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嘉从橱柜上,拿起了那枚湖蓝色警徽,看向傅时,声音很平很稳:“过来。”
    傅时走过来,叶嘉将警徽放在了桌上, 就放在傅时的面前。
    她的声音冷沉:“跪。”
    扑通一声, 傅时跪在了警徽面前。
    叶嘉做了晚饭, 汤包看着还跪在客厅的傅时, 吃了几口便吃不下去了,偷摸地看了叶嘉一眼, 想要下桌,叶嘉一边吃面,便无表情道:“不准浪费。”
    汤包只好重新坐回桌,抹了把眼泪, 将碗里的面条吃干净。
    收拾碗筷之后,天已经黑了下来,叶嘉将汤包哄上床,熟睡之后,她轻轻关上房门,客厅里,傅时还可怜巴巴地跪在那里,一动不动。
    “知错了?”叶嘉站在楼梯口。
    “嗯,不该打架。”傅时说。
    叶嘉转身上楼,不再理会他,也没有叫他起来,回了房间。
    深夜,门开了,傅想从房间里蹑手蹑脚地钻出来,手里拿着一块达利园小面包,跑到傅时边上,低声说道:“哥…吃。”
    傅时跪在冰冰凉凉的地板上,看着汤包,柔声道:“我不饿。”
    汤包又偷偷回头,瞄了楼上一眼,说道:“妈咪睡…着了,哥快吃…吃吧!”
    傅时的肚子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看着汤包手里的小面包,咽了口唾沫。
    “蠢呆妹,把那玩意儿拿走。”傅时叹了口气,终于还是说道:“哥犯了错,在受罚,不想叶子生气的话,就乖乖上床睡觉。”
    傅想犹豫踟蹰了半天,终于还是一步三回头,颤颤巍巍地上了楼。
    几分钟后,客厅的灯再度明亮起来,叶嘉穿着一身丝质小睡裙,站在楼梯口,沉声问道:“知错了?”
    “嗯,不该撒谎。”
    沉吟片刻,叶嘉终于缓缓下了楼,走到冰箱边,拿了几样菜,走进厨房的时候,喃喃道:“起来吧。”
    傅时如释重负地站起身,走到沙发边坐好。
    叶嘉在厨房里忙碌了起来,四十分钟之后,清新的香味从厨房里传了出来,傅时从沙发上跳下来,走到厨房门边朝里面看。
    叶嘉手里拿着小勺,正在搅动砂锅里的粥,几分钟后,一碗热腾腾的白果神仙粥出锅了。
    傅时早已经饿得不行,赶紧跑到餐桌上,给自己系好了餐巾,待叶嘉将那一碗碧玉溶浆的神仙粥端上了桌。
    傅时拿着小勺子,正襟危坐,看着面前的米粥,待到米粥稍冷了些,傅时才开动,吃得一脸肃穆和克制,傅时很讲究用餐礼仪,无论多饿,总不会像汤包那样,狼吞虎咽。
    叶嘉情不自禁地笑了笑:“有些时候,你跟你爸还真像。”
    傅时抬起头,眨巴着大眼睛,看了看叶嘉,才沉声说道:“不像。”
    “嗯?”
    “我不会离开你。”他突然说:“永远不会。”
    长久的沉默。
    叶嘉突然对傅时招了招手:“儿子,坐过来。”
    傅时爬下餐桌,跑到叶嘉身边的小椅子上坐好,叶嘉揽住了他的小肩膀,一边用勺子搅动着米粥,看着窗外浓重的夜色,喃喃说道:“不管多恨他,你都必须记住,你爸,是个英雄。”
    次日,叶嘉办完了公司的一些交接工作。
    “叶嘉,是我…陆景。”电话那头,是陆景那熟悉的低醇嗓音。
    叶嘉刚刚到家门口,闻言,径直走到院子里,回头,孩子们正窝在沙发里看电视。
    “陆景。”她唤他的名字:“最近怎么样?”
    “还行,只是外面不太平,发生了好几起强奸案,晚上在家,记得把门反锁了。”陆景叮嘱。
    陆景s大毕业之后,配到了鹿州警局的信息部门,工作了几年,颇有成绩,通过信息技术破获了好几起网络诈骗案,名声在外。
    “我会的,还有事吗?”
    “什么时候走?”他问。
    “下周。”
    “我的调职令已经下来了,到时候,我跟你一块儿。”
    “陆景,你没必要…”
    “不是为了你,我也有自己的抱负,你别想太多了。”
    “……”
    挂掉电话,陆景站在宿舍的阳台上,点了根烟。
    回想起了五个月前。
    落雁江下游的一处堆积滩,渔船打捞出一具已经完全腐烂的尸体,完全不能辨别模样,唯一能够确定身份的,就是骸骨身上那套近乎发白的制服。
    尸体连夜被运回了鹿州。
    陆景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晚上,
    她就那样呆坐在走廊通道冰凉的地板上,无论谁去拉她,都不起来,宛如惊弓之鸟,不管是谁从中心出来,她都会爬上去,一遍又一遍地追问:“结果出来了吗?”
