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这也算花前月下吧???咳咳
    ☆、第44章
    不知道过了多久,赵彩凤手中的半成品终于快成成品了,赵彩凤抬起头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却发现方才一直有的沙沙的书写声没有了,她抬起头,慢慢站起身子,看见宋明轩已经枕着书卷睡着了。他的右手上方摆着一方砚台,这时候正有一只老鼠,在那边探头探脑的。
    穷人家的老鼠,看着都分外的可怜,瘦小的身材越发显的嘴尖须长的。赵彩凤很想伸手去赶它,又怕动静太大了,把宋明轩给吵醒了。看这架势,他似乎也才睡一会儿。
    烛台上的蜡烛慢慢的燃烧,蜡油顺着蜡烛滴落在地步的漏斗中,赵彩凤对着那老鼠做了半天的动作,那老鼠却半点动静也没有,还在用自己的小爪子去探索砚台里的东西。终于,它饿得再也忍不住了,一嘴巴往砚台里面凑,那老鼠接触到了里面的墨汁,吓的连连退后了两步,在桌子上蹭了几下,发现墨水似乎并没有什么危险,又靠了过去。
    赵彩凤扑哧笑出了声来,却见宋明轩已经睡的香甜,他呼吸均匀,对老鼠的存在似乎并没有半点戒心。不一会儿,那老鼠悄悄的爬过去,在宋明轩的脸上嗅了一下,那满嘴的黑墨水就整个都图在了宋明轩的脸颊上。
    宋明轩稍稍轻哼了一声,嘴里嘟囔道:“厨房吃去,别啃我的书……”
    赵彩凤再次捂嘴笑了起来,可见这宋明轩和老鼠还是老朋友了。夜里头毕竟风大,这样开窗睡着很容易着凉,赵彩凤见烛台中还有半根蜡烛,只放下手里的衣服,小心翼翼的把烛台放到宋明轩的书桌上,打算伸手为他整理一下桌子,顺带关窗睡觉。
    这老鼠也确实是胆子大的很,居然都不怕人的,赵彩凤这一连串动作下来,它还在那边不停的嗅宋明轩的脸。赵彩凤努力想了想,今晚宋明轩也没吃什么好吃的,就说许氏炒的那一个鸡蛋,他也不过只伸了一筷子而已。
    赵彩凤打了一个哈欠,正想伸手过去整理书本的时候,那老鼠似乎是受到了惊吓,忽然往后面一窜,它行动灵敏,身子一下子就跳到了桌子下面,正好打翻了赵彩凤放在桌角的烛台。
    烛台里面是滚热的还没有凝结的蜡油,而书桌上是宋明轩正熟睡的睡颜,这要是泼下来,宋明轩的这张脸也就毁了。
    虽然不知道古代人是不是也靠脸吃饭,但若是有朝一日宋明轩高中状元,脸上却又一块大疤,这也绝对是损美的。赵彩凤一时来不起思考,伸手将那扑面而来的烛台打到地上。
    滚热的蜡油洒在手背上的滋味她两世都没有尝过,烛台倒地,哐当一声,房里原有的昏黄烛光也一时间变的一片漆黑。
    宋明轩忽然直起了身子,就着月光看清赵彩凤还站在窗外,赵彩凤白嫩的手背上沾着蜡油,疼得脸都变形了,只忍痛道:“没,没什么,刚有一只老鼠,打翻了烛台。”
    宋明轩一听声音就觉得不对劲,只急忙就翻抽屉打找了火折子,将地上的烛台扶起来点好,这才看见赵彩凤一直藏在身后的左手。
    “彩凤,你的手怎么了?”宋明轩看了一下那桌上为数不多的几点蜡烛油,抬起头问赵彩凤。
    “没什么。”赵彩凤又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受了点伤就要痛哭落泪,她穿成的是个村姑,又不是宠文女主角,若是太矫情,那也就过了。
    赵彩凤正打算打落牙齿和血吞的时候,宋明轩已经端着烛台从客堂里面走了出来,将烛台放在窗台上,拉住了赵彩凤的手看了一眼,
    原本白皙的手背上被蜡油泼了足有铜钱大小的两块,上面沾了蜡油,只能看见红彤彤的一片,似乎已经鼓了起来。
    宋明轩见了,顿时就两眼通红,就像是要哭出来一样。
