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牧老师……”
“怎么,你还记得这条围巾?”那人显然因为宋迟暮突然想起来的样子,眼里露出些期待的目光。
宋迟暮又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将目光落回牧黎夜身上,不可置信的问道:
“你,你该不会是墨尔本的那个乞丐吧?”
作者有话要说: 宋迟暮:牧老师,是不是还有菜没上齐?
牧黎夜:哦,你也发现没上齐了啊?
宋迟暮:那快上啊。
牧黎夜:不急,慢慢吃,吃完再上。
宋迟暮:上……上什么?(*/w╲*)
————
感谢,木木呐,amy,棠棣江山,糯米,y,水墨栀栀,谢谢姑娘们的留言,大声告诉我,你们期待下一章么,反正我是很期待哒。今天是元宵节,大家都吃元宵了么?祝大家元宵节快乐哦,送上小剧场,最近严打,小剧场挺清水的~~
求求求营养液啊t_t
————元宵节小剧场————
从墨尔本回来,元宵节自然是在宋迟暮的家里过的。新年假期刚过,而悲催的宋迟暮竟然要在元宵节这个浪漫的日子里,抽空给即将上市的实体书签名……
晚饭过后,在宋老爷子的建议下,大家还是决定去城海大坝看烟火。宋迟暮让牧黎夜开车先带着家人先过去,自己则是打算先留在家里把剩下的实体书签完,准备晚一点到场。
牧黎夜在城海大坝等了许久也不见宋迟暮过来,再打电话过去,那端已经无法接通了,牧黎夜和岳母交代完毕,准备自己开车回去接,刚刚拿了车钥匙走了没几步,就看到一个绿色的身影从阶梯上小跑上来,小姑娘穿了一身薄荷绿的袄裙,头上的发饰也随着她的动作摇摆着,手上还提着一只绘满了桃花的灯笼,恍惚中,像是穿越到了古国……
跑到一半,听到背后传来烟火的声音,宋迟暮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在漆黑的夜幕里燃放起来的烟火,一簇一簇,灿烂入眼,彼时,脚下是初春的微风,裙摆上绣上的荷花和金鱼在微风里摆动着,栩栩如生。
“姑娘,小生来自城南黎府,请问,可有幸邀请姑娘一起欣赏烟火。”
听到身后优雅磁性的声音,宋迟暮转过身去,看到那人站在阶梯上,微微倾身,那双漆黑的眼眸里像是隐藏着一个黑色的夜,映照着漫天的璀璨烟火。
他看着穿着袄裙的她,唇角微扬,朝他伸出了手。
人生里,能遇到这样一位,幽默风趣,优雅如玉的男人,夫复何求?
宋迟暮“矜持”了片刻,害羞的伸出了自己的手。
那一瞬间,似乎听到声低低的浅笑,接着,就被他突然揽住了腰,由上而下的落下一个突如其来的吻。她站在阶梯上,只能看到那低低垂下来的睫毛和眉眼间依然舒展着的幸福,起初是小心翼翼的浅尝,直到最后,他轻轻咬了咬她的唇,乘此机会肆意虐夺,像是深陷在软绵绵的云层里,宋迟暮抬手搂住他的腰,回应过去。
彼时,一簇烟火猛然炸开一朵花,盛开在身后漆黑的夜幕里。
过了许久,他恋恋不舍的放开她,手依然放在她的腰上,说道:
“本公子看上你了,黎夜隔日一定上门提亲,八抬大轿明媒正娶。”
☆、第51章 20.18.30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牧黎夜相信,无比坚定的相信。他至今还清晰的记得,第一次见到宋迟暮,是在五年前。
尽管是在大雪纷飞的冬季,墨尔本唐人街依然热闹非凡,牧黎夜席地而坐,大大咧咧的坐在红墙绿瓦的牌坊下面,他的头发早已被街头实验的剧组弄的脏乱不堪,脸上也抹上了煤灰,为了表示诚意,摄制组还特地将那件棉大衣放在地下室埋了几个星期,扮相十分的邋遢和狼狈。
设置好机位,一切准备就绪。
这次街头实验的题目是《如果你在大雪纷飞的冬天,看到街头的乞讨者》
原本,这次的乞丐早有人扮演,可是扮演者临时有事,只好找牧黎夜顶了上去。
对于这次街头实验,牧黎夜并没有多大的期待,再加上洁癖严重,闻到那个味道就一脸恶心,牧黎夜只期望这场实验早点结束,他在那个街头呆坐了整整三个小时,一队人马准备撤场地休息的时候,牧黎夜正坐在地上轻点手里的纸币,一双手出现在她的视线里,那是一双修长白净的手,在这样寒冷的冬天,并没有戴手套,顺着指尖往上看去,首先落入眼帘的,是一双含着笑意的杏眼,姑娘的右眼角有一颗醒目的泪痣,再往下看去,是因为寒冷而扫了些红晕的脸颊。
