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向绝非正义感泛滥的雷锋,一腔心思寻着做好事,他只不过依然有着最朴素的是非道德观和惩恶扬善的情结。尽管他知道现在不是动江朝天的时机,而且也不可能将江朝天绳之于法,只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受伤害的女青年们讨回些许公道。
    江朝天听得两条细长的眉毛紧锁,眼神凌厉地瞪着薛向道:“安老头真是这个意思?别的都好说,让我跪着给那些破鞋道歉,亏他想的出来。老封建!”
    薛向一拳狠狠砸在茶几上,阴冷地盯着江朝天:“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硕大的拳头顿时将十来公分厚的玻璃茶几砸得支离破碎,飞溅的碎渣割破了江朝天的左脸颊,立时鲜血直流。
    江朝天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流到嘴角的鲜血,饶有滋味地在嘴巴里咂了咂:“都说血是咸的,可我的血怎么是甜的,真奇怪!”
    “别跟我玩非主流,老将军的话我负责传到,照不照办,在你。相信你是聪明人,那些案底交上去,有些人会很兴奋的。”薛向懒得看他这副鬼样子,翘了腿抽烟。
    “非主流?新鲜!却很准确,不过,非主流形容我还是有些浪费,我这人从不起高调,向来都是坏话说尽,坏事做绝。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江朝天左手拿出手绢擦拭脸上的血迹,右手朝薛向的烟盒摸去。
    “威胁我?我最不怕的就是威胁!”薛向一把按住烟盒,让他摸了个空。
    江朝天笑笑,从自己兜里掏出包白色硬壳,壳上画着条金色巨龙的铝制烟盒。他打开烟盒抽出根烟身棕黑、形状粗实,两头一般粗细的雪茄,用火柴点燃,美美地抽了一口。
    薛向盯着雪茄的眼神再也移不开了,作为老烟民,老党史办的板凳,如何不认识眼前的这款著名的香烟。这款雪茄大名蜀中雪茄,又名“132”雪茄。该雪茄产自蜀中省,最初由蜀中雪茄厂生产,胡子元帅偶然间在领袖面前卖弄起这只雪茄,领袖拿过点燃一只,便爱上了其清凉香醇的味道。后来,z央便从蜀中省抽调老师傅到京城组建了特制雪茄生产小组,也就是“132”小组,生产特制雪茄,专供z央领导。“132小组”顾名思义生产两种型号的雪茄,13号和2号,2号专供领袖,13号供应z央领导。2号雪茄和13号雪茄的最大区别是两头一般粗细,据说领袖点烟从来就是拿起来就抽,有时把粗的一头放在嘴里,很不方便,因此才有了2号雪茄的诞生。江朝天此时手里拿的就是大名鼎鼎的2号雪茄。
    “2号,没抽过吧!你肯定在安老将军那儿抽过13号,是不是听说2号和13号除了样子,其它的都一样?那是蒙你呢,2号的烟叶知道是怎么种出来的么,是用猪粪、麻酱、香油这类极有营养的东西浇灌而成。蜀中两百亩沿河沙田中只有一亩特殊的土沙田能产这种烟叶,每年产量不过三十斤……”江朝天见对方的注意力果然被自己的雪茄吸引过来,便滔滔不绝地介绍这种雪茄是如何如何稀罕。他很聪明,知道用什么方式能调解气氛、转移注意力。一个安办的特参,而且一看抽烟的熟练程度,就知道是老烟民,没理由会认不出这只雪茄,也没理由不会对这只雪茄感兴趣。找准敌人的弱点,才是胜利的关键。同样,找准对手的兴奋点,才是合作与谈判的关键。
    薛向不仅是对他手里的雪茄产生了兴趣,而是迫切地想弄上一些,这款雪茄实在是太稀罕了。薛向把手里的翡翠丢在玻璃堆里,踩灭,劈手夺过他手里的烟盒,打开,抽出最后的一只给自己点上,深深吸上一口,闭了眼睛,一股清凉醇香的滋味从鼻腔直冲心腹,整个身子像是坠入云端,飘飘然,陶陶然。
    此烟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啊!
    薛向睁开眼,微笑道:“你得逞了,我也不问你从哪里搞到的,反正不是什么正当渠道。说吧,你那里还有多少!”
    江朝天哈哈大笑:“人啊,终归是他妈的人!一盒烟,保司勇的军籍。”
    薛向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冷道:“下跪也比司勇重要么?五条,免了你下跪道歉。司勇的事情没得商量。”薛向固然爱极这款香烟,可要他放弃惩治司勇,那是万万不能,兄弟在他心里比最真爱的香烟要高出百倍。
    江朝天目眦欲裂,恶狠狠地盯着薛向道:“我看你是疯了,五条?你知不知道这烟从71年底生产至今,每年只生产三十条,老人家抽不完的,如果不送人就会被销毁,哪里会有五条给你?”
