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六国这些卑鄙下流无耻的家伙,不敢在战场上于我们大秦正面对战,成天就会躲在暗处里,玩这种阴谋诡计的东西!真是臭不要脸!”王贲看着从刺客们聚集的药铺中,搜出来的各种武器和情报,气愤的向白仲说道。
    白仲默默的看了王贲一眼,见他情绪激动、表情真挚,似乎不像在开玩笑的样子,一时也分不清楚他到底是在说真话,还是在嘲讽本国了。
    众所周知,秦国采用的国策是“近攻远交”策略,对于近在咫尺的山东五国采取攻势,而对于遥远的齐国就是两国睦邻友好一百年。
    而齐国人也不是个个都是笨蛋,总有几个能看出秦国的阴谋,因此齐国朝中最初对秦国也不是那么待见。
    但是这些不待见秦国的人,最后不是败在秦国的金弹攻势之下,就是莫名其妙的暴毙了。
    所以说,杀手集团哪家强,七国之中属关中。
    “对了,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你是怎么识穿那个女人是杀手的?”王贲好奇的问道。
    “这个啊……就凭我这双慧眼……”白仲反手指着自己的一双迷人又妩媚的桃花眼,笑着开口说道:“我一眼,就能分出那个女人是不是爱慕我……她虽然面上装得很痴心痴情,但心里却一点都不爱慕我……既然不爱慕我,却要主动贴近我、向我献身……这个……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嘛。”
    白仲说了一半真相,却又保留了一半真相。
    实际上原因是这样的,自从开启了“尽收七国佳丽”这个任务之后,系统就很贴心的将每个女人对她的好感度,用数据形式直观的表现了出来,以方便白仲攻略各国佳丽。
    所以当白仲出现在社宫之时,她发现在场的每个女人对自己的好感度,都有或多或少的提升,只有一个女人对自己的好感度是负的。
    不但是负的,而且是恶意满满,恶得白仲以为自己是不是始乱终弃过她。
    没啊!这不可能啊!自己虽然已经不是处男……没错,是处男……但每回被王贲还有其他同袍,拉去青楼楚馆的时候,都买了单啊,没有仗着颜值高,就吃白食不给钱啊。
    至于良家女子,自己虽然会抛个媚眼,没事放放电什么的,但是绝对绝对不会碰的……万一被要求负责任怎么办?
    如此恶意满满的女人,在白仲眼里简直就像黑夜中的萤火虫一样显眼,因此她果断就去约了,没想到约出这么一条大鱼来。
    “说起来,别管这个了。五国伐秦,我们很快就要出战了,你不回去准备准备?”白仲笑着对王贲说道。
    虽然秦法严苛,再加上秦军异于六国的军功爵,秦军的军纪还可以,但眼看大战在即,他们这种中底层军官要做的事也很多。
    比如鼓舞士兵的士气、确保士兵兵器完善、提醒士兵购买衣物还有食物之类很多很多杂事。
    同时,军中也发布了战时的禁酒令,严禁士兵喝酒。
    军中的气氛一天天紧张起来,士兵们开始频繁的向关中的商业区跑,购买衣物、补充食物、修补兵器。
    白仲也忙着做战前动员,老秦人比较朴实,基本上都属于言语不多型,所以虽然兵书上说当官要没事鼓励下属,秦国的中低级军官也做得并不太好。
    但白仲就不同了,鼓舞和动员这两项是我军优良传统,任何一个有点口气和经验的现代人类,只要不是特别笨,依虎画猫鼓励一番还是可以的。
    更何况白仲还不是一个只会空口说白话的人,仗着家里有钱,她经常会给士卒一些小恩小惠。比在军中提供一些小额低利息贷款,给那些家境贫寒、无力购置新行头的士卒;自己出门狩猎得来的猎物,也并不会独吞,而是会按军爵分给手下,虽然有的人多、有的人少,但必须确保普通士卒也能吃到肉,喝到浓浓的大骨汤。
    就靠着这些现代人说起来,不值一哂的小手段,再加上白仲原本就有实力,因此白仲在很短的时间里,得到了手下百人的尊重。
    又过了几日,白仲听到前线传来消息,五国联军合力攻防了寿陵城。
    消息传到咸阳,嬴政一脚踢飞了身前的大案。
    不解气,又拔出悬在一旁的太阿剑,一剑将大案斩成两半。
    “可恶!”嬴政手持着宝剑,涨红着脸说道。
    秦国现在已经是“老子天下第一,你们谁敢不跪着舔,老子就弄死你们”的超级大国,但这样的超级大国也不是天下无敌的,它也是有弱点的,五国联合起来,它扛不住啊。
    当然,让嬴政这么生气的,也并不完全是因为五国伐秦的事,更主要的是,赵高告诉他,太后身后那个叫“嫪毐”,根本没有被阉割,而是个假内侍。
    虽然嬴政对太后身边有男宠,早在心中有猜测,但是在此事被证实之后,他心中的怒意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半分。
    果然如此!果然如此!寡人在太后宫中听见的那个婴啼声,是太后和嫪毐生得孽种吧?
