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我有娃了[娱乐圈]_分节阅读_106
韩飞絮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但她有一点收集癖,特别小的时候喜欢收集各种水钻,还有芭比娃娃的小衣服,长大一点开始收集邮票,爸爸妈妈每天都会收到很多信,尤其妈妈,她的读者都是手写邮寄的,邮票最多。
再大一点,她就开始收集手抄乐谱、好玩或者有意义的乐器,双簧管她家就有四个。
除了这些,还有很多东西,她都好好的保存着,比如电影票、别人在生日时送她的信和贺卡、小时候得过的奖状等等。
人是会变,但不可能彻头彻尾的变,韩飞絮觉得,即使十年过去,自己的这个习惯还是会保留着,她放东西的盒子里一定多了很多物件,比如结婚证、婚戒之类的。
自从发现自己来到了十年后,韩飞絮还没见过任何一种可以证明她已婚的东西,除活生生的媳妇和女儿之外==
发现这里真的没有,韩飞絮只好回到卧室,之前她已经在卧室生活了两个多月,她算是发现了,这个卧室里除了明面上的电脑、手机和文件是她的,其余全是房子自带的,她连一个小玩意都没往外边放过。
这样有个好处,如果她要走,随便一收拾,或者说都不用收拾,拿上手机就可以走了。
真的好决绝啊……任谁都看得出来,她根本就没把这里当家,这就是一个暂时落脚的地方,等她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做完,她就会走了。
韩飞絮还是不死心,听到叶明心给的解释以后,她就陷入了一种半信半疑的状态,一方面,她觉得叶明心不会在这种事情上说谎,毕竟她以后还有想起来的可能,现在说谎,未来她要是想起来了,那不是更败坏好感度吗?
可另一方面,她又觉得自己不是那样的人。
因为父母去世,打击过大,为了治愈自己,于是随随便便就跟别人结婚了,等心里的伤疤好得差不多了,她又一脚踹了治愈自己的人。
……
她有那么渣吗?!
韩飞絮趴在桌子上,伸出手,一通抓头发,成功把自己弄成了鸡窝头,颓废的在桌子上趴了一会儿,突然,她又猛地直起腰来。
小跑到房间的另一边,她找到了只用过一次的钱包。
现在人们付钱都不用现金了,全部扫码支付,韩飞絮出门也不带钱,只用一个手机就万事大吉,这个钱包躺在房间里也不知道落灰了多长时间。
钱包的质感很柔软,这是一个短款钱包,虽然短,但很胖,韩飞絮只用过一次,知道里面除了几张人民币和美金,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她拉开放钱和卡片夹层的拉链,把所有东西都拿了出来,发现没有特殊的东西,她又拉开另外一个小夹层的拉链。
她拉开拉链的时候,钱包开口是冲下的,当啷一声,一个小小的金属掉了出来。
捡起戒指,韩飞絮非常得意:“啊哈!我就知道我这个习惯还没变!”
十分重要的东西,她要么藏自己的衣柜里,要么就放在随身携带的钱包里,感谢天感谢地,感谢过去的自己,终于让她找到了。
戒指的样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简简单单的款式、简简单单的用料,灯光下钻石的火彩绽放出来,韩飞絮把它举高,对着灯光,看它的戒圈里刻下的字。
十分深沉的看了一会儿,韩飞絮发现,她一个字都不认识。
……
这是阿拉伯文啊?还是爱斯基摩文啊?
她俩不都是中国人吗?整这谁也看不懂的刻字干啥!
终于找到一样结婚时留下的东西,韩飞絮心满意足的躺到了床上,她试着把戒指戴上,戴上的过程很顺滑,举起手,对着房顶的枝形吊灯,韩飞絮不禁感慨,虽然款式普通,看着还有点老,但钻石就是钻石,哪怕用一个易拉罐环镶嵌,也能瞬间夺走一个女孩的心。
就比如她,她现在就不想摘下来了==
说笑而已,现在的她用什么立场去戴这枚戒指啊,过足瘾,她放下手,准备把戒指摘下来,刚往下摘了不到两厘米,戒指就卡在指节上了。
韩飞絮瞪大眼睛,坐起身来,继续往下摘,可手指都充血了,也摘不下来,她急的不行,自己努力了十来分钟,最后终于确定了一个事实。
不止她不想离开钻石,钻石也不想离开她。
急的她都想撞墙了,她也没把戒指撸下来,而且无名指的皮肤温度也降了下来,说明血液已经不循环了,她怕戒指不止没取下来,手指还废了一根,只好又把戒指戴了回去,她打开门,准备去找李阿姨,向她求助。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虽然李阿姨还没老到那种程度,但生活阅历总比她这个少妇身、少女心的人多多了。
佣人房在一楼厨房旁边,韩飞絮用右手紧紧握着左手,做贼一样猫腰下楼,就怕惊动叶明心。
一楼主灯都关了,只有零星几盏小灯开着,在安静的环境里,人们总是不自觉地想要维护这片安静,韩飞絮也不例外,她放轻脚步,向李阿姨的房间走去。
但在经过厨房的时候,一道清冷的声音响起。
“手怎么了?”
