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康熙正睡得香甜,由于是趴伏的睡姿,他墨黑的发静静的散在枕侧,只露出被俊挺的鼻梁勾勒出的侧脸,肌肤上像有光泽在流动,泛出一抹淡然,一抹肆意,微微嘟起的嘴唇却又让这些尽数卸去,凭添了一丝童趣,显出一份可爱来。
他睡得很沉,寂静的空间里只能听到他均匀又绵长的呼吸声。
那露在被单外头的半截身体,高颀挺秀,轮廓完美的仿佛是用大理石精雕出来的,肌肉纹理甚是细腻。
这男人,怎么睡觉的时候也能这么好看。
正想着,他突然动了动,腰际的被单下滑了几分,露出一截宝蓝色的裤腰,险险挂在他结实又翘起的臀上。
那颜色,她分外熟悉,正是她买得内裤,她赶紧上前,将被单拉上去,免得看到不该看的东西。
不知道是不是动静太大,惊醒了他,只见他睫毛微微抖动,缓缓睁开一双朦胧的睡眼,对着她微微一笑。
这一笑魅惑至极,更惊心动魄,她突然有种被下了蛊的感觉。
“皛皛?”
他迷迷糊糊的喊了一声,长手一捞,将她抱了个满怀。
她有点被吓到了,没敢动,接着他一个翻滚,将她压在了身下,他犹似在梦中,眼神有着明显的迷离。
这样的姿势已是暧昧到极点,他还穿得特别清凉,全身上下就一条内裤,她的脸顷刻间烧了起来,脑子里嗡嗡直响,一片空白,常年练武的关系,敏健的反射神经控制了一切,伸手扣住他的喉咙,反手便是一甩,将他压向一边,曲起的膝盖重击上他的小腹。这完全是本能反应,等她回神,一个天地翻转,已将他死死压在床上。
康熙这下彻底清醒了,什么迷离都没有了,哀叫了一声,“皛皛,你想杀了我啊!”
她一惊,连忙松手,脸红耳赤的辩驳道:“谁让你睡糊涂了!”
他的确睡糊涂了,以为是在做梦,脑子里还残留着她柔美的睡颜,但她下手也太狠了,胆汁都快吐出来了。
皛皛也觉得刚才下手有点狠,忧心的问道:“你没事吧!”
他没说话,眸里却充斥着对她的控诉。
万恶的家暴!
“谁让你……刚才……”意图不轨四个字卡在了喉咙里,她尴尬的又红了脸,“反正……反正就是你不好。”
她耍赖的模样,他还是第一次见,忍不住想逗逗她,“呐,肚子疼,过来帮我揉揉!”
她虽然下了狠手,但也没那么严重,若是严重,他早晕了,但这话她不好意思说,要么替他揉揉算了,可瞧见他还穿着内裤,这手放哪里都不合适,抓起枕头,就往他脸上砸。
康熙被砸得有点莫名,这算什么?家暴完了,安慰都没有,还二次攻击?
夫权何在!
“皛皛……”
话才起了个头,她又把被子砸到了他身上,喝道:“把裤子穿上!”
他这才低头瞧了一眼,果然穿得清凉,属于男人的曲线正明目张胆的鼓了出来,
皛皛再不敢多呆,急匆匆的跑了出去。
他勾了勾了嘴角,笑得春光灿然。
这就害羞了?
他套上裤子,一点没觉得不好意思,反而挺乐在其中的。
不过,这种事情得适可而止,免得被她当成变态。
皛皛刷完牙,洗了把脸,从盥洗室出来的时候,正好碰上他,白皙的脸上立时又染上片片红晕,像只受惊的兔子,连忙避开他,绕着道走。
他也没再逗她,径自进了盥洗室,漱洗完后,去了厨房。
两人睡了大半天,滴水未进,他倒没什么,拍戏的时候早已习惯,可舍不得她饿肚子,打开冰箱,里头堆满了食材,她睡着后,他让人早上悄悄送来的。
“皛皛,吃不吃炒面!”炒面做起来比较快,也容易消化。
皛皛已穿戴整齐的出现在了门口,“不用了,你自己吃吧,我有事,要出去一趟。”
“去哪?”他可没想到,她竟然还会出门,今天可是周六。
她从鞋柜里取出运动鞋,“案发现场。”
他愣住了,她还真把自己当警察了。
“吃了饭,再去!”早饭和午饭都没吃就急着工作,这敬业态度,让他想捶胸。
“不用,我背包里有饼干和矿泉水。”她穿上鞋,背上双肩运动包,又说道:“我会很晚回来,你不用等我吃饭,对了,记得打电话叫物业来开门。”
再让他住下去,说不定她会亲手了结他。
说完,呯的一声,门就被关上了。
只留下康熙狰狞着一张脸,站在原地。
米缸里的老鼠,要有米才欢腾的起来,现在连米都没有了,他哪里还有心情做饭。
案发现场?
