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敲门的时候、你们在门外对话的时候,我们在听哦,一字不漏。那,我为什么没有逃跑呢……”
    这实在是,太病态了。
    屋子有一群以病态为养分的人,为她身上发出的气息吸引。众人皆屏住了呼吸,等待她说完最后一句。
    “因为,我是主动找上门的。”
    她低声地笑,笑声搅进脑子里,搅得人头皮发麻。多么美味的、不可理喻的,疯女人。
    ——当然,花知婉说的不是真的。
    但她的疯癫却也不全是装出来的。
    那孩子受了伤,电脑不在身边……事情可怕到了这种程度,是真的,要把她逼疯了。
    ——拥有作者属性的人类,是典型的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自己没有谈过恋爱,可以写出甜到吐的小萌文;自己足不出户,却可以写出奇幻大场面的冒险。
    而这一类生物,最擅长做的事,就是开脑洞,以及,在剧情圆不下去的时候开始瞎编故事。
    不就是惊悚猎奇段子吗,难不倒专业的。
    这种程度的,资深作者菌张口就能来三个。
    眼见计划有望成功,她赶紧趁着他们陷入沉默时,乘胜追击。
    “哈,你们真笨,但愿吃了我的脑子之后能补一补吧。”
    “我都说了这么多,你们也说一说,打算怎么吃掉我呢?”
    那轻松愉快的交谈语调,宛如在对话一群久别重逢的朋友。
    店家扫了一眼愣神的主厨。
    “额……”
    食物的主动献身,这是一种多么值得被尊敬的精神。怀着敬畏之心,主厨非常慎重说道:“这个……你、你选吧!你想被怎么吃?清蒸、红烧、煎煮……”
    花知婉耐心听完几百种料理方法后,叹了一口气,露出了极其失望的眼神。
    “为什么、为什么叹气呢?!”
    “是啊,哪里让你不满意了吗?”
    变态和变态是很容易产生“臭气相投”这种情感的。这个疯女人在不满什么,实在太让人好奇了。
    “原以为天下第一肉有什么大不了的,也不过如此嘛。”
    她已然挑起了人群的食欲,但,这并不是她的目的。女人嗤笑一声,一张利嘴吐出的话愈发地咄咄逼人:“脑子不好,又没有品位。原来你们只是这种程度的变态啊,真是浪费我的献身……”
    赤.裸的挑衅并没有引发弑杀的情绪。
    “哦?那你说,要怎么吃?”
    兴味十足的店家用刀挑起她的下巴,他此刻的心情几乎算得上是愉悦了。
    “当然是,生吃过瘾了。”
    “食用我的恐惧,生吞我的血肉。”
    虽然说出口的话令她几欲作呕,但花知婉从没有那一刻这么庆幸,自己曾在刷微.博时看过很多重口味的科普。
    “号称天下第一肉。呵,你们不过是一间劣质的菜馆罢了”
    气势越涨越盛,她一定不知道,自己咄咄逼人的双眼美得惊人。
    “选用的肉类,根本没有为客人把关。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吗?出生在怎样的人家?有没有中毒,有没有染病?万一我是病入膏肓的寻医之人,吃了我的肉,客户患病了怎么办?”
    “继续说……”
    店家撤了手上的刀,环着手臂仰望被吊在高处的女人。
    “你以为,我说了生吃,只是单纯的生吃吗?高级的肉类,是要养出来的。”
    “用新鲜的蔬果养肉,养个七七四十九天。饲养过程,必须要使牲畜的心情随时保持放松愉悦,被杀时没有疼痛。这样得到的肉质是松软的,口味清甜。”
    “劣质菜馆,现在,听懂我说的话了吗?”
    “哼,有意思。”男人轻笑一声,大手一挥。
    “来人,给他们松绑。”
    作者有话要说:  掉收掉得心痛,兰戎的手指会长回来的,这可是前!戏里不可或缺的道具啊,正经脸。
    这文好玩的段子都没出来呢,不看了多不合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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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章 找回兰戎的指头
    兰戎觉得,婉婉姐姐护住他的模样,有点像一只灵活的老母鸡。
    “我得和我弟弟一起睡,放松他因为惊吓而绷紧的肌肉。”
    他配合地在她身后抱住她的腰,像一只跌跌撞撞的小鸡崽。
    “哎呀,你们别再盯着他瞧了。养肉听没听懂?我们休息好了,才会长出更多的肉!”