    薛向哪里不知道他是在唬人,销毁?说的好听,后世2号雪茄又不是没有被拿出来拍卖过。红瓷也说除了送到z央的,地方上全部销毁,最后不也是私下藏匿了不少么。薛向眯着眼道:“我不跟你讨价还价,一口价五条2号,你的案底我帮你销毁,司勇废一只手指,军籍可以保留,但必须禁闭一年。另外,你下跪道歉就免了,我向老头子说情。别给我废话,一句话,成还是不成?”
    江朝天没有立时回答,食指敲打着大腿,似在思索。他最在意的是案底,而不是司勇。至于下跪和案底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如果不是被他抓住案底,鬼才懒得跟他废话,更别说什么让自己下跪。他不是没想过待会儿立即销毁案底,可对方已经注意到了,必不会让自己偷摸完成。如果这件事上,再起波澜,势必弄得满城风雨。哎,辛辛苦苦弄来的2号,绝大部分却要便宜这个趁火打劫的王八蛋。江朝天无奈地点点头,有气无力地说了声“成交”。
    薛向大喜过望,却不露声色。说实话这绝版雪茄在他心里的分量,实在比什么苏轼的字画,柴窑的瓷器贵重得多。薛向指了指不远处的办公桌电话,示意他现在就打电话提货。
    江朝天碰上这么个要好处不过夜的家伙,算是倒了血霉,想拖延时间寻些13号的烟叶改装样式也来不及。他无可奈何地走到桌面打起了电话。
    薛向把办公室的大门打开,招呼邱治国给值班岗哨打个电话,一会儿有人送东西过来。说罢,又把门关上,对垂头丧气的江朝天道:“那些烟,你是怎么搞到的,废了不少功夫吧。我真佩服你,胆儿大得没边了,这可是杀头的买卖。”
    江朝天嗤笑一声,道:“我还当你是个什么人物,少见多怪,你当这事儿是多大的秘密么。除了老人家不知道,谁不心里透亮。只不过,这烟的烟叶实在稀少,外界难以得见罢了。”
    薛向倒真不知道其中的因由,只道是两款雪茄只是外貌不一样罢了。两人并没有等多久,十五分钟后,邱治国领着一个身穿衬衣、西裤的高个子中年人敲开了办公室的大门。
    中年人提着个黝黑的大皮箱,见了满脸晦气的江朝天低头问好,并把箱子递上。江朝天却不接过,指着薛向道:“是给这位大爷准备的。”
    中年人脸上一抹惊讶闪过,便恭恭敬敬地把铁箱递了过去。薛向接过铁箱,提在手里,稍感沉重,正要打开,发现箱子的启封扣居然装的是密码锁。这年代的密码锁可是高级货,稀罕货,而且都是外国货,大都是用来设置保险柜的,移动的密码箱更是非常罕见。由此可见,江朝天心里是多么宝贝这几条雪茄。
    薛向一歪头,眼睛一扫江朝天。挂着死了爹娘老子般倒霉相的江太少,有气无力的吐出了密码。
    “叮咚”一下,密码锁弹开了,里面整整齐齐地躺着六条香烟,烟身上没有任何文字,只绘了一条金黄色的巨龙在长城上空昂头盘旋,比单盒香烟的铝盒上多了道长城。
    薛向拎出一条要丢还给江朝天,江太少摆摆手示意不用了。咱做事可没这么扣扣索索,大不了,明年再想办法多弄些,补回来就是。如果他知道随着伟大领袖一个多月后的离世,年底“132小组”随之解散,世上再也没有2号雪茄了,非悔青了肠子不可。
    薛向大为意外,这小子的行事风格倒蛮对自己脾胃,豪爽大气。薛向把烟放回去,锁好,一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江朝天迈开大步,就出了办公室,一路疾走,离开这个晦气、倒霉、伤心之地。
    第五十六章无有家电岂堪夸
    薛向几人出了团部办公室,入得院内,抬头望天,但见皓月当空,盈盈如盘。薛向打个响指,吩咐警卫班战士集合,先到车上等候自己,又冲邱治国招招手,示意他走近说话。
    邱治国正不知道怎么收场呢,江大少自己肯定是得罪到家了,眼前的薛参谋对自己也不冷不热,可真愁煞个人。见得薛向召唤,邱治国肥胖的身躯,立时灵动无比,三两步就蹿到近前,立正站好:“请首长指示。”
    “老邱,别首长首长的叫,若是搁以前,我少校,你中校,该我管你叫首长才是。”薛向拍拍邱治国的肩膀,这家伙实权团长,有必要笼络。
    邱治国一本正经地道:“现在早没有少校、中校之分,只不过工资、待遇上划了级别,讲究个官兵平等。但是,您到底是中央下派的干部,怎么能不是首长呢。”坐军委红旗的十七八岁的安办高参,说没背景,鬼都不信。邱治国靠拢之意,不言自明。
