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说当贼的外功都不行,贼走偏路。诸位不知道注意没有,不管是前边咱们第一男主无双,还是后边的这位马程峰,都不是那种膀大腰圆的。他们身体柔软,骨骼奇特,尤其是马程峰,一打眼看,一米七十多的个子也就是一百一十斤,就跟皮包骨似的。
    咱就不说男生们,再看轻功绝顶高手蓝彩蝶和白素,俩姑娘身材苗条不说,而且都有一条大长腿。
    不管是男孩女孩,不是说他们小时候营养不好,每家有钱也好没钱也罢,都是这么养孩子的。这样的身材别的不敢保证,但是最起码跑的快,身姿敏捷。他们不是专业打手,他们是贼,贼需要的就是这个速度,脚底下功夫就觉得生死了。
    再有就是他们的手,女孩不说,单说马程峰,你遮住他的脸只看这双手,除了手指修长外,你丝毫看不出他是双男孩的手。这双手柔软的都能弹钢琴了。这是他们常年练暗器练出来的骨形。
    第214章 血染缸
    数日前,在长春,无双追马程峰的一幕,虽然速度上不太落后,可等追到箱子里,无双已经累虚脱了,人家马程峰大气都不喘一口。按理说无双的轻功应该也不错吧?至少,马二爷肯定也教过他千里一夜行。那是因为这小子**了,还是那句话,身材保持的不如马程峰那么好,体重也大。
    这儿扯的有点远了,咱要说的是,盗门的孩子别看表面上风光无限,一个个有惊世骇俗的本领,可这些本事来之不易,包括无双在内,哪一个不是从小刻苦练出来的?
    八枚钢珠电光火石般打了出去,好似一张扇子面似的扩散开来。要说手里边攥着一枚暗器你想打准了那容易,可现在是八枚!这暗器的手法得多厉害?哪里像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孩子?
    八枚钢珠形成一个大扇子面,直接击穿了不远处那一堆随风而动的丝绸,而且,这八枚钢珠还不是普通的钢珠,在击中目标的同时还会爆裂。
    嘭嘭嘭……几声闷响后,火光燃起,几秒钟就烧光了那若干块丝绸。
    “哇哦……程峰!你好厉害!”常小曼兴奋地拍着巴掌。
    “你把这些绸缎都给烧了?傻小子,你太莽撞了,要是里边藏着硝黄石怎么办?”马瞎子是老江湖了,凡事都要先考虑周全再做决定,却不曾想马程峰这小子是个愣头青,根本不等他说话。
    “烧都烧了,能有什么?不信您问小曼。您呀,上了岁数就胆小。”
    “哼哼……是是是,你胆大了,知不知道,在这种地方第一个死的就是胆大的。小曼啊,那后边有什么东西没?”马瞎子问道。
    无数块不同颜色的丝绸燃尽后,露出了后边的一个大染缸,这些丝绸看样子全都是在这里着色的。染缸里现在还搭着几块丝绸没捞出来呢,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估计里边的染料可能早就蒸发光了吧。
    “血!都是血!好多血,地上,染缸里,丝绸上,全部都是血!”常小曼张大了嘴,指着那大染缸惊道。
    半浸在染缸里的丝绸下边一滴滴鲜红的血液还在往地上滴答着,开始时候,他们以为着一块块丝绸下边可能是有死人呢,没想到这些鲜血全都是从染缸里流出来的。难道这染缸几百年过去了依旧没有干涸?血绸?那其他颜色的丝绸是怎么回事?
    “咯咯咯……呵呵呵……”正在三人这边想不明白怎么回事的功夫,突然就见那个诡异的女人笑声从染缸那边传来了。
    哗啦一下,染缸里浮出大量血液,然后,一个女人的头和上身从染缸里露了出来,那女人双臂扒着染缸边沿,半探着身子,就这么冲程峰妩媚的笑着。那笑声听的人骨头都酥了。
    离的有点远,最起码他们距离染缸也得有200多米,这个距离就算常小曼手里的火把都看不清,只能隐约看到是个长发女子。
    马程峰不一样,他这双鬼眸越是黑暗的环境越就看的真切,那双眼睛跟一对猫眼似的,在晚上都直泛绿光。
    就见那女人的脑袋从满是血液的染缸中伸出来后,也不知道那些是血浆,还是某种红色染料,但是奇怪的是,那红色液体看似十分粘稠,但触碰到她白暂的皮肤后,竟然唰地下滑了下去,一丁点都不带沾上的。
    马程峰看的可是真真切切,这女人可不就是洞壁彩画上的女子吗?她……她竟然就是董鄂妃!!!董鄂妃死时候才21岁,21岁在以前可能觉得都得是三个孩子的娘了,但在现代,21岁那都是该上大学的少女!
