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头确实没有在家好,沈沅紧紧地抿着嘴,不肯发出一点动静,就连杨寄用力大了,也要踹他一脚,示意他别那么响。真是没劲儿啊!杨寄有些悻悻的,突发奇想道:“明儿闲着无事,我带你到外头走走。”
    沈沅喜出望外:“真的?不会有啥问题吧?”
    杨寄笑道:“不会!你男人现在可是这里的大将军。自从利用叱罗忽伐打了那样一场大胜仗,还有谁敢犯边?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名叫‘原州’,已经到了当年所说的‘萧关’,一边是贺兰山,一边就是黄河,还有沙漠环绕,易守难攻,是绝佳的地方。除了偶尔有狼,其他都在我掌控之中。就是狼嘛,看到我的刀与箭,还不乖乖退避三舍?”
    他自也心痒痒。这段的巡查,边防安固,原州这地方又是特别,除非那被打得半死的北燕人敢冒死穿越沙漠,否则绝无偷袭的可能性。既然如此,何不寻块安静的宝地,供两人享用?
    第二日上午,杨寄看完操练,匆匆把一应事务处置好,下午就对营中将官们吩咐道:“今日我单独去外头跑跑,不会很远,你们不用跟着了。”
    这浮生里偷来的半日闲暇,自然要和亲爱的老婆一起度过。
    “你跟着我走。”杨寄挤挤眼睛,指了指准备好饮水和干粮的马匹,“也算是独特的体验了。”
    他的马载着两个人在如雪的沙漠中行进了许久,沈沅只觉得前路漫长,心里有些慌张,但只消朝后一仰,靠在杨寄的身上,那丝慌张便减少了。杨寄边漫不经心地吻着沈沅的秀发,边仔细打量沙面上的痕迹,突然,指着几个不清晰的蹄印说:“这是黄羊!”
    他稍稍夹了夹马腹,马儿大概也感觉到了水草的气息,四蹄越发轻快起来。很快,野马和黄羊的蹄印越来越密集,还不时能够看到有鸟儿起落,果然,在越过一道高高的沙丘之后,一处草滩出现在眼前。草滩间蜿蜒着一道细细的流水,他们奔过去,俯首饮上一口,水甘甜清冽,浑身顿时轻松了。
    放开马嚼子,杨寄的黑驹撒着欢儿喝水吃草去了。草滩前一片平川,从近处的绿色,渐渐又过渡到远处一片泛白的黄色。四围极其静谧,微微的暖风吹过来,带着淡淡的水气,沈沅找一块平整地方坐下来,看着远处斜落的夕阳,赞叹道:“好美!”
    草滩上看夕阳,整个人像被包裹在一片壮丽的橙红色中,天边的云是流动的,远处的沙丘呈偌大的弧线,全数浸在那轮滚圆红日散发的万丈光芒之中。
    她看景,却有人在看她。杨寄坐在她身边,心猿意马地随口跟着赞叹,却慢慢在她脸上轻嗅着,呼吸逐渐浊重起来。沈沅扭头笑道:“喂!这是什么地方,你别乱来!”
    杨寄腻乎地抱着她,缠着说:“这地方怎么了?你看,左右都没有旁人,天为穹庐,地为床榻,简直是上天赐予我们的好卧房。”
    ☆、第127章 大漠
    沈沅已经被他带得往下仰倒,勾住他的脖子不肯让背碰到地,娇嗔道:“下头是沙子和草!”
    杨寄斗败的公鸡一样撒开手,嘟囔着:“女人真是麻烦……”从马背上取下自己的斗篷,铺开在地上,斗篷里软软的狐毛看着就舒坦。沈沅被抱到铺开的斗篷上,杨寄解下她腰间的茜红色鸾带,挑逗地放在她耳边。斜射过来的阳光一点也不刺眼,倒可以清楚看见天空中一群群掠过的飞鸟,熔化在这销金般的天际。而鸟儿们,若从上方的视角往下看来,大约也会好奇,这样袒裎相对的两个人儿,又为何会如此这般紧密地交缠在一起。
    大约是身体太火热,戈壁的风正好带走了两人身上的汗珠,他们总也不舍得分开,互相密密地亲吻。沈沅埋首在杨寄的胸怀里,责怪道:“羞人哒哒的,你怎么想出来在这样的地方?……”
    杨寄却是脸皮厚的,笑道:“这地方多好,风里还有花香,也不怕人听到动静。你刚才那声儿,我听着都销魂——营帐里哪能?”
