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粉末!
为什么会有粉末?是什么粉末?为什么那些粉末撒到她的头上,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在她什么都不知道的过程中,到底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他和他的皇后之后没有再召她,那天她昏迷的事儿也无人提及,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为什么会这样,她百思不得其解,但却隐隐的觉察到了不安,沈家的女儿并没有死,她一定已经把自己迷晕她的事情告知皇后了,皇后那么聪明,自己引她入山洞的事她不可能不怀疑,但是她却什么都没有做,只召见了她一次,便再无动静。
她为什么不审问她?为什么这般安静?安静得让她心虚,惶恐。
在她度日如年惶惶不安中,父亲忽然病倒,病势汹汹,从得病到死亡不足十天的时间,死因连太医都查不出来,只说是得了怪症。
但是她知道,父亲绝不是得怪症死的,父亲是文人,一向注重养生,身子也一直健康,家族中并无得怪症的先辈,父亲也绝不可能的怪症,所谓怪症,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手段罢了。
是谁害死了父亲,连太医院的院判都帮着他粉饰太平,答案——不言而喻!
宁淮秀很害怕,他们终于出手了,还是温和的出手,虽然温和,但力度却一点儿都不轻。父亲死了,下一个,是不是该轮到她了,他是不是已经对自己也起了杀心呢?
好不容易重生,但事实表明,有些事是由不得她想不想的。因为恐慌不安,她食不甘味,夜不能寐,终日如惊弓之鸟一般,熬几天后便生了病,开始时,她还以为自己是心病,但几天后就觉察出不对来。
她出现了幻觉,常常看到各种匪夷所思的幻想,比如,会忽然看到房梁上出现一只长眉毛的白色猴子,那猴子冲着她阴森森的笑着,表情和人一模一样,看起来恐很是狞;再比如,她正睡觉的时候,会听到耳边有男人凄惨的幽怨的声音:“宁小姐…。宁小姐……你害得我好惨啊…。你还我命来……”
那声音,似乎是白公子的,因她利用他引诱皇后上钩,使他惨死在了假山之下,所以定是他来索命了。她吓得要命,大喊大叫着的睁开眼时,却什么都没有,可她却不能再睡了,只能抱着被子,哆哆嗦嗦的坐到天明…。
这样的事发生不止一次,让她感到异常的惊恐,终于有一天,她彻底崩溃了,大喊大叫着冲出屋去,虽然没跑多远就被丫鬟婆子们拽了回来,但温室里养大的千金之躯哪受得了正月的风寒,她病倒了,病势越来越重,常常一整天一整天的昏迷不醒,清醒的时候,常常回想重生以来发生过得事情。
本以为重生的身份能让她在这个熟悉的世界里风生水起,没想到最后却是这样的下场。
她后悔了,然而却也晚了。太医开出的药,她一碗不落的喝了下去,尽管知道他和她的皇后很有可能在她的药碗里动手脚,但她更知道他的性子,他想让她死,她如果抗拒的话,会比被药毒死死的惨烈千倍万倍,这一点,她在前世就已经见识过了。
所以,她不敢违背,也无力反抗,若有来世,只愿她能生在寻常百姓之家,不要再见到他了……。
“淮秀、淮秀啊,你爹死了,你又要离娘而去,你让娘可怎么活啊——”
宁夫人坐在女儿的榻前,心都要碎了,老爷刚死不足一个月,太医又判了女儿的死刑,一连失去两个最亲的亲人,她也不想活了。
宁淮秀在弥留之际,听到母亲的哭喊声,心里疼得油烹一般,若不是她野心太大,爹这会儿还好好的活在世上,还坐在那个让人敬仰的丞相位置上呢,宁府还会和从前一样显赫,母亲也还跟从前一样风光。
可是,因为她的一己之私,父亲死了,家族败了,而她的愿望最终也成了泡影……
“娘……对不…。起……”
她勉强的睁开眼,用尽全身的力气,说出了她生前最后的四个字,便合上了眼睛,回到了她该去的地方去了。
宁淮秀死了,这个消息第二天就传遍了京城,崔氏听到这个消息,解恨的说:“该,这个坏女人,总算是得到应有的报应了。”
沈大人捋着须子说:“多亏了皇后娘娘,不然咱们菊花就毁在那毒妇的手中了,女人一旦失去了贞操,在这世上就难以立足了,虽然咱们女婿是入赘的,不敢嫌弃咱们女儿什么,但心里也会膈应的,将来一旦咱们都离开这世界了,到时候保不齐他不翻后账。”
“是呀,饶是这么着,这件事儿也传得满城风雨了,将来女婿回来了,不晓得会不会心存芥蒂呢。”崔氏叹息着。
上次南宫逸在理国公府的后花园审问宁淮秀的时候,很多人都听到了菊花被白公子掳进山洞的事,因此京城中已经到处都是风言风语了,沈路明夫妇俩都给愁坏了,连年都没过好,好在菊花没长心,没受什么影响,每天该吃吃,该喝喝的,还活得挺自在呢。换做是个心窄的,这会子抹脖子上吊都有可能了!