    “这可怎么好,烫破皮了,以后会留下疤痕的。”宋明轩红着眼睛,抓住赵彩凤手指的手也有些紧了,只忙一手端着烛台,一手拉着赵彩凤往后院的水缸那边走去,转身撂起了赵彩凤的袖子,打了一盆冷水,将她的手泡在冰凉的井水里头。
    “我看书上说这样会少疼一些,明儿我再去李奶奶家问问,看看她家有没有烫伤膏之类的用一下,上头的蜡烛油不好用手抠,知道不?”宋明轩絮絮叨叨的说着,赵彩凤除了被她撸袖子把手泡进去的时候稍微挣了一下,到现在还算一切配合。
    疼是疼,但是对于赵彩凤来说,这种疼痛也并不是不能忍受的,赵彩凤感受着井水将自己受伤的手浸泡着的冰凉滋味,慢慢开口道:“其实也没什么,总比泼你脸上强,不是吗?”
    宋明轩正看着赵彩凤的手心疼,没想到她还有心思看玩笑,顿时就又红了脸。赵彩凤身上衣服单薄,这后院穿堂风一阵阵的,倒是让她有些冷了,宋明轩便脱下了自己的外袍,披在了赵彩凤的身上。
    “彩凤,你是个好姑娘。”
    宋明轩没来由就来了这么一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让赵彩凤听着便觉得心里发怵。这会儿月黑风高,她身上还披着他的衣服,虽然没有干柴也没有烈火,可西边的月亮却还是那么圆。
    有句话说:都是月亮惹的祸……
    赵彩凤这会儿也算是信了这月亮的威力了,无论如何,这样的月光下,也绝对是一个谈情说爱的好时节。
    “你也是一个好……好人。”说好男人太肉麻,还是说好人吧。赵彩凤暗暗觉得自己已经酸倒了一排牙,才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宋明轩看着他,方才红红的眼眶中,已经化成了浓浓的泪痕,在月光下一闪一闪的,好像随时都要落下来一样。
    “男人脸上受些伤,算不得什么,难道我还靠脸去考功名不成,可是你的手……”宋明轩又低头看了一眼赵彩凤的手,眉宇间的皱痕似乎更深了。
    赵彩凤瞧着他那纠结的表情,有一瞬似乎可以肯定,宋明轩难道就要为了她这只手,以身相许吗?
    “宋大哥,真的不碍事儿的,真的不碍事,谁没事看我的手呢,再说,也未必就会留下疤痕来。”
    宋明轩却执拗的很,一本正经道:“诗经有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手上伤了,怎么会不碍事呢。”
    赵彩凤一想完蛋了,你是古代要考状元的人才,我跟你比掉书袋子,那肯定得输啊!于是赵彩凤就干脆不说话了,两人之前一下子就觉得有些冷场了,赵彩凤便装作若无其事的四处看看,等她的视线再回到宋明轩脸上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拿手指在自己脸上比了比道:“宋大哥,你的脸,刚才有一只老鼠,偷吃了你的墨,然后亲了你一口。”
    宋明轩此时才反应过来,只急忙拿着袖子在脸上擦了擦,这会儿墨迹早就已经干了,哪里还擦得掉,赵彩凤实在看不过眼了,只从自己袖中拿出帕子,在水盆里打湿了递给他。
    宋明轩擦干净脸上的墨迹,看着东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天蒙蒙亮了起来,烛台里的蜡烛燃烧了它最后几滴蜡油,熄灭了。
    宋明轩握着赵彩凤的手,迎着晨光细细的看了一遍,蜡油底下的皮肤上起了两个水泡,但是看样子还不能处理,不然伤口扩大了可就不好了。
    赵彩凤看着宋明轩把自己的手研究来研究去的,一时间还觉得有些奇怪了,她从小到大没这种被人捧在掌心的感觉,如今居然在一个十**岁的大男孩身上感觉到了。
    赵彩凤把手从宋明轩的手中抽了回来,打了一个哈欠道:“天都亮了,我要回去睡一会儿。”