    沈沅扭了扭,啐了他一口,起身找衣服穿。杨寄支起身子,嘴里还要油滑:“急啥,不是说要多躺会儿才容易怀孕?你看天才刚刚黑,难道运动多了肚子饿了?……”
    沈沅自顾自把裙子系好,四下一看,惊道:“我们的马呢?”
    杨寄起身四顾,他那匹黑马确实不见了,他笑道:“小畜生大约到上游去找更嫩的草了。”他打了几个唿哨,平日训练有素的黑马却没有应声而返。杨寄急忙也起身,见沈沅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赶紧安慰她:“没事。我去找找。”
    这里几乎是一片荒漠,当夕阳的余光都沉到地平线之下后,气温突然降了下来,杨寄把斗篷披在沈沅身上,沿着溪流寻他们的马。走了好远的路,才看见远处黑黢黢的一团,杨寄走近一看,立刻把沈沅的头藏在自己怀里:“阿圆,别看!”
    马已经死了,肚腹上血肉模糊,皮肉被撕扯得一块一块的。“是狼!”杨寄虽然心惊,但还算冷静,拍拍沈沅的手,示意她在原地等一等。然后他拔出身上的佩刀,警觉地四处张望了一下,确认没啥危险了,才重新把目光投到他的爱驹身上,心里舍不得,但此刻马已经是次要了,只能把马背上他的弓与箭囊取下来,摸了摸马的鬃毛叹了口气。
    但随即,他的目光“嚯”地一跳,伸手在马的伤口探了探,再回头望向沈沅的时候,脸色已经变了:“阿圆,靠近我!这不是野狼,是豢养的狼犬!”
    沈沅飞奔到他身边,感觉自己握住的那双手在微微颤抖。两个人没事跑到这里来,真是作死。可是这会儿后悔也没有用,沈沅说:“阿末,我不怕的,要怎么做,你告诉我,我能做到。”
    杨寄语气还算冷静:“这是豢养的狼犬,所以,这一带有人在打猎,肯把狼犬放这么远,不是我们那里猎户的作风。且不管是谁,我们还有两条腿,这里离我们的营地虽有一些距离,快着些走,两个时辰也能走回去。”他抬头望了望西边的最后一丝光,又望了望北边的星辰,从马背上拽下自己的水囊灌足溪水,又解开干粮袋子自己背着。
    “走吧。”
    天渐渐黑沉下来,两个人举着一支松明火把,吭哧吭哧,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荒野里穿行。离开刚刚那片草滩,眼前很久很久都只出现沙漠,偶有不同的景致出现,也不过是乱石戈壁,低矮的棘草和丛密的胡杨,间或还有一两株沙柳,黑夜像一块巨大的缁绫,慢慢把万事万物都盖住,星光都在云翳里模糊起来,那些乱石、那些草树,如无数鬼怪的影子,倏忽出现,又倏忽消失。
    沈沅毕竟是个养在闺中的女郎,很少走这么久的路,跌跌撞撞有些跟不上了。她挽着杨寄的胳膊:“阿末,能不能休息一会儿,我走不动了。”
    杨寄的脸色在模糊的星光下显得异常沉寂,努力扶持着她的腋下,摇着头给她鼓劲:“不能停!停下来就真的走不动了。阿圆,你相信我,坚持一下,很快就能到我们的驻地了。回去后,我好好给你揉揉脚。”他细心地把水囊递过来,又把胡饼掰成小块送到她嘴边,却不让她停下,这股走下去的惯性,确实也不能停下。
    沈沅两条腿都走麻木了,大喘着气,累得想哭,可想到杨寄以往打仗,大概都是受这样的辛苦,又觉得自己也应该能够咬着牙关忍着。她回头望望已经走过的路程,只见沙丘的剪影茫茫,每一座都长得差不多,根本不知道哪座是刚刚翻越的,而哪一座是已经走过了很久的。
    她再次回头的时候,觉得那沙丘上星星点点、忽明忽灭,是橙色的火光。沈沅惊喜地叫杨寄去看。杨寄回头一瞧:“啊,还好不是绿色的光,不然就一定是狼群了……”
    沈沅怒道:“这会儿了,你还有闲心说瞎话吓唬我!是不是我们的人过来找我们了?”
