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之临走的时候,还念叨着真想再来打一次猎。”花慕之也走近了几步,随手掂了掂身旁的一把步枪:“他喜欢用这款,点22口径,后坐力小打击准,之前干掉过好些兔子和野鸡。”
    这还真是知识盲区。
    越亦晚看了一圈,颇有种直男挑口红般的茫然感,扭头求助花慕之:“殿下帮我挑一把?”
    “没有经验的话,配一把双脚架吧,架霰弹枪或者步枪都可以。”花慕之随手给他拿了几把,让他感受不同的手感。
    他在讲解的时候,还会随手拿把手枪把玩,不时单手翻个枪花。
    动作之干净利落,一看就是老手。
    什么枪能射鹿,哪把是用来杀熊的,如何使用才能得体而又不失精准,这平日里温文尔雅的太子殿下全都能解释的清楚明白。
    栓式枪机和雷明顿手感为何截然不同,温彻斯特的精度有多趁手,似乎也如挑选点心一般简单清晰。
    他在谈论这些时,身上并没有那种屠夫般的嗜血,反而更有种贵族般的光环。
    会玩枪的男人,确实很有魅力。
    越亦晚跟在他的身后,听得似懂非懂,挑了几把后坐力没有那么强的,又跟着他去挑其他的配件。
    “这个我知道——是八倍镜!“
    太子略有些诧异地看向他,解释道:“这个是三倍到九倍,可以调倍率的。”
    越亦晚轻咳一声道:“记错了。”
    吃鸡误我!
    “打猎的话,一般设标准值,也就是三倍,”花慕之教他怎么旋钮调整倍率:“九倍精度很高,但是视野太小,容易跟丢。”
    他们添置了枪口制退器和枪膛归零器,子弹也挑了一些。
    御侍早就准备好了提篮,待全部挑完之后便把这些送去了山下的休憩区里。
    明天一早出发猎鹿,想来会特别好玩。
    夫夫两折返回下榻处,洗漱更衣再回房,忽然都想起来还有正事没有做。
    ——今天的稿子还没有肝!
    越亦晚换了睡袍,赶紧抱着平板趴床上画画。
    花慕之把资料和备忘录翻了出来,开始在旁边的书桌上赶更新。
    白天应付完一堆亲戚,都快忘了这事。
    ……大冬天的晚上加班简直太心酸了,就不能拿个机器把脑子里的想法直接拷出来吗!
    越亦晚画的并不算很顺利,甚至有点想啃笔。
    “极简”这个主题听着就不好画。
    想要达成极简,不仅要纯色或者撞色,更要考量对面料和剪裁的个人判断。
    他趴在床上,两条腿晃来晃去,又长又白简直还泛着光。
    花慕之本来在专心勾勒十五世纪的城市卷轴,键盘敲了一半忽然感觉被晃了一下。
    他抬眼看向越亦晚,瞥见了那晃悠着的,修长而又白净的腿。
    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线条优美如一笔勾成,象牙白的肌肤在灯光下格外的漂亮。
    太子揉了揉鼻梁,默默打消某些念头,继续专心码字。
    毕竟明天的更新还没存。
    作者有话要说:多么感天动地的敬业精神(误
    参考资料:【狩猎装备营】超实用!狩猎步枪选购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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