他蹙眉,长腿一跨,进了书房,视线在白板上搜寻了一下,自动无视那些残忍的血腥场面,他是混娱乐圈的,两年前还演过一回变态杀手,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没什么好惊悚的,确定了地点后,他换上衣服,开门追了出去。
**
此时,外头的天空就像一口烧热的铝锅,倒扣了下来,笼罩了能看到的一切,热气腾腾的有些发闷,每吸一口气,都像吞了一个热馒头,憋得人咽喉都能冒出烟。
皛皛来到案发现场,刚从车上下来,还未觉得热,不过两分钟,她就觉得憋闷了,但在fbi的时候,她也曾这样到处跑,倒也没什么大碍。
只是这太阳,毒得有些厉害,出乎她意料之外,刺眼的有些睁不开眼睛。
突然,一把遮阳伞挡住了日头,在她头顶撑起一道弧线。
她回头,吓了一跳:“你怎么来了?”
康熙臭着一张脸,显然心情还没平复,“怕你中暑!”
那么大的日头,也不会多带一把伞,真是一点都不会照顾自己。
“我身体向来好,哪会中暑,倒是你,瞎跑什么?”他虽然戴着大墨镜,但光天白日的,万一有人认出他怎么办?
“你放心,这里哪有人能认出我。”
这里是第一案发和第二案发的现场,被遗弃了7年之久的烂尾楼,即便在烈日下,它犹似一座幽灵城一般,除了衰败,再看不到其他的色彩,没有风都能扬起一阵尘土。
别说粉丝了,他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
由于是命案现场,这里早已被警方封锁,流浪汉也被驱逐了出去。
“你怎么进来的?”门口明明有警察看守,不可能放他进来。
他不动声色的走到她身边,用影子替她挡去更多的阳光,缓缓道:“我说:是你老公,你出门的时候忘了带便当,我替你送过来。”
这是实话,但警察同志可不会这么轻松的让他进来,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他特地给人家看了自己的身份证,康熙这个名字,出镜率太高,门口对过那副广告牌上就有他的脸,绝对如假包换。
警察同志都兴奋了,没想到值个勤还能遇上这么大的八卦,他还特别提醒警察同志,如果不信,可以打曹震的电话确认。
恐怕现在整个公安局都知道他们是夫妻了吧。
嗯,新婚夫妻,如胶似漆,分开一会儿都不行。
皛皛瞪大了眼睛,下巴都快掉了。
他耸耸肩,“清者自清,你怕什么?”
皛皛:“……”
有时候,她真恨不得能掐死他。
------题外话------
这一招,万岁爷明显是向他爹学得,反正将来是会实现的,不如先绯闻一下。
哈哈哈……话说,编辑嫌弃书名太过文艺,不吸引眼球,要我改名,大家集思广益下,二狗哥已短路。
书名要符合悬疑、腹黑、宠文、暖婚要素,潇湘似乎都喜欢这类直白的书名,于是,我想了个二百五的……我的皇后是神探,我的老婆是神探?(我的老公是腹黑大人,当年就是被逼着改了书名,原本叫,现代满汉通婚录的说。)
☆、round 32 (下)
没办法赶走康熙的结果,就是只能让他跟着,但与他约法三章,不准打扰她工作,不准随便开口,不准瞎动现场的任何东西,他答应得很快,仿佛只要不赶他走,让她当马骑都行。
她来到第一案发现场,因为光照强烈的关系,里头倒也光亮,黄色的警戒线,已被风吹得掉在了地上,砖色的地板上,血迹还残留着,因为时间久远,早已发黑,成了一块块印记,墙只剩下三面,露出锈成褐色的钢筋,墙上还留着吊绑死者时所用的钩子。
这样的现场并不鲜血淋漓,连血的腥臭味都闻不到,但依然让人觉得有点毛骨悚然。
皛皛蹙眉环视着能看到的一切,脑海里开始架起一个鲜明的犯案现场,有死者、也有凶手,犯罪心理学最奇妙的地方就是利用细节,找出关键点,并非凭空想象,而是找出凶手为什么这么做得理由。
根据死者的死亡状况,她已经勾勒出一个可能性。
凶手是女人。
只是她不明白,为什么要选这个地方?又是怎么把死者骗进来的?
