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我的腹肌吗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248
“太美了!”裴于母亲高声尖叫,“你的身材简直比女人还棒。”
裴于眼睛深邃地一眯,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不知在思考什么阴谋诡计。
余信被他们的目光盯得浑身发麻:“我换回了!”说完不等他们阻止,换回了正常的男装,把那些女装还给了裴于母亲,“我不试了!”
裴于母亲知道分寸,就此收手,笑着岔开了话题,倒是裴于还是很诡异地盯着余信看。
余信此时还不知道裴于在计划什么,直到他们在巴厘岛拍完婚纱照,度过真正的新婚之夜那晚才知道。
“老婆乖,穿上这一套。”裴于拿着那一套内衣,诱惑可怜兮兮的小余仔。
“我不要!”事关男人雄风,余信死守最后一丝防线。
“真不穿?”
“不穿。”余信气鼓鼓地抗议。
“也行,不穿就不穿,”裴于忽然吻住余信,把人三两下剥光。
“哇哇哇,非礼啊唔……非唔……”
“反正穿不穿都一样。”
最后都要脱光的。
裴于邪恶地一笑,抱着心上人共度**。
“老婆,新婚快乐。”
第92章方洛番外一
“前面修路,送我到这里就好。”洛苏解开了安全带,指着前方的拐角,“再往下走下去,你就要迷路了。”
裴于放缓车速,不放心:“你怎么回家?”
“这里有条小巷可以穿过去,”洛苏微笑道,“放心,我又不是小孩,不懂回家的路。”
“我听说这附近最近来了一群人……”
洛苏打断他:“他们不会对无辜群众做什么的,这点我比你了解他们。好了,我下车了,谢谢你送我回家,晚安。”他下了车,朝小巷走去。
自从家门口前修路后,这附近便聚起了一个小社会,当月色如墨笼罩人间时,总有身着奇装异服的人从奇怪的地方出现,聚集在最吵闹的修路地段。
烟、酒,还有女人,刺激兴奋神经的物品充斥着他们的世界。他们就像石的聚集体,暴力是他们崇尚的力量,而像洛苏这样的平民百姓则是玉的聚合体,轻轻一碰,不堪一击。两者互无交集,一旦发生意外有了焦点,那就只会玉石俱焚。
洛苏在碰到他们之前,以为“江湖”只是存在于武侠小说的奇思妙想,见过他们以后,才知这社会真的有江湖。
他曾见过有个人手腕断了一截,鲜血将白t恤染成可怖的颜色,他也曾见过有人脑袋开了一个窟窿,跟被开了壳的西瓜似的,鲜红的液体不停地往外蹿……
作为正常人,他理应感到害怕和惊恐。然而没有,他很平静,并习以为常。
他无数次穿过这条小巷,无数次与那些人擦肩而过,却没有出过一点事。看到他们,他甚至有种说不上的安宁,仿佛他们是守卫这条路的警察,代表着安定与和平。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们的新老大。
洛苏远远见过那人几次,却从来没见过正脸,仅有的印象只能用两个字概括:强势。
从那人当老大开始,“禁止伤害无辜群众”成了约束他们暴力行为的法则,无辜群众反而成了最安全的人群。
他知道自己不该与那个男人有交集,然而命运与缘分就是那么不可思议的玩意,将毫不相关的两条线牵到了一起。
他在小巷尽头看到了那个男人。
男人很高很瘦,透过被汗浸湿的t恤,却能看到线条起伏的身躯充满力量。他一手插入裤带,一手指尖夹着香烟,悠然地靠在墙边吞云吐雾。
如果这是正常情况下,这会是一幅很帅气的美景。然而煞风景的是,他左臂被划了一大口子,猩红的液体带着翻飞的肉,像荆棘上的玫瑰爬满了半条手臂。惨白的烟圈被月色笼罩,空气充斥着死一般的沉寂。
这个人很危险,洛苏全身细胞都发出了刺耳的警告。可是这人孤独的身影,却紧紧地压迫他的神经,仿佛丢下这人离去是种犯罪行为。
洛苏的良心违背了意志,驱使双脚走到了男人面前:“你……”
裴于眼睛深邃地一眯,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不知在思考什么阴谋诡计。
余信被他们的目光盯得浑身发麻:“我换回了!”说完不等他们阻止,换回了正常的男装,把那些女装还给了裴于母亲,“我不试了!”