崔氏说:“老爷,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不如你把官辞了,咱们一家子远远的搬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去住吧,免得女婿知道了这件事膈应,对咱们女儿不好,而且将来有了外孙或外孙女,也一定会被这件事影响的。”
沈大人点头说:“老实说,我这几天也正这么打算呢,咱们的家私足够咱们一家子吃喝一辈子了,与其在这京城里听这些风言风语,还不如找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安安静静的过活呢!”
“太好了,没想到咱们竟想到一处了,好在咱们在京城里没什么产业,房子也是公家的,只要把女儿家的皮草行出脱了,咱们就可以走了!”崔氏高兴的说。
“嗯,正是这样,我明儿就去找穆老爷商量商量,倘若不出意外的话,出了正月,咱们一家子就可以离开这是非之地了。”两口子合计着,很快便做了离开京城的决定。
☆、第82章 达到青罗国【二更】
经过两天的奔波,南宫逸和采薇终于到达了青罗国的京城——燕京。
抵达时,天尚未亮,采薇和南宫逸带着白毛虎进了空间,这会儿,三个包子早就起来了,正拿着采薇昨儿买的油炸糕吃呢。
“饿了吗?”
采薇心疼的摸了摸孩子们的小脑瓜:“等着,娘这就去做饭,你们想吃啥?擀面条行吗?想吃热汤的还是炸酱面?蔬菜面水果面都可以,想吃啥娘给你们做。”
现在就去见湘云和完颜景宸还太早,而且今晚势必得有一场宴会,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得空睡觉呢,所以还是赶紧解决一下吃食问题,趁着现在太阳还没出来赶紧睡一觉才好。
“娘,我吃炸酱面。”明珠替两个哥哥回答。
瑾儿对吃的不甚在意,瑜儿又是个随和的性子,吃什么都成,所以每次问他们吃什么的时候,只要问明珠就可以了。
正好采薇也最喜欢吃手擀面,劲道,打上点儿肉酱或鸡蛋酱,切点黄瓜丝,摆上一叠小咸菜,做炸酱面吃,最好吃了,而且还不油腻。
“我去打野鸡做肉酱,你擀面条吧。”
擀面条时力道大点儿擀出来的面更劲道些,所以采薇把擀面条的任务留给了南宫逸,自己跑到林子里去打野鸡了。
“再采点蘑菇回来,做蘑菇肉卤最好吃了,鸡蛋也捡两个回来,在做一个鸡蛋卤。”南宫逸嘱咐说。
其实就他们一家人根本吃不了三样卤子的,但是长眉和鹦哥能吃,小小的两只,竟有逆天的食量,真不知那些食物都被它们吃到哪去了。
在天亮之前,一家人已经解决了早餐,采薇吃了整整一大碗炸酱面,有些撑,便活动着收拾碗筷,顺便将做卤子剩下的半只野鸡做成了熏鸡,留着以后吃。
南宫逸去整理待会儿送完颜景宸夫妇俩的礼物了,礼物不多,却都是有钱都没处买的宝贝呢。
比如两株五百年的老参,都已经长出胳膊腿儿了,眼瞅着就要成精了;两件五彩珍珠衫,是珍宝阁的工匠用数千颗空间里大小均匀的珠子穿成的,穿在身上冬暖夏凉,是难得的宝贝;四匹天蚕丝织就的彩色缎子薄如蝉翼,轻如炊烟,夏天穿在身上就跟没穿什么似的,凉快极了;另有翡翠碗筷一套,上等的翡翠,碧绿碧绿,雕工精琢,是拿着银子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呢!
整理完,夫妻俩到卧室里去睡觉了,三个包子在长眉的带领下到外面去玩耍,免得影响到爹娘休息......