    “你等着!”宋明轩急忙往房里去,拿了一块半旧的帕子,过来把赵彩凤手背上的伤口包扎了一下。
    “睡觉的时候当心着点,不要压到了伤口,这会儿都亮了,我给你弄些吃的,吃饱了再睡吧。”宋明轩说话的声音软软的,他虽然长相年轻,但态度老成,让赵彩凤很有一种被关心的感觉,只鬼使神差一样点了点头,答应了。
    宋明轩没啥厨艺,不过就是把昨天做的馍馍加了一些热水,做成了馍馍糊,又放了一点他们家只供给宝哥儿一个人吃的白糖,热乎乎的端了一碗给赵彩凤。
    “你快吃吧,我别的不会,做这个还挺好的,宝哥儿也喜欢吃,你尝尝?”宋明轩把碗送到赵彩凤面前时候,眉眼中还带着几分期待的神情,仿佛只要赵彩凤说一声好吃,他就能高兴好几天一样。
    赵彩凤头一次见到宋明轩这表情,那笨拙的模样,倒是有些小爸爸的感觉,也不知道他平常是不是也这样带宝哥儿的。
    宋明轩正想把碗递给赵彩凤,忽然想起了她受伤的手,只顿了顿,咬牙缩了回来,拿勺子舀了一勺,放在唇边轻轻吹了吹,递到赵彩凤的唇边,一本正经又红着脸道:“你的手受伤了,不然我喂你吧?”
    ☆、第45章
    虽说是带着征求的口吻,可瞧宋明轩这动作,哪里有半点征求的意思,这不就直接上手了吗?
    赵彩凤虽然觉得很不习惯,但是这种被人伺候的感觉其实还很不错的,尤其是宋明轩那一本正经的表情以及赤红的快要滴血的耳垂在她的面前晃来晃去的时候,赵彩凤原本因为受伤而略略不爽的心情也好过了不少。
    毕竟这蜡油泼在脸上和泼在手上,造成的伤害值还是不一样的。
    不知不觉中,赵彩凤居然吃下去了一碗馍馍糊,当她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之后,才发现宋明轩的勺子在碗底已经刮了好几次。
    这回轮到赵彩凤脸红了,稍稍撇过了半边脸,拿起一旁的帕子擦了一把嘴,丢下一句话道:“我去睡回笼觉去,你让我弟弟白天别吵我,叫他带好小蝶。”
    宋明轩放下碗站起来送赵彩凤,看着她窈窕的背影走远,心里头居然有些不舍了起来。他才想收拾了碗回房,只见那边赵彩凤又回过了头,冲着他道:“你也快回去睡一会儿,天才刚亮呢。”
    两人各自回了自己的家,后院里的鸡就开始不停的叫了起来,赵彩凤熬了一宿,实在是困极了,放下赵武的衣服蒙头就睡下了。
    宋明轩这时候却怎么也睡不着,他把方才赵彩凤身上脱下来的衣服披在自己的身上,总觉得上面似乎残留着赵彩凤的气息,捧在手里轻轻的嗅了嗅,又觉得实在没有什么别的味道,不过就是自己心里作祟而已。
    这样折腾了一会儿,宋明轩也觉得有些困了,翻开铺盖的时候瞧见一只老鼠从炕头底下钻出来。宋明轩想起昨晚的事情,顿时心里来气,只脱下了鞋子瞄准砸过去,那老鼠正好跑到墙角,前头又没路了,被宋明轩这么一砸,顿时一头撞在了墙上,晕倒了。
    宋明轩只跑过去,拎起了老鼠的尾巴,将它从窗户里给扔了出去。
    许氏起来的时候,发现后面灶房里面居然烧了热水,一应早餐也是热的,可再回去宋明轩的房里看一眼,宋明轩分明还在睡觉。许氏顿时就误会了,以为是赵彩凤做的,眉眼笑的眼角的皱纹都起了褶子。
    许氏吃过了早膳,还跟往常一样下地去了,等到陈阿婆起来的时候,才到赵家喊了赵武和赵彩蝶过去吃饭。赵武瞧见赵彩凤还在睡觉,又看见桌上放着的自己的新衣服,便对陈阿婆道:“阿婆,我姐姐昨晚熬夜给我做衣服了,她这会儿还在睡觉呢,我就不吵她了。”
    陈阿婆只笑着道:“让她去睡吧,一晚上赶一件衣服出来也不容易。”
    赵武带着赵彩蝶去了宋家,才发现宋明轩也还没起来呢,宋明轩给赵武的感觉是非常勤奋的一个人,这都太阳晒屁股的时辰了,怎么可能还没起来呢?
