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疯呀,我就变坏了呀,我就——动不动就举枪突突,一个不顺眼,见谁突突谁。
    这才是千古奇情呀,值得且唱且叹。
    也有报章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一定要将我曹少帅士越君的因情而疯、因爱而狂的“真相”,公诸于众。
    怎么可能是包戏子搞疯的呢?怎么可能仅仅是有分桃雅癖、爱好南风呢?
    桃是确然分了的,拆吃下肚。南风吹也吹过了,却不是在雅阁戏台,那些咿咿呀呀的场合。
    当是在那猎猎长风,军旗之下,大营之中,铁血相逢。正所谓男儿爱男儿,英雄惜英雄。
    嗯,划去所有精工词藻,拎出一个重点来讲,简言之,一句话,我搞了我爸爸的副官张某。
    细节写了很多,销量据说很好,我也着人买了一本回来看。惊见,他们居然还搞到了张文笙的小像,因为他长得眉清目朗,很招人怜爱,所以文章夹叙夹议,为这好男子扼腕。
    文中述道,我搞了张某以后,我爸爸不干,三番两次,派给张氏涉险的工作,陷害不成,副官总能化险为夷,打马归来,与我曹少帅相聚。
    最后老头子等不及知情识趣的标下来清君侧,亲自出马,赏了小副官七粒花生米,逼疯了自己的亲崽。
    说起来这个我疯得这么曲折,还算有点意思——只可惜我疯了以后,没有其他的本子可以照着上台,依旧是疯了然后变坏。
    然后每日里带把枪呀,到处溜达,寻别人的不是……动不动就举枪突突,一个不顺眼,见谁突突谁。
    啊,诸如此类,诸如此类。
    自我归来之后,无论什么出版社刊印的东西,只要是提到我曹士越的大名,每一篇都是一通乱写。
    我看完了,第一桩事体,总是很想举枪突突。先去这些无良杂志,突突掉几个造谣生事的记者,哪怕就此坐视我曹疯子的骂名,也算是替天行道了不是?
    突突记者是一定要突突的,早晚都是要去突突的。前提是,我不能光在看报抄写经文,首先我要能摸得到枪杆,其次我爸要肯放我出个门。
    自从我回到此时此地,反正我爸什么都没问。他为我延医问药时,怕我跟医生们胡言,先给打了个很体贴的马虎眼,给医生们那边上了药,说我观刑受了刺激,脑子最近有点不好,有些“风痰之症”。
    反正就因着他这么一说,世面上很快就有了我发疯的谣言了,捕风捉影,绘声绘色,我坐在家里一点办法都没有。
    到现在为止,我爸关着我,是连张文笙的坟都没教我去拜祭过。他待我一切如常,就是不提张文笙,他就时想装作,从来都根本没有过这个人。
    这怎么可能?我忘不了这人!
    关了我俩月之后,眼瞅着将近新年。过了腊八的头一天,我爸着我的新秘书来给我换套崭新的衣裳,说是要出门听戏,也要带我赴宴。
    以前不是这么安排的,唯一肯带上我的一回,还是去的佟家,也就是后来被他杀灭了的本地豪绅耆老。差点把我嫁给人家,居然说杀就杀,到底是他疯呢还是我疯,这还不好说呢。
    衣服是一身的皂,非常新,穿着又很精神。换好了我爸来探我,面上很满意,他夸了我两句。
    然后把脸一沉,对我道:今天出门是办大事,可不要拖老子后脚跟,听见没?
    我问他:什么大事?又要拿我出去展览,再给我定门亲?
    自我回来以后,见过张文笙的尸体,我俩就没有好好说过几句话。话不投机,总是互相夹枪带棒。
    言辞要能变成子弹,我们亲父子一定是先突突掉对方。
    我爸今天心情倒好,对我解释道:安徽将军你倪叔叔来访。
    我说哦,那关我什么事呢?
    我爸又好声好气与我道:今次带了他的两个女儿来。
    ——果然。
    我将两手扶在领口上:那我不如脱了新衫在家睡觉。
    我爸这日态度好得出奇:说吧,要咋办你才肯给这面子?
    机会难得,我不能跟他拿乔,万一他不允,我就什么都办不到。
    我说:去去也行,我要先给我笙哥上个坟。这都几七了?连坟头上一把土我都没见过,我得见见他先。
    我爸想了想,大约是觉得张文笙已经死透了,遂很干脆地答应了:成交!给你俩小时,必须回到这里来。我派十个兵保护你,陪你一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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