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刚出去,沈薇就听到刚才娇蛮的声音陡然尖利起来,“好啊,怪不得不愿意陪我,原来是到这里私会狐狸精,我,我要告诉姑姑去。”嘴上说着,脚却不动,伸着头朝里面看。
    江辰本是约了朋友,谁承想被表妹缠了上来,只好示意朋友改天再聚,心中一肚子气,偏表妹不识趣,还搬出他老娘,这无疑火上加油,加之又被小姑娘看了笑话,江辰一下子就怒了,“滚,不要让我说第二遍,雨杏看好你家小姐。”
    最后一句带着浓浓的威胁,雨杏丫鬟只觉得心头发寒,挽着主子的胳膊低声劝,“小姐,我们回去找姑太太做主。”先把这小祖宗劝走了再说,再闹下去辰少爷一定会拿她开刀,辰少爷可不是好性子的主儿。
    小表妹被丫鬟半哄半劝拉走了,江辰深吸一口气进了雅间冲沈薇一拱手,“让沈小姐看笑话了。”围着小几吃饭的丫头们都站了起来。
    沈薇从上到下打量了他一番,似笑非笑地说:“呦呵,挺精神的,没残啊!”顿了一下下巴一抬,嘴角露出嘲讽的笑,“你江三少爷的笑话本小姐看了也不止一回两回了。”尤其是他的悲惨成长史给沈薇增添了多少乐趣。不能怪她没有同情心,实在是这厮先得罪她的,她的心眼可是很小的。何况这厮皮糙肉厚的,也不需要她的同情。
    江辰闻言脸立刻阴了下来,沈薇眼睛一眯,脸上的讽刺更盛,“怎么,要和本小姐翻脸?你别忘了本小姐还救你一命呢,你不会真的以为一万两银子就两清了吧?”本来是打算两清的,现在沈薇不打算两清了,他若是敢跟她翻脸,她非得再讹他一顿不可。哼,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货,这样的她当年见得多了。
    江辰面上讪讪的,心里的火气烟消云散,真是个坏脾气的丫头!得了便宜还卖乖说的就是她吧。
    “是是是,沈小姐的救命之恩在下一辈子都铭记。既然小姐到了县城,那就让在下尽一番地主之谊。”江辰倒也洒脱,拉下脸面对着沈薇赔礼,对着这么个漂亮的小姑娘也生不起气,更何况还是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小姑娘,笑话就让她笑话吧,反正背后笑话他的也不是一个两个了。
    沈薇哼了一声,“那倒不必,本小姐不缺银子。”斜了他一眼,又道:“你还没吃吧?本小姐请你,梨花,出去说一声,这桌撤了,再上一桌。”梨花应声出去安排了。
    “如此在下就多谢沈小姐了。”江辰对着沈薇一拱手便坐了下来。
    趁着上菜隙间沈薇支着下巴跟江辰八卦,“刚才那个就是江太太给你找的娇妻?”她之前从门缝瞅了一眼,长相倒是还行,就是品位太恶俗,满头明晃晃的珠钗看得人眼晕。品位恶俗这还不是最主要的,这姑娘刁蛮也就罢了,还缺心眼儿,明知道人家母子感情不睦,她还硬拿姑姑来压自个的心上人,江辰能喜欢才有鬼呢。
    给江辰娶这么一位姑娘,是想让他后院不宁啊,江辰就是再有能力也走不了多远。这江家太太可真有意思,这哪是母子,妥妥的仇人啊!可怜的娃呀,沈薇的眼里就染上了几许幸灾乐祸。
    江辰很无奈,“小姑娘嘴巴太利可不讨人喜欢。”心中对这牙尖嘴利的小姑娘的身份重新审视起来。他爹娘虽然不待见他,但表面上却粉饰得太平,除了家中几个长辈和亲近的人,外头都还觉得他很风光呢。母亲打算把表妹定给他为妻的事更是没有传出风声,可这小姑娘却知道得清楚,看她的表情是把自己的境况摸得一清二楚呀!这小姑娘比他想的还有手段,难怪能驾驭一大群护卫,和她相比,自己一个七尺男儿竟活得如此憋屈。
    想到这里,江辰面上一阵发热。索性豁了出去,“是呀,沈小姐可有什么妙招解在下的难题吗?”
