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晴第二天酒醒去洗漱时,就发现正在吃早餐的池海彬眼下的黑眼圈格外严重。
    她完全忘记了昨晚发生的事情,一切的意识还停留在她趁他不注意偷喝酒的那一幕上。她喝醉了吗?思前想后,完全想不起来。
    于是,她理直气壮地走到他面前,好奇地问:“你怎么啦?黑眼圈这么重?是不是晚上没睡好?”
    还有脸问,池海彬悲愤地咬了一口面包,咬牙切齿道:“你真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
    “不记得了,我喝多了吗?”
    李清晴纯洁无瑕的眼眸里满是疑问,一双干净的脸庞写满了无害。若是让外人看来,一定是他欺负她,而绝非她欺负他。
    昨天他好不容易把头发从她的手里抢救回来,怎奈又招来她时不时就出手的达摩拳,搞得他是一夜无眠。池海彬无奈,默默吞下了苦果。
    “半瓶的路易十三都被你喝光了,能不多吗?”
    “路易十三?”
    “下次少喝点,你耍起酒疯来可是要让你老公变秃头的。”
    李清晴自动过滤了他的抱怨,路易十三她听说过,一瓶就要上万块。她不由得蹙了蹙眉,自言自语道:“嘻嘻……我本来在你面前也没什么形象。这个肖朗策真够奢侈的,这么贵的酒不喝完就走,幸亏我喝了。要不多浪费。还是小陶说的没错,好酒不上头。”
    “……”
    池海彬一口被面包噎住,见过要钱不要命的,没见过这么要钱不要形象的。他抬眼再次看看站在他面前的李清晴,确实是如此,昨天醉酒的疯子此时正顶着个鸡窝头穿着宽大的睡衣睡眼惺忪地站在他面前,毫无美艳可言。但怎么就在他的眼里,依然水嫩动人呢?
    情人眼里出西施,连东施都能变成西施,何况是他的小丫头呢……
    ……
    暮霭沉沉,寒风萧索。陵园的肃穆与平都的喧嚣形成鲜明的对比。池海彬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许凌启的墓前,叶勋早已恭候多时。
    人生如戏,不走到最后一刻,还真不知道剧情会如何发展。
    裁剪得体的西装第一次将叶勋胸有成竹的野心一览无遗。原来,在叶倾天面前最会演戏的还不止他池海彬一人。
    池海彬俊逸的脸庞微笑依旧,深邃漆黑的眼眸里似繁星般璀璨。
    “叶总,好手段。池某真是自愧不如。”
    叶勋微微一笑:“彼此彼此,人无完人,我们不过都是钻了个小缝隙而已。沈总何必客气。”
    平都真是个卧虎藏龙之地,稍不留神,就会被他人的面具所欺骗。
    墓碑照片上的许凌启那样年轻,正笑着将一切置之度外。逝者已逝,随风飘散,而生者依旧为了各自的目标而奋斗着,哪怕最后的结局终不过还是与世长辞,安眠地下。
    用句最俗气却也是最经典的话来说,就是不争馒头争口气。小人物是如此,大人物同样如此。
    池海彬将目光从照片中收回,思绪复杂:“你和许凌启是什么关系?”
    叶倾天一向谨小慎微,他池海彬同样是调查人的好手,却没有查到叶勋和许凌启之间的秘密,不得不说,他和叶倾天,都是这场博弈的失败者。
    叶勋一声长叹,不做丝毫隐瞒:“他是我曾经暗恋的女人最爱的男人。”
    十年前……
    离歌是y大最耀眼的校花女神,她的一颦一笑如同罂粟花般令人一旦上瘾,便深陷其中。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生不计其数,叶勋亦是其中之一。
    拥有倾世容颜的公主需要的是一个同样高贵的王子来呵护。平凡如尘埃的叶勋自卑,同样自负。他将爱慕封尘心底,连他最好的朋友都无从知晓。他不奢望能与离歌成为众人艳羡的一对,只求能够远远看她一眼就好。于是,和平常人追星不同,叶勋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狗仔,而他的对象,只有离歌一人。
    离歌不爱说话,大多时间都是与书本度过。过于高傲的性子令她像一轮高高在上的明月,可望而不可即。大学四年间,她拒绝了无数人的追求,也拒绝了任何人的接近。
    众人都说她太过冷漠,唯有叶勋明白,离歌是将自己的心完完全全的给了一个对她完全不屑一顾的男人。她高傲的自尊心不允许有人可以成功窥探她的秘密,也不需要有人可怜同情她的遭遇。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离歌同样没有逃过这个魔咒。一次偶然的邂逅,她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许凌启。
    为了他,她可以抛弃一切,甚至愿意出卖色相,只为博得他的一次回眸。当时事业有成的许凌启一颗心完完全全都扑在了事业上,并不需要爱情,更不屑于婚姻。纵然身边美女如云,却一瓢不取。离歌的美在许凌启那里,一无是处。
    离歌以为,她只要不在公众面前曝光自己,不给许凌启压力,她的执着终有一天会打动他。但她不知道,许凌启是典型的不婚主义者,更不想跟女人有着一丝一毫的感情纠葛,太过执着的女人只会增加他的厌恶感。他身边的女人多如牛毛,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也不少。
    生意伙伴的背叛,资金链断裂,许凌启一次的酒醉,最终让离歌得到了她期盼已久的他,却最终只是化作了一夜情。酒醒过后,依旧形同陌路。
    他给她的,只能是一句离歌根本就不在乎的“对不起。”
    得不到他的心,得到了他的人,也是好的。
    当离歌整理好了衣服,满怀憧憬地走出酒店时,正碰上等她已久的叶勋。月光如水,拉长了他的影子,萧瑟又落寞。
    几年的追踪,离歌何尝感受不到叶勋的炙热,不过爱情就是这么的自私,她不喜欢叶勋,更不可能跟他有任何的瓜葛。
    叶勋几次欲脱口而出质问离歌:“值得吗?为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连她最宝贵的东西都拱手相送?为什么不好好爱惜自己,找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他叶勋不奢求能和她在一起,只奢求她能好好爱自己!”