大晋的京城
城门打开不久,刘喜的车队就呼呼啦啦的进了城,他急着要处理自己的产业,在青县只呆了两天,办完事儿后便日夜兼程的赶回来了。
眼下,刘喜打算尽快出脱掉他的在京城的这些产业,把这些产业都换成银子,再拿着银子离开京城,到一个谁都不认识他的地方去生活。
采薇答应过他,要给他弄一个新的户籍,让他以新的身份开始新的人生,他想过了,他要走的远远的,然后找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生一堆活泼可爱的孩子,那样他就有属于自己的家了,生命于也有意义了。
至于钱财什么的,他一向是金钱为身外之物,不甚在意的,之前之所以努力的赚钱,就是因为他的太监身份让他太过苦闷,无所适从,所以才想到通过做生意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现在,他已经是一个完整的男人了,可以娶妻生子,拥有一个完整、美好的家庭了,所以,赚不赚钱的已经已经无所谓了,就算他什么都不做,每天只陪着妻子孩子们享受生活,他之前赚的那些银子,也足够他养活妻子孩子们一辈子的了。就算不够花,凭他的本事,想赚钱养家是易如反掌的事。
进城后,他匆忙的回了碧水山庄一趟,吃了早饭,换了衣服,就赶着进宫去了,采薇交代给他的事儿他已经办妥了,李生已经被下了大牢,十年之内是出不来了,他觉得有必要去跟她汇报一下这件事。
刘喜是太监的身份,进出入宫闱不需要递牌子通传什么的,进出很方便。
进宫后,他一径来到采薇居住的寿仙宫,杨永见了他,忙迎了出来,说:“刘公公来的不巧了,陛下和娘娘都不能见客。”
南宫逸经常失踪,这件事儿想瞒过所有人是不可能的,所以他早就跟杨永交代过,一旦他和采薇不再,无论谁来了,一律挡回去,哪怕是太上皇和采薇的父母来了都不能实话实说。
杨永虽然唠叨些,嘴巴却是个牢固的,不用担心他会把话传出去,所以便将这个重要的任务交给了他。
杨永从前也听到过一些关于皇后娘娘神道的传闻,也见识过皇上无故失踪的怪事,所以早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只是按照皇上吩咐的去做了。
刘喜没见到采薇,被挡了回来,只好出宫去了。
出去后,他打算先去自助餐厅看看,临去青县时,他吩咐过餐厅正月初十就开始营业,前世,各大单位的年假也都放到正月初十,过了初十便都上班了,所以他延续了前世的规矩,让他名下的几间铺子都在正月初十就开始营业了,今儿十一了,他的那些铺子应该全都营业了,所以,他准备过去看一下正月期间的营业状况。
低调奢华的马车行至自助餐厅前停下了,马夫放下条凳,请刘喜下了车,刚车时,刘喜无意中看见沈菊花正从一辆车上下来,她垮着脸,一副伤心难过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受了委屈。
在他的印象中,沈菊花一向都精神抖索,神采奕奕的,每次见到她那双圆圆的大眼睛时,她的眼神总是那么鲜明,不管是喜还是怒,总湿精神饱满,斗志昂扬的,像是有使不完的精力似的,可今儿竟失去了从前的光彩,变得萧索黯然了。
下车后,沈菊花垂下头,耷拉着肩膀,在小葵的陪伴下,失魂落魄的往女宾的方向去了,连距她几步之遥的他都没有看见。
这是怎么了,她为什么会难过?难道已经知道她那渣夫在青县坐大牢的事儿了?可是不应该啊,当天处理完她的渣夫,他就往京城返了,一路上可以说是马不停蹄,日夜兼程的,就算是信使也不可能比他更快,所以,她不可能知道她那渣夫的事儿啊!
刘喜狐疑的看着她的背影,想不出会有什么事儿能让一向欢脱的她这般难过。只见她脊背略弯,走起路来也也拖拖踏踏的,一点儿往昔那欢快的模样都没有了。
“富顺,去找一个能说会道的婆子进去,跟着前面那位小姐,看看她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不开心?”刘喜叫过自己的贴身小厮,吩咐了一声。
小厮答应了一声,一道烟的去了。
“哎呦,这不是刘公公吗?真是幸会幸会。”
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刘喜回头时,却见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穿一身湘锦的镶边棉袍,外面还罩着一件兔子皮的大氅,正向他拱手致意。
“霍老爷,幸会幸会!”刘喜收回思绪,向跟他说话的霍启拱了拱手。
霍启乃是京中的商户,曾经大晋国首富霍渊的二叔,霍渊离开大晋国后,带走了属于自家的那部分财产,剩下的财产给族人分了,霍启也得到了一部分,虽然份量不少,霍家也依旧是京城的大户,但和从前的霍家比起来,已经没有可比性了。
“刘公公,在下正好有一件事儿要跟刘公公商议呢,可巧今儿就见到您了,我说昨儿怎么做了好梦呢,原来应在公公身上了,不知公公愿不愿意赏脸,给在下一点时间说明此事?”
