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砚也在毫无指望的思念着一个遥远的人吗?就像她思念李司晨一样。
她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一字一句在这条状态下回复道:很好听,晚安。
☆、9.c4·百年孤独
最后一天的行程是去参观位于香格里拉的普达措国家公园,然后下午直接赶往香格里拉迪庆机场,返回a市,至此,这段五天四夜的旅程全部结束。
依然是一大早就被闹钟吵起来,阮之之在浴室洗漱的时候,发现自己今天的气色出乎意料地好。兴许是昨天晚上的睡眠质量比较高,一夜无梦,也没有半夜醒来。
是因为时砚吗?
阮之之化好妆,对着已经收拾好的行李箱看了半天,最终才把一件宽大的粉红色羽绒服从箱底拿出来穿上。这件衣服是之前顾念陪她一起去买的,她说穿着亮色的衣服心情也会跟着变好。但愿如此。
大巴一路往香格里拉的方向行驶,阮之之眯着眼睛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向外眺望,觉得今天的天气实在是很晴朗,尽管依然寒冷刺骨。
视线无意间瞥过坐在她斜前方的时砚,他穿着一件米黄色风衣,背脊挺直,正低着头漫不经心用餐巾纸折着一只纸青蛙。
他好像很喜欢折纸。
大巴车一路颠簸,两个小时后到达了普达措国家公园。公园拥有湖泊湿地、森林草甸、珍稀动植物等,原始生态环境保存完好,是香格里拉旅游的主要景点之一。
跟着旅游团一路买好门票走进去,依然是导游拿着随身话筒走在前面讲解,团里的中老年教授兴致勃勃地紧随其后,最后才是阮之之他们这些结伴聊天的年轻人。
“之之,昨晚休息的不错啊,看你气色很好。”陈嘉言笑嘻嘻的跟她打招呼,嗯……他永远都是人群中最热情的那一个。
阮之之也礼貌地报以微笑:“是啊,昨晚睡得很好。”说罢,偷偷看了时砚一眼,对方已经被以严蕊为首的几个女生团团围住,不知道正在聊些什么。尽管他的神色没有任何异样,阮之之就是觉得,他好像有点不耐烦的样子。
见鬼了,好端端的她为什么要暗自揣测别人的情绪。
晃了晃脑袋,阮之之努力让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回来,继续跟陈嘉言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不得不说,普达措公园里的景色还是非常优美的,走进碧塔海之后,随处可见大片大片茂盛生长的红色杜鹃花,层层叠叠,美不胜收。
陈嘉言深吸一口气,赞叹道:“果然高原上的空气比城市里清新多了。”
走到属都湖附近,导游挥挥手让大家自由活动。阮之之随便找了个借口从陈嘉言身边离开,一个人走到湖边发呆。
碧塔湖、属都湖这两个美丽的淡水湖泊素有高原明珠之称,水蓝色的湖面清澈见底,就像一面巨大的镜子,从中倒映出蓝天白云,是大自然中真真正正的水天一色。
“在看风景?”
突然一道声音落在她耳边,明明是有些突兀的,却一点都不让人觉得反感。
阮之之笑了笑,回过头:“是啊,这里的风景很美。”
时砚从她身后不紧不慢地走过来,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也随着他的脚步不断缩短,直到他就站在她身后不到一公分的地方。时砚慢慢低下头来,嘴唇靠近她耳畔,声音压得很低,若有似无地带着几分亲昵:“阮之之小姐,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阮之之有些僵硬地愣在原地,完全不明白他的意思。身体的本能让她很想赶快逃离这个男人的控制区域内,可是理智想到这些天以来他对自己的种种照顾,还是努力抑制住冲动,也跟着低声回答:“什么忙?”