    她皮肤白皙,面容清秀,发丝柔顺,尤其是那双勾魂眼,看的马程峰心里边直打鼓。“真……真够骚的!”
    马程峰来了这么一句后,赶紧背过身去了。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董鄂妃!瞎子,染缸里泡着董鄂妃的尸体!”马程峰喊道。
    “不可能!你确定看真了?他可是皇贵妃的身份,就算是不能跟顺治爷合葬在东陵,那也不能随便把尸体沉入染缸吧?”
    “哎呀,我骗你干啥?不信你问小曼?小曼,你看见没?”马程峰推了推小曼,小曼眼神木纳,也在使劲儿观察着那个大染缸。
    “小曼?小曼?跟你说呢?你看见没有啊?”马程峰以为谁都像他一样拥有一双鬼眸呢!
    “说什么?什么董鄂妃?没有啊?”常小曼诧异地看着马程峰,语气十分冷淡,根本不像开玩笑的样子。可怎么会这样呢?马程峰明明就看到董鄂妃的尸体泡在染缸里冲自己笑啊?怎么到小曼这儿就看不见了?难道又是自己的幻觉?
    “小曼,你看到了什么?是染缸吗?还是其他器皿?”是不是染缸这个问题很关键。染缸肯定不符合丧葬礼制。
    “我……我也不能确定,但看样子确实很像是个染缸。”常小曼说。一滴滴鲜血从那大染缸中溢出,溅撒在墓道中顿时飘来腥臭。“程峰?哪有女人的影子啊?”
    马程峰揉了揉眼睛,再回头去瞧,发现那染缸里确实是什么都没有。他目瞪口呆,仅仅片刻的功夫,为啥他和小曼眼睛里看到的东西是不同的?难道董鄂妃只是对自己感兴趣,别人看不到吗?
    “带我去看看。程峰啊,你就在这儿呆着哪也不许去,听见了没?”马瞎子怕程峰不听话,这小子行事莽撞,特意使劲儿用大手按了下他的肩膀。
    常小曼搀着马瞎子一步步走进了血泊中,脚下的墓砖十分黏滑,一步踩下去再想抬起来,那些猩红的液体都会站在鞋底儿上,然后形成一条条丝状物。
    马瞎子低头捻起这些红色液体凑近鼻子嗅了嗅,很像是人血的气味,但他还不能确定。因为这血……这血是温热的!好像刚刚从活人的身体里流淌出来一样。但人的血液只有在疾病状态下或者死亡时间长了才会出现粘稠的现象。
    .
    第215章 极刑!
    他挺住脚步,白眼珠在眼眶中转了几圈。
    “不对,这不是染缸!这是撵尸池!”马瞎子恍然大悟,拽着常小曼就往后退。
    岂料,二人刚刚转身过来,突然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风声,常小曼用眼角余光一瞅,不免惊出一身冷汗。身后,从那“染缸中”窜出一条长蛇,他们现在距离染缸不到一百米,而那条长蛇虽然不是很粗,但从染缸冲窜出来后,竟然已经逼近了二人。
    蛇的口腔很特别,比寻常的动物都特别,它的上下颚咬合的角度很大,口腔能张开多大,就能吞多大的猎物,咱经常看动物世界里,一条蟒蛇可以活吞一只成年羚羊。
    身后那条白蛇虽然不太粗壮,可张开嘴后,上下颚的空间足有四十公分,已经足够把常小曼吞下去的了。那白蛇就跟屁股后边按了个弹簧似的,速度极快,暗无天日的墓道中,在它从血池中飞出的一刹那,晃出了一道修长的白光,那是它身体鳞片反射出来的。
    “程峰!!!!”常小曼急呼!