    陈阿婆便只笑着道:“昨晚也不知道你宋大哥看书看到什么时辰才睡,让他也多睡一会儿算了。”
    赵武哪里知道赵彩凤和宋明轩两个人昨晚可是忙乎了一夜,虽然没有花前月下的,但也实打实的在月光下一直耗到了天亮。
    赵彩凤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半天了,客堂里的方桌上放着一个白色的小陶瓷盒子,看着还挺精致的样子,底下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烫伤膏三个字。
    赵彩凤笑着打开了盒子,用手指抠了一点那青黑色的药膏,图在了伤口处。
    伤口过了一夜,已经没那么疼了,药膏涂在伤口处凉凉的,赵彩凤包扎好了出门,听见宋明轩的房里又传来了其他孩子年三字经的声音。
    赵武瞧见赵彩凤起来了,忙不迭跑回家道:“姐,李大叔要把二虎也送去镇上的私塾,宋大哥正在教他念三字经呢,李大叔说,等念好了,送我和二虎一起往镇上拜先生去,我已经好几天没见着娘了,好想她呢!”
    赵彩凤摸了摸赵武的脑袋,笑着道:“你昨天三字经都背得很好了,你现在都可以教二虎了是不是?宋大哥没多少日子就要去京城考试了,咱这样麻烦他,可不好。”
    赵武只点了点头,想了想又蹙眉道:“那不行啊,宋大哥今天正教我写大字呢,他说字写不好先生不收的。”
    赵彩凤想起那日宋明轩买纸的光景,虽说这毛边纸不值钱,但是让小孩子练字糟蹋,也不是他们这样人家能承受的事情,可偏生不练吧,字又写不好。
    赵彩凤想了想,从家里头找出了一块刷了桐油的油布出来,放在石桌上垫着,又让赵武去问宋明轩要了一张宣纸,铺在上面。宣纸算不得很厚,沾了水写在上面的字迹浸透了纸张,正好能看见下面黑色的油布,就好像是墨水写在纸头上一样。而过一会儿,等水干了,宣纸却还是白白净净的,可以重复利用很多次!
    这原理和现代的水写布有些相似,但材料有限,赵彩凤也只能想到这些了。赵武打了一小碟白水,站在石桌前头,认认真真的连起了字来。
    宋明轩从屋里出来,只凑过来瞧了一眼,顿时眼睛一亮,笑着道:“这可真是一个好办法,怎么我以前就没想到过呢?”
    赵武便笑着道:“这是我姐想出来的办法,我发现我姐可厉害了!”
