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氏则是断了毒源以后,逐渐的,控制不了的本性的暴露。
    再有,慢性的神经中毒,可不是尤氏父女俩想的那么简单。尤氏之所以以一女子的身份性格却能变得如此暴戾,恐怕,也与自小吃这种中毒性烈酒有关系。
    有时候周围神经的疼痛,是慢性的,能把人的性子都磨光的。
    李敏是大夫,分析任何东西讲究科学和辩证,婆婆这种咎由自取,说到底,恐怕根源还在那个尤将军身上,尤氏的父亲,太爱那个面子,最终把自己和女儿都给害死了。
    有些人,认为自己不成功,便是白活一世。正因为如此,能真正自由地活在这个世上享受生命的人,其实有多少呢?
    尤氏父女就是典型的例子。
    对于自己丈夫,李敏还是比较放心的。毕竟,朱隶经历过的风雨多,自小和尤氏的感情也不算是很亲,因此,恐怕不会遭受到太大的打击。
    事实果然如此。
    朱隶低声吩咐了其他人准备暗自给尤氏办丧事,只怕,尤氏这个尸体,都暂时没有办法弄回到北燕来安葬了。
    以万历爷那个恶毒的性子,只会把尤氏碎尸万段,然后把尤氏的尸骨都送狗咬了。
    真正最难过的人,肯定是朱理了。
    朱理和朱隶不同,在京师里被迫人质的时候,是和尤氏朝夕相处的时间长,远比朱隶长得多。
    看兄长在叮嘱人安排尤氏的后事,朱理静悄悄地走了出去。
    对于兄长,他肯定没有话说的。朱隶在这件事上一样是受害者。如果外面的人知道尤氏死了,八成铺天盖地的指责会对着他们兄弟俩来,首当其冲就是朱隶。朱隶不可能做这种有意把自己母亲害死,然后让历史学家在史册上记下杀母罪恶的一个人。
    那到底是亲娘。哪怕这个亲娘,也不算很亲。
    朱理此时此刻的心情,犹如倒翻的老坛子,酸甜苦辣什么味儿都有。
    对于尤氏给他们兄弟酿的家酒里下毒的事情,朱理只觉得很悲哀:尤氏这样做,何苦呢?!
    难道他和他兄长,都不是她的亲生儿子?
    被亲生母亲好像抛弃的心,一时间,折磨着朱理。
    夜深人静,春天到来的北燕,夜凉如水,早春霜雪融化的那种冷,在夜里恐怕是能与冬天霜冻的时候相比。
    大概是接受了朱隶的命令,胡二哥,静悄悄地一直跟在朱理的身后,生怕他出什么事儿。手里拎着件厚重的裘袍。
    朱理只是身着普通的棉衣常服,在王府里的青石板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心思,早就乱到,迷了方向,看不清周围。
    一路这样,不知道是走到哪儿去了。
    直到胡二哥在他后面突然提了一声:“二少爷,前头,是郡主和十一爷住的地儿了。”
    大家闺秀住的地方,男子三更半夜的,当然不能过去。路过门前都不可以,会遭嫌的。
    朱理猛地刹住脚,却也来不及。
    只见前头屋门一开,福子提着盏灯笼在门前照着,看到他,咧开了一串拍马屁的白牙儿,道:“小理王爷,是不是来找十一爷的?”
    话说,这王府里,是朱理的家,哪有真正迷路的道理。哪怕黑灯瞎火的,闭着眼睛,都不应该走到与自己院子这么南辕北辙的地儿来。完全方向不对嘛。
    朱理有点儿恼,拳头在袖管里握了握,没做声。
    福子肯定是因为趴在墙头看见他来了的痕迹,才出门来打探的。现在见是他真人了,马上冲院子里喊了一声:“十一爷,小理王爷来找你了。”
    听到这话儿,朱理恨不得马上割了福子的舌头。
    福子萎缩了下脑袋,也做好了被朱理拿办的下场。可是,等了会儿,见朱理却是没有动,好像真的是来见朱琪的。
    听到自己那个聪明不足办事有余的小奴才喊的声音,朱琪当时只是站在院子里不敢动。
    怎么,自己走出去,再次走出去拿热脸去倒贴他的屁股吗?朱琪想的是,只怕自己刚走出去,他人转身就走了,自己真的是看着他的屁股一直远去。
    当真恼人,到时候只怕自己一晚上都睡不着了。
    不过,对于他为什么突然鬼迷心窍走到她这儿来,她似乎可以想象到一些的。
    毕竟,他的亲娘,可是被她的亲爹给杀了。
    见福子在门缝里冲她比比手势,说是朱理压根儿没有走。朱琪的心定了下来,看来自己想的事没有错的。
    他这会儿来,可不是因为突然想通了,想念她了想和她谈情说爱,是,恨不得把她这个仇人家的女儿碎尸万段。
    朱琪拍打下裙子,走出了院门。
    大家如今继续喊她十一爷,却也知道她其实是女儿身的。朱永乐一不做二不休,让她穿起了女子的衣服,还嘟囔着说:“你不穿裙子,不是个女子,你叫你喜欢的公子怎么喜欢你呢?”