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一点没注意到康熙看她的眼神都在发光。
在他眼里,皛皛任何时候都是光彩动人的,每一个微笑能让他沉醉,但现在的她,清澈明亮的瞳孔,就像一盏玲珑剔透的水晶灯,透着一股英气,更为光采照人。
果然呐,工作中的女人是最美的,另有一股动人气韵。
看得出,她非常喜欢这份工作,并没有因为过去的阴影感到痛苦,但他不确定是不是真如此,至少现在的她是意气风发的。
他决定回去好好研究一下犯罪心理学,老婆喜欢的,他也要喜欢。
见她沉思不语,额头却冒出了汗珠,他不声不响的走过去,替她擦汗。
她已经十分习惯他的自来熟了,没避开,还把手伸向了他。
他愣了一下,想起昨晚她也是这么伸手的,应该是要喝的东西,从随身带的包里掏出一瓶绿茶,这包里还装着不少东西:扇子,毛巾,湿纸巾,还有两盒三明治,几瓶饮料,都是追她的半道上,跟计孝南接头,拿过来的。
皛皛蹙眉道:“怎么不是咖啡?”
“空腹喝什么咖啡?”不知道咖啡伤胃吗。
“可是我思考问题的时候,喜欢喝咖啡。”因为能提神醒脑。
她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听在他耳里却像是在撒娇。
他又替她抹了抹额头的汗,哄道:“那你把三明治吃了,我帮你去买咖啡。”
吃饱了,她想干嘛都行,这么热的天气,他真怕她会吃不消。
她摇头,“我不喜欢在思考东西的时候吃东西。”有些人越饿,脑子越清醒。
他睡得很沉,寂静的空间里只能听到他均匀又绵长的呼吸声。
那露在被单外头的半截身体,高颀挺秀,轮廓完美的仿佛是用大理石精雕出来的,肌肉纹理甚是细腻。
这男人,怎么睡觉的时候也能这么好看。
正想着,他突然动了动,腰际的被单下滑了几分,露出一截宝蓝色的裤腰,险险挂在他结实又翘起的臀上。
那颜色,她分外熟悉,正是她买得内裤,她赶紧上前,将被单拉上去,免得看到不该看的东西。
不知道是不是动静太大,惊醒了他,只见他睫毛微微抖动,缓缓睁开一双朦胧的睡眼,对着她微微一笑。
这一笑魅惑至极,更惊心动魄,她突然有种被下了蛊的感觉。
“皛皛?”
他迷迷糊糊的喊了一声,长手一捞,将她抱了个满怀。
她有点被吓到了,没敢动,接着他一个翻滚,将她压在了身下,他犹似在梦中,眼神有着明显的迷离。
这样的姿势已是暧昧到极点,他还穿得特别清凉,全身上下就一条内裤,她的脸顷刻间烧了起来,脑子里嗡嗡直响,一片空白,常年练武的关系,敏健的反射神经控制了一切,伸手扣住他的喉咙,反手便是一甩,将他压向一边,曲起的膝盖重击上他的小腹。这完全是本能反应,等她回神,一个天地翻转,已将他死死压在床上。
康熙这下彻底清醒了,什么迷离都没有了,哀叫了一声,“皛皛,你想杀了我啊!”
她一惊,连忙松手,脸红耳赤的辩驳道:“谁让你睡糊涂了!”
他的确睡糊涂了,以为是在做梦,脑子里还残留着她柔美的睡颜,但她下手也太狠了,胆汁都快吐出来了。
皛皛也觉得刚才下手有点狠,忧心的问道:“你没事吧!”