裴于母亲知道分寸,就此收手,笑着岔开了话题,倒是裴于还是很诡异地盯着余信看。
余信此时还不知道裴于在计划什么,直到他们在巴厘岛拍完婚纱照,度过真正的新婚之夜那晚才知道。
“老婆乖,穿上这一套。”裴于拿着那一套内衣,诱惑可怜兮兮的小余仔。
“我不要!”事关男人雄风,余信死守最后一丝防线。
“真不穿?”
“不穿。”余信气鼓鼓地抗议。
“也行,不穿就不穿,”裴于忽然吻住余信,把人三两下剥光。
“哇哇哇,非礼啊唔……非唔……”
“反正穿不穿都一样。”
最后都要脱光的。
裴于邪恶地一笑,抱着心上人共度**。
“老婆,新婚快乐。”
第92章方洛番外一
“前面修路,送我到这里就好。”洛苏解开了安全带,指着前方的拐角,“再往下走下去,你就要迷路了。”
裴于放缓车速,不放心:“你怎么回家?”
“这里有条小巷可以穿过去,”洛苏微笑道,“放心,我又不是小孩,不懂回家的路。”
“我听说这附近最近来了一群人……”
洛苏打断他:“他们不会对无辜群众做什么的,这点我比你了解他们。好了,我下车了,谢谢你送我回家,晚安。”他下了车,朝小巷走去。
自从家门口前修路后,这附近便聚起了一个小社会,当月色如墨笼罩人间时,总有身着奇装异服的人从奇怪的地方出现,聚集在最吵闹的修路地段。
烟、酒,还有女人,刺激兴奋神经的物品充斥着他们的世界。他们就像石的聚集体,暴力是他们崇尚的力量,而像洛苏这样的平民百姓则是玉的聚合体,轻轻一碰,不堪一击。两者互无交集,一旦发生意外有了焦点,那就只会玉石俱焚。
洛苏在碰到他们之前,以为“江湖”只是存在于武侠小说的奇思妙想,见过他们以后,才知这社会真的有江湖。
他曾见过有个人手腕断了一截,鲜血将白t恤染成可怖的颜色,他也曾见过有人脑袋开了一个窟窿,跟被开了壳的西瓜似的,鲜红的液体不停地往外蹿……
作为正常人,他理应感到害怕和惊恐。然而没有,他很平静,并习以为常。
他无数次穿过这条小巷,无数次与那些人擦肩而过,却没有出过一点事。看到他们,他甚至有种说不上的安宁,仿佛他们是守卫这条路的警察,代表着安定与和平。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们的新老大。
洛苏远远见过那人几次,却从来没见过正脸,仅有的印象只能用两个字概括:强势。
从那人当老大开始,“禁止伤害无辜群众”成了约束他们暴力行为的法则,无辜群众反而成了最安全的人群。
他知道自己不该与那个男人有交集,然而命运与缘分就是那么不可思议的玩意,将毫不相关的两条线牵到了一起。
他在小巷尽头看到了那个男人。
男人很高很瘦,透过被汗浸湿的t恤,却能看到线条起伏的身躯充满力量。他一手插入裤带,一手指尖夹着香烟,悠然地靠在墙边吞云吐雾。
如果这是正常情况下,这会是一幅很帅气的美景。然而煞风景的是,他左臂被划了一大口子,猩红的液体带着翻飞的肉,像荆棘上的玫瑰爬满了半条手臂。惨白的烟圈被月色笼罩,空气充斥着死一般的沉寂。
这个人很危险,洛苏全身细胞都发出了刺耳的警告。可是这人孤独的身影,却紧紧地压迫他的神经,仿佛丢下这人离去是种犯罪行为。
洛苏的良心违背了意志,驱使双脚走到了男人面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