韩飞絮:“……”
她的表情焦急又慌乱,两手紧张的放在胸前,而不是身前,一看就是有问题,叶明心坐在紧邻厨房的吧台边,面前摆着一瓶韩飞絮叫不出来名字的酒,还有一个喝了一半的酒杯。
再大一点,她就开始收集手抄乐谱、好玩或者有意义的乐器,双簧管她家就有四个。
除了这些,还有很多东西,她都好好的保存着,比如电影票、别人在生日时送她的信和贺卡、小时候得过的奖状等等。
人是会变,但不可能彻头彻尾的变,韩飞絮觉得,即使十年过去,自己的这个习惯还是会保留着,她放东西的盒子里一定多了很多物件,比如结婚证、婚戒之类的。
自从发现自己来到了十年后,韩飞絮还没见过任何一种可以证明她已婚的东西,除活生生的媳妇和女儿之外==
发现这里真的没有,韩飞絮只好回到卧室,之前她已经在卧室生活了两个多月,她算是发现了,这个卧室里除了明面上的电脑、手机和文件是她的,其余全是房子自带的,她连一个小玩意都没往外边放过。
这样有个好处,如果她要走,随便一收拾,或者说都不用收拾,拿上手机就可以走了。
真的好决绝啊……任谁都看得出来,她根本就没把这里当家,这就是一个暂时落脚的地方,等她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做完,她就会走了。
韩飞絮还是不死心,听到叶明心给的解释以后,她就陷入了一种半信半疑的状态,一方面,她觉得叶明心不会在这种事情上说谎,毕竟她以后还有想起来的可能,现在说谎,未来她要是想起来了,那不是更败坏好感度吗?
可另一方面,她又觉得自己不是那样的人。
因为父母去世,打击过大,为了治愈自己,于是随随便便就跟别人结婚了,等心里的伤疤好得差不多了,她又一脚踹了治愈自己的人。
……
她有那么渣吗?!
韩飞絮趴在桌子上,伸出手,一通抓头发,成功把自己弄成了鸡窝头,颓废的在桌子上趴了一会儿,突然,她又猛地直起腰来。
小跑到房间的另一边,她找到了只用过一次的钱包。
现在人们付钱都不用现金了,全部扫码支付,韩飞絮出门也不带钱,只用一个手机就万事大吉,这个钱包躺在房间里也不知道落灰了多长时间。
钱包的质感很柔软,这是一个短款钱包,虽然短,但很胖,韩飞絮只用过一次,知道里面除了几张人民币和美金,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她拉开放钱和卡片夹层的拉链,把所有东西都拿了出来,发现没有特殊的东西,她又拉开另外一个小夹层的拉链。
她拉开拉链的时候,钱包开口是冲下的,当啷一声,一个小小的金属掉了出来。
捡起戒指,韩飞絮非常得意:“啊哈!我就知道我这个习惯还没变!”
十分重要的东西,她要么藏自己的衣柜里,要么就放在随身携带的钱包里,感谢天感谢地,感谢过去的自己,终于让她找到了。
戒指的样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简简单单的款式、简简单单的用料,灯光下钻石的火彩绽放出来,韩飞絮把它举高,对着灯光,看它的戒圈里刻下的字。
十分深沉的看了一会儿,韩飞絮发现,她一个字都不认识。
……
这是阿拉伯文啊?还是爱斯基摩文啊?
她俩不都是中国人吗?整这谁也看不懂的刻字干啥!
终于找到一样结婚时留下的东西,韩飞絮心满意足的躺到了床上,她试着把戒指戴上,戴上的过程很顺滑,举起手,对着房顶的枝形吊灯,韩飞絮不禁感慨,虽然款式普通,看着还有点老,但钻石就是钻石,哪怕用一个易拉罐环镶嵌,也能瞬间夺走一个女孩的心。
就比如她,她现在就不想摘下来了==
说笑而已,现在的她用什么立场去戴这枚戒指啊,过足瘾,她放下手,准备把戒指摘下来,刚往下摘了不到两厘米,戒指就卡在指节上了。
韩飞絮瞪大眼睛,坐起身来,继续往下摘,可手指都充血了,也摘不下来,她急的不行,自己努力了十来分钟,最后终于确定了一个事实。
不止她不想离开钻石,钻石也不想离开她。
急的她都想撞墙了,她也没把戒指撸下来,而且无名指的皮肤温度也降了下来,说明血液已经不循环了,她怕戒指不止没取下来,手指还废了一根,只好又把戒指戴了回去,她打开门,准备去找李阿姨,向她求助。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虽然李阿姨还没老到那种程度,但生活阅历总比她这个少妇身、少女心的人多多了。
佣人房在一楼厨房旁边,韩飞絮用右手紧紧握着左手,做贼一样猫腰下楼,就怕惊动叶明心。
一楼主灯都关了,只有零星几盏小灯开着,在安静的环境里,人们总是不自觉地想要维护这片安静,韩飞絮也不例外,她放轻脚步,向李阿姨的房间走去。
但在经过厨房的时候,一道清冷的声音响起。
“手怎么了?”
韩飞絮:“……”
她的表情焦急又慌乱,两手紧张的放在胸前,而不是身前,一看就是有问题,叶明心坐在紧邻厨房的吧台边,面前摆着一瓶韩飞絮叫不出来名字的酒,还有一个喝了一半的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