他没说话,眸里却充斥着对她的控诉。
万恶的家暴!
“谁让你……刚才……”意图不轨四个字卡在了喉咙里,她尴尬的又红了脸,“反正……反正就是你不好。”
她耍赖的模样,他还是第一次见,忍不住想逗逗她,“呐,肚子疼,过来帮我揉揉!”
她虽然下了狠手,但也没那么严重,若是严重,他早晕了,但这话她不好意思说,要么替他揉揉算了,可瞧见他还穿着内裤,这手放哪里都不合适,抓起枕头,就往他脸上砸。
康熙被砸得有点莫名,这算什么?家暴完了,安慰都没有,还二次攻击?
夫权何在!
“皛皛……”
话才起了个头,她又把被子砸到了他身上,喝道:“把裤子穿上!”
他这才低头瞧了一眼,果然穿得清凉,属于男人的曲线正明目张胆的鼓了出来,
皛皛再不敢多呆,急匆匆的跑了出去。
他勾了勾了嘴角,笑得春光灿然。
这就害羞了?
他套上裤子,一点没觉得不好意思,反而挺乐在其中的。
不过,这种事情得适可而止,免得被她当成变态。
皛皛刷完牙,洗了把脸,从盥洗室出来的时候,正好碰上他,白皙的脸上立时又染上片片红晕,像只受惊的兔子,连忙避开他,绕着道走。
他也没再逗她,径自进了盥洗室,漱洗完后,去了厨房。
两人睡了大半天,滴水未进,他倒没什么,拍戏的时候早已习惯,可舍不得她饿肚子,打开冰箱,里头堆满了食材,她睡着后,他让人早上悄悄送来的。
“皛皛,吃不吃炒面!”炒面做起来比较快,也容易消化。
皛皛已穿戴整齐的出现在了门口,“不用了,你自己吃吧,我有事,要出去一趟。”
“去哪?”他可没想到,她竟然还会出门,今天可是周六。
她从鞋柜里取出运动鞋,“案发现场。”
他愣住了,她还真把自己当警察了。
“吃了饭,再去!”早饭和午饭都没吃就急着工作,这敬业态度,让他想捶胸。
“不用,我背包里有饼干和矿泉水。”她穿上鞋,背上双肩运动包,又说道:“我会很晚回来,你不用等我吃饭,对了,记得打电话叫物业来开门。”
再让他住下去,说不定她会亲手了结他。
说完,呯的一声,门就被关上了。
只留下康熙狰狞着一张脸,站在原地。
米缸里的老鼠,要有米才欢腾的起来,现在连米都没有了,他哪里还有心情做饭。
案发现场?
他蹙眉,长腿一跨,进了书房,视线在白板上搜寻了一下,自动无视那些残忍的血腥场面,他是混娱乐圈的,两年前还演过一回变态杀手,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没什么好惊悚的,确定了地点后,他换上衣服,开门追了出去。
**
此时,外头的天空就像一口烧热的铝锅,倒扣了下来,笼罩了能看到的一切,热气腾腾的有些发闷,每吸一口气,都像吞了一个热馒头,憋得人咽喉都能冒出烟。
皛皛来到案发现场,刚从车上下来,还未觉得热,不过两分钟,她就觉得憋闷了,但在fbi的时候,她也曾这样到处跑,倒也没什么大碍。
只是这太阳,毒得有些厉害,出乎她意料之外,刺眼的有些睁不开眼睛。
突然,一把遮阳伞挡住了日头,在她头顶撑起一道弧线。
她回头,吓了一跳:“你怎么来了?”
康熙臭着一张脸,显然心情还没平复,“怕你中暑!”
那么大的日头,也不会多带一把伞,真是一点都不会照顾自己。
“我身体向来好,哪会中暑,倒是你,瞎跑什么?”他虽然戴着大墨镜,但光天白日的,万一有人认出他怎么办?