    赵彩凤这时候正在后院织布,给赵武赶制好衣服之后,赵彩凤整理了一下家里的衣柜,发现赵彩蝶也没有几件衣服穿了,去年的衣服那都是她刚生出来时候穿的衣服,如今她都满地跑了,哪里还能穿得上那些。
    赵彩凤的手上包着手帕,慢慢的踩着织布机织起布来,这个身体的协调性不太好,所以赵彩凤织布的动作很慢,也让人觉得很认真,宋明轩便透过后窗朝着她那边看了一眼,原来以为样样精通的赵彩凤在织布和针线方面,看来是真的没有什么天赋。可宋明轩心里却还是很满意,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敝帚自珍的感觉。
    两天之后,李二虎的三字经也终于马马虎虎能背出来了,李全带着满满一车的乡下地里头产的瓜果蔬菜,去京城给酒楼的老板送货,顺带着将李二虎和赵武送去河桥镇上拜先生。
    赵彩凤临走的时候从钱匣子里拿了十两银子,又怕家里没大人不安全,把剩下来的还是交给了许氏照看。
    听说李大婶娘家就在镇上,所以拜师之后,她先带着李二虎在娘家住几日,李全则是继续上京,把东西给酒楼送过去。
    赵彩凤这时候心思就活了,很想跟着李全一起往京城里头走一遭,她不是为了别的,而是想着过两个月宋明轩就要上京了,少不得的去安排一下住的地方。
    要真是还让宋明轩住柴房,或者睡通铺,从赵彩凤的角度来考虑,宋明轩能考上的几率简直为零,除非他就是那种天赋型选手,完全可以不被外界所打扰。可从赵彩凤的观察中得知,虽然宋明轩也能算上天资聪颖,但后天的努力也是不可缺少的。
    李全一听说赵彩凤想跟着他上京城,只笑着道:“彩凤,你这身衣裳可不行,你要真想去,叔也能带上你,不过你得换上一身小子衣裳,城里的姑娘穿的那都是花枝招展的,你穿成这样出去,人家只当你女叫花子,没准还欺负你呢!”
    李全的意思赵彩凤也算明白了,这是要让她女扮男装呢。
    赵彩凤虽然胸口挺有料的,但是乡下人家穷,她并没有穿耳洞,而且她又瘦小,所以换上了赵文的衣服,把头发往后脑勺一挽,倒也真像个小厮模样,不过就是皮子白了点,看着还挺像个有钱人家的书童的。
    赵彩凤打点好了行装,又把赵彩蝶托付给了陈阿婆,便坐上了李全的车走了。宋明轩远远的看着赵彩凤,心里却满是不舍,只急急忙忙的从房里跑了出去,追上赵彩凤,把一个荷包塞到赵彩凤的手里道:“这些碎银子,你拿着,到了城里,找个大夫看看,能不能把你手背上的疤痕去了。”
    赵彩凤这会儿手背已经结痂了,所以并没有用手帕抱着,听宋明轩这么说,只伸出手摆到他的面前,问他:“怎么?你嫌弃?”
    宋明轩顿时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连连摆手道:“没……我绝对没有!”
    “你都不嫌弃了,还废这银子做什么?”赵彩凤把银子塞回了宋明轩的手中,“难道你还指望别人牵我的手来着?”
    宋明轩闻言,脸上又烧了起来,只憋着一口气说出话来,那边李大婶见了,伸脖子看了一眼道:“原来是你烫伤了呀,前几日二狗还来我家借烫伤膏来着,还说是宝哥儿烫伤……”
    李大婶说了两三句,也感觉不大对劲了,这宋明轩梗着脖子,低着头站在跟前,一脸的怨气,她见状也不好意思再说下去,讪讪的缩回了脖子。
    李全在前头甩了一下鞭子,开口道:“后头的人坐稳了,车要动了。”
    赵彩凤正和宋明轩玩笑,冷不防车子往前动了一下,身子就习惯性的往后一探,宋明轩连忙就冲过去,只急忙扶住了赵彩凤,一双手紧紧的把她的双手抓住了,两眼直勾勾的看着她。
    李大婶偷偷往后瞧了一眼,笑嘻嘻的凑到李大叔耳边咬耳朵:“牵上了牵上了,这小手牵上咯!”
    作者有话要说:  更完了,我睡回笼觉去,撒花不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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