霍启的态度十分客气,没有了霍渊和霍贤妃的霍家,在京城中已经没有什么地位了,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商户而已,连皇商的身份都叫人给夺去了,所以,霍启再也不敢像从前那样摆谱,特别是见到权贵的时候,几乎都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去了。
正好现在刘喜也没什么事儿,便随性的说:“不妨,霍老爷里边请吧!”
两人客套了一番,往自助餐厅男宾区去了。
原来,霍启是听说了刘喜要出兑他的自行车厂和自助餐厅,便动了心思,想接手这两个大赚钱的生意,但又苦于自己没那么多的本钱,所以才涎着脸来找刘喜商议。
他打算是先付一部分定金给刘喜,等日后他赚了钱在慢慢的偿还剩下的一部分,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分期付款。
刘喜却不认可这种交易的方式,因为他打算离开京城后就再也不会来了,若霍启不能付全款,他少不得还得在回京城一两次,而且霍启经商的能力也不是很强,他太过重利,撑不起大买卖的。
因此,权衡了一下,他委婉的拒绝了霍启的要求,客客气气的把他送出去了。
霍启被拒绝了,满心的发财计划被破坏了,心里十分生气,他气急败坏的回到家,正好碰到回门儿的女儿霍清音,霍清音见到父亲一脸晦气的样子,不禁开口问了几句。
霍启生气的说:“还不是姓刘的死太监,听闻他要出脱自己手中的几间铺子,爹想买下来,可手头的银子不够,想预付一部分,余下的等盈利了再付给他,那知那死太监竟一口回绝了我,半点面子都没给我留,真真是气煞我也!”
霍清音今年十八岁,嫁给了辅国公世子做了贵妾,因景世子的正妻不能生养,而她却一连生了两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因此母凭子贵,她在辅国公府里很是得脸,连世子夫人都要避让她三分,她虽不是世子夫人,却过得一点儿都不比世子夫人差。
听到父亲的唠叨,霍清音有感而发的说:“那刘喜仗着自己是皇后娘娘的心腹,一向谁都不放在眼里的,别说爹一个小小的商户,就连我们世子爷他都不放在眼里,爹也知道,我们世子爷已经吃过他好几次亏了。”
景世子还算宠爱霍清音,因此外面的事儿并不瞒着她,所以景世子跟刘喜不睦的事儿霍清音都知道。
听女儿这么说,霍启更生气了,唾骂道:“这个狗娘养的奴才,奸商,腌臜泼贼,活该他做了太监,呸!”
霍清音见爹爹生气,劝道:“爹还是不要骂了,逞一时口舌之快有什么用,当心隔墙有耳,那刘喜可是皇后的人,想整爹一个小小的商户简直易如反掌呢。”
霍启道:“我怕什么,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惹急了我,把他那点儿腌臜事儿掀出来,到时候,皇上不砍了他的脑袋都怪了?哼!”
一听这话,霍清音的心当即一动,世子爷最讨厌刘喜了,要是她能抓到刘喜的小辫子扳倒刘喜,世子爷一定会更宠爱自己的,到时候,她一定借机把刚进府的那个骚托托的戏子弄死。
因此,忙问:“爹可是知道那刘喜的什么秘密,或者手中有那刘喜的什么把柄吗?”
霍启气哼哼的说:“适才爹在自助餐厅门口儿见到那阉贼的时候,那阉贼正贼眉鼠眼的看一个小媳妇儿,看得眼睛都直了,还吩咐了身边儿的小厮找人去打听那小媳妇儿为啥不高兴呢,啧啧,没想到啊,一个太监还能又那样的兴致呢,哼,这要是传到皇上那去,皇上一准儿砍他的脑袋。”
霍清音听了,眼前顿时一亮,说:爹爹可知道他看哪家的小媳妇把眼睛看直了么?”
霍启道:“我哪知道是哪家的,反正就是去他的自助餐厅吃饭的。”
霍清音又说:“那,那女人穿什么样的衣服?带什么样的首饰?身边儿跟了几个人?长的是高是矮是胖是瘦,爹爹还记得吗?”
霍启:“爹没太留意,只记得她外面披了一件大红羽绉面白狐狸皮的鹤氅,身边儿只跟了一个丫头子。”
“太好了,这就足够了!”霍清音阴测测的笑起来:“这可是个好消息,要是世子爷知道了一定会高兴的。”
说罢,叫过她的心腹丫头如意,让她这就赶往自助餐厅,看看刘喜看直眼儿的小媳妇是谁,一定要打听明白了她姓氏名谁,家住哪里。
如意领命,赶着往自助餐厅去了......
