出门的百姓,两方在讨价还价。
“卓玛,你看那边有个卖苹果的摊贩,那苹果又大又圆又红,真是好久没吃到了。”
尼玛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前面不远处,一个十来岁的小伙子,前面摆着箩筐,里面是一大框的苹果,他可能是从很远的地方背过来,走不动了,这才找了一处树荫歇脚,感到口渴,就从筐子里面拿出一个大苹果,随便擦擦,咬了一口。
清脆的声响,尼玛咽咽口水,眼神里带着渴望。自从离开山寨,就再也没有人关心过她,以前还好,家里有阿爹,阿娘,从年后独自一个人出来,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寨子里的规矩,不嫁人是不许回去的。
天气燥热,光喝茶水也不解渴,这边的茶摊,一文钱一碗的就是茶叶沫子,喝到嘴里有一种苦涩的味道,青璃空间都是好茶,平日里哪喝过这个,正觉得难以下咽,见到尼玛指的方向,也就动了心思。
“苹果是按个儿卖,还是按斤卖?”
青璃站起身,走上前去询问价格。小伙子似乎也不是溧水城的人,至少对青璃这身打扮没有表示出厌恶,他憨厚一笑,“按个儿卖,可以随便挑,三文钱一个。”
这种大红苹果,三文钱一个,这个价格对青璃来说相当值,可是尼玛听后,快速的站起身,神色紧张地拉着青璃道,“卓玛,我就是随便说说的,这东西又不顶饿,三文钱能买六个粗面馒头了!”
今年溧水城的粮食减产,以后粗面馒头涨价,到时候多少铜板一个还不知道,像她这么能吃,又找不到人家,很大的可能性会饿死,所以尼玛琢磨着和青璃搭伴儿,学点手艺,以后也能自己赚银钱吃饱饭。
尼玛所想,确实是很多穷苦人家的心里,不过溧水城附近的百姓还是很富裕的,不时有人路过买上几个,青璃和尼玛在一旁商议,这种行为看着很可笑。
“没事,不过是几个铜板罢了,这天太热,茶水也不解渴。”
最后,终于以青璃的坚持取胜,用了六文钱挑了两个又大又红的苹果,在挑苹果的时候,尼玛很仔细,她总是舍不得这三文钱,拿到青璃送的苹果之后,放到了后面的褡裢里,舍不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