    本是随口一问,没想到沈薇还真点头,“成呀,本小姐今天心情好就给你支个招。拖着。”沈薇得意地扬起粉脸,清亮的眸子如水般干净,“先拖着,等你今秋中了举人想要怎样还不是你说了算?”官和商之间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等江辰中了举自然就有了更多的筹码,别的不说,就他祖父就不能眼看着他娶这么个拖累。
    “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若是母亲不管不顾把婚事定下来怎么办?
    沈薇鄙夷地斜了他一眼,“你不是挺有能耐的吗?连这几个月都拖不了?你不会找你祖父做主吗?”女子不想嫁难,男人不想娶还能没有办法?
    江辰眼睛顿时一亮,是呀,祖父虽然偏向大哥,但也一直盼望江家能改换门庭,若是自己保证有把握中举,祖父一定不会让爹娘打扰他的。
    “大恩不言谢,今后沈小姐若有差遣,我江辰定万死不辞。”江辰抱拳朗声说道。
    沈薇摆摆手,一点都不放在心上,江辰此人有天分有手段,为人也不迂腐,看起来不讨厌,能结个善缘就结个善缘了,沈薇更喜欢靠自己。
    ☆、第16章 我要他一条腿
    县城之行满载而归,大家都非常高兴,回到沈宅后兴致勃勃地分东西。顾嬷嬷摸着那匹大红刻丝的布料,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这个颜色真好看,小姐肤色白,穿红色最衬了。”心里已经决定给小姐做条石榴裙,天渐渐热起来了,小姐穿上一定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沈宅上下人人有份,就连才来的张柱子都领了一身崭新的衣裳,当下就换上了,跑到曾经的小伙伴面前显摆了一回,更坚定了要好好做事的决心。
    艳阳天,空气中都氤氲着花草的清香。这时节最适合游览踏青的了,沈薇还惦记着东山寺后山上的桃林呢,正是桃花盛开的时候,那景色一定美极了。
    心动不如行动,沈薇就带着她的丫鬟们游览春光去了。顾嬷嬷倒是没有说什么,京中贵女们也常呼朋引伴出外游玩,只是吩咐梨花等人要好生伺候着。
    要去桃林自然要先去东山寺,沈薇把亲手抄的佛经供在阮氏的牌位前,跟住持大师告知了一声就带人朝后山去了。远远的就看见天边一片红云,走近了,那朵朵桃花挨挨挤挤开满枝头,晶莹剔透,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沈薇边走边看,时而仰脸轻嗅枝头的桃花,阳光洒在她莹白粉嫩的脸上,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荷花碰了碰梨花的手,轻声说:“看,小姐真好看。”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好看。
    梨花没有说话,只是抿着嘴笑,是呀,小姐最好看了,在她心里举世无双。
    沈薇的笑颜不仅落入荷花梨花的眼里,还落入另一伙人的眼里。
    三个富家公子带着小厮从桃林的另一边转出,眼睛里有着明显的惊艳,“小姐好姿容啊!”打头的这位穿了一身月白衣裳,腰间垂着一块美玉,双手故作潇洒地背在身后。左边那个身着绛紫衣裳,手里摇了一把折扇。右边的这位则是熟人,小霸王常俊喜是也。他对上沈薇的目光,身子明显地瑟缩了一下。有心想劝表哥离开,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沈薇敛眸一想就明白这些人是从山另一边上来的,若是从东山寺过来,住持大师一定会告诫她的。既然大师没说,那就是连大师都不知道这些人在后山上。
    梨花几人早就奔回沈薇身边,紧张而警惕地挡在沈薇身前,这些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可不能让他们冲撞了小姐,心中暗暗后悔没让张雄带人跟着。
    梨花几人虽然比不上沈薇,但也美得各有千秋,加之沈薇乐意打扮她们,一个个也清新得如雨后新荷,让人眼睛一亮。
    “张兄,难得这乡下地方有如此好看的姑娘。”打头的这位偏头对左边的人说,目光却一直没有离开沈薇的脸。美,真美,比他上月才收的小妾还要美,心头不由痒痒起来。“相逢即是有缘,小生等陪小姐共赏桃花林可好?”