为什么会有粉末?是什么粉末?为什么那些粉末撒到她的头上,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在她什么都不知道的过程中,到底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他和他的皇后之后没有再召她,那天她昏迷的事儿也无人提及,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为什么会这样,她百思不得其解,但却隐隐的觉察到了不安,沈家的女儿并没有死,她一定已经把自己迷晕她的事情告知皇后了,皇后那么聪明,自己引她入山洞的事她不可能不怀疑,但是她却什么都没有做,只召见了她一次,便再无动静。
她为什么不审问她?为什么这般安静?安静得让她心虚,惶恐。
在她度日如年惶惶不安中,父亲忽然病倒,病势汹汹,从得病到死亡不足十天的时间,死因连太医都查不出来,只说是得了怪症。
但是她知道,父亲绝不是得怪症死的,父亲是文人,一向注重养生,身子也一直健康,家族中并无得怪症的先辈,父亲也绝不可能的怪症,所谓怪症,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手段罢了。
是谁害死了父亲,连太医院的院判都帮着他粉饰太平,答案——不言而喻!
宁淮秀很害怕,他们终于出手了,还是温和的出手,虽然温和,但力度却一点儿都不轻。父亲死了,下一个,是不是该轮到她了,他是不是已经对自己也起了杀心呢?
好不容易重生,但事实表明,有些事是由不得她想不想的。因为恐慌不安,她食不甘味,夜不能寐,终日如惊弓之鸟一般,熬几天后便生了病,开始时,她还以为自己是心病,但几天后就觉察出不对来。
她出现了幻觉,常常看到各种匪夷所思的幻想,比如,会忽然看到房梁上出现一只长眉毛的白色猴子,那猴子冲着她阴森森的笑着,表情和人一模一样,看起来恐很是狞;再比如,她正睡觉的时候,会听到耳边有男人凄惨的幽怨的声音:“宁小姐…。宁小姐……你害得我好惨啊…。你还我命来……”
那声音,似乎是白公子的,因她利用他引诱皇后上钩,使他惨死在了假山之下,所以定是他来索命了。她吓得要命,大喊大叫着的睁开眼时,却什么都没有,可她却不能再睡了,只能抱着被子,哆哆嗦嗦的坐到天明…。
这样的事发生不止一次,让她感到异常的惊恐,终于有一天,她彻底崩溃了,大喊大叫着冲出屋去,虽然没跑多远就被丫鬟婆子们拽了回来,但温室里养大的千金之躯哪受得了正月的风寒,她病倒了,病势越来越重,常常一整天一整天的昏迷不醒,清醒的时候,常常回想重生以来发生过得事情。
本以为重生的身份能让她在这个熟悉的世界里风生水起,没想到最后却是这样的下场。
她后悔了,然而却也晚了。太医开出的药,她一碗不落的喝了下去,尽管知道他和她的皇后很有可能在她的药碗里动手脚,但她更知道他的性子,他想让她死,她如果抗拒的话,会比被药毒死死的惨烈千倍万倍,这一点,她在前世就已经见识过了。
所以,她不敢违背,也无力反抗,若有来世,只愿她能生在寻常百姓之家,不要再见到他了……。
“淮秀、淮秀啊,你爹死了,你又要离娘而去,你让娘可怎么活啊——”
宁夫人坐在女儿的榻前,心都要碎了,老爷刚死不足一个月,太医又判了女儿的死刑,一连失去两个最亲的亲人,她也不想活了。
宁淮秀在弥留之际,听到母亲的哭喊声,心里疼得油烹一般,若不是她野心太大,爹这会儿还好好的活在世上,还坐在那个让人敬仰的丞相位置上呢,宁府还会和从前一样显赫,母亲也还跟从前一样风光。
可是,因为她的一己之私,父亲死了,家族败了,而她的愿望最终也成了泡影……
“娘……对不…。起……”
她勉强的睁开眼,用尽全身的力气,说出了她生前最后的四个字,便合上了眼睛,回到了她该去的地方去了。
宁淮秀死了,这个消息第二天就传遍了京城,崔氏听到这个消息,解恨的说:“该,这个坏女人,总算是得到应有的报应了。”
沈大人捋着须子说:“多亏了皇后娘娘,不然咱们菊花就毁在那毒妇的手中了,女人一旦失去了贞操,在这世上就难以立足了,虽然咱们女婿是入赘的,不敢嫌弃咱们女儿什么,但心里也会膈应的,将来一旦咱们都离开这世界了,到时候保不齐他不翻后账。”
“是呀,饶是这么着,这件事儿也传得满城风雨了,将来女婿回来了,不晓得会不会心存芥蒂呢。”崔氏叹息着。
上次南宫逸在理国公府的后花园审问宁淮秀的时候,很多人都听到了菊花被白公子掳进山洞的事,因此京城中已经到处都是风言风语了,沈路明夫妇俩都给愁坏了,连年都没过好,好在菊花没长心,没受什么影响,每天该吃吃,该喝喝的,还活得挺自在呢。换做是个心窄的,这会子抹脖子上吊都有可能了!