她蹲下身,将一澳元交到他的手上,左手上还拿着原本应该戴在右手上的手套:
“bestwishesforyou!(祝福你)”
略微有些生疏的英文,却说的很真诚,看的出来姑娘是个很开朗的女生,她带着大红色的围巾,彼时,已近黄昏,天色已经有些发暗,她的身后是街对面一盏一盏亮起来的彩灯,纷飞的大雪在灯光的映照下格外的闪亮美丽,那张微笑着的脸,仅仅只是短短的一面,已经足够让牧黎夜记忆深刻。不知道是因为姑娘善意的举动,还是因为那抹明媚的像是春日暖阳的一般的微笑,亦或者,是微笑着的时候露出来的两颗小虎牙,那一瞬间,牧黎夜听到自己心里有个声音肯定的告诉他,这个姑娘,将会是陪他度过余生的那个人。
他就是在那样狼狈不堪的情况下,遇见了他的一见钟情和念念不忘。
“阿嚏”
牧黎夜没忍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他还未开口,姑娘已经开了口:
“咦,你是华人?”女生细细打量着面前的那双眼睛,看到牧黎夜点了点头,女生伸出了手:“你稍等我一下。”
说完这句话,就只能看到她跑进路边的披萨店,不过五分钟,姑娘已经端着披萨出来,手里拿了一杯热可可,那时候的牧黎夜早就已经忘记自己原来是什么身份,真的就很听话的坐在路边,等着那个姑娘把披萨和热可可递到他的手里:
“这个给你。”说完,姑娘交给她一个可爱的卡通人偶:“这是赠品。”
稚气未脱的脸上,依然是温柔又灿烂的微笑,几乎是在同一时间,牧黎夜刚想开口道谢,就感觉到脖子上一热,大红色的围巾就那样套在了他的脖子上:
“祝你好运。”
充满着祝福与欢快的嗓音在说完之后,转过身隐入了人来人往的唐人街口,也许这一切对于那位姑娘来说,不过是路过一个陌生国家的举手之劳,是对华人同胞的刻意关照,但是这对于牧黎夜来说,她就像是一盏灯,一盏温暖的,突然闯进他心里的那盏灯。
直到那个背影渐渐走远,他站起身正要追出去,刚走了没几步,他就犹豫的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打扮,穿的这样狼狈不堪的去要电话,姑娘也许会被吓跑。
这世界上有的遇见,一旦错过了,就是这样令人惋惜和后悔不堪。大抵是因为求而不得,才会造就了心里越来越深的执念。
自那以后,五年,尽管那个微笑又开朗的女孩总是会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可他却一次也没有见过。因为他那时候的一念之差,就这样硬生生的错过了,他有时候总是忍不住的想,要是那时候他站起来,说一句,“嗨,我们再录节目,姑娘你很善良。”这样的话,或许就能有很多的后续,可遗憾的,平日里嘴毒的他,那时候竟然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
他以为只要在一个地方,总会有遇见的机会,可事实是他在唐人街逛荡了一个星期,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在飘雪里微笑的女生。他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却深刻的记得她长什么样子。要是那时候牧黎夜明白,也不会有后来发生的这些惊喜,上帝对他果然还是眷顾的,五年之后,从墨尔本回到新晨的他,再次遇到了那个,笑容像是太阳一样的女孩子。
若是他知道,当年那个给她写悔婚书的未婚妻和他在墨尔本遇到的姑娘是同一个人,他当年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就打电话给宋迟暮的爷爷同意了悔婚。就算宋迟暮有心上人,他也会使出全身解数,和白树斗上一斗。
※※※
“是街头实验,扮演乞讨者是我的任务。”
宋迟暮听到牧黎夜这么说,顿时明白了过来,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刚刚脑补了你从一个乞丐变成高富帅的励志人生,这么说,一开始你就认出我了?”