“安静的站在这里,不要动,不要躲开我。”
“……好像很简单的样子。”
“是啊,就是这么简单,希望你不要拒绝。”
“举手之劳而已。”
嘴上虽然说得云淡风轻,其实阮之之心里早就风起云涌,记忆中除了李司晨之外,她好像从未与其他男性如此靠近过。当然,与李司晨短短几次的亲密接触也不过是为了帮他系领带,或者两个人头挨着头讲题,仅仅这种程度而已。
不过……时砚带给她的感觉与李司晨截然相反。他比李司晨神秘,比李司晨危险,当然,也比李司晨迷人。
深吸一口气,阮之之尽量让自己忽略掉从男人胸口传达的温热触感。时砚却在此时伸出手,随意帮她将被风吹乱的长发撩到耳后。
他的指尖微凉,碰到她的耳垂,一瞬间就像触电一样,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而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阮之之突然就明白了时砚这些让她无法理解的举动究竟是什么意思,因为她的视线刚才无意间瞥到了远远站在他们身后的严蕊。对方看着他们的亲密举动,现在好像很气愤的样子,正在指手画脚地跟陈嘉言以及几个女生说着什么。
阮之之无奈:“看来你是拿我当挡箭牌了。”
时砚低低笑了,笑声竟然是与他这个人毫不相衬的悦耳清冽,他伸出手,很自然地摸了摸她的头发:“嘘,你知我知。”
阮之之的脸伴随着他的动作“噌“地一下红起来,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危险了……必须尽快撤离。这么想着,她尽量不动声色地将身体从男人疑似拥抱的身体轮廓中退出来,面上扬起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来:“严蕊他们已经走了,任务完成,再见。”
神色毫无波澜,时砚微微低头,颇有些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一双眼睛仍旧古井无波:“再见。”
普达措国家公园的行程到了下午两点左右结束,由于需要赶往机场,阮之之他们在旅游团里的最后一顿饭是在大巴车上解决的。一人一份盒饭,三菜一汤,荤素搭配,卖相倒也不错。可惜胃口向来不好的阮之之吃了几口就合上了饭盒。
到了香格里拉迪庆机场之后,导游仍旧负责周到的帮着他们换好登机牌,托运好行李,热情官方地对这次旅行做了一些总结陈词,才把他们送进了安检口。
过了安检,阮之之本来还想四处逛逛买点吃的,可惜登机口的指示牌上显示还有15分钟就要登记。阮之之摸摸自己的肚子,只好无奈叹气。
说起来,她也算是一个极度挑食的人了,喜欢吃一些零食小吃,但就是不爱吃正餐,因此她165cm的身高,体重却只有90斤左右,顾念总是嘲笑她风一吹就能刮跑。
正胡思乱想着,那边登机口前就已经排起了准备登机的长队,阮之之仍然坐在座位上,直到人流差不多都陆陆续续走进登机口,这才不急不躁地站起来。
等她走进机舱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已经找到位置坐好了。
“22c……”阮之之看着登机牌上面的座位信息,往里走了一会儿,一眼就看到了22c标号下的空座位。
她走过去,刚坐下还没系好安全带,就惊讶地发现,坐在她身边靠窗位置的那个人,竟然是时砚。
他们两个之间到底是缘分,还是孽缘呢?
“嗨,好巧。”阮之之转过头看他,脸上的笑容微微有些僵硬。
一点都不巧……跟他一起坐两个半小时,一定会尴尬无聊死。
时砚对她的言不由衷视若无睹,扬了扬眉,也跟着客套回应:“好巧。”
飞机平稳起飞,由于飞行时间只有短短的两个半小时,所以飞机上也没有准备飞机餐,只是用一袋牛奶饼干代替。
阮之之坐在座位上用手机看视频,吭哧吭哧很快就把手中一袋饼干吃完了。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沾着饼干屑的手指,颇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
就在此时,一只手适时地在她眼前出现,拿着一包还未拆封的牛奶饼干。阮之之咽了咽口水,伸手下意识地接过来。她把包装袋拆开,拿出一块饼干放在嘴里,偷偷看了时砚一眼,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时砚,你不吃吗?”
对方低头专注地看书,不是很在意:“我不喜欢吃饼干。”
阮之之的视线也跟着他一路向下,发现他手里拿着的那本书是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百年孤独》。
她嘴里吭哧吭哧地吃着饼干,大脑却不受控制地继续开口:“我也很喜欢这本书。”
……她这是在跟时砚搭讪么?太可怕了。
时砚听了她的话转过头来,眯了眯眼仿佛很感兴趣:“你最喜欢哪个角色?”
阮之之把最后一口饼干咽下去,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回答:“我最喜欢第五代里雷梅黛丝的爱情故事。”
毫不意外地点点头,时砚的声音低低的,稍微有些哑,仍是一如既往的动听:“进入修道院为死去的爱人守寡,终生一言不发。的确值得尊重。”
很是赞同地点点头,阮之之原本也想问他最喜欢的角色是哪一个,想了想又有些犹豫,这样……会不会显得两个人太熟稔了一点?
