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青梅很酸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108
虽然舒榆是挺让人操心的,但是日子长了我也就习惯了,甚至还生出了一些使命感,想要尽可能地将她框在正确的轨道上。当芮芮和邱梓诚在一起之后,我们俩单独相处的时间就大幅增加,很有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舒榆总是迁就并且照顾我的感受,而我也享受她的优待,再从别的地方回报给她。我们的关系更加紧密起来。
我眼见着舒榆从一个邋遢的小不点变成了十几岁的少女,从比我矮半个头一点点拔高长得与我一般高低。我们在彼此生命中占据的分量越来越重,把习惯过成了生活。
而生活总是会有波澜的,除我们之外,还会有别的人参与进来。
陶淞年的出现让我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危机感,我不知道它从何而来,可是却能令我心里的警钟大响,应激性地做出反应。
当舒榆盯着陶淞年的脸愣神,打算伸手接过她给的牛奶时,我下意识地觉得有些不舒服,横插一脚把人拽走了。
我承认陶淞年的外形很有特点,非常容易讨人喜欢,她周身温和的气息有一种天然的吸引力。可是她不该出现在舒榆的眼睛里。
舒榆对我突如其来的举动感到很是诧异,不过她早就习惯了顺从我的意思,不会忘深里想。
我在经历了初时的焦躁之后很快给自己找好了借口。
说过多少次了不要随便拿陌生人的东西,何况她还乳糖不耐,真是一点都不让人省心,幸好我及时把她拉走了。
这样一想我就好受多了,可以心安理得地认为我做的都是正当的。
那时候我只是把陶淞年当成了一个插曲,没想到她会成为舒榆生活中的常态,并且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人迅速地熟悉了起来。
我对舒榆的隐瞒非常不满,但是我不想生她的气,只好将矛头对准了陶淞年。我提出要和舒榆一起去看陶淞年比赛,然后在球场边说了一通阴阳怪气的话,和陶淞年绵里藏针互相试探了一番。
她那种充满了探究,意味深长的眼神令我感到不自在,如芒在背。
最让我不解的是,我对陶淞年的敌意是出于一种不知名的本能,违背了我一贯与人交往的习惯与原则。我讨厌这种失控的感觉。
回去的路上我不禁有些茫然无措,病急乱投医一般想要从舒榆那里得到解答。她给出的答案看似有理,却并不能真正地说服我。
那个周末我闷在家里哪也没去,除了看书写作业就是吃饭看电视。我喜欢的电视节目不多,动物世界算一个。那天正好在讲动物们是如何求偶的。
自然界的很多动物在求偶的时候都会做出各种奇怪的举动来吸引对方的注意,有的甚至还会和情敌打一架来证明自己比别人更加强大。
看着看着我就笑不出来了,心里滋生出一丝怪异的念头,愣在那里半天都回不了神。
电视里孔雀正展开了尾巴,不停抖动着尾巴上漂亮的羽毛,看上去骄傲又骚包。
我不禁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讷讷地放下来,呆坐在沙发上像个快要断电的机器人。
这个答案会不会有点太超纲了?
第六十四章宁冉番外
原始的动物本能。
这样的解释似乎有些过于简单粗暴了。但是经过一系列的对比,我愈发地觉得自己的举动和那些处于求偶期的动物如出一辙,蠢笨又幼稚。企图通过与潜在“情敌”针锋相对来打击对方,同时也可以借此博取关注,让自己在意的人将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身上,赢得更大的胜算。
可是这个说法依然有漏洞。虽然我可以接受自己尚未完全脱离动物性这一事实,但我毕竟是人类,是一个在精神上受到情感控制的高级动物。
在这一点上,人类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动机。动物产生这样的本能是出于繁殖的目的,而人类更多的是出于情感交互。当然了,繁殖也可能是其中一部分。
然而我对舒榆产生这样的本能绝不可能是出于繁殖的目的,只能是因为情感。可真要我说出个子丑寅卯来,还真的说不清楚。
我了解舒榆,就像了解我自己。她说话的语气,眉目间的神情,写字的笔迹,爱吃的食物,走路时的步幅,甚至衣服的尺寸,例假的日期,我通通都知道,比她自己还记得牢。
这样就足够了吗?我想不是的。我对舒榆的感情除了因为时间积累而带来的了解,还有一些更复杂的因素。
她那时已经深受我影响,在很多事情上的习惯都与我同出一门。她就像我经年累月打造出来的雕像,而我从来没想过要成为皮格马利翁。
尽管在很多人眼里,包括舒榆她自己看来,我们两个人之间我是作用较大的那一个,因为我总是考虑太多,要去引导她替她操心。可是与此同时,她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她做的事情非常生活化,以至于很容易被忽略。
她在顺利接纳我成为新朋友之后就一直默默地关照着我。帮我吃掉讨厌的早餐,在遇到别人挑衅的时候挺身而出,任劳任怨风雨无阻地载我上下学,全副身心地信任我。我从她那里获得的一点也不比我给予她的少。
我依然觉得她很傻气,但是也很可爱,我没理由不喜欢她。