“你的外貌和那时候比起来也没有改变多少。”牧黎夜笑笑,好像从那时候开始,她在他的记忆里,一直都是那个笑容开朗的温暖姑娘。
总有那么些人,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在她在你心里的那个印象,始终如一,她始终还是她。
宋迟暮翻出围巾里缝上去的标签,还真的是同一条围巾,宋迟暮还记得,那时候看迟晴美织毛衣织的好看又精致,就缠着迟晴美让她教自己织围巾,宋迟暮头脑发热,学会之后给家里人一人织了一条围巾,因为快要过年了,用的统一的中国红,为了区分,宋迟暮在自己的围巾末尾处贴上了标签,用不褪色的笔画了一只龙猫在上面,她那时候还觉得自己画的很好,现在再看看,简直丑到家了。
“怎么没想过要在围巾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缩写?”
“写缩写多土啊,龙猫那么可爱,看起来就给人一种很幸福的力量啊。”
牧黎夜笑笑,是啊,就是因为这只奇丑的龙猫,他和谢安辰研究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发现和龙猫很像,然后,他才开了cat先生的树洞,他有个疯狂的想法,等到微博粉丝足够多的时候,就把围巾的标签po上去,借用网络力量去寻找,哪里知道,缘分这个东西真的很奇妙,正是因为那缘分的邂逅,才让他们之间重新有了联系,曾经以为不会再有后续的那个人,还是如当年那样,出现在他的面前,就像最开始的突然出现和突然离开,这一次,他已经做好所有准备,想要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她。
世界那么大,幸运的是我在错过你之后,还能再一次遇到你。
宋迟暮把围巾叠好拿给他,牧黎夜接了过去,有些疑惑的看了她两眼:
“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还留着这条围巾么?”
“是啊,为什么?”
宋迟暮好奇的问出来之后,久久没有听到牧黎夜的回答,颌首看去,这才看到站在衣橱门口的男人,恍惚中好像挺直了身子,目光专注的落在她的眼里,眼神认真,一字一句的告诉她:
“因为喜欢。”
因为喜欢,才想要把这条唯一有所交际的物品带在身边,因为喜欢,才想要满世界的寻找,因为喜欢,才想要对你穷追猛打,温柔尽付,这一切,都是因为喜欢,喜欢你。
“嘤嘤嘤。”没想到小姑娘却露出了一脸感动:“我全家都嫌弃我织的围巾很丑,没想到你能那么喜欢这条围巾,那你要好好留着,毕竟这是世界上唯一一条有只丑龙猫的围巾。”
牧黎夜:……
小姑娘泪眼婆娑的说完这些话,抬手揉了揉眼睛,他想起吃饭之前,他对她说的那句话:
“牧老师,我泪腺发达,你不要看我。”
那是怎样的心情,不是当事人的牧黎夜是无论如何也体会不到的,他只是觉得那样哭泣着的女孩子,很真实,也格外的脆弱,她会因为粉丝的一言一行伤心难过,也会因为粉丝的来信喜极而泣,悲伤与快乐,对于她来说就是那么简单。
而宋迟暮呢,她很感激,因为今天知道了太多感动的事情,这下又知道还有人那么喜欢她织的围巾,她心里除了惊讶,就是无以言表的感激,牧黎夜作为一名编辑,真的尽职尽责到她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去报答他了。
隔着大半个地球,错过五年,最后,他还是遇到了她。命运是如此的奇妙,两个本该毫无交集的人,因为机缘巧合而相识。如果这都不叫命中注定,那要怎样的情感,才能用上这样一个词语。
“不是喜欢围巾。”牧黎夜坚定的摇了摇头,看着她有些一头雾水的眼睛:“宋迟暮,不是喜欢围巾。”顿了顿,他说:
“宋迟暮,我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amy,棠棣江山,木木呐,y,谢谢姑娘们的留言,谢谢你们。抱歉,这段时间带着宝儿,不能及时回复你们的留言,望谅解,表示每次最期待的就是新章节之后你们的留言了,简直控制不住的想要多刷新几次~
【入v公告】:
亲爱的小天使们,你们好。现在是星期三的凌晨两点二十五分,我思考了很久,还是决定在单独发一个入v公告在今天的作者有话说里面。
今天亲爱的编辑大人找我商量了入v的事宜。我的文章到入v的要求了,明天2月25日(星期四)早上入v。从十七章开始入v,没看的姑娘们赶紧抓紧时间把前面的看掉哦。
我不知道入v之后还有多少小天使能陪我一起走下去,我是有私心的,入v之后能继续上榜单,还能让这个故事呈现在更多的读者面前。
作者写一个故事,并不仅仅是一双手,一台电脑就能完成的事情,这是一件超级超级烧脑子的事情,前期要花很多的心血时间准备大纲,后期还要不停的修改修改再修改,一个章节从发出来到你们看到的那样,差不多要花费四个小时。熬夜是我的长项,我也不觉得熬夜有多累,因为写的开心,写的幸福,看到你们在文下留言,更是感动的一塌糊涂,谢谢我亲爱的姑娘们对我的支持和鼓励。
写文是一件寂寞又孤独的事情,因为喜欢,因为爱,因为固执,我在写作这条路上一直坚持着,努力着,我很庆幸能在这条路上,能在《迟迟心动》里面遇到可爱的你们,有了你们的支持留言,收藏点击,投雷鼓励,灌溉营养液,才能让我们家迟迟和牧老师的爱情茁壮成长,开花结果。
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不离不弃,耐心等待,入v之后我会加快更新速度的,星期四入v当天会更新将近一万字,我知道,入v之后肯定会有小天使去看盗文,关于这一点,我觉得每个人的观点都不一样,只是希望亲爱的你们也要体谅一下作者的不容易。
如果因为其它的原因不能在晋江看正版的小天使,也希望你能在走之前收藏一下我的作者专栏,这样,也算是在我心里留下一个安慰吧。作者专栏的收藏直接影响文章积分,这对于我来说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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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点,是写给准备订阅的小天使的,我和晋江签的合约是前些年的版本,所以,其实如果大家通过手机网页订阅,我的收益是三个收益里比较多的,但是,但是,但是,重要的事情我必须要说三遍:为了能上星期六的入v收藏夹,拜托了,小天使们,明天入v之后新更新的这几章,小天使们方便的话,直接电脑订阅吧,电脑订阅直接影响我上收藏夹的排名。收藏夹排名靠前。我能得到更多的曝光,谢谢你们,如果有小天使准备订阅前面看过的,也请一起用电脑订阅吧,我宁愿拿到手里的少一点,也想在收藏夹上个好位置,拜托了。然后,我看了看我的晋江币……准备看正版的小天使们,快来这章下面冒出来留个言啊,发红包庆祝一下~(づ ̄3 ̄)づ╭?~】
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不离不弃,留言支持,对于你们的支持,说的再多也不及实际行动,我会继续努力的,因为我想和你们一直一直在一起啊,不努力你们也不会一直和我在一起的,对不对,这点我很清楚啦,艾玛,写完发现是个好正经的入v公告,有点严肃了,我啰嗦完了,总之写那么一个“长篇大论”就是想要表达这么一句话,我终于要入v了/(ㄒoㄒ)/~~,还请姑娘们多多支持,谢谢亲爱的姑娘们,鞠躬感谢。
——九月鸢尾,2016年2月24日,
☆、第52章 20.18.30
好不容易轮到个周末休息,宋迟暮睡的昏天暗地的,耳边一直在响的敲门声却让她不得不爬起来套上睡裙,拖着疲倦的身体去开门。
“学姐早上好。”
一开门就是一个盛满了水果的果篮,顺便还有宋清小学妹熟悉的声音,宋迟暮揉了揉眼睛,浅浅的扫了一眼,哈欠连天,继续拖着身体爬到床上:
“小学妹你要不要先玩一下我的电脑,密码520 ,我先睡一觉先,困死了。”
“怎么,你还记得这条围巾?”那人显然因为宋迟暮突然想起来的样子,眼里露出些期待的目光。
宋迟暮又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将目光落回牧黎夜身上,不可置信的问道:
“你,你该不会是墨尔本的那个乞丐吧?”