    马程峰一瞅,暗道一声不好,挥舞长剑,迎着常小曼他们就冲了过去,与那追来的白蛇同时靠近了目标。
    偏心也好,或者说是喜欢也罢,马程峰如果是选择,肯定第一个选择救常小曼,那长蛇张开血盆大口已经出现在了身后。因为马瞎子和常小曼跑的是一前一后,马瞎子看不见,腿脚不利索,肯定是在后边,常小曼跑在前边,二人距离大概有两米左右。
    而那白蛇距离马瞎子的后背仅有不到一米的距离了,这么短的距离马程峰的长剑肯定是砍不到。只好一把手把常小曼拽了过来推开,等他再想去救马瞎子的时候,老瞎子已经被那长蛇咬在了嘴里。但不知为何,这白蛇虽然也长着锋利的牙齿,但却没有咬马瞎子,而只是把它半含在嘴里边往回拽。
    “瞎爷?”马程峰急的大喊,可他毕竟是人,速度再快也快不过那条蛇,只能干瞪眼。
    “程峰!砍撵尸池!!!它……它离不开……”白蛇的速度太快了叼着马瞎子就往回缩,马瞎子在半空中又弓着身子,连句完整的话说出来都费事。
    马程峰不敢犹豫,右手紧握剑柄,使劲儿朝着那大“染缸”就掷了出去。这小子暗器功夫好,扔东西准,再加上这把长剑无坚不摧,长剑径直穿了过去,直接把那血红大染缸给刺出了一个大口子,哗啦一声,里边的神秘红色液体全都流淌而出。
    半空中那白蛇叼着马瞎子还差数米就缩回染缸了,可染缸里的血已经从破洞中流了出来。里边等于是一点液体都没有了。顿时就见半空中的那条白蛇身上闪亮的鳞片的光彩淡了下去,它的身体也好像失去了力量,慢慢从半空中掉落下来。
    被它含在嘴里的马瞎子匆忙爬了出来,估计马瞎子也吓坏了,这几步跑的,摔了好几个跟头。
    “瞎爷?您没事吧?”马程峰崇冲上前去把老瞎子扶了起来,他吓的脸上都没血色了。
    马瞎子不是个胆小的人,不怕这些鬼怪仙精的。关键是这蛇的长牙就在自己后背上,那得多吓人啊?只要稍微加点劲儿,立马就得把他这把老骨头咬碎了。
    呼呼……呼呼……他一口口喘着粗气,然后吞了口唾沫,身上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自己的汗水,还是那家伙嘴里边的粘液。
    “没……没事……没事……”嘴上说没事,可上下牙床都在不停地打颤,就跟掉进了冰窟似的。
    “去,去看看那家伙死透了没有!这应该是条蝰蛇,跟外边那些一样,只是这东西已经成了精,需要靠着黏血池中的人血来供养,刚才没了血,它就失去了养分。”马瞎子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说道。
    马程峰可丝毫不敢大意,小心翼翼地跃过那条不知是死是活的白蛇,捡起自己的长剑,转身回来,一剑下去把那巨大的白蛇头颅就斩了下来。
    “刚才不知道是死是活,现在肯定是死了。”他淡淡说道。
    “妈的,马程峰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你……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尊老爱幼啊?你竟然先救常小曼?老子腿脚不利索不知道啊?”气的马瞎子一通狂骂,把他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
    “我擦你祖宗的!你个小畜生!早知如此老子不来帮你好不好?老子一个人云游四方岂不快哉,你个没良心的小瘪犊子……”
    “嘿嘿……瞎爷,您骂就骂,可您别骂祖宗成吗?您都说了,一笔写不出两个马字来,我的祖宗就是您的祖宗啊,您消消气,听我解释!”马程峰虽然性格古怪,可面对这么个倔老头他能说啥?确实也是他不仗义。但刚才那一幕实在没法在第一时间做出准确的判断,平心而论,常小曼是他最亲近的人,比命都重要!
    “你……你个臭小子!!!老夫打死你!”马瞎子举起盲杖就打,可马程峰这脚底下功夫可不是吹的,你个盲人想揍人家揍的着吗?追的他上气不接下气,连个毛都没碰着。
    “行行行,算你有种!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哎呀,我错了还不行吗,您就消消气,下次肯定不会了,您老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我不救谁也得先救您呀?”嘴上这么说,如果再给马程峰一次机会,他毫不犹豫的还是会选小曼。
    常小曼问他说前辈,为什么这条蝰蛇没有了那染缸中的血它就会死呢?
    “我说了,这不是染缸,这东西叫撵血池,这东西在前朝时候是一种酷刑,后来到了乾隆爷时候,华夏一统,再无战事,才逐渐取消了这个酷刑。”马瞎子说。
    清朝早期的确是有这么一种酷刑,不过史书上并不叫什么撵血池。也不知道是不是满人入关后被汉化了的缘故,这残酷的刑具灵感来自于汉人传说中的地府极刑。地府中有个大磨盘,那磨盘是磨人用的,把人活生生撵成血浆和碎肉。当然,这都是后来人们为了吓唬那些恶人幻想出来的。
    .
    第216章 鬼帕
    清朝宫中也不知道是谁,发明了这个刑具,它好像是个大缸似的,但缸底下边全都是一排排锋利的尖刺。 把受刑犯人扔进去后,直接盖盖,盖子下边同样也是布满了这种金属尖刺,然后逆时针旋转上边的盖子,您想啊,上下全都有这种尖锐的金属刺,中间压着一个血肉之躯。这么一转,没几圈,里边的人脸骨头渣子都不带剩的,等打开盖子一瞅,基本上就是一堆碎肉和鲜血了。
    这就叫撵血池子。
    不过酷刑到这一步还没完呢,还有更狠的。不过人都化作一摊血水了,对他肯定是没啥惩罚了。这种酷刑最极限的是对犯人亲属的精神折磨。
    据记载,如果犯人真的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磨死他后,这撵血池屁股后边有个塞子,拔去塞子后,死人的血肉也就淌出来了。然后再用死犯人的血液和碎肉一起染成一块红布,再用这红布制成袍子给犯人的亲属穿。
    必须要穿,你不穿就是杀头的大罪,而且要穿就是七天,七天内你连脱下来都不行。您说说还有啥是比这个更狠的?所以说,封建社会不灭亡天理难容!