    沈薇这个身体十三了,这几个月营养跟得上,又天天锻炼,个子便抽了一大截,面容也比以前精致了。眉目如画,腰肢柔软,看得赵耀祖眼都移不开。
    “男女授受不亲,还望公子自重。”晦气,真晦气!游个桃花林也能碰到这等生物,真败兴!真想把那两双恶心的招子挖出来当鱼泡踩。沈薇转身就要离开。
    一把折扇拦在沈薇身前,“本公子不重啊!”绛紫衣裳故作潇洒地甩了甩头发,和月白衣裳一起哈哈大笑,“小姐还是答应为好,莫辜负了这大好春光,啊,哈哈。”语含威胁,又是一阵大笑。
    沈薇笑了,好似春花在眼前次第盛开,月白衣裳的赵耀祖觉得呼吸紧促头发晕,伸手推开挡在前面的梨花荷花就想把沈薇搂进怀里,“美人,我的小美人,让哥哥好好疼疼你。”那猥琐的样子让沈薇恨不得一脚把他踢开。
    沈薇一个侧身躲开了,眸中锋芒闪过,面容冷峻,“呵呵,知道上一个这样说的人在哪吗?常二少爷,鞭子的滋味好受吗?”
    沈薇的笑容极美,落在常俊喜的眼中却像看到了魔鬼。他焦急地拉住表哥,指了指沈薇飞快地说着什么,心中一个劲的埋怨表哥,自己来就罢了,怎么还把这人带来,这可是知府家的公子,他再不务正业也知道若是知府公子在这里出了什么事情,常家肯定落不着好。自从上次被爹抽个半死他的胆子就变小了。
    常俊喜的表哥,也就是常太太的亲侄子张仲桥迟疑地看了看沈薇,终于在自家表弟的催促下拦住了赵耀祖。
    哼,算你识相!沈薇瞪了常俊喜一眼趁机离开了。
    本来今天的行程是还要放风筝,还要烤肉的,这下全泡汤了。沈薇也没有了玩的心思,索性回去得了。
    “小姐你刚才干吗拦着我?”桃花不满地问,那几个坏人居然敢拦着小姐,小姐是他们能碰的吗?
    沈薇沉吟着没有理她,收拾几个人是容易,但地点不对,她若是在后山上把人给打了,寺里知道了该怎样看她?可就这么放过了她心里又十分憋气,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她沈薇从不记仇,她都是有仇当场就报。
    “桃花,去把张雄喊来。”沈薇攥了攥拳头对桃花吩咐。
    不大会张雄急匆匆的赶来了,许是桃花说了什么,他的神色有些慌张,直到看到沈薇好好的才放下心来,“小姐有何吩咐?”大哥可是叮嘱他一定要好好听小姐的话。
    “你来!”沈薇低声地把刚才的事说了一遍,“记住了,我要他一条腿!”沈薇的声音冰冷而又嗜血。
    张雄心中一震,一下子想起鸡头山上那个晚上,是呀,他们小姐本就不是寻常女子,杀伐果断才是她的本色。张雄打起十二分精神,郑重地点头,“是,属下记住了。”
    收拾东西打道回府,车厢里梨花几人显然是被吓着了,一个个沉默着不说话。沈薇也没有心思哄她们,她靠在车厢壁上仔细听外面的动静。
    张雄是在快到沈家庄时跟上来的,他骑着马跟在车旁低声说了一句,“小姐,成了。”
    沈薇嗯了一声整个人都放松下来,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她的嘴角高高抿起,这代表着她的心情非常好。
    回去后张雄详细禀报,“照小姐吩咐的我们装成是劫道的土匪,属下没有露面,猛子和小六两人就把他们全收拾了。”
    沈薇的心情好了,常老爷都快要急死了,“大夫,赵公子这腿?”中午,他那陪着知府公子赏春的二儿子和妻侄狼狈而归,知府公子则是被抬回来的,一路上抱着腿嗷嗷直叫唤。他惊得脸都白了,一边让人去请外伤圣手,一边打发人到府城报信。
    就见大夫摇头,“里面骨头断了,老朽只会治些寻常的外伤,常老爷还是另寻高明吧。”
    常老爷的心都凉了,他看着不停哀嚎的赵公子,跟大夫商量说:“再找大夫也得需要时间,你看你是不是先治着?怎么着也得给他止止疼呀。”挥手又打发了一拨人去府城告知情况外加寻找名医。
    止疼倒是简单,大夫点点头吩咐熬药。
    常老爷焦急地走来走去,这可如何是好?人是在他的地界上出事的,三个人一起出去,自己儿子和妻侄都好好的,偏偏赵公子断了腿,这怎么跟赵知府交代?赵公子在家排行第二,却是唯一的嫡子,若是赵公子的腿好不了了,不用赵知府,就是赵夫人都能撕了他。
    “你再给我说说当时的情况。”常老爷顿住脚步看向缩在一边的儿子和妻侄,听完后眼睛闪了闪,“你是说你们遇到了沈小姐,还对她不敬?”