    门被“砰——”地甩上之后,她脸上那种高傲的笑容也被一并抖落。
    转身看他的时候,她眼里的悲伤几乎是立刻地溢了出来。捧着他的手背,她连嘴唇都在发抖。
    “婉婉姐姐,是真的,想被吃掉吗?”
    作为一个花知婉说什么都相信的傻孩子,兰戎在门一关上就着急地抱住了她:“要是、要是被吃掉了,就死了啊……我不要你死!”
    “傻瓜,当然不是真的,全部不是真的,”用关切的目光注视着那个可怕的伤口,花知婉的嘴巴鼓起来,眼睛里的泪像是一下子被泵抽上来,盈满红红的眼眶:“还在流血吗?”
    兰戎松了一口气。
    因着她的关切,心里又涌起一阵隐秘的开心,她对待别人与对待自己的态度是这么的不同。
    “不流了,我点穴把它止住了。”
    ——如果刚才没有血池冲淡血迹,松绑了又没有立刻止血的话,婉婉姐姐肯定已经没法维持冷静。
    她一定会在众人面前,排除万难地扑上来,舔掉他的血。她真的很喜欢他的血呢……
    “等一会儿,等他们都睡了,我去血池里找回你的食指。”花知婉在他耳边细语道。——还有她的电脑,也要找回来。
    不愿意她因为自己的残缺而感到愧疚,兰戎把手缩回了身后:“已经被砍掉,找回来也没用了。”
    “怎么没用?!肯定有用,我用胶水帮你粘好!”她急匆匆地反驳。
    “啊不是胶水,胶水不好,就是用什么续骨膏之类的。嗯,差不多这名字。反正,我帮你粘好以后,可以像以前一样活动自如的!”
    她知道在她说话时他又把手藏起来了。
    如果……如果好不了,他的手一辈子都得藏着。
    “你的手肯定会好的,我保证。我们兰戎,是最乖的小孩、最好的。”
    或许连花知婉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此刻她的语速有多快,仿佛说得稍慢了一点,眼里的泪水就要抢先一步流出来:”那些敢伤害你的、想吃掉你的,都会死!”
    “谁都,不能伤害你,”她抚摸着他的头顶,喃喃声温柔:“你是我的宝贝。”
    湿润的黑发垂在胸前,眼前的人用一副非常认真的表情望着他。
    琥珀色的眼瞳在跳跃的烛火下,近乎是金色的。而她眼里闪闪的泪,泛着星星一般的光泽。
    “宝贝。”
    他在嘴里嚼着这两个甜甜的字,半天舍不得咽下。
    ……
    潜入血池的过程,比想象中顺利。
    那个名叫李彪的店家相信了花知婉“养高级肉”的说辞。
    他们拿走了包裹和电脑,封内力的药也一点儿没有含糊地给兰戎灌了下去。然后就放心地给他们送来丰富的蔬果,并让他们住在原来的大房间。
    “肉类处理间”与他们的房间相连、结构相同,血池的位置与游泳池一模一样。
    在静悄悄的半夜,花知婉直接爬上了“游泳池”的外墙,翻到了血池。
    兰戎不肯睡觉,硬是要跟着她。所以她只好让他趴在墙头,帮她望风。
    虽然花知婉没有洁癖,但在一大堆肉类和内脏里的池子里翻找一截手指仍是非常非常非常的恶心,以及困难。
    “都是道具、都是番茄酱,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一边自我催眠,一边伸手捞着池底。
    不知道那些小块的硬物是什么,不知道那些泡发的是什么,不知道那些絮状物是什么。
    不要去看,不要去猜测,不要去想象……却还是忍不住喉咙里的干呕。
    “呕……”
    握住手心里兰戎的指头,花知婉站在阴影处用力地擦了把眼泪。
    “我要找电脑。”
    她带着一身的血腥气,咬紧牙关。
    “这群畜生,全都去死吧。”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会日更。周四或者周五三更,因为入v。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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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章 传说中的金手指
    对于财物被存放的位置,花知婉是有一点头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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