    小胖妞,如今似乎是个恋爱高手了。眼看,是和徐状元的爱情一路终于走向了正轨。
    朱琪本是不依的,主要是穿男子衣服习以为常了,穿裙子她感觉行动不方便,碍事儿。只是这个小胖妞太过执拗,执拗到了,把她的男子衣服,全部给没收了。
    于是,在夜色下,这样一个充满诡异命运的夜晚里,朱理第一次看到了她穿女装的样子。
    透了几分妖艳的桃红,在很多人印象里,属于性情豪放的艳情女子才会选择的颜色。要说朱琪性子豪放,倒也有几分,毕竟,朱琪一直都是像男儿一样生活的。
    朱永乐恐怕是因为这点,给朱琪选了这个颜色的衣服。
    此等鲜艳的颜色,是把朱琪那天生的美丽白皙的肌肤,衬得白里透红,在春夜里,一如那朵黑暗中突然绽放的桃花儿,能把男儿的心都勾得心花怒放。
    朱理的眸色顿然是划过一抹沉幽。
    她是很美的一个人儿,早从她穿男儿装都能勾得京师里的女子的心像小鹿般蹦跳,都可以知道一二。
    如今穿回女儿装,不倾城倾城的颜色才怪了,更何况,这人本来就是大明皇帝的公主。
    万历爷的女儿。
    朱理的嘴角冷冷地勾起一个弧度,袖管挥了下。
    胡二哥知意,退了下去。
    与此同时,会做人的福子,早就想给主子安排幽会了,不当这个电灯泡,没有等朱琪做声,一溜烟先跑了。
    朱琪回过头时,喊福子,都不知道往哪个方向喊,又怕把朱永乐吵醒了。这个小胖妞如果见到这一幕,恐怕一辈子都会在她朱琪面前笑她朱琪。
    说起来,她朱琪这是害羞。
    总觉得,在他面前穿女装不是那么一回事儿,全身都不自在。
    朱理向着她的方向走了过来。
    为此,朱琪居然不受控制地退了半步,全然都是由于羞意所致。
    他的脚步加快,一瞬间,闪到了她面前。
    朱琪的双瞳蓦然睁大了起来,映着他那张在月光下仿佛戴了张银面具,却依然英俊得宛若天神的脸,让她的心速可以骤然间继续失效。
    “理,理儿——”这个声音,吐出如兰的芳唇之间,充满了诱人的黑夜香气。
    “哼。”朱理轻轻的一声笑,“其实,我早该和你把话都说清楚的了。只是没有想到你是那样蠢的一个人,肥猪不怕开水烫。”
    朱琪的脸顿然一红,知道他说的是她倒贴他追的样子,虎了眼睛说:“你恐怕误会了,小理王爷。本王,不过是陪着郡主来一趟北燕罢了。生怕郡主一个女子不安全。”
    “你这话,本王信。”朱理眼不斜视,口气淡薄,“你这次没有选择回京,应该是准备随那人一块走的了。本王会答应你,照顾好郡主,你可以走的了。”
    只听完他这话的刹那,朱琪的心头仿佛被什么一个重击。
    他让她走?