    薛向笑容愈加亲切,温声道:“老邱,你这个人还是不错,关键时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是个当领导的好材料。放心吧,你的问题我会淡化处理,老头子面前也会替你美言几句。”薛向一番话说得老气横秋,肉麻之极,自己听了都觉得恶心。可为了拉拢这个手握兵权的胖团长,也顾不得许多了。未来的惊天碰撞,凶险万分,多一份武力,就多一份保障。要知道此刻大内的城防力量全操那边之手,再加上他自己这个扇动翅膀,搅风搅雨的蝴蝶,谁知道历史上的一网成擒还会不会重演。因此,他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尽最大努力积攒实力,以策万全。
    “废话我也多说了,请首长看表现吧。”邱治国大喜,自己这无根之木,浮萍之身总算找到组织了。他很清楚,刘高让自己当团长并非欣赏自己的能力,而是看重自己没有背景,容易控罢了,从未视自己如腹心。如无意外,自己这辈子就止步团级干部了,刘高高升之日,就是自己调离、闲置之时。
    正是郎有情,妾有意,两人很快就滚进了一个被窝。薛向很满意他的敏捷,笑道:“老邱,既然如此,你们团里的事情就内部消化吧,报上去对你的前途大为不利。这样吧,司勇断根手指,禁闭一年;温宏就按个调戏妇女的罪名,开除军籍,移交东城公安局。”薛向本来就没有闹大的心思,军事法庭本就是吓唬人的,先前打定主意胁迫邱胖子按自己意图给办了,这会儿倒是不用胁迫,成了自己人了。
    邱治国感激涕零,连连点头,谁不愿意跟着这种时刻为下面人着想的好领导混啊,自己真是因祸得福。
    安排好司勇和温宏的命运,薛向在邱治国殷勤地相送下上了车,一道烟去了。当然,他自不会亏待这些一起出任务的警卫,领了众人在广场上,放了好一阵风,又去副食店买了几大箱副食,让众人捎回松竹斋,同留守的警卫一道享用。他独自转道,去医院接康桐、雷小天回家不提。
    …………
    金乌西坠,玉兔东升,时间又过去小半个月了,薛向家的大院里,一片喧闹。一盆火红的炭火上架着一米来长的铁丝网架,一串串的肉片、鸡腿、鸡翅、菜蔬穿插在铁丝网上炙烤,薛向围着围裙,指挥着康桐、朱世军、雷小天、陈佛生翻转食物,擦抹调料。一时间满院飘香,馋虫引动。这是响应小适的号召,举办的烧烤会餐。
    小晚领着小意、摆放着桌椅,一张四方桌上,已整整齐齐摆了一圈碗碟、筷子。小家伙人小事儿多,嗖的一下从远处跑过来,抱着薛向的腿哼哼。
    “小宝贝,不准再吃了,你今天已经吃了两根冰激凌了,再吃会闹肚子的。快撒手,我围裙上油着呢,你刚洗澡,换的新衣服可就要脏啦。”薛向放下手中的肉串,擦了擦手,提开小家伙的身子。
    “人家又没说还要吃冰激凌,待会儿还要留着肚子吃鸡腿呢,这次是要喝汽水啦。”小家伙大眼睛一转,知道冰激凌是吃不到了,有汽水喝也不错,她倒是忘了喝汽水更饱肚子。
    “汽水也不许喝了,喝多了凉的再吃肉,晚上要闹肚子的。除非你待会儿不吃肉,看着你三哥把鸡腿吃光光。”薛向知道小家伙最喜欢跟小意比、抢,劝她的话往小意身上扯总能奏奇效。
    果然,小家伙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转身跑到小意身边祸祸去了。一会儿,两个小家伙就为分赃不均,吵了起来。
    ………
    家里能储藏冰激凌的事情,还得从十天前说起。那天中午也是小家伙闹着要吃冰激凌,缠得薛向没办法,骑车出门给三小一人买了一只。薛向刚坐下歇会儿,吃完冰激凌的小家伙又来了,说还要吃,这次还带了帮手——小意。小意脸色微红,显是第一次向大哥要东西吃,有些不好意思,估计也是被小家伙威逼利诱来的。
    薛向无奈,小意第一次找自己这个大哥,无论如何也不该拒绝,只好再跑一趟。哪想到,刚买回来的冰激凌,小家伙一上手,啪嗒一下,没拿稳,自己的冰激凌掉了地上。小家伙立时嘴一瘪,要发噪音、掉金豆,小晚赶紧把自己的递给她,方才止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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