最终还是没问出口,用湿纸巾把手指擦干净,她划开手机,继续安静地看视频。
飞机还有半个小时降落的时候,阮之之将手机上的视频看完,抬起酸涩的脖子活动了一会儿。
身边的时砚低头抿了一口咖啡,侧脸的轮廓精致到像是橱窗里概不出售的珍藏品,静谧而优雅。
阮之之看着这样的他,忽然又觉得,或许这个男人的心思并没有自己想象中地那么深沉,或许他跟她一样,也只是茫茫人海中一个为情所困的普通人。
“时砚,你也有喜欢的人吗?”她扭过头看着他轻轻开口,第一次试图主动与身边的人交好。
时砚合上手中厚厚的一本书,垂眼看着有些破旧的封皮:“当然有。”
果然。
“那,你喜欢的那个女孩……知道吗?”
时砚歪了点头望着她,一双眼睛映着飞机上的照明灯明了又灭:“她不知道。”顿了顿,他又神色自若地补充道,“可她总有一天会知道,并且,总有一天会嫁给我。”
阮之之囧,刚想问他怎么这么有自信,视线移到他那张好看到天怒人怨的脸上,还是识趣地闭了嘴。
这个世上大概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可以抗拒他的魅力吧。
她原本以为自己这三年来已经心如止水,没想到仅仅五天时间就被这个男人搞得心神不宁。
不过没关系,阮之之心里再清楚不过,对他的某种特殊感觉只是一时冲动,就像女孩子看到橱窗中精致的水晶鞋时,产生的瞬间心动一样,只是暂时的。毕竟美好的事物人人都喜欢,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一直喜欢。
飞机急速降落的时候,她听到身边的男人轻声开口,仿佛在说些什么。可惜耳膜被飞机在跑道上滑行的巨大噪音震得生疼,阮之之捂着耳朵,什么也没有听见。
排队准备下飞机的时候,阮之之想了想,还是回过头来真诚地跟时砚告别:“时砚,很感谢你这些天来对我的照顾,如果有机会再见面的话,一定请你吃饭。”
时砚听了她的话只是微微一笑,一双沉沉的眼睛好像往外渗出迷蒙雾气般,明明是孤独的,却总是从深处透出一丝光来。
他回:“会有这么一天的。”
而且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10.c4·跨年夜
时间就像是握在掌心的沙,不管是摊开还是握紧,终将会一点一滴流逝殆尽。
距离阮之之从云南旅游回来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日子依然过得平静无波,有关于那段旅行的记忆逐渐开始模糊不清,除了那个男人隐在落日下的背影。
始终孤傲,始终缄默,他独自一人在浩瀚天地间寂寂行走。
有关于她手头上一直研究的富商杀妻案也开始收尾,她熬了一个通宵,彻夜修改报告中的一些漏洞和错别字,一大早就去公司交给了boss。
至于结果如何,是否能够安然度过实习期,对于阮之之这种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的人而言,根本无需担心。
交完了这篇新闻报道,阮之之的闲暇时间一下子就多了起来。她回到空空荡荡的家里,一瞬间竟然有些不能适应。
想给自己找点事做,于是她走到书房,开始收拾这段时间为了翻阅资料而搞得一团糟的书桌。将所有打印下来的资料一份份分类整理好,最后映入眼帘的是桌面上随意散落的一张旧照片。照片上的男孩依旧形容苍白,眼底带着一抹疲倦的淡淡青色,脊背挺直,身形伶仃清瘦。
阮之之叹了口气,将照片夹在书本里小心翼翼地放好。
不知道这个孩子现在过得怎么样。是奋发向上,功成名就,还是彻底崩溃,自暴自弃?