    但最终,叶勋什么都没有说。
    当离歌时刻注视着许凌启冷漠的背影时,他又何尝不是在注视着离歌的冷漠背影?
    夜微凉,月无言,只剩下了一地的斑驳。
    到最后,离歌留给叶勋的依旧只是一个擦肩而过的背影……
    作者有话要说:  想要的笔名都注册不上,一直对之前那个笔名不太满意,索性就换了一个笔名。收藏下我的专栏吧,这篇差不多还有十章左右完结,下一部预计6月开坑,具体哪天视存稿而定,想日更,所以要多存些才能对得起看文的小天使们。看我这么勤快的更文,收藏下我的专栏和下一部作品吧,么么哒~
    ☆、第 64 章
    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离歌甚至妄想,此时满脑子里没有叶勋,只有许凌启,她幻想着也许他破产了,成为了一个普通人,身边不再有美女环绕之时,他会回到她的身边,感受到她浓浓的依恋。
    可她明白,天生的事业狂,当他的事业毁于一旦,他想到的,唯有是重整旗鼓,伺机东山再起。离歌给了许凌启最大的安慰,希望他能东山再起。
    不离不弃,人在最脆弱的时候最容易感动。许凌启亦非圣人,墙倒众人推的时候,那双稚嫩的小手就是他最大的依靠。
    他给不了她物质,给不了她金屋银屋,却可以将那份感动留在心底,哪怕不是最爱,日久生出的感动也可以将他冰冷的心渐渐融化。
    可惜,好景不长,就在许凌启刚刚对离歌有了些许不一样的时候,叶倾天没有给许凌启和离歌机会。他应邀去了许凌启郊外的小舍,本想着趁机吞并原和酒店,却在两人争吵时愤怒之下一刀结果了他的性命。
    荒郊野外,偏僻的山上只有这一座简陋的房子,没有监控,没有录像,叶倾天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放火伪造了许凌启自杀的现场。
    熟悉许凌启的人都知道,这座简陋的小舍是他心烦意乱时最喜欢来的地方。过于偏偏的地理位置让消防车和警察来的速度如龟爬,等他们得到消息赶到时,已是两天后。
    生意场上的失败,毁于一旦的名声,让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了他是自杀而非他杀。
    大火烧得太久,再加上前一天下的大雨,销毁了太多的他杀证据,最终以许凌启的自杀而定案。
    离歌不服,但她没有证据可以直接指证叶倾天,唯有隐忍不发伺机而动。
    但上天有时候就是这么不公平,就在她一筹莫展之时,她被诊断为乳腺癌晚期,病魔夺走了她的一切,包括她最引以为傲的美丽。
    叶勋看着他最美的离歌渐渐枯萎,直至凋零,心如刀割。
    在她弥留之际,却依然狠心地只留给了叶勋一句话:“求求你,帮我给凌启报仇……”
    多么讽刺的人生,叶勋仰天长啸,他到最后都没有得到离歌一丁点的爱意。但他又能怎样?默默为离歌付出了这么多年,她最后一个人生愿望,他如何能忍心让他心爱的离歌伤心?