可爱是一个非常主观的词汇。当人们用这个词语来描述自己喜欢的人时,是不基于任何外在因素,全然发自内心的一种感受。
我能想起很多个觉得她可爱的瞬间,每当此时心中泛起的愉悦都令我不由自主地面露笑容,带来一种奇妙的满足感。
舒榆总是迁就并且照顾我的感受,而我也享受她的优待,再从别的地方回报给她。我们的关系更加紧密起来。
我眼见着舒榆从一个邋遢的小不点变成了十几岁的少女,从比我矮半个头一点点拔高长得与我一般高低。我们在彼此生命中占据的分量越来越重,把习惯过成了生活。
而生活总是会有波澜的,除我们之外,还会有别的人参与进来。
陶淞年的出现让我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危机感,我不知道它从何而来,可是却能令我心里的警钟大响,应激性地做出反应。
当舒榆盯着陶淞年的脸愣神,打算伸手接过她给的牛奶时,我下意识地觉得有些不舒服,横插一脚把人拽走了。
我承认陶淞年的外形很有特点,非常容易讨人喜欢,她周身温和的气息有一种天然的吸引力。可是她不该出现在舒榆的眼睛里。
舒榆对我突如其来的举动感到很是诧异,不过她早就习惯了顺从我的意思,不会忘深里想。
我在经历了初时的焦躁之后很快给自己找好了借口。
说过多少次了不要随便拿陌生人的东西,何况她还乳糖不耐,真是一点都不让人省心,幸好我及时把她拉走了。
这样一想我就好受多了,可以心安理得地认为我做的都是正当的。
那时候我只是把陶淞年当成了一个插曲,没想到她会成为舒榆生活中的常态,并且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人迅速地熟悉了起来。
我对舒榆的隐瞒非常不满,但是我不想生她的气,只好将矛头对准了陶淞年。我提出要和舒榆一起去看陶淞年比赛,然后在球场边说了一通阴阳怪气的话,和陶淞年绵里藏针互相试探了一番。
她那种充满了探究,意味深长的眼神令我感到不自在,如芒在背。
最让我不解的是,我对陶淞年的敌意是出于一种不知名的本能,违背了我一贯与人交往的习惯与原则。我讨厌这种失控的感觉。
回去的路上我不禁有些茫然无措,病急乱投医一般想要从舒榆那里得到解答。她给出的答案看似有理,却并不能真正地说服我。
那个周末我闷在家里哪也没去,除了看书写作业就是吃饭看电视。我喜欢的电视节目不多,动物世界算一个。那天正好在讲动物们是如何求偶的。
自然界的很多动物在求偶的时候都会做出各种奇怪的举动来吸引对方的注意,有的甚至还会和情敌打一架来证明自己比别人更加强大。
看着看着我就笑不出来了,心里滋生出一丝怪异的念头,愣在那里半天都回不了神。
电视里孔雀正展开了尾巴,不停抖动着尾巴上漂亮的羽毛,看上去骄傲又骚包。
我不禁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讷讷地放下来,呆坐在沙发上像个快要断电的机器人。
这个答案会不会有点太超纲了?
第六十四章宁冉番外
原始的动物本能。
这样的解释似乎有些过于简单粗暴了。但是经过一系列的对比,我愈发地觉得自己的举动和那些处于求偶期的动物如出一辙,蠢笨又幼稚。企图通过与潜在“情敌”针锋相对来打击对方,同时也可以借此博取关注,让自己在意的人将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身上,赢得更大的胜算。
可是这个说法依然有漏洞。虽然我可以接受自己尚未完全脱离动物性这一事实,但我毕竟是人类,是一个在精神上受到情感控制的高级动物。
在这一点上,人类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动机。动物产生这样的本能是出于繁殖的目的,而人类更多的是出于情感交互。当然了,繁殖也可能是其中一部分。
然而我对舒榆产生这样的本能绝不可能是出于繁殖的目的,只能是因为情感。可真要我说出个子丑寅卯来,还真的说不清楚。
我了解舒榆,就像了解我自己。她说话的语气,眉目间的神情,写字的笔迹,爱吃的食物,走路时的步幅,甚至衣服的尺寸,例假的日期,我通通都知道,比她自己还记得牢。
这样就足够了吗?我想不是的。我对舒榆的感情除了因为时间积累而带来的了解,还有一些更复杂的因素。
她那时已经深受我影响,在很多事情上的习惯都与我同出一门。她就像我经年累月打造出来的雕像,而我从来没想过要成为皮格马利翁。
尽管在很多人眼里,包括舒榆她自己看来,我们两个人之间我是作用较大的那一个,因为我总是考虑太多,要去引导她替她操心。可是与此同时,她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她做的事情非常生活化,以至于很容易被忽略。
她在顺利接纳我成为新朋友之后就一直默默地关照着我。帮我吃掉讨厌的早餐,在遇到别人挑衅的时候挺身而出,任劳任怨风雨无阻地载我上下学,全副身心地信任我。我从她那里获得的一点也不比我给予她的少。
我依然觉得她很傻气,但是也很可爱,我没理由不喜欢她。
可爱是一个非常主观的词汇。当人们用这个词语来描述自己喜欢的人时,是不基于任何外在因素,全然发自内心的一种感受。
我能想起很多个觉得她可爱的瞬间,每当此时心中泛起的愉悦都令我不由自主地面露笑容,带来一种奇妙的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