    “儿子哪敢呀。”常俊喜立刻委屈地喊起来,那就是个女魔头,他躲还来不及呢。“是,是表哥和——”他的眼睛瞅了瞅惨叫的赵耀祖,声音低了下来。
    常老爷还能不了解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儿子可没胆再去招惹沈小姐,一定是赵公子看人家长得好看冒犯了人家。想到这里他不由迁怒起妻侄来,怎么把这个惹祸的祖宗带来了,全然忘记了之前他对赵公子到来的欢迎和恭维。
    “沈小姐没说什么就走了?”常老爷接着问儿子。
    常俊喜歪头想了想,摇头道:“没有,儿子和表哥拦了赵公子一下,沈小姐就走了。”一边的张仲桥虽没听明白却也不住点头。
    常老爷摸着下巴若有所思,他几乎可以肯定赵公子的腿和沈小姐脱不了关系,光天化日之下,那地方哪来的劫匪。不过现在不是劫匪也只能是劫匪了,他不敢得罪赵知府,更不敢得罪沈小姐呀,他可是知道她手底下有一群护卫,个个五大三粗,跟军营里的悍兵一样,听说每天早晨都操练。若是惹了沈小姐,他全家被人悄无声息地灭了口都没人知道。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常老爷一瞬间就打定了主意,他一咬牙亲自去衙门报案,赵知府的公子被劫匪所伤,这可是大案子呀!
    ☆、第17章 后续
    沈薇根本不知道她收拾的是知府公子,即使知道也照收拾不误,她只关心了一下出面的两人没有露出面容,不会让人认出就把此事放开了。现在沈薇又有了新的兴趣,她对人物传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尤其是对前朝的静贤皇后,正史野史搜集了一大堆,看完之后沈薇可以确认前朝的静贤皇后是和她一样的穿越者。
    只是人家静贤皇后比较牛逼,辅佐自己的男人成就一代帝业,并称双圣。沈薇看她的生平史看得心潮澎湃,但沈薇却没有那么远大的志向,上辈子她独自管理那么大的公司,又在佣兵界混了一席之地,再大的舞台她站都过,再大的权利她也享受过,这一辈子她只想闲看庭前落花好好享受生活。
    沈薇不关注,苏先生却不能不管,作为一名优秀的管家,要做到把一切事情了然于胸,把一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所以赵知府夫妇到临安镇的消息他第一时间就知道了。
    赵夫人卢氏得知儿子遇了劫匪,一路上心急如焚,下了轿就朝厢房扑去,“耀祖,娘的耀祖呀!”一眼看到儿子靠在床头直叫唤,心里那个疼呀,“儿呀,你这是怎么了?腿伤着了?大夫,大夫呢?”她掏出帕子给儿子擦额头上的汗。
    “娘,娘,我的腿,我的腿断了,疼,疼死我了,我不要当瘸子,不要当瘸子。”赵耀祖好似找到了依靠,紧抓着卢氏的手不放。
    卢氏的眼泪一下子就落了下来,“神医,对,罗神医快看看我儿的腿。”她像才想起来似的向身后望去,眼里充满了希望。
    后面赵知府和一个背着药箱的中年人一起迈过门槛,赵知府步子虽稳,脸上却也带着焦急,他双手一拱说道:“劳烦罗神医了。”
    “知府大人客气了。”罗神医回了一礼,回身检查赵耀祖的伤势,他的手刚碰到赵耀祖的腿,赵耀祖就惨叫起来,“别,别碰,疼,疼啊!”从昨天一直叫唤到今天,他的嗓子都沙哑了。
    “公子忍着些,老朽尽量轻点。”罗神医不为所动,双手毫不客气地按向赵耀祖的伤腿,在他鬼哭狼嚎中眉头慢慢皱了起来。卢氏心疼地直抹泪,“儿,儿呀,忍着点,让罗神医好好给你治治,治好就不疼了。”她生了四个女儿才得了这个儿子,也因为得了这个儿子她在赵家才站稳了脚跟,对这个儿子她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烫着,要什么给什么,何时受过这份罪?
