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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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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对方辩友
作者:君约
文案:
程杳在知乎上提问:
吃素很久了,可是有一块肉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要不要捞到碗里?
一共367个回答。按投票排序——
原谅我一生放荡不羁爱吃肉:捞。
专业打脸王:题主,看到我的勺子伸过来了吗?
我是一颗卤蛋:题主请慎重。你如果捞了又嫌腻不想吃,你让那块肉情何以堪?
……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爱情战争
主角:程杳,陈觅言 ┃ 配角:路许,俞美樱
==================
重遇
绵延四天的雨息了。天空霾色难褪。五月初起,这种鬼天气就成为c市常态。
陈觅言从十梦大厦出来,看了一眼腕表,已经是下午三点半。他皱眉摸出手机,果然在收件箱里翻到两条乐菱的信息。
“哥,别忘了我的大事。地点:盛元广场木棉餐厅,左边临窗第六个餐位。”时间是14:37。
“那女人要进来了,她比我高!你快来!快!”这一条是十分钟前来的。
陈觅盯着手机屏幕觑了一瞬,不再耽搁,开车压着限速线赶去盛元广场。
木棉餐厅在凯德购物中心的一层,临窗的餐位视野极好,窗外便是广场上的花样喷泉。
陈觅言侧首往左手边看,一眼看见乐菱。
乐菱坐在软绒沙发上,微抬下巴,以骄矜睥睨的姿态睨着对面的人——
程杳,一个大她八岁的老女人。
更确切地说,是插足于她和男友沈潮之间的小三。
“这年头,小三成群结对,贱人前赴后继,你想日出东方唯你不败,请遵照姐的配置标准修炼——演技精、双商高、耐性足!”
这是乐菱在天涯发帖求助时,一个和她有过相似遭遇且成功打败小三、夺回真爱的前辈放出的豪言。
十九岁的乐菱正在读大一,她跟沈潮在一起刚满五个月,在斗小三这事上完全是个技生的新手。而眼前这个小三不仅比她年纪大,还是博美时尚的创作总监,她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这女人必然是一只职场兼情场白骨精。
否则沈潮怎么能在她身上丢了魂?
乐菱深知自己演技不足、双商一般、耐性欠费,因此虚心好学,做足功课。她将所有回帖看完,制定完整的攻略,还使出缠人大法求了陈觅言暗中支援,一旦她落了下风,陈觅言再适时出现给她撑场子。
然而即便做足攻守双重准备,在见到程杳之前,乐菱还是紧张得老忘词,她很后悔没准备个微型提词器。
但是,没想到自从程杳走进来,与她打招呼,在她面前坐下后,一切忽然就不一样了。
乐菱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她感觉小三完全被她镇住了。
如今,半个小时过去了,她明显占了上风,智斗小三之战渐入佳境,已经不用指望陈觅言快点开完会赶来做她坚强的后盾。
乐菱估摸着应该很快就可以收尾,但她不敢掉以轻心,反倒越发全神贯注,并没有注意到陈觅言已经进了餐厅,在离她们不远的餐位上坐下。
从陈觅言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乐菱对面坐着一个女人,她穿着黑色薄毛衣,乌发过肩,发梢微卷。看背影偏瘦,和不算胖的乐菱坐在一块,很有几分单薄。
陈觅言的视线微微左移就看清乐菱的脸。小丫头做了头发,妆容精致,唇边带笑,抹了唇彩的嘴一张一合。
她在对那个女人说她和沈潮交往的甜蜜桥段,姿态难得的温柔恬静。
装得还挺像那么回事。
陈觅言不由失笑。果然还是个没长大的丫头,演宫斗剧呢。
乐菱的声音不高不低,偶尔能有清晰的几句传过来。但是,也只有乐菱的声音而已。陈觅言始终没有听到那个小三开口说话。
乐菱说到最后嘴巴有些干了,端起咖啡抿了一口,又看向对面的女人。
似乎对她的突然止口不甚习惯,程杳眼睫动了一下,望过来的目光干净温淡,看不出温度,没有嫉妒,没有憎恨,甚至没有明显的波澜。但她就这么笔直地望着,让乐菱不由一愣。在这一瞬间,乐菱觉得这女人似乎在鼓励她继续说下去。
讶然过后,乐菱心中把握又多了两成。没想到这只白骨精并不如她所想的那么难对付啊。也对,想必任何女人听到沈潮为她做过的那些浪漫事都会深受触动,知难而退吧。
何况是个奔三的老女人。
乐菱想或许这女人的心已经碎成渣渣了,所以嫉妒不嫉妒也就没所谓了。既然如此,那就不浪费时间,速战速决!