在家里百无聊赖的分别看完了《美国队长》1和2,天色也一点一点的暗下来,直至窗外彻底漆黑一片。阮之之打了个哈欠,刚准备卸妆换衣服洗洗睡,顾念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让她瞬间又清醒过来。
一个小时后,两人在a市市中心一家人声鼎沸的烧烤大排档门口见面。
顾念蹬着一双将近10cm的恨天高,妆容仍旧精致耀眼,只是眼圈微微有些泛红,好像刚刚才哭过一场。
阮之之心知肚明,一定是又跟程风瑾吵架了。
点了一大堆烧烤和一打啤酒,顾念大手一挥,豪气地拒绝了阮之之买单的要求,自己一个人付了账。
羊肉串、里脊肉、金针菇牛肉卷、烤茄子、烤韭菜……还有一盘份量十足的烤鱼。
她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一字一句在这条状态下回复道:很好听,晚安。
☆、9.c4·百年孤独
最后一天的行程是去参观位于香格里拉的普达措国家公园,然后下午直接赶往香格里拉迪庆机场,返回a市,至此,这段五天四夜的旅程全部结束。
依然是一大早就被闹钟吵起来,阮之之在浴室洗漱的时候,发现自己今天的气色出乎意料地好。兴许是昨天晚上的睡眠质量比较高,一夜无梦,也没有半夜醒来。
是因为时砚吗?
阮之之化好妆,对着已经收拾好的行李箱看了半天,最终才把一件宽大的粉红色羽绒服从箱底拿出来穿上。这件衣服是之前顾念陪她一起去买的,她说穿着亮色的衣服心情也会跟着变好。但愿如此。
大巴一路往香格里拉的方向行驶,阮之之眯着眼睛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向外眺望,觉得今天的天气实在是很晴朗,尽管依然寒冷刺骨。
视线无意间瞥过坐在她斜前方的时砚,他穿着一件米黄色风衣,背脊挺直,正低着头漫不经心用餐巾纸折着一只纸青蛙。
他好像很喜欢折纸。
大巴车一路颠簸,两个小时后到达了普达措国家公园。公园拥有湖泊湿地、森林草甸、珍稀动植物等,原始生态环境保存完好,是香格里拉旅游的主要景点之一。
跟着旅游团一路买好门票走进去,依然是导游拿着随身话筒走在前面讲解,团里的中老年教授兴致勃勃地紧随其后,最后才是阮之之他们这些结伴聊天的年轻人。
“之之,昨晚休息的不错啊,看你气色很好。”陈嘉言笑嘻嘻的跟她打招呼,嗯……他永远都是人群中最热情的那一个。
阮之之也礼貌地报以微笑:“是啊,昨晚睡得很好。”说罢,偷偷看了时砚一眼,对方已经被以严蕊为首的几个女生团团围住,不知道正在聊些什么。尽管他的神色没有任何异样,阮之之就是觉得,他好像有点不耐烦的样子。
见鬼了,好端端的她为什么要暗自揣测别人的情绪。
晃了晃脑袋,阮之之努力让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回来,继续跟陈嘉言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不得不说,普达措公园里的景色还是非常优美的,走进碧塔海之后,随处可见大片大片茂盛生长的红色杜鹃花,层层叠叠,美不胜收。
陈嘉言深吸一口气,赞叹道:“果然高原上的空气比城市里清新多了。”
走到属都湖附近,导游挥挥手让大家自由活动。阮之之随便找了个借口从陈嘉言身边离开,一个人走到湖边发呆。
碧塔湖、属都湖这两个美丽的淡水湖泊素有高原明珠之称,水蓝色的湖面清澈见底,就像一面巨大的镜子,从中倒映出蓝天白云,是大自然中真真正正的水天一色。
“在看风景?”
突然一道声音落在她耳边,明明是有些突兀的,却一点都不让人觉得反感。
阮之之笑了笑,回过头:“是啊,这里的风景很美。”
时砚从她身后不紧不慢地走过来,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也随着他的脚步不断缩短,直到他就站在她身后不到一公分的地方。时砚慢慢低下头来,嘴唇靠近她耳畔,声音压得很低,若有似无地带着几分亲昵:“阮之之小姐,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阮之之有些僵硬地愣在原地,完全不明白他的意思。身体的本能让她很想赶快逃离这个男人的控制区域内,可是理智想到这些天以来他对自己的种种照顾,还是努力抑制住冲动,也跟着低声回答:“什么忙?”