作者有话要说: 宋迟暮:牧老师,是不是还有菜没上齐?
牧黎夜:哦,你也发现没上齐了啊?
宋迟暮:那快上啊。
牧黎夜:不急,慢慢吃,吃完再上。
宋迟暮:上……上什么?(*/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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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到一半,听到背后传来烟火的声音,宋迟暮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在漆黑的夜幕里燃放起来的烟火,一簇一簇,灿烂入眼,彼时,脚下是初春的微风,裙摆上绣上的荷花和金鱼在微风里摆动着,栩栩如生。
“姑娘,小生来自城南黎府,请问,可有幸邀请姑娘一起欣赏烟火。”
听到身后优雅磁性的声音,宋迟暮转过身去,看到那人站在阶梯上,微微倾身,那双漆黑的眼眸里像是隐藏着一个黑色的夜,映照着漫天的璀璨烟火。
他看着穿着袄裙的她,唇角微扬,朝他伸出了手。
人生里,能遇到这样一位,幽默风趣,优雅如玉的男人,夫复何求?
宋迟暮“矜持”了片刻,害羞的伸出了自己的手。
那一瞬间,似乎听到声低低的浅笑,接着,就被他突然揽住了腰,由上而下的落下一个突如其来的吻。她站在阶梯上,只能看到那低低垂下来的睫毛和眉眼间依然舒展着的幸福,起初是小心翼翼的浅尝,直到最后,他轻轻咬了咬她的唇,乘此机会肆意虐夺,像是深陷在软绵绵的云层里,宋迟暮抬手搂住他的腰,回应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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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一见钟情吗?牧黎夜相信,无比坚定的相信。他至今还清晰的记得,第一次见到宋迟暮,是在五年前。
尽管是在大雪纷飞的冬季,墨尔本唐人街依然热闹非凡,牧黎夜席地而坐,大大咧咧的坐在红墙绿瓦的牌坊下面,他的头发早已被街头实验的剧组弄的脏乱不堪,脸上也抹上了煤灰,为了表示诚意,摄制组还特地将那件棉大衣放在地下室埋了几个星期,扮相十分的邋遢和狼狈。
设置好机位,一切准备就绪。
这次街头实验的题目是《如果你在大雪纷飞的冬天,看到街头的乞讨者》
原本,这次的乞丐早有人扮演,可是扮演者临时有事,只好找牧黎夜顶了上去。
对于这次街头实验,牧黎夜并没有多大的期待,再加上洁癖严重,闻到那个味道就一脸恶心,牧黎夜只期望这场实验早点结束,他在那个街头呆坐了整整三个小时,一队人马准备撤场地休息的时候,牧黎夜正坐在地上轻点手里的纸币,一双手出现在她的视线里,那是一双修长白净的手,在这样寒冷的冬天,并没有戴手套,顺着指尖往上看去,首先落入眼帘的,是一双含着笑意的杏眼,姑娘的右眼角有一颗醒目的泪痣,再往下看去,是因为寒冷而扫了些红晕的脸颊。
她蹲下身,将一澳元交到他的手上,左手上还拿着原本应该戴在右手上的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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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微有些生疏的英文,却说的很真诚,看的出来姑娘是个很开朗的女生,她带着大红色的围巾,彼时,已近黄昏,天色已经有些发暗,她的身后是街对面一盏一盏亮起来的彩灯,纷飞的大雪在灯光的映照下格外的闪亮美丽,那张微笑着的脸,仅仅只是短短的一面,已经足够让牧黎夜记忆深刻。不知道是因为姑娘善意的举动,还是因为那抹明媚的像是春日暖阳的一般的微笑,亦或者,是微笑着的时候露出来的两颗小虎牙,那一瞬间,牧黎夜听到自己心里有个声音肯定的告诉他,这个姑娘,将会是陪他度过余生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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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黎夜没忍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他还未开口,姑娘已经开了口:
“咦,你是华人?”女生细细打量着面前的那双眼睛,看到牧黎夜点了点头,女生伸出了手:“你稍等我一下。”
说完这句话,就只能看到她跑进路边的披萨店,不过五分钟,姑娘已经端着披萨出来,手里拿了一杯热可可,那时候的牧黎夜早就已经忘记自己原来是什么身份,真的就很听话的坐在路边,等着那个姑娘把披萨和热可可递到他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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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气未脱的脸上,依然是温柔又灿烂的微笑,几乎是在同一时间,牧黎夜刚想开口道谢,就感觉到脖子上一热,大红色的围巾就那样套在了他的脖子上:
“祝你好运。”
充满着祝福与欢快的嗓音在说完之后,转过身隐入了人来人往的唐人街口,也许这一切对于那位姑娘来说,不过是路过一个陌生国家的举手之劳,是对华人同胞的刻意关照,但是这对于牧黎夜来说,她就像是一盏灯,一盏温暖的,突然闯进他心里的那盏灯。
直到那个背影渐渐走远,他站起身正要追出去,刚走了没几步,他就犹豫的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打扮,穿的这样狼狈不堪的去要电话,姑娘也许会被吓跑。
这世界上有的遇见,一旦错过了,就是这样令人惋惜和后悔不堪。大抵是因为求而不得,才会造就了心里越来越深的执念。
自那以后,五年,尽管那个微笑又开朗的女孩总是会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可他却一次也没有见过。因为他那时候的一念之差,就这样硬生生的错过了,他有时候总是忍不住的想,要是那时候他站起来,说一句,“嗨,我们再录节目,姑娘你很善良。”这样的话,或许就能有很多的后续,可遗憾的,平日里嘴毒的他,那时候竟然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
他以为只要在一个地方,总会有遇见的机会,可事实是他在唐人街逛荡了一个星期,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在飘雪里微笑的女生。他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却深刻的记得她长什么样子。要是那时候牧黎夜明白,也不会有后来发生的这些惊喜,上帝对他果然还是眷顾的,五年之后,从墨尔本回到新晨的他,再次遇到了那个,笑容像是太阳一样的女孩子。
若是他知道,当年那个给她写悔婚书的未婚妻和他在墨尔本遇到的姑娘是同一个人,他当年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就打电话给宋迟暮的爷爷同意了悔婚。就算宋迟暮有心上人,他也会使出全身解数,和白树斗上一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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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街头实验,扮演乞讨者是我的任务。”
宋迟暮听到牧黎夜这么说,顿时明白了过来,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刚刚脑补了你从一个乞丐变成高富帅的励志人生,这么说,一开始你就认出我了?”
“你的外貌和那时候比起来也没有改变多少。”牧黎夜笑笑,好像从那时候开始,她在他的记忆里,一直都是那个笑容开朗的温暖姑娘。
总有那么些人,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在她在你心里的那个印象,始终如一,她始终还是她。
宋迟暮翻出围巾里缝上去的标签,还真的是同一条围巾,宋迟暮还记得,那时候看迟晴美织毛衣织的好看又精致,就缠着迟晴美让她教自己织围巾,宋迟暮头脑发热,学会之后给家里人一人织了一条围巾,因为快要过年了,用的统一的中国红,为了区分,宋迟暮在自己的围巾末尾处贴上了标签,用不褪色的笔画了一只龙猫在上面,她那时候还觉得自己画的很好,现在再看看,简直丑到家了。
“怎么没想过要在围巾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缩写?”
“写缩写多土啊,龙猫那么可爱,看起来就给人一种很幸福的力量啊。”
牧黎夜笑笑,是啊,就是因为这只奇丑的龙猫,他和谢安辰研究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发现和龙猫很像,然后,他才开了cat先生的树洞,他有个疯狂的想法,等到微博粉丝足够多的时候,就把围巾的标签po上去,借用网络力量去寻找,哪里知道,缘分这个东西真的很奇妙,正是因为那缘分的邂逅,才让他们之间重新有了联系,曾经以为不会再有后续的那个人,还是如当年那样,出现在他的面前,就像最开始的突然出现和突然离开,这一次,他已经做好所有准备,想要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她。
世界那么大,幸运的是我在错过你之后,还能再一次遇到你。
宋迟暮把围巾叠好拿给他,牧黎夜接了过去,有些疑惑的看了她两眼:
“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还留着这条围巾么?”
