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邬家那把斩草用的斧头,是我。
    若事情这么简单就好了。
    要做人上人,自然要踩一些人在脚下。
    适者生存。
    这是在蓬门就深谙的生存之道。
    可是,我动了情。
    沈越就是我那心上人。
    可笑至极!
    我一阅人无数的男馆相公,竟也有为情所困的一天。
    我也曾付出过真心,这不打紧,毕竟,真心本可瞬息万变。
    可沈越到底是我命中劫数吧。
    这一趟,我满腔心意,竟化作了磐石。
    从此,沈越二字,成了我思虑的掣肘。
    我曾寻思过,为何偏偏是沈越。
    在他之前,我试怕了,再不敢念想此生会有归属。
    数千个日夜,寻遍了,偏不得;未敢盼,却一朝在手。
    姘头千千万,可愿意堂皇牵我入门的,只有沈越。
    沈家人待我,真的与血亲无异。
    所以,沈府最后被抄家,我头脑一热,不惜亲自从京城南下广陵,求亲叔叔给沈越开一条后路。
    我的亲叔叔,是叛军头目、献王麾下第一策士——子翀。
    得以与世上仅剩的的骨肉相认,也是托了沈越的福。
    献王叛变,源于多年积怨,而我趁机倒戈,并非因为亲叔叔的策反。
    那仅是意外得知献王谋划之后的玩笑。
    不料一语成谶。
    我最初笑闹要子翀收留,只为自保。因那时与沈越闹了罅隙,生怕作为家主的他有朝一日将我扫地出门,我不得不跌回流徙无定的处境。
    最后,愚蠢如我,自保却成了自戕。
    叔叔拗不过我磕头,答应托人照顾充军西北的沈越。
    当时我不敢看叔叔的脸,脑门儿贴紧了地面。可至今记得他那一句答应,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股恨铁不成钢的味儿。
    而今,叛军势如破竹,我一方面是由衷欢喜的。
    毕竟,若清侧成功,沈越必将否极泰来,位极人臣。
    这不就是我夙愿么。
    可沈越性子睚眦必报,他若复起,头一件事儿定是雪洗家仇。
    届时我是挨千刀万剐,趟刀山火海。
    谁知道呢。
    身死事小,我本就倦了。
    人生,不过就这样儿。
    可回头,看妻子越发紧锁的眉头,丈人日渐斑白的鬓角,叫我这两面刀寝食难安。
    毕竟,邬家收留,虽始于利用,可这些年终究不算薄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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