    赵知府的心也提了起来,“罗神医,犬子的腿?”他的脸上全是担忧,他虽然有四个儿子,嫡子却只有这么一个,他那在恭王府为夫人的大女儿是最疼这个胞弟的,若是儿子的腿瘸了,那后果他真不敢想象。于是他看向罗神医的目光隐含希望。
    罗神医收了手直起腰对着赵知府摇了摇头,“令公子的腿骨头断了,依老朽判断应该是受过锐器的击打。”
    惨叫的赵耀祖忙不迭地点头,“对对,那个劫匪就是用铁棍砸在儿子腿上的,儿子的腿就动不了了。”
    赵知府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他即便不懂医术也知道常识呀,骨头断了可是大事,“罗神医可有良策?”罗神医的祖父曾是宫中太医,在外伤方面极有造诣,罗神医青出于蓝,是府城最好的外伤大夫。这次能随自己来临安镇算是卖了自己老大一个人情了。
    罗神医沉吟了一下才道:“接骨老朽倒是可以勉力一试,难的是后面的休养。”
    卢氏一听儿子的腿有救了顿时松了一口气,她就这么一个嫡子,赵家的一切都是她儿子的,若儿子的腿好不了那赵家的人脉关系岂不便宜了那几个孽种?
    想到家里那几个庶子,卢氏恨得牙痒痒。若不是她前四胎生的全是闺女能让那几个庶子出生?现在好了,儿子的腿有救了,赵家还是属于她儿子的,真是谢谢佛祖保佑了。卢氏在心里直念阿弥陀佛。
    同样松了一口气的还有常老爷夫妇,哎呀妈呀,真是吓死了!能接就好,这下常家算是保住了,真是谢谢诸天神佛了。常老爷擦了擦一脑门子汗,腰身不觉也直起了一些。
    赵知府却不那么乐观,向罗神医询问道:“这后期的休养有何章程?”他没有忽略罗神医脸上的忧色,“需要什么罗神医但请直说,赵府没有的本官还可以去求求恭王爷,务必要治好犬子的腿。”
    罗神医的脸色缓和了一下,“那倒不是,俗话说得好,伤筋动骨一百天,令公子的腿接上之后需要保持不动,不然骨头一旦错位就再难长好了。”
    “这有何难?丫鬟小厮一大堆还能伺候不好?罗神医你就赶紧给接吧。”卢氏本来还以为多难呢,没想到不过就是养着不动,别说一百天,就是一年都成。
    罗神医看看连赵知府都一幅不以为然的样子,张了张嘴终是没有再说什么。反正该提醒的都提醒了,说多了人家还以为他故弄玄虚呢。
    儿子的腿有救了,赵知府夫妇才有暇过问劫匪的事。
    “这些天杀的土匪怎么这么猖獗,吴县令是干什么吃的?抓到人没有?”卢氏一改刚才的柔弱,变得咄咄逼人。
    在下首恭立着的吴县令腿不由一软,赶忙出来请罪,“是下官无能,还望夫人恕罪。接到消息李铺头就带人去了鸡头山剿匪,相信很快就会把匪人抓获。”
    卢氏哼了一声,非常不满,“还没抓到人?你若是不行,我家大人亲自派兵。”她拍着桌子无比嚣张,就是掘地三尺也得把伤了她儿的匪人抓到。
    “这?这?”吴县令脑门冒汗了,若是真让知府大人派兵,那他这个县令也做到头了。
    赵知府给卢氏使了个眼色,假意喝斥,“你个妇道人家懂什么?不许胡说。”又和颜悦色对吴县令说道:“夫人心忧犬子,还请吴县令莫怪。”
    “不怪,不怪,是下官办事不利。”吴县令连声应着,心中暗暗决定等回去后他亲自带人上鸡头山,以前不把他们当一回事,现在居然不长眼惹到了知府大人头上,这不是找死吗?他只要把这事办好了,知府大人肯定会记他一功的。这么一想吴县令心花都要怒放了。
    吴县令退下之后,赵知府便喊了常俊喜和张仲桥过来细细问话,常俊喜本就胆小,磕磕巴巴把事情如实说了一遍。当赵知府听到儿子遇到沈薇那一段时根本就没有在意,以为儿子不过是调戏个漂亮姑娘,再漂亮,这穷乡僻壤的能漂亮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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