    按理来说,秦国胡风甚重,太后在孀居之后与大臣交好,那是稀松平常的事——不说早先的宣太后和义渠王生下两子,死前又想让男宠魏丑夫为自己殉葬,就说现在的华阳太后宫中也养着好几个面首。
    嬴政身为儿子,在这种事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这基本已经是秦国国君的传统,赵高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嬴政会为了此事而气成这样?
    难道这实在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隐情?
    “大……大王……长平侯有书信到。”赵高跪在地上,将手里的竹简高高举起,低下头说道。
    这几年来,随着大王年龄的增加,一身威仪之气也日渐增涨,生气的时候,那一身龙威更是无人敢惹,而唯一能让他暂消怒火的,只有长平侯的书信……当然,有时候气得更厉害也难说。
    “长平侯……哼……她还记得寡人?哼!那个臭不要脸的家伙!寡人才不稀罕看她的书信呢,肯定又是在炫耀函谷女子多么柔情似水来着……”嬴政说着,将赵高手里的竹简接过来,他到要看看,函谷关的女子到底有多柔情似水,是不是比他的后宫佳丽们更可爱。
    看着口里“不要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嬴政,赵高轻轻的吐出了一口长气。
    看样子,自己今天又要为形容大王后宫佳丽们的可爱之处,而想破脑袋了。
    “小高高,想我绵?你上次来信说,燕姬妹子酿得一手好酒,大王很爱喝她的酒,喝完她的酒就留宿宫中,和燕姬那个那个……要我说啊,1vs1实在是太无聊了,人数固定、姿势老套、段落重复,一点新鲜感都没有,远远不如我在函谷关这里开心。你不信?你说宫外的妹子没有宫里的妹子长得漂亮……这你就不懂了吧?脸漂亮有什么用?吹了蜡烛都是一样的……”
    “前几日,函谷关这里举行春社……你知道春社是什么吧?大型露天群p活动,男男女女的混在一起随便约,可乱可乱了……做为一个头一回参加春社的成年人,我结识了一个特别特别漂亮特别特别有风情的女人……”
    “这个女人爱我爱得如痴如醉,恨不得将我吞入她的腹中。”真得是吞入腹中,那女的是赵国人,出生在长平之战后一年,然后你懂得。
    “为了追到我,花费百般心思、千般巧计,只为让我在人群之中多看她一眼。”这好像也没有错吧?虽然略有一些小小差异,但总体来说是一样的。
    “虽然我和她身份上有所差异,但是那一天在一个漂亮的小树林里,我轻轻的将她放在地上……你懂得?”渣男,你慢慢脑补去吧。
    “总之现在,我已经爱她爱得丧心病狂。”丧心病狂的把人杀了,多漂亮的一个妹子啊。
    嬴政铁青着脸,死死抓住手里的竹简,因为用力太大,指关节都开始泛白。
    白仲!白仲!早晚有一天,寡人一定要……狠狠的要了你!让你哭都哭不出来!
    嬴政咬着牙,愤怒的将视线移到竹简上的最后一行字,“对了,告诉大王,我去寿陵了,让他不要害怕。只要有我在,大秦就一定不会败,函谷关也不会失守的,除非……我不在了。如果我不在了,就轮到你好好保守大王了,莫忘了当年我教你剑术时,我对你说过的话……我不在的时候,就让你来保护公孙。”
    妈蛋!谁害怕了!白仲你个臭不要脸的,一定要安全回来啊!
    ☆、945.17营养液2200加更
    大军开拔,向寿陵进发。
    白仲现在身份低微,自然是没有马骑的,只能迈着两条小短腿吭哧吭哧的向前走。
    其实十六岁的白仲也不矮了,一米七二的个子怎么看也不算矮,只可惜战友们身高都突破了一米八,而咸阳宫那个臭不要脸的,竟然有一米九了。
    一米九!等自己回去的,那个臭不要脸的,一定又会抱着自己,然后将下巴放在自己的头顶上,特别深情的说,“小矮砸。”
    这么一想,白仲觉得自己那封信写得实在太好了,气死那个臭不要脸的,竟然在自己这么一只纯洁又萌萌哒的小萝莉面前,炫耀他的后宫,世上竟有如此无耻之人。
    活该你被本小萝莉感动的泪流满面!
    白仲傲娇的哼了一声,其他人不知道五国伐秦的情况,白仲可是知道得很,五国伐秦声势浩大,但实际上却是五个软蛋,一听说秦国出兵了,两军连交战都没有,五国就直接罢兵闪人了。
    想到此处,白仲看了一眼周围正满脸兴奋、压低声音讨论自己这一回能收到多少人头的同袍们,要是他们知道五国会直接罢兵闪人,该有多伤心和郁闷啊?