“你放心,这里哪有人能认出我。”
这里是第一案发和第二案发的现场,被遗弃了7年之久的烂尾楼,即便在烈日下,它犹似一座幽灵城一般,除了衰败,再看不到其他的色彩,没有风都能扬起一阵尘土。
别说粉丝了,他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
由于是命案现场,这里早已被警方封锁,流浪汉也被驱逐了出去。
“你怎么进来的?”门口明明有警察看守,不可能放他进来。
他不动声色的走到她身边,用影子替她挡去更多的阳光,缓缓道:“我说:是你老公,你出门的时候忘了带便当,我替你送过来。”
这是实话,但警察同志可不会这么轻松的让他进来,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他特地给人家看了自己的身份证,康熙这个名字,出镜率太高,门口对过那副广告牌上就有他的脸,绝对如假包换。
警察同志都兴奋了,没想到值个勤还能遇上这么大的八卦,他还特别提醒警察同志,如果不信,可以打曹震的电话确认。
恐怕现在整个公安局都知道他们是夫妻了吧。
嗯,新婚夫妻,如胶似漆,分开一会儿都不行。
皛皛瞪大了眼睛,下巴都快掉了。
他耸耸肩,“清者自清,你怕什么?”
皛皛:“……”
有时候,她真恨不得能掐死他。
------题外话------
这一招,万岁爷明显是向他爹学得,反正将来是会实现的,不如先绯闻一下。
哈哈哈……话说,编辑嫌弃书名太过文艺,不吸引眼球,要我改名,大家集思广益下,二狗哥已短路。
书名要符合悬疑、腹黑、宠文、暖婚要素,潇湘似乎都喜欢这类直白的书名,于是,我想了个二百五的……我的皇后是神探,我的老婆是神探?(我的老公是腹黑大人,当年就是被逼着改了书名,原本叫,现代满汉通婚录的说。)
☆、round 32 (下)
没办法赶走康熙的结果,就是只能让他跟着,但与他约法三章,不准打扰她工作,不准随便开口,不准瞎动现场的任何东西,他答应得很快,仿佛只要不赶他走,让她当马骑都行。
她来到第一案发现场,因为光照强烈的关系,里头倒也光亮,黄色的警戒线,已被风吹得掉在了地上,砖色的地板上,血迹还残留着,因为时间久远,早已发黑,成了一块块印记,墙只剩下三面,露出锈成褐色的钢筋,墙上还留着吊绑死者时所用的钩子。
这样的现场并不鲜血淋漓,连血的腥臭味都闻不到,但依然让人觉得有点毛骨悚然。
皛皛蹙眉环视着能看到的一切,脑海里开始架起一个鲜明的犯案现场,有死者、也有凶手,犯罪心理学最奇妙的地方就是利用细节,找出关键点,并非凭空想象,而是找出凶手为什么这么做得理由。
根据死者的死亡状况,她已经勾勒出一个可能性。
凶手是女人。
只是她不明白,为什么要选这个地方?又是怎么把死者骗进来的?
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一点没注意到康熙看她的眼神都在发光。
在他眼里,皛皛任何时候都是光彩动人的,每一个微笑能让他沉醉,但现在的她,清澈明亮的瞳孔,就像一盏玲珑剔透的水晶灯,透着一股英气,更为光采照人。
果然呐,工作中的女人是最美的,另有一股动人气韵。
看得出,她非常喜欢这份工作,并没有因为过去的阴影感到痛苦,但他不确定是不是真如此,至少现在的她是意气风发的。
他决定回去好好研究一下犯罪心理学,老婆喜欢的,他也要喜欢。
见她沉思不语,额头却冒出了汗珠,他不声不响的走过去,替她擦汗。
她已经十分习惯他的自来熟了,没避开,还把手伸向了他。
他愣了一下,想起昨晚她也是这么伸手的,应该是要喝的东西,从随身带的包里掏出一瓶绿茶,这包里还装着不少东西:扇子,毛巾,湿纸巾,还有两盒三明治,几瓶饮料,都是追她的半道上,跟计孝南接头,拿过来的。
皛皛蹙眉道:“怎么不是咖啡?”
“空腹喝什么咖啡?”不知道咖啡伤胃吗。
“可是我思考问题的时候,喜欢喝咖啡。”因为能提神醒脑。
她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听在他耳里却像是在撒娇。
他又替她抹了抹额头的汗,哄道:“那你把三明治吃了,我帮你去买咖啡。”
吃饱了,她想干嘛都行,这么热的天气,他真怕她会吃不消。
她摇头,“我不喜欢在思考东西的时候吃东西。”有些人越饿,脑子越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