    杨寄回头仔细看了一会儿,突然一把灭了自己手中的松明火把,低声道:“不好,这不是我们的人!”
    “那有什么不好?”沈沅眼前一片茫然,不由嘟囔着。
    杨寄沉默了一会儿,又趴在地上听了听。起身后抖落头发上的沙粒,握着沈沅的肩膀说:“这马蹄沉重,是披甲的重骑。这会子大半夜还披甲出来,绝不是普通的猎户,甚至不是普通的边疆士卒。”
    “是——”沈沅恍惚已经知道了,牙齿打架,说不出话来。
    “是北燕人。”杨寄替她说了出来,“想偷袭我们,趁着夜色往我们所在的原州赶。原州城里有大量粮草器械,若被他们抢去,他们要收复金城郡就指日可待了。”他抬头望望星空,云层太厚,连北方的星斗都黯淡模糊了。后头,是辽远的荒漠,前头,似乎仍是辽远的荒漠。他只能微笑着给沈沅打气:“还好,他们离我们还远。我们再走一个时辰,应该就能看见驻防的军营了。”
    才走了一个时辰!还要一个时辰!沈沅疲乏得想哭,这鬼地方一脚下去,连脚踝都会陷进沙子里,随处又有无数的棘草、柳根,夜行的动物也会不时地从身边蹿过。她的脚底,已经不知道打了多少血泡,一踩下去就是钻心的疼。这样的行路,哪里是平常的道路可比的?
    这样的颓念使沈沅走得越发东倒西歪的,头里昏昏沉沉,两条腿似乎都不是自己的了,只是随着机械的运动而前后摆动而已。突然,脚套进了一处凸起的柳根缝隙中,等她听见杨寄在耳畔喊“当心”时,人已经不由自主地朝地面扑倒了。
    她被杨寄在身后拽了一把,膝盖一软跪在地上,没有摔到吃一嘴沙子那么惨,但是套在柳树圈里的那只脚不受控制,崴到了。沈沅想自己起身,突然觉得脚踝钻心地疼,疼得完全无法动弹。而心慌意乱的感觉比疼痛来得更剧烈。“阿末,你扶扶我。”她努力使声音平静些,杨寄却依然听出了她的不对劲。
    沈沅的脚已经完全不能沾地,不能用力,她扶着杨寄的肩膀,跳跃着走了两步,足底的粗沙很快没过脚面,不大使得上力。杨寄蹲下来,解开她的袜子,随后声音也有些颤抖:“肿得厉害……至少是扭伤了。”他犹豫了片刻,蹲在沈沅身前:“来,我背你。”
    他觉察身后的人儿没有过来,回头忍不住骂道:“时间还耽误得起吗?赶紧到我背上来!”
    沈沅的脸上隐约有两道晶莹,负着手不肯:“这样的路,背着一个人怎么走?”
    杨寄气得真想揍她屁股,吼她两句说:“不背着,你打算怎么走?爬回去?”
    沈沅从来没有被他这么凶过,可是现在是自己不好,把脚踝扭伤了,完全成了拖累,她哭着说:“你别管我……”
    “别管你?”杨寄气得想笑,“把你丢在这儿,让野狼叼去?晚上冻个半死?又或者,叫北燕的人抓去?”他见沈沅还欲说什么拒绝,起身把她往肩膀上一抗,火上来也顾不得平日的温柔,大巴掌在她臀上狠狠扇了两下:“不许乱动!太不像话!别以为我不敢真打你!”