崔氏说:“老爷,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不如你把官辞了,咱们一家子远远的搬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去住吧,免得女婿知道了这件事膈应,对咱们女儿不好,而且将来有了外孙或外孙女,也一定会被这件事影响的。”
沈大人点头说:“老实说,我这几天也正这么打算呢,咱们的家私足够咱们一家子吃喝一辈子了,与其在这京城里听这些风言风语,还不如找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安安静静的过活呢!”
“太好了,没想到咱们竟想到一处了,好在咱们在京城里没什么产业,房子也是公家的,只要把女儿家的皮草行出脱了,咱们就可以走了!”崔氏高兴的说。
“嗯,正是这样,我明儿就去找穆老爷商量商量,倘若不出意外的话,出了正月,咱们一家子就可以离开这是非之地了。”两口子合计着,很快便做了离开京城的决定。
☆、第82章 达到青罗国【二更】
经过两天的奔波,南宫逸和采薇终于到达了青罗国的京城——燕京。
抵达时,天尚未亮,采薇和南宫逸带着白毛虎进了空间,这会儿,三个包子早就起来了,正拿着采薇昨儿买的油炸糕吃呢。
“饿了吗?”
采薇心疼的摸了摸孩子们的小脑瓜:“等着,娘这就去做饭,你们想吃啥?擀面条行吗?想吃热汤的还是炸酱面?蔬菜面水果面都可以,想吃啥娘给你们做。”
现在就去见湘云和完颜景宸还太早,而且今晚势必得有一场宴会,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得空睡觉呢,所以还是赶紧解决一下吃食问题,趁着现在太阳还没出来赶紧睡一觉才好。
“娘,我吃炸酱面。”明珠替两个哥哥回答。
瑾儿对吃的不甚在意,瑜儿又是个随和的性子,吃什么都成,所以每次问他们吃什么的时候,只要问明珠就可以了。
正好采薇也最喜欢吃手擀面,劲道,打上点儿肉酱或鸡蛋酱,切点黄瓜丝,摆上一叠小咸菜,做炸酱面吃,最好吃了,而且还不油腻。
“我去打野鸡做肉酱,你擀面条吧。”
擀面条时力道大点儿擀出来的面更劲道些,所以采薇把擀面条的任务留给了南宫逸,自己跑到林子里去打野鸡了。
“再采点蘑菇回来,做蘑菇肉卤最好吃了,鸡蛋也捡两个回来,在做一个鸡蛋卤。”南宫逸嘱咐说。
其实就他们一家人根本吃不了三样卤子的,但是长眉和鹦哥能吃,小小的两只,竟有逆天的食量,真不知那些食物都被它们吃到哪去了。
在天亮之前,一家人已经解决了早餐,采薇吃了整整一大碗炸酱面,有些撑,便活动着收拾碗筷,顺便将做卤子剩下的半只野鸡做成了熏鸡,留着以后吃。
南宫逸去整理待会儿送完颜景宸夫妇俩的礼物了,礼物不多,却都是有钱都没处买的宝贝呢。
比如两株五百年的老参,都已经长出胳膊腿儿了,眼瞅着就要成精了;两件五彩珍珠衫,是珍宝阁的工匠用数千颗空间里大小均匀的珠子穿成的,穿在身上冬暖夏凉,是难得的宝贝;四匹天蚕丝织就的彩色缎子薄如蝉翼,轻如炊烟,夏天穿在身上就跟没穿什么似的,凉快极了;另有翡翠碗筷一套,上等的翡翠,碧绿碧绿,雕工精琢,是拿着银子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呢!
整理完,夫妻俩到卧室里去睡觉了,三个包子在长眉的带领下到外面去玩耍,免得影响到爹娘休息......