这么想着,她吸口气,看着程杳,“程小姐,我说了这么多,你别嫌我啰嗦啊,其实我男朋友那个人有个坏毛病,他就是太好心肠了,待人体贴,有时就容易让人误会,其实吧,他就是……”
“程总监——”
突然的一声急喊打断一切,引得周遭就餐顾客纷纷侧目。
陈觅言也怔了一下,一偏头就看到一个男人快步跑过。
乐菱望见突然出现的男人,瞬间呆住,紧接着慌忙起身,没说出口的话噎在喉里,“沈、沈潮……”
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先前在程杳面前的淡定荡然无存。
在沈潮面前,乐菱手足无措、心虚气短。她觉得自己很没种,明明是沈潮欺骗了她,明明劈腿的那个人是他……
心慌意乱间,沈潮已跑到近前,却不看她,一双眼粘到程杳身上,忙不迭解释,“程总监,你不要误会,这是我同系的学妹,我跟她之间并没有什么!”
乐菱被这话砸得脸发白,不敢相信地瞠着水眸,“沈潮,你再说一遍!”
她声音抬高,尾音打着颤,引来更多人注目议论,餐厅服务生在不远处顿足,犹豫着该不该上前。
沈潮面露无奈,“乐学妹,我早就拒绝你了,你何必纠缠!”说罢,侧目瞥程杳的神色,见她蹙眉,他一凛,恨不能上前给乐菱一巴掌。
乐菱气极,忍无可忍,扬手就要去扇沈潮那张俊脸。但刚出手,手腕就被沈潮捏住。
“乐学妹,你别闹了!”沈潮语气严厉,瞪着乐菱,心中有些后悔和这个没脑子的丫头牵扯。
他正欲丢开乐菱,眼前突然晃过一个黑色身影,下一秒他手臂一紧。
陈觅言丝毫没有留情,捉住沈潮的手一把推开,沈潮吃痛。
“哥!”
看到陈觅言,乐菱十分委屈,眼睛红了。
陈觅言没说话,神情严肃,正要拉乐菱走,背后沈潮微急的声音喊道,“程总监,撞到你了?”
沈潮被陈觅言推开时往后跌了一下,手肘撞到程杳右肩。程杳疼得皱了脸,突然就有些气躁。
“沈潮,”程杳站起身,长发在柔和的灯光下晃了晃,陈觅言就在这时转身,程杳嗓音温和,一字一字徐缓地滑进他的耳,“明天十点到财务部领你的实习工资。”
一瞬间,沈潮僵住。
陈觅言也僵住。
程杳没给沈潮说话的时间,视线转个弯,笔直看向乐菱。
“别哭了,让他滚吧。”
——
程杳走后,沈潮紧追出门。
陈觅言陡然回神。
“在这等着。”他对乐菱说完话就走了。 乐菱伏在桌上呜呜地哭。
走出门后,陈觅言一眼就找到程杳的身影,她在喷泉旁边被沈潮拦着,沈潮神情焦急地跟她解释着什么,但程杳很厌烦,推开沈潮的手往前走。沈潮不罢休,仍追着她。
天色更阴沉了,像要下雨。广场上人很少,个个行色匆匆。
陈觅言很快走过去,拉着沈潮给了他一拳。沈潮被打懵了,跌到地上。
“滚。”
陈觅言的声音很低,但沈潮和程杳都听清了,沈潮很愤怒地瞪着陈觅言,起身要打他,但他不是陈觅言的对手,刚从地上起来,就被陈觅言揪着领子搡远了。
有行人朝这边看过来。沈潮有点狼狈,怒视陈觅言一眼,又瞅瞅程杳,见她面无表情,他悻悻地走了。
陈觅言回过身,程杳正在看他。程杳的眼睛很亮,她看人时很认真,不会让人觉得敷衍、潦草。
陈觅言心口窒了一下。
第一次见到程杳时,她也是这么看着他。在人满为患的c大模拟法庭,程杳的眼神炙热专注,像有太阳在她眼睛里,很耀眼。
所以陈觅言晃了神,连她的攻辩问题都没有听清,只记得她喊他“亲爱的对方辩友”时,那声音清脆好听,鹂鸟一样。
那时,陈觅言没满十八岁,还是毛头小子的年纪。但陈觅言却不是毛头小子的性子。他严谨、冷静、理智,是众人口中的“逻辑怪”,才上大一就轻松跻身经管学院风云四辩,碾压无数前辈辩手。可是这样的他出人意料地在辩论场上走了神。
那场冠亚争夺赛,经管学院败给了文学院,最佳辩手是程杳。
陈觅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想起那么久远的事。也许是猝不及防的重遇太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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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素很久了,可是有一块肉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要不要捞到碗里?