    马瞎子告诉他俩,这撵血池跟古时候的刑具有些不同,有人提前在这里边养了只蝰蛇,这蝰蛇从小就一直泡在血池子里生长,浑身充满了死人的血气,邪性的很,它不吃肉,只喝血。把猎物拽回撵血池后,可以用它自己的身体活活把猎物勒死。
    撵血池中的这些血液已经不知道多少年了,它永远都不会蒸发,因为里边的蝰蛇没有死,蝰蛇用它自己体内的寒气稳固住了血浆,人血中又混合了它体内的毒液。
    这毒液本身就带有一定的腐蚀作用,再有猎物被它拽回撵血池,泡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再度腐蚀成心的血水来供养它。
    原来这东西已经被改良成了一个防盗墓的装备。但是刚才马程峰明明看到董鄂妃就跟美人洗澡似的在里边朝自己媚笑啊?那她呢?她不会化成血水吗?
    “马程峰你别不信,你自己去好好瞧瞧,绝对没有女人的尸体!”马瞎子断言说道。不是他能掐会算,因为女人的血和男人的血是两种气味,一阴一阳差别很大,马瞎子刚才没有嗅到这撵血池里有女人的气味。所以才敢这么说。
    马程峰凑上前去,脚底下踩着猩红的鲜血,探身往撵血池里一瞅……撵血池里的液体已经全都从被他遭开的缺口中流没了,最下边还残留着一层碎肉和骨头渣子。除此之外连一根女人的头发丝都没有。
    “这是怎么回事?我刚才真的看见那女人披头散发地趴在染缸中看我呢。”他惊道。
    “还有,这也不是什么染缸,你们看看,上边是不是刻画着‘极刑图’?”马瞎子虽然看不见,可心里边明白的很,按照满清留下来的那些古籍上记载,这种特殊刑具上都会刻下给犯人行刑时的画面,就算平时把它往街头一摆,也能起到震慑左右。
    所以清朝时候,满人在内地的统治政权十分牢固,那些犯上作乱的几乎全都是偏远山区的暴民。汉人可没这个胆子。撵血池只是当初最残忍的刑法之一,还有许多让人光是听了就打哆嗦的酷刑。比如车裂,五马分尸,千刀万剐……
    撵血池外沿上确实是如马瞎子所说的那样,刻满了行刑时残忍的场面。凡人在血池中挣扎着,无数根金属刺一点点压进他的血肉中,然后他完整的身体被嚼碎,变成一滩滩血肉从后边那个露口出溢出……看的常小曼捂着嘴直犯恶心。
    “瞎爷,可刚才那些五色丝绸又是什么呀?血池里明明都是人血,怎么可能出现其他颜色?”常小曼问他。
    马瞎子说如果我要全能解释的轻我现在就不站这儿了,死人的心思咱们谁也不知道,那些绸缎挂在这里到底有什么用只能一会儿见到董鄂妃咱们自己问了。
    这话说的连他自己都止不住打了个哆嗦。马瞎子擦了擦身上的粘液,幸好那蝰蛇没有用尖牙咬他,真要是毒液渗入体内估计现在早就没命了。
    可身上裹着这么一层黏糊糊的液体实在是不舒服,马瞎子伸手胡乱摸着,他以为常小曼肯定会递给他块帕子什么的擦擦脸,还别说,可能人家女孩心细吧,这一摸还真摸到了一块柔软的丝织物。他也没多想,拿过来就往自己脸上抹。
    这东西入手滑滑的,绝对是上好的绸缎,而且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好像是女人随身的胭脂味。常小曼长相甜美,但是个江湖女子,平时也不喜欢这些胭脂水粉的,没想到随身还藏着这么块帕子。手感这么丝滑,摸起来肯定是纯手工工艺的,可能是苏工,价格不菲呀!
    “丫头,你这帕子哪来的呀?”马瞎子一边擦一边问道。
    “帕子?瞎爷,我哪里有什么帕子呀?”常小曼这边也跟马程峰一齐看撵血池上的极刑雕画呢,没注意到身后马瞎子在干啥,想也不想答道。
    马瞎子一听动静立刻大骇,赶紧松开了手中的丝绸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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