大晋的京城
城门打开不久,刘喜的车队就呼呼啦啦的进了城,他急着要处理自己的产业,在青县只呆了两天,办完事儿后便日夜兼程的赶回来了。
眼下,刘喜打算尽快出脱掉他的在京城的这些产业,把这些产业都换成银子,再拿着银子离开京城,到一个谁都不认识他的地方去生活。
采薇答应过他,要给他弄一个新的户籍,让他以新的身份开始新的人生,他想过了,他要走的远远的,然后找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生一堆活泼可爱的孩子,那样他就有属于自己的家了,生命于也有意义了。
至于钱财什么的,他一向是金钱为身外之物,不甚在意的,之前之所以努力的赚钱,就是因为他的太监身份让他太过苦闷,无所适从,所以才想到通过做生意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现在,他已经是一个完整的男人了,可以娶妻生子,拥有一个完整、美好的家庭了,所以,赚不赚钱的已经已经无所谓了,就算他什么都不做,每天只陪着妻子孩子们享受生活,他之前赚的那些银子,也足够他养活妻子孩子们一辈子的了。就算不够花,凭他的本事,想赚钱养家是易如反掌的事。
进城后,他匆忙的回了碧水山庄一趟,吃了早饭,换了衣服,就赶着进宫去了,采薇交代给他的事儿他已经办妥了,李生已经被下了大牢,十年之内是出不来了,他觉得有必要去跟她汇报一下这件事。
刘喜是太监的身份,进出入宫闱不需要递牌子通传什么的,进出很方便。
进宫后,他一径来到采薇居住的寿仙宫,杨永见了他,忙迎了出来,说:“刘公公来的不巧了,陛下和娘娘都不能见客。”
南宫逸经常失踪,这件事儿想瞒过所有人是不可能的,所以他早就跟杨永交代过,一旦他和采薇不再,无论谁来了,一律挡回去,哪怕是太上皇和采薇的父母来了都不能实话实说。
杨永虽然唠叨些,嘴巴却是个牢固的,不用担心他会把话传出去,所以便将这个重要的任务交给了他。
杨永从前也听到过一些关于皇后娘娘神道的传闻,也见识过皇上无故失踪的怪事,所以早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只是按照皇上吩咐的去做了。
刘喜没见到采薇,被挡了回来,只好出宫去了。
出去后,他打算先去自助餐厅看看,临去青县时,他吩咐过餐厅正月初十就开始营业,前世,各大单位的年假也都放到正月初十,过了初十便都上班了,所以他延续了前世的规矩,让他名下的几间铺子都在正月初十就开始营业了,今儿十一了,他的那些铺子应该全都营业了,所以,他准备过去看一下正月期间的营业状况。
低调奢华的马车行至自助餐厅前停下了,马夫放下条凳,请刘喜下了车,刚车时,刘喜无意中看见沈菊花正从一辆车上下来,她垮着脸,一副伤心难过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受了委屈。
在他的印象中,沈菊花一向都精神抖索,神采奕奕的,每次见到她那双圆圆的大眼睛时,她的眼神总是那么鲜明,不管是喜还是怒,总湿精神饱满,斗志昂扬的,像是有使不完的精力似的,可今儿竟失去了从前的光彩,变得萧索黯然了。
下车后,沈菊花垂下头,耷拉着肩膀,在小葵的陪伴下,失魂落魄的往女宾的方向去了,连距她几步之遥的他都没有看见。
这是怎么了,她为什么会难过?难道已经知道她那渣夫在青县坐大牢的事儿了?可是不应该啊,当天处理完她的渣夫,他就往京城返了,一路上可以说是马不停蹄,日夜兼程的,就算是信使也不可能比他更快,所以,她不可能知道她那渣夫的事儿啊!
刘喜狐疑的看着她的背影,想不出会有什么事儿能让一向欢脱的她这般难过。只见她脊背略弯,走起路来也也拖拖踏踏的,一点儿往昔那欢快的模样都没有了。
“富顺,去找一个能说会道的婆子进去,跟着前面那位小姐,看看她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不开心?”刘喜叫过自己的贴身小厮,吩咐了一声。
小厮答应了一声,一道烟的去了。
“哎呦,这不是刘公公吗?真是幸会幸会。”
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刘喜回头时,却见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穿一身湘锦的镶边棉袍,外面还罩着一件兔子皮的大氅,正向他拱手致意。
“霍老爷,幸会幸会!”刘喜收回思绪,向跟他说话的霍启拱了拱手。
霍启乃是京中的商户,曾经大晋国首富霍渊的二叔,霍渊离开大晋国后,带走了属于自家的那部分财产,剩下的财产给族人分了,霍启也得到了一部分,虽然份量不少,霍家也依旧是京城的大户,但和从前的霍家比起来,已经没有可比性了。
“刘公公,在下正好有一件事儿要跟刘公公商议呢,可巧今儿就见到您了,我说昨儿怎么做了好梦呢,原来应在公公身上了,不知公公愿不愿意赏脸,给在下一点时间说明此事?”