    白仲十分了解这种心情,这就好比你战阶还差一万五,好不容易等到周末,提前三小时进图,磕了小药吃了桌子,阵营广告刷完,就等着收人头了,结果发现浩气放你鸽子,这周的攻防cd被黑掉了。
    秦军的怨念也是很可怕的,所以在确定五国罢兵之后,秦军转头去把卫国攻了下来。
    卫国只是一个小国,不在战国七雄里头,而且其国君早已因为魏国的攻击,不敢称“侯”而自贬“君”,整个国家也只剩下濮阳这个地方。
    但是卫国却是人才倍出,被当时之人称之为“卫多君子”,孔子更是因为卫国君子多,而在卫地住了十年之久。
    而这些人才中,随便挑几个出来也是大名鼎鼎,先有商鞅,现在有吕不韦,而后又出了个名震天下的……
    白仲看着正手持着一把青柄剑,和王贲战成一团的少年,飞出一剑,将少年刺向王贲的剑格开,长剑去势不停,直接贯穿少年的衣袖,将他钉在墙上。
    “剑法不错啊,小东西……你叫什么名字?”白仲懒洋洋的走上前,拍了拍王贲的肩膀,开口问道。
    王贲有些后怕的看着少年,这小子年纪小小,剑法却极其刁钻古怪,差点就将他伤着了,“此人应该是个游侠儿。”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说法,所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游侠儿说白了就是小混混,不过是武力值比较高的小混混。
    若是论个人武侠,秦军大多是普通老百姓出身,会点劈、砍、冲、杀之类的技能就不错了;游侠儿却不一样,武艺高强、身手灵活、个个都是以一挡十的好手。
    当然,任何暴力组织在军队面前,都是渣渣。
    秦国军队天下无敌,更不用说几个小小的游侠了。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穿的再叼,一砖撂倒;体格再壮,人多也跑。
    当然,要是落单了,那就不好说了。
    “你才是小东西呢!我有名字的!”少年一脸愤怒的看着白仲,对方有两人,而自己只有一个人,且后来出现的那个死娘炮,剑法似乎比自己还要高。
    “那行行行,你说说你叫什么名字?看你武功不错,死之前给你一个报姓名的机会。”白仲冷笑一声,看着正欲开口的少年,再次出言打断道:“你可千万别说让我先报上名这种废话……败军之将是没有谈判资格的……要么报名姓名再死,要么直接死……别那么多废话!”
    少年看着一脸凶残,毫无开玩笑之意的白仲,反手将钉在自己衣服上的剑拔出,丢回给白仲,站直身子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一个让白仲大惊失色的名字。
    一个白仲听完,就直接一挥说“你走吧,我不杀你”的名字。
    看着夺路狂奔的少年,一直没开口说话的王贲,跳着脚说道:“阿仲,你疯了吗?你怎么把人放走了?”
    “这个……这个……我说因为我仁慈善良,你信吗?”
    “呵呵……你信吗?”
    “好吧,既然不相信,那我换一个……其实我是发现他年纪小小、天赋不错、剑术惊人,假以时日,必成大器,不忍杀之……”
    看着小伙伴一双萌萌哒又萌萌哒,望向自己的眼睛,王贲默默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小伙伴这是觉得我很像傻逼吗?
    打下濮阳,就是打下卫国。
    只是卫国虽灭,卫君却没有废,只是被迁往野王之地,终嬴政一朝都未动过废卫的心思。
    于是,最弱小的卫国,却成了生存时期最长的诸侯国。
    转年,到了秦王政七年,白仲知道“哈雷”那个傻逼要从遥远的外太空回来了。
    白仲因为出生时间没挑好,上次哈雷她没生,下次哈雷说不定她活不到……应该是妥妥活不到,因为她已经穿越了。
    因此自从进入秦王政七年以来,白仲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歪着脑袋遥望夜空,希望能在第一时间看见哈雷慧星的影子。
    果然,在一个满月高悬的日子,白仲看见一道白光拖着长长的尾巴,如扫帚般的扫过东方的夜空。
    刹那间,群星失色,连月亮也遮不去哈雷慧星的光芒。
    只是,在二十一世纪,被人吹嘘一生才能看到一次的“哈雷”君,在古代却是一个大扫把,有什么脏的臭的糟心的事,都会栽在它头上。
    根据《秦始皇本纪》记载,七年,彗星先出东方,见北方,五月见西方。将军骜死。以攻龙、孤、庆都,还兵攻汲。彗星复见西方十六日。夏太后死。
    前面几条都跟白仲一个小兵没有太大关系,但是子楚的生母夏太后死了,身为表侄儿的白仲却要回去奔丧。
    说是奔丧,实际上是华阳太后和公主娘好几年没看见自己,召他了。
    正好,自己这边也有个麻烦要甩给公主娘她们。
    嬴政知道白仲进宫看望华阳太后的消息时,他正在和风情妩媚的燕姬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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