一共367个回答。按投票排序——
原谅我一生放荡不羁爱吃肉:捞。
专业打脸王:题主,看到我的勺子伸过来了吗?
我是一颗卤蛋:题主请慎重。你如果捞了又嫌腻不想吃,你让那块肉情何以堪?
……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爱情战争
主角:程杳,陈觅言 ┃ 配角:路许,俞美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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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遇
绵延四天的雨息了。天空霾色难褪。五月初起,这种鬼天气就成为c市常态。
陈觅言从十梦大厦出来,看了一眼腕表,已经是下午三点半。他皱眉摸出手机,果然在收件箱里翻到两条乐菱的信息。
“哥,别忘了我的大事。地点:盛元广场木棉餐厅,左边临窗第六个餐位。”时间是14:37。
“那女人要进来了,她比我高!你快来!快!”这一条是十分钟前来的。
陈觅盯着手机屏幕觑了一瞬,不再耽搁,开车压着限速线赶去盛元广场。
木棉餐厅在凯德购物中心的一层,临窗的餐位视野极好,窗外便是广场上的花样喷泉。
陈觅言侧首往左手边看,一眼看见乐菱。
乐菱坐在软绒沙发上,微抬下巴,以骄矜睥睨的姿态睨着对面的人——
程杳,一个大她八岁的老女人。
更确切地说,是插足于她和男友沈潮之间的小三。
“这年头,小三成群结对,贱人前赴后继,你想日出东方唯你不败,请遵照姐的配置标准修炼——演技精、双商高、耐性足!”
这是乐菱在天涯发帖求助时,一个和她有过相似遭遇且成功打败小三、夺回真爱的前辈放出的豪言。
十九岁的乐菱正在读大一,她跟沈潮在一起刚满五个月,在斗小三这事上完全是个技生的新手。而眼前这个小三不仅比她年纪大,还是博美时尚的创作总监,她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这女人必然是一只职场兼情场白骨精。
否则沈潮怎么能在她身上丢了魂?
乐菱深知自己演技不足、双商一般、耐性欠费,因此虚心好学,做足功课。她将所有回帖看完,制定完整的攻略,还使出缠人大法求了陈觅言暗中支援,一旦她落了下风,陈觅言再适时出现给她撑场子。
然而即便做足攻守双重准备,在见到程杳之前,乐菱还是紧张得老忘词,她很后悔没准备个微型提词器。
但是,没想到自从程杳走进来,与她打招呼,在她面前坐下后,一切忽然就不一样了。
乐菱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她感觉小三完全被她镇住了。
如今,半个小时过去了,她明显占了上风,智斗小三之战渐入佳境,已经不用指望陈觅言快点开完会赶来做她坚强的后盾。
乐菱估摸着应该很快就可以收尾,但她不敢掉以轻心,反倒越发全神贯注,并没有注意到陈觅言已经进了餐厅,在离她们不远的餐位上坐下。
从陈觅言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乐菱对面坐着一个女人,她穿着黑色薄毛衣,乌发过肩,发梢微卷。看背影偏瘦,和不算胖的乐菱坐在一块,很有几分单薄。
陈觅言的视线微微左移就看清乐菱的脸。小丫头做了头发,妆容精致,唇边带笑,抹了唇彩的嘴一张一合。
她在对那个女人说她和沈潮交往的甜蜜桥段,姿态难得的温柔恬静。
装得还挺像那么回事。
陈觅言不由失笑。果然还是个没长大的丫头,演宫斗剧呢。
乐菱的声音不高不低,偶尔能有清晰的几句传过来。但是,也只有乐菱的声音而已。陈觅言始终没有听到那个小三开口说话。
乐菱说到最后嘴巴有些干了,端起咖啡抿了一口,又看向对面的女人。
似乎对她的突然止口不甚习惯,程杳眼睫动了一下,望过来的目光干净温淡,看不出温度,没有嫉妒,没有憎恨,甚至没有明显的波澜。但她就这么笔直地望着,让乐菱不由一愣。在这一瞬间,乐菱觉得这女人似乎在鼓励她继续说下去。
讶然过后,乐菱心中把握又多了两成。没想到这只白骨精并不如她所想的那么难对付啊。也对,想必任何女人听到沈潮为她做过的那些浪漫事都会深受触动,知难而退吧。
何况是个奔三的老女人。
乐菱想或许这女人的心已经碎成渣渣了,所以嫉妒不嫉妒也就没所谓了。既然如此,那就不浪费时间,速战速决!