    “出来了吗?”
    “不是他对不对!”
    那样绝望与希望交杂的眼神,让陆景心悸。
    她就这样在走廊坐了整整两天,滴米未进,谁劝都不听,甚至连孩子也不要了,最终等来了结果。
    那具尸体,不是傅知延。
    是与他同车的队友,秦坚。
    消息一出来,守在大厅的秦坚的父母与妻子,当即嚎啕大哭。
    叶嘉仿佛这才回过神来,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扶着墙,走了出去,一边走,眼泪跟滚落的珠子似的,止不住地往下掉。
    刚刚走到大厅,在一片悲戚的哭嚎中,叶嘉身子一歪,倒了下去。
    红尘万丈,碧落黄泉。
    竟无一处安放她的想念。
    没有结果,便是最大的折磨。
    叶嘉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才从这件事的余味中走出来,执念已经深种,她决定离开鹿州,去南城寻他,只要一天没有找到尸体,她便决不放弃。
    南城。
    最繁华热闹的虹盏区一带夜市,灯火通明,不夜天。
    纪南青抱着一柄破旧的吉他,在舞台上独唱这邓紫棋的一首《情人》。
    “盼望我别去后,会共你在远方相聚
    每一天望海,每一天相对
    盼望你现已没有让我别去的恐惧
    我即使离开,你的天空里
    哦 你可知谁甘心归去
    你与我之间有谁”
    她低醇的嗓音,宛若天籁,浓郁的眼妆在昏暗的灯光下,令人昏昏欲睡。她迷离的目光,一直盯着舞台正对面角落里的男人,他困在阴影中,看不清模样,轮廓却宛如连绵的山脉,沉静,暗涌。
    “是人是墙是寒冬,藏在眼内
    有日有夜有幻想,没法等待
    多少春秋风雨改,多少崎岖不变爱
    多少唏嘘的你,在人海”
    舞池灯光有意无意地,扫到了男人的脸上,一条狰狞的伤疤,自左脸横了下来,到右脸耳根处,生生将一张原本完美如鬼斧的英俊脸庞,生生割裂,仿似是造物的妒忌。
    他将帽檐拉了下来,脸重新埋入了阴影之中。
    一曲罢,纪南青从舞台上走下来,独自一人,坐在了吧台边。
    很快,便有一个穿马甲的男人上前来,两个人聊了一会儿,纪南青便抓起了包,跟着他一块出酒吧,临走的时候,不忘回头,看了阴影中的男人一眼。
    还没等两个人走出酒吧,脸上有疤的男人已经提着啤酒瓶子,走了出来,二话没多说,直接将手里的啤酒,倒在了马甲男的头顶,发酵的麦香四溢,橙黄色液体滴滴答答,顺着男人的发丝,流淌。
    他将纪南青的衣领一把揪了过来,两个人全身相贴,他盯着她的眼睛,双唇只差几厘米,便要碰上,接着,他一把丢开她,紧接着只听“哗啦”一声,手里的空啤酒瓶在墙上碎裂,他拿着啤酒瓶嘴,将尖锐的一角,直直地抵在了男人的喉结处,目光泛着阴冷:“你要把老子的女人…带到哪里去?”
    那个男人被淋了一身的酒,正要发作,可是刀疤男狠戾的目光,却是真真切切地震慑住了他,顷刻间他便认清了,自己不是他得对手,索性服了软:“大哥,对不起,误会,这…只是个误会。”
    这里的动静,吸引了酒吧不少人的目光,纪南青小心翼翼地抬头,看向了第二楼的雅座,雅座里的几个男人,也正望着这边。
    她嘴角扬了扬,却不动声色。
    刀疤男走近了一步,手里的尖锐的破碎酒瓶,以更加决绝的姿态,划开了那男人的喉咙上单薄的皮肤,鲜血宛如蚯蚓渗出。
    男人吓得浑身瑟瑟发抖。
    刀疤男凑近他的耳畔,嗓音低醇,带了那么点懒洋洋的痞气。
    “对不起…值几个钱?”
    男人瞬间就明白了过来,慌慌张张从包里摸出几张红票子,被刀疤男毫不客气地扯了过去,临走的时候,顺势拍了拍他的脸:“下次泡妞,招子放亮点。”
    纪南青拎着包,脚步轻快地跟着刀疤男出了酒吧。
    二楼,一众女人簇拥着卡座间的几个男人,围观了方才楼下的一场好戏,中间那男人放下二郎腿,冷笑一声:“仙人跳,好久…没看到这么无趣的把戏了。”
    边上的男人殷勤地为他点上了一根烟:“打扰九哥雅兴了,我明儿就把那女的给辞了。”
    九哥抽了一口烟,吐出烟圈,望着酒吧大门,将一个女人环进了臂弯里:“把戏虽然无趣,但人…还挺有趣,查查他。”
    “不用查。”坐在九哥身边的一个女人悠悠扬扬地开了口:“我知道他,纪南青的男朋友,名叫秦靳,有点拳脚功夫,胆子够肥,这一带混成了流氓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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