    远走他乡,拼命奔波,只为了博得天上的红颜一笑……
    当叶勋看到一向不善言辞的李清晴能为了池海彬敢跟叶倾天张牙舞爪时,他的心随之一动,如果离歌能为了他也能这么拼命,哪怕只有一回,也是好的。可惜,时过进迁,物是人非,错过的终究是错过的。
    就当他叶勋上辈子欠了离歌太多,心甘情愿为她最心爱的人送命吧。
    凌冽的寒风打在叶勋的脸上,将他内心深处风尘已久的秘密随风拖出。此时的叶勋,唯有将苦涩吞下,强行对着许凌启微笑。
    都说情敌见面分外眼红,他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傻的情敌之一了。
    这样的叶勋,是池海彬从没有见过的。每个人都心里都有一段悲伤,扪心自问,池海彬不敢想象如果他的小丫头心里没有她,他会怎样。
    沉默萧索的墓地,两个男人,各怀心事,唯有照片上的许凌启微笑依旧。
    “为了给一个早就死了的情敌玩潜伏,连我自己都觉得可笑。”
    叶勋周身上下无不透露着淡淡的悲伤,对着天空似在自言自语,又似像对池海彬诉说着压抑已久的心事。
    “人生在世,都会有些放不下的东西值得我们去追求,说到底,我们都是一类人。潜伏?如果不是不得已,谁会愿意拿命去开玩笑?叶勋,幸好你不是我的敌人。”
    叶勋微微一笑:“敌人?生意场上没有绝对的朋友,也没有绝对的敌人,唯有绝对的利益。这是我从叶老头那学到的。如果让我来讲厚黑学,我可以开个暑期班。不过在你这里,化敌为友,轻而易举。相比叶老头那一套理论,你的那一套更符合当今社会的趋势。一个曾经想当厨师的你,能做到现在这一步,不得不令人佩服。我们目前都有着相同的目标,朋友不敢说,至少可以成为最好的合作伙伴。”
    人往往被逼到了绝路上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潜能,他是如此,叶勋亦是如此。这个时候的池海彬不再怀疑,他也许和叶勋成不了真正的朋友,合作伙伴却是毫无疑问的。
    “打算让我怎么配合你?”
    “叶老头办事很小心,包括行贿,也并不都是他亲自出马。我找到的证据有限,并不足以致他于死地。许凌启临死前曾经给离歌发过一个只有一个d字的短信,因为许凌启不喜欢总被打扰,离歌并未在意,以为是他发错了。我一直都琢磨不透,现在想来,也许他是在暗示着什么。他山庄的那块地如今在你的名下,从那里入手,说不定会有我们意想不到的收获。”
    池海彬抱臂沉思,叶勋说的不无道理,也许其他人在垂死时会想到最心爱的人,但像许凌启那样的事业狂,不会平白无故的发信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那么偏僻的山庄,许凌启不可能安心入住,一定会有些什么。
    雷厉风行一向是池海彬的作风,一直不动许凌启山庄的那块地,本是想对死者的一种祭奠。如今看来,他还真需要掘地三尺来看个究竟。都说狡兔三窟,许凌启这种完完全全的事业狂,说不定真有不为人知的地下宝库。
    这厢池海彬正挖地挖地不亦乐乎,那厢李清晴正刷卡刷的不亦乐乎。不一会儿,他的手机里就传来了消费成功的短信提醒。
    自从订婚后他给李清晴卡以来,这还是他的小丫头头一次消费,池海彬正美滋滋地想回电话问问她买的是什么,施工现场的好消息令他暂时未打这个电话。果然不错,许凌启的山庄下面,有个地窖。
    在里面,找到了伪装成书的摄像头。
    死亡并不可怕,用最后一口气换来事件的水落石出,真凶的落网,是当时许凌启的唯一念头。他死,也要死得其所,死得值得。
    当时最先进的监控装置,如今来看也只不过是小儿科。不过幸好,一番处理后,当时发生的全过程便清晰的还原出来。
    客房里,叶倾天和许凌启正在交谈。
    叶倾天春风得意,正用傲慢地眼神欣赏着自己手下败将的落寞:“原和能有今天,怨不得别人。这是你不肯跟我合作的代价。小许,身败名裂就离你不远了,识时务者为俊杰,别太任性。”
    书桌上的股权转让协议分外刺眼,无偿转让,亏叶倾天做得出来。签就意味着原和将彻底落入他恨之入骨的敌人之手,不签,代价就是身败名裂。
    从他莫名其妙的被好兄弟带上叶倾天的饭局开始,阴谋的大网就已经拉开。他的信任,换来的终不过是赤~裸裸的背叛。
    “叶老,收买我的好兄弟骗我到赌场演这样一出戏,您不觉得手段太卑劣了些?原和资金断裂究竟是我的败家还是您高超的手段,大家心知肚明。何必欺人太甚,非要赶尽杀绝?”
    面对许凌启的愤怒,叶倾天不怒反笑。他在享受他的成功,更是在享受逆他者亡的失败者垂死挣扎的过程。
    “小许啊,别太生气,生意场上本来就是弱肉强食。有我倾天集团给你的小酒店做后盾,多好的事,你非要搞成现在这副水火不容的境地。怪谁呢?连你最好的兄弟都出卖了你,可想而知,你有多么的失败。签了字,大家还是朋友,不签,结果如何,就不用我告诉你了吧?跟我斗,也不掂量掂量你够不够格。”
    “你……”
    许凌启一把拽住叶倾天的衣领,怒不可遏的扬起巴掌,却被叶倾天随手抄起的烟灰缸打破了头。
    鲜血直流,愤怒了两人的双眼。
    “不自量力的蠢货。”
    叶倾天扔下烟灰缸,扯了扯领带,将协议书再次推到了许凌启的手里。
    “你斗不过我的。乖乖签字,我们之间的恩怨一笔勾销。”
    十年的奋斗就此毁于一旦,可想而知,许凌启的愤怒有多少。他颤抖地接过协议书,愤怒地朝叶倾天的脸上一抛。
    “你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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