这么想着,她吸口气,看着程杳,“程小姐,我说了这么多,你别嫌我啰嗦啊,其实我男朋友那个人有个坏毛病,他就是太好心肠了,待人体贴,有时就容易让人误会,其实吧,他就是……”
“程总监——”
突然的一声急喊打断一切,引得周遭就餐顾客纷纷侧目。
陈觅言也怔了一下,一偏头就看到一个男人快步跑过。
乐菱望见突然出现的男人,瞬间呆住,紧接着慌忙起身,没说出口的话噎在喉里,“沈、沈潮……”
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先前在程杳面前的淡定荡然无存。
在沈潮面前,乐菱手足无措、心虚气短。她觉得自己很没种,明明是沈潮欺骗了她,明明劈腿的那个人是他……
心慌意乱间,沈潮已跑到近前,却不看她,一双眼粘到程杳身上,忙不迭解释,“程总监,你不要误会,这是我同系的学妹,我跟她之间并没有什么!”
乐菱被这话砸得脸发白,不敢相信地瞠着水眸,“沈潮,你再说一遍!”
她声音抬高,尾音打着颤,引来更多人注目议论,餐厅服务生在不远处顿足,犹豫着该不该上前。
沈潮面露无奈,“乐学妹,我早就拒绝你了,你何必纠缠!”说罢,侧目瞥程杳的神色,见她蹙眉,他一凛,恨不能上前给乐菱一巴掌。
乐菱气极,忍无可忍,扬手就要去扇沈潮那张俊脸。但刚出手,手腕就被沈潮捏住。
“乐学妹,你别闹了!”沈潮语气严厉,瞪着乐菱,心中有些后悔和这个没脑子的丫头牵扯。
他正欲丢开乐菱,眼前突然晃过一个黑色身影,下一秒他手臂一紧。
陈觅言丝毫没有留情,捉住沈潮的手一把推开,沈潮吃痛。
“哥!”
看到陈觅言,乐菱十分委屈,眼睛红了。
陈觅言没说话,神情严肃,正要拉乐菱走,背后沈潮微急的声音喊道,“程总监,撞到你了?”
沈潮被陈觅言推开时往后跌了一下,手肘撞到程杳右肩。程杳疼得皱了脸,突然就有些气躁。
“沈潮,”程杳站起身,长发在柔和的灯光下晃了晃,陈觅言就在这时转身,程杳嗓音温和,一字一字徐缓地滑进他的耳,“明天十点到财务部领你的实习工资。”
一瞬间,沈潮僵住。
陈觅言也僵住。
程杳没给沈潮说话的时间,视线转个弯,笔直看向乐菱。
“别哭了,让他滚吧。”
——
程杳走后,沈潮紧追出门。
陈觅言陡然回神。
“在这等着。”他对乐菱说完话就走了。 乐菱伏在桌上呜呜地哭。
走出门后,陈觅言一眼就找到程杳的身影,她在喷泉旁边被沈潮拦着,沈潮神情焦急地跟她解释着什么,但程杳很厌烦,推开沈潮的手往前走。沈潮不罢休,仍追着她。
天色更阴沉了,像要下雨。广场上人很少,个个行色匆匆。
陈觅言很快走过去,拉着沈潮给了他一拳。沈潮被打懵了,跌到地上。
“滚。”
陈觅言的声音很低,但沈潮和程杳都听清了,沈潮很愤怒地瞪着陈觅言,起身要打他,但他不是陈觅言的对手,刚从地上起来,就被陈觅言揪着领子搡远了。
有行人朝这边看过来。沈潮有点狼狈,怒视陈觅言一眼,又瞅瞅程杳,见她面无表情,他悻悻地走了。
陈觅言回过身,程杳正在看他。程杳的眼睛很亮,她看人时很认真,不会让人觉得敷衍、潦草。
陈觅言心口窒了一下。
第一次见到程杳时,她也是这么看着他。在人满为患的c大模拟法庭,程杳的眼神炙热专注,像有太阳在她眼睛里,很耀眼。
所以陈觅言晃了神,连她的攻辩问题都没有听清,只记得她喊他“亲爱的对方辩友”时,那声音清脆好听,鹂鸟一样。
那时,陈觅言没满十八岁,还是毛头小子的年纪。但陈觅言却不是毛头小子的性子。他严谨、冷静、理智,是众人口中的“逻辑怪”,才上大一就轻松跻身经管学院风云四辩,碾压无数前辈辩手。可是这样的他出人意料地在辩论场上走了神。
那场冠亚争夺赛,经管学院败给了文学院,最佳辩手是程杳。
陈觅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想起那么久远的事。也许是猝不及防的重遇太令人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