    沈沅头朝下伏在他背上,那里带着湿淋淋的汗味,熟悉得要命,她屁股上火辣辣的疼——他是真打啊,用那么大力气!但她心里说不出的温暖,想乖乖听他的话,可是感觉到他呼吸的沉重、步伐的踉跄,眼泪又止不住地往下滴。这样子行走在大漠里确实很累。杨寄走了一阵,两腿有些打颤,停下来说:“还是背着轻松些。但你要乖乖的,再和我别扭,我会再打的!”
    他异常温柔地把她放下来,沈沅犹豫了片刻,双臂环在他脖子上。杨寄很满意地伸手勾住她的膝弯,步履轻捷了些,说话也有了力气:“这才是我的好阿圆。刚刚打疼了吧?回去我给你揉,多揉几下就不疼了;你要生气呢,我在营地里还藏了一块搓板,对外说是洗衣服用的,回去就给你跪下……你放心,北燕人是大漠里的狼,可你男人是南边来的老虎啊。老虎是百兽之王,狼也害怕的;老虎只怕谁呢?对了,只怕它家里的母老虎……”
    他絮絮叨叨胡说八道着,只为了分散注意力,让磨出血泡的脚底没那么疼痛,让酸胀的腰和腿不再那么难忍,让自己忘却又饿又渴又累的感觉,一鼓作气往一片黑暗的前路赶……
    沈沅偶尔回头,只觉得沙丘间的橙色火焰显得越来越大了,时而沉落到高丘之下,时而又绵延在地面,时而则蜿蜒在沙山上,移动得像地上游动的蛇。
    她耳边“嗡嗡”地乱响,终于忍不住对杨寄说:“阿末,放我下来。”
    杨寄斥道:“刚刚挨的打忘记了?再说这话,我就把你摁腿上好好揍一顿——”
    沈沅的声音硬得不容置疑:“放我下来!”
    杨寄心头一悸,转头看了看身后。沈沅听到他的呼吸声停滞了瞬间,又变得急促起来。沈沅握着他的肩膀,努力不让他听到自己的哭腔:“阿末,那头咬断自己腿逃走的狼,我一直牢牢记着。危难的时候,做决定的时候,不一定是对或者错,而是权衡有利或者无利,对不对?”
    ☆、第128章 扶风王
    她渐渐平静了下来,在杨寄的肩上俯下头,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的味道,轻轻说:“你背着我,怎么都是走不快的,结果只能是我们俩一起被发现。你若被抓走,结局最好都好不过叱罗忽伐,到时候,我们好容易得到的江山,又会全部丢掉,好容易过上好日子的百姓,又会重新陷在水生火热里。你于心何忍呢?”
    杨寄忍着泪,不肯承认她说的是对的,摇摇头边跑边说:“胡说!我能带着你走。就是要死,和你死在一起也值得。”
    “我不要和你一起死!”沈沅说,“想想阿盼,她以后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了,像你小时候似的,多可怕!何况,我说我是杨寄的妻子,他们也不一定会杀我呢?”
    身后的马蹄声已经清晰可闻了,大约是一两名在前面探路的骑兵。杨寄发足向前奔跑,可是他背着沈沅,哪里跑得过马!
    一支箭擦着他们俩的身体飞过,身后传来喝马的声音,继而又传来胡人的哨声。他们被发现了!
    小时候孤苦伶仃的生活是杨寄不愿意回想的。他还是个男孩子,还能够厚着脸皮跟舅舅在赌场混饭吃,还能厚着脸皮蹲在沈屠户的门口讨要一碗吃的,这如果换成阿盼……
    他拐到一片矮丘下藏身,轻轻放下沈沅,直视着她的眼睛说:“我还要再试一次,若是不能成功,我就听你的。但是,如果到了最坏那一步,你也记住我的话:一、告诉他们,你是平朔将军杨寄的妻子,杨寄愿意为了你花费一切代价;二、他们若是对你不利,杨寄一定会荡平北燕,把北燕的叱罗氏一个一个架在火上活烤了吃!”