霍启的态度十分客气,没有了霍渊和霍贤妃的霍家,在京城中已经没有什么地位了,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商户而已,连皇商的身份都叫人给夺去了,所以,霍启再也不敢像从前那样摆谱,特别是见到权贵的时候,几乎都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去了。
正好现在刘喜也没什么事儿,便随性的说:“不妨,霍老爷里边请吧!”
两人客套了一番,往自助餐厅男宾区去了。
原来,霍启是听说了刘喜要出兑他的自行车厂和自助餐厅,便动了心思,想接手这两个大赚钱的生意,但又苦于自己没那么多的本钱,所以才涎着脸来找刘喜商议。
他打算是先付一部分定金给刘喜,等日后他赚了钱在慢慢的偿还剩下的一部分,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分期付款。
刘喜却不认可这种交易的方式,因为他打算离开京城后就再也不会来了,若霍启不能付全款,他少不得还得在回京城一两次,而且霍启经商的能力也不是很强,他太过重利,撑不起大买卖的。
因此,权衡了一下,他委婉的拒绝了霍启的要求,客客气气的把他送出去了。
霍启被拒绝了,满心的发财计划被破坏了,心里十分生气,他气急败坏的回到家,正好碰到回门儿的女儿霍清音,霍清音见到父亲一脸晦气的样子,不禁开口问了几句。
霍启生气的说:“还不是姓刘的死太监,听闻他要出脱自己手中的几间铺子,爹想买下来,可手头的银子不够,想预付一部分,余下的等盈利了再付给他,那知那死太监竟一口回绝了我,半点面子都没给我留,真真是气煞我也!”
霍清音今年十八岁,嫁给了辅国公世子做了贵妾,因景世子的正妻不能生养,而她却一连生了两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因此母凭子贵,她在辅国公府里很是得脸,连世子夫人都要避让她三分,她虽不是世子夫人,却过得一点儿都不比世子夫人差。
听到父亲的唠叨,霍清音有感而发的说:“那刘喜仗着自己是皇后娘娘的心腹,一向谁都不放在眼里的,别说爹一个小小的商户,就连我们世子爷他都不放在眼里,爹也知道,我们世子爷已经吃过他好几次亏了。”
景世子还算宠爱霍清音,因此外面的事儿并不瞒着她,所以景世子跟刘喜不睦的事儿霍清音都知道。
听女儿这么说,霍启更生气了,唾骂道:“这个狗娘养的奴才,奸商,腌臜泼贼,活该他做了太监,呸!”
霍清音见爹爹生气,劝道:“爹还是不要骂了,逞一时口舌之快有什么用,当心隔墙有耳,那刘喜可是皇后的人,想整爹一个小小的商户简直易如反掌呢。”
霍启道:“我怕什么,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惹急了我,把他那点儿腌臜事儿掀出来,到时候,皇上不砍了他的脑袋都怪了?哼!”
一听这话,霍清音的心当即一动,世子爷最讨厌刘喜了,要是她能抓到刘喜的小辫子扳倒刘喜,世子爷一定会更宠爱自己的,到时候,她一定借机把刚进府的那个骚托托的戏子弄死。
因此,忙问:“爹可是知道那刘喜的什么秘密,或者手中有那刘喜的什么把柄吗?”
霍启气哼哼的说:“适才爹在自助餐厅门口儿见到那阉贼的时候,那阉贼正贼眉鼠眼的看一个小媳妇儿,看得眼睛都直了,还吩咐了身边儿的小厮找人去打听那小媳妇儿为啥不高兴呢,啧啧,没想到啊,一个太监还能又那样的兴致呢,哼,这要是传到皇上那去,皇上一准儿砍他的脑袋。”
霍清音听了,眼前顿时一亮,说:爹爹可知道他看哪家的小媳妇把眼睛看直了么?”
霍启道:“我哪知道是哪家的,反正就是去他的自助餐厅吃饭的。”
霍清音又说:“那,那女人穿什么样的衣服?带什么样的首饰?身边儿跟了几个人?长的是高是矮是胖是瘦,爹爹还记得吗?”
霍启:“爹没太留意,只记得她外面披了一件大红羽绉面白狐狸皮的鹤氅,身边儿只跟了一个丫头子。”
“太好了,这就足够了!”霍清音阴测测的笑起来:“这可是个好消息,要是世子爷知道了一定会高兴的。”
说罢,叫过她的心腹丫头如意,让她这就赶往自助餐厅,看看刘喜看直眼儿的小媳妇是谁,一定要打听明白了她姓氏名谁,家住哪里。
如意领命,赶着往自助餐厅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