    这可比,拿剑杀她,不知怎的,来得让她绝望的多。要知道,他杀了她的话,她终究可以死在他眼前,他怀里,让他永远没有办法眼不见为尽,让他一辈子记住她。让她远走高飞,岂不是,他一点都不在意,不在意她走了。
    朱琪一瞬间真想脱口而出:你还不如把我杀了。反正,你已经把我的心用刀子割的体无完肤了。
    “理儿,你之前不是很想杀我吗?”朱琪嘴角微弯,到底是忍不住吐了这话。
    朱理的脸色猛地一降,几乎降到了乌点。他忽然举起的那只手,是快要举高到她脖子的地方,掐住她脖子。可是,最终,他只是把手缓慢地放下。
    看着他那只举高又放下的手,朱琪只觉得心惊胆寒的:“理儿,你——”
    “我没有办法杀了你。”朱理的声音显得那样的平静。
    朱琪的心跳了两下,对着他迈出一步:“理儿,我——”
    “十一爷,你再踏前一步,我杀不了你,只能杀了自己。”
    朱琪停住了步,感觉心头一霎那寒冷到了冰点。
    “你知道的,十一爷,你亲生父亲,是护国公的仇家。本王亲爹,亲娘,都死在你父亲手里。”
    她知道,她都明白他说的话。他们如果在一起的话,肯定会被天下人说他们两个都大逆不道,说他们没有孝心。但是,只要他愿意,她愿意跟着他吃任何苦头,背负这世界上任何罪名他都不怕。
    “理儿——”朱琪再走前一步时,却只见他双眼好像隐没在夜里了一样,更让她看不清楚了。
    “本王的兄长有大业要完成。本王不可能,丢下家人,和一个女子双宿双飞,这不是,一个男儿该做的事情。”说完这话的朱理,仿佛把一辈子的话都说完了,转身,即消失在了夜里。
    朱琪简直是不敢相信地看着眼前发生的这一切。看着他,残忍地抛下一句“不可能”,随之消失在她眼前,怕是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她了。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不一样。
    男人心里,永远先惦记的,不会是女人。
    夜里,几丈远的地方,隐没在黑暗里的男子,还有一个。虞世南抓住垂下的树枝,握在掌心里,在咔吱一声要折成半截时,终究是怕惊动到不远处的女子,收了起来。
    月下如花似玉的女子,桃红的衣服衬着春夜的气息,是那样的美颜动人。而落寞的清影,则撩动着人的心扉。
    可是,没有这个缘分。
    或许,他可以此时此刻出去,去安慰她,看能不能趁人之危,夺人之美。可终究,怕是不能给她一个名分。
    没错,高贞曾经说过,可以给她一个合适的高卑国身份,让她顺利地嫁给朱理。但是,如果换作是他虞世南想娶朱琪,高贞肯定不同意。
    原因很简单,朱琪是万历爷的女儿,而且,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死活不认自己高卑国子民的身份。高贞可是个很记仇的人。这点,不知道高贞的人,是不清楚的。
    像朱理说的那样,最合适她的人,大概在远方。
    位于京师的东城门口,一辆普通的青色帷幄马车,驶出了城门,一直是往很远的地方走去。
    九爷戴着斗笠,甩着马鞭,急追那辆马车。
    追到了约有几十丈遥远的地方,马车终于停了下来。
    九爷追到马车尾巴,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却是一丝不敢停,从马背上纵身跃下,到了马车边上低声喊:“八哥,你怎不说一声就走了呢?”
    听到这话,马车的车帘被一只白皙的玉指掀开一角,八爷那张如玉的侧颜露出给了九爷看,低声说:“九弟,我之前和你说过了,我这走是情非得已,不走的话,只怕是命不久矣。原谅你八哥懦弱的,自求自保的一面吧。”
    这些九爷都知道,因为朱济之前都和他说过的了。只是,朱济这是不是,走的太快了一些,有些出人意料。这京师里,近来不是很平静吗?没见得什么事儿要发生一样。
    “暴风雨之前,总是很平静的。”朱济看了看追着自己脸膛通红的九爷,到底心头有些不忍,要知道,这少有的几个兄弟是真心跟着他朱济的,但是,九爷肯定不会跟他走的。这点,他之前那样明着暗着提示过老九,老九却始终不松口。
    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朱济一样,赢得起也输得起。九爷说起来,更是像随风逐流的人,只要能吃得饱活得好。如果跟了他朱济走,注定是要放弃皇子的身份,是要在外面流浪,甚至过起没有钱的困苦生活。对于酒肉为生的九爷来说,根本没有办法忍受。
    按句九爷的人生哲理来说,要是哪天,不能吃喝玩乐,不如死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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