    沈沅望着他眼睛闪动的狰狞,却觉得那是世界上最深情的神色,她点了点头:“好……你给我把刀,我也要防身。”
    杨寄扯着唇角笑了笑:“不行。你不用防身,若是今日我没法护得住你,你就给他们抓去好了,挣扎比乖乖就擒危险多了。记住,人最重要!你只要能保住自己的小命,其他一切代价都可以付!我要的是人——我的妻子,阿盼的母亲,其他的什么贞洁、什么完璧、什么什么狗屁的东西,我都不在乎!记住!记住!”
    他话说完,已经开始挽弓搭箭,侧身在沙丘后等着。很快,最前面作为侦查的一骑飞驰过来,被杨寄一箭射中颈脖上甲片的缝隙,倒下马抽搐着。杨寄提刀上去,补了一下,又伸手挽住受惊的马匹,轻轻顺了顺鬃毛。另一骑在相隔数十步的地方,正诧异地勒了马张望,杨寄又是一箭过去,黑头里只听见箭头撞击到铁甲上的声音,那个骑兵身子仄了仄,没有被毙命,慌张地圈马回去报信。
    杨寄挽住的马上披着重甲,甲片都用皮条牢牢地系了一重又一重,一时解不开。他把沈沅抱上马,自己再上去,马匹就支撑不住了,一屈膝跪倒在沙砾上。沈沅摇摇头:“让我下来。马跑不起来,跑起来也快不了。”
    杨寄没有多争辩。他血液里的冷静告诉自己,这是一场必输的赌局,只有减少赌注,才能输得不那么惨烈。他把沈沅重新抱回沙丘后,听了一会儿渐近的马蹄声,说:“好,我听你的,你也要听我的。记住了吗?”
    他飞身上马,冲远处大喊:“留给你们一件宝贝!和大楚谈判吧!”用力一夹马腹,朝着原州军营的方向冲去。
    后头一片乱糟糟的声响,箭镞朝他射来的嗖嗖声,千军万马赶到的嘶鸣声,发现战利品的叫嚣声,还有一声尖锐的女声。杨寄一抖马缰,让自己跑得更快,耳畔风声大作,不觉间双颊落满了泪水。
    而沈沅的面前,地狱大门豁然打开。她恨杨寄,为什么不给她一把刀,让她干干脆脆去死,省得目睹这叫人心惊胆摇的一幕。
    火光渐渐地朝她聚拢来,沈沅紧贴着背后的沙丘,任凭沙粒掉落在她的头发上。那些火光,来自马匹上的骑手,初看有几十人,很快聚集到了几百人、上千人,竟数不过来了。那些人,身上散发着不属于中原人的气味,说着她听不懂的话,时不时爆发出一阵哄笑。有一个下马走过来,捏住沈沅的下巴一抬,然后回头惊喜地说了一串话。
    接着,这些男人们纷纷下马,围拢在沈沅周围,这个伸手过来捏捏脸,那个过来摸摸胸,沈沅护住自己,却根本是白搭,只能按着杨寄教她的话大声嚷嚷着:“别碰我,我是平朔将军的妻子!”
    似乎并没有什么用,她嚷嚷了半天,却被围拢得几乎要透不过气来,浑身都被一只只肮脏而粗糙的手捏得疼痛,她几乎不敢想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样的绝望之际,面前突然豁然开朗般洞开了一片空地。沈沅颤栗着抬起头,一匹铁骑正昂然出现在人群中,那些骚扰她的骑兵,让开了一条道,正纷纷地跟那铁骑上的人说些什么。
    那人勒着马,慢慢地走近,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的明光铁甲里隐隐透出淡淡的降香气味。沈沅无望之中,又重复地念叨着:“别碰我,我是平朔将军的妻子……”
    那人似乎在笑,背着光看不见脸,却能直觉他的笑意。他低低地吩咐了句什么,数十个人举着火炬列成两道,而那人在明亮得刺眼的火光中,缓慢下马,又顺着火光来到了沈沅的面前。
    沈沅在朦胧泪光中看见他被火光照亮的脸:蜜色、俊朗、年轻,青色的胡茬虽密布到鬓角,却不像叱罗忽伐那样显得污秽,他的眼睛像画儿上神鹰,乌珠是浅褐色,瞳仁深邃,哪怕明明露出的是得意的笑容,眼睛里还是冷冰冰的,利剑一样的目光射在她脸上,她的脸颊仿佛都会刺痛。
    而他,居然会说汉语:“你是楚国杨寄的妻子?”