“是啊,为什么?”
宋迟暮好奇的问出来之后,久久没有听到牧黎夜的回答,颌首看去,这才看到站在衣橱门口的男人,恍惚中好像挺直了身子,目光专注的落在她的眼里,眼神认真,一字一句的告诉她:
“因为喜欢。”
因为喜欢,才想要把这条唯一有所交际的物品带在身边,因为喜欢,才想要满世界的寻找,因为喜欢,才想要对你穷追猛打,温柔尽付,这一切,都是因为喜欢,喜欢你。
“嘤嘤嘤。”没想到小姑娘却露出了一脸感动:“我全家都嫌弃我织的围巾很丑,没想到你能那么喜欢这条围巾,那你要好好留着,毕竟这是世界上唯一一条有只丑龙猫的围巾。”
牧黎夜:……
小姑娘泪眼婆娑的说完这些话,抬手揉了揉眼睛,他想起吃饭之前,他对她说的那句话:
“牧老师,我泪腺发达,你不要看我。”
那是怎样的心情,不是当事人的牧黎夜是无论如何也体会不到的,他只是觉得那样哭泣着的女孩子,很真实,也格外的脆弱,她会因为粉丝的一言一行伤心难过,也会因为粉丝的来信喜极而泣,悲伤与快乐,对于她来说就是那么简单。
而宋迟暮呢,她很感激,因为今天知道了太多感动的事情,这下又知道还有人那么喜欢她织的围巾,她心里除了惊讶,就是无以言表的感激,牧黎夜作为一名编辑,真的尽职尽责到她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去报答他了。
隔着大半个地球,错过五年,最后,他还是遇到了她。命运是如此的奇妙,两个本该毫无交集的人,因为机缘巧合而相识。如果这都不叫命中注定,那要怎样的情感,才能用上这样一个词语。
“不是喜欢围巾。”牧黎夜坚定的摇了摇头,看着她有些一头雾水的眼睛:“宋迟暮,不是喜欢围巾。”顿了顿,他说:
“宋迟暮,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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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点,是写给准备订阅的小天使的,我和晋江签的合约是前些年的版本,所以,其实如果大家通过手机网页订阅,我的收益是三个收益里比较多的,但是,但是,但是,重要的事情我必须要说三遍:为了能上星期六的入v收藏夹,拜托了,小天使们,明天入v之后新更新的这几章,小天使们方便的话,直接电脑订阅吧,电脑订阅直接影响我上收藏夹的排名。收藏夹排名靠前。我能得到更多的曝光,谢谢你们,如果有小天使准备订阅前面看过的,也请一起用电脑订阅吧,我宁愿拿到手里的少一点,也想在收藏夹上个好位置,拜托了。然后,我看了看我的晋江币……准备看正版的小天使们,快来这章下面冒出来留个言啊,发红包庆祝一下~(づ ̄3 ̄)づ╭?~】
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不离不弃,留言支持,对于你们的支持,说的再多也不及实际行动,我会继续努力的,因为我想和你们一直一直在一起啊,不努力你们也不会一直和我在一起的,对不对,这点我很清楚啦,艾玛,写完发现是个好正经的入v公告,有点严肃了,我啰嗦完了,总之写那么一个“长篇大论”就是想要表达这么一句话,我终于要入v了/(ㄒoㄒ)/~~,还请姑娘们多多支持,谢谢亲爱的姑娘们,鞠躬感谢。
——九月鸢尾,2016年2月24日,
☆、第52章 20.18.30
好不容易轮到个周末休息,宋迟暮睡的昏天暗地的,耳边一直在响的敲门声却让她不得不爬起来套上睡裙,拖着疲倦的身体去开门。
“学姐早上好。”
一开门就是一个盛满了水果的果篮,顺便还有宋清小学妹熟悉的声音,宋迟暮揉了揉眼睛,浅浅的扫了一眼,哈欠连天,继续拖着身体爬到床上:
“小学妹你要不要先玩一下我的电脑,密码520 ,我先睡一觉先,困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