    沈沅竭力控制打颤的牙关,抬头直视这个人:“是!你们若是伤到我,杨寄定会荡平北燕,把你们一个个活烤了吃!”
    她鹦鹉学舌一样的话还没有说完,面前这个人已经笑了:“杨寄又不是我阿兄忽伐,怎么会吃人?你的瞎话说得太没有水平,骗我的吧?”
    沈沅心里一冷,倔强地抬着头继续说:“那你杀我好了!”
    那人的笑颜十分勾人,鹰一样的眸子里都带着钩子似的。他在沈沅面前蹲下,慢慢脱下皮质的护手套,用指腹揉了揉沈沅的脸颊,赞叹道:“那么细腻,倒真是汉人的大家女子才会有的呢。”他十分大胆,竟然当众就凑过来在沈沅的脸颊和嘴唇啄了一下,旁边一片哄笑,他便像赢得什么一样哈哈大笑,那手也探过来,捏捏肩膀,捏捏胳膊,又朝衣领里伸进去。
    沈沅想吐口唾沫在他脸上,可是太过惊惧,口腔里一片干燥,她蓦地想起杨寄吩咐她的话还有半句没说,便张口道:“你爱信不信!平朔将军说,你可以跟他谈判,他会愿意花一切代价。”
    那人挑了挑眉,笑道:“那,倒是值得试一试的,惠而不费,不是么?”不过,也因为这句话,那不安分的手从沈沅的衣领里取了出来。他站起身,看了看远处:“离原州城不远了,骑马只需一刻钟便可到。休整一下,天明攻城。”他偏过头,好整以暇地打量着可爱的战利品,笑得胜券在握一般。
    这些北燕的骑兵大约也累了,下了马,松开马嚼,却无一解开马上的重甲。他们身上厚重的铁甲片叮叮当当碰击着,忙碌了一阵,便生起火来,篝火架子上穿着干肉,烤得“滋滋”冒油,又一个锡制的铞子上散发出奶酒的香气。
    为首的那个一下坐到了沈沅身边,好整以暇地等待着吃饭。他扭头看看沈沅,关心地问:“你冷不冷?”
    沈沅一撇头:“不冷。”
    他便动手动脚起来,捻一捻沈沅身上的狐皮斗篷,又探手摸一摸她的双手,然后露齿笑道:“好像真是不冷,不过,不冷,为什么一直发抖呢?”然后又突然明白了似的拍拍额头笑道:“哈哈。我刚刚犯蠢了,你一定是吓的。其实,你倒不用怕,我最怜惜漂亮的女人,不会伤害你的。倒是你郎君要担心担心自己——我对男人,毫无怜惜哟。”
    沈沅腻味地避开他凑过来的脸,虽然他的身上有好闻的气味,但也散发着令人害怕的气息。
    那人很快递过来一块烤得香喷喷的羊腿肉,沈沅只觉得肚子“咕咕”直叫,那人挑衅地笑道:“不敢吃?”
    沈沅赌气一样抢过羊腿:吃!为什么不吃!吃了才有力气,才能动脑子,否则,自己就要被这帮人吃干抹净了。再说,做鬼,也要做饱死鬼,不能做饿死鬼啊!
    他们围着篝火吃吃喝喝的时候,一个士兵过来对那人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话,那人微微笑道:“说汉语,咱们大燕,要懂汉法,知汉制,也要说汉话。”他特意瞥了沈沅一眼,又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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