“安静的站在这里,不要动,不要躲开我。”
“……好像很简单的样子。”
“是啊,就是这么简单,希望你不要拒绝。”
“举手之劳而已。”
嘴上虽然说得云淡风轻,其实阮之之心里早就风起云涌,记忆中除了李司晨之外,她好像从未与其他男性如此靠近过。当然,与李司晨短短几次的亲密接触也不过是为了帮他系领带,或者两个人头挨着头讲题,仅仅这种程度而已。
不过……时砚带给她的感觉与李司晨截然相反。他比李司晨神秘,比李司晨危险,当然,也比李司晨迷人。
深吸一口气,阮之之尽量让自己忽略掉从男人胸口传达的温热触感。时砚却在此时伸出手,随意帮她将被风吹乱的长发撩到耳后。
他的指尖微凉,碰到她的耳垂,一瞬间就像触电一样,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而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阮之之突然就明白了时砚这些让她无法理解的举动究竟是什么意思,因为她的视线刚才无意间瞥到了远远站在他们身后的严蕊。对方看着他们的亲密举动,现在好像很气愤的样子,正在指手画脚地跟陈嘉言以及几个女生说着什么。
阮之之无奈:“看来你是拿我当挡箭牌了。”
时砚低低笑了,笑声竟然是与他这个人毫不相衬的悦耳清冽,他伸出手,很自然地摸了摸她的头发:“嘘,你知我知。”
阮之之的脸伴随着他的动作“噌“地一下红起来,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危险了……必须尽快撤离。这么想着,她尽量不动声色地将身体从男人疑似拥抱的身体轮廓中退出来,面上扬起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来:“严蕊他们已经走了,任务完成,再见。”
神色毫无波澜,时砚微微低头,颇有些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一双眼睛仍旧古井无波:“再见。”
普达措国家公园的行程到了下午两点左右结束,由于需要赶往机场,阮之之他们在旅游团里的最后一顿饭是在大巴车上解决的。一人一份盒饭,三菜一汤,荤素搭配,卖相倒也不错。可惜胃口向来不好的阮之之吃了几口就合上了饭盒。
到了香格里拉迪庆机场之后,导游仍旧负责周到的帮着他们换好登机牌,托运好行李,热情官方地对这次旅行做了一些总结陈词,才把他们送进了安检口。
过了安检,阮之之本来还想四处逛逛买点吃的,可惜登机口的指示牌上显示还有15分钟就要登记。阮之之摸摸自己的肚子,只好无奈叹气。
说起来,她也算是一个极度挑食的人了,喜欢吃一些零食小吃,但就是不爱吃正餐,因此她165cm的身高,体重却只有90斤左右,顾念总是嘲笑她风一吹就能刮跑。
正胡思乱想着,那边登机口前就已经排起了准备登机的长队,阮之之仍然坐在座位上,直到人流差不多都陆陆续续走进登机口,这才不急不躁地站起来。
等她走进机舱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已经找到位置坐好了。
“22c……”阮之之看着登机牌上面的座位信息,往里走了一会儿,一眼就看到了22c标号下的空座位。
她走过去,刚坐下还没系好安全带,就惊讶地发现,坐在她身边靠窗位置的那个人,竟然是时砚。
他们两个之间到底是缘分,还是孽缘呢?
“嗨,好巧。”阮之之转过头看他,脸上的笑容微微有些僵硬。
一点都不巧……跟他一起坐两个半小时,一定会尴尬无聊死。
时砚对她的言不由衷视若无睹,扬了扬眉,也跟着客套回应:“好巧。”
飞机平稳起飞,由于飞行时间只有短短的两个半小时,所以飞机上也没有准备飞机餐,只是用一袋牛奶饼干代替。
阮之之坐在座位上用手机看视频,吭哧吭哧很快就把手中一袋饼干吃完了。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沾着饼干屑的手指,颇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
就在此时,一只手适时地在她眼前出现,拿着一包还未拆封的牛奶饼干。阮之之咽了咽口水,伸手下意识地接过来。她把包装袋拆开,拿出一块饼干放在嘴里,偷偷看了时砚一眼,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时砚,你不吃吗?”
对方低头专注地看书,不是很在意:“我不喜欢吃饼干。”
阮之之的视线也跟着他一路向下,发现他手里拿着的那本书是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百年孤独》。
她嘴里吭哧吭哧地吃着饼干,大脑却不受控制地继续开口:“我也很喜欢这本书。”
……她这是在跟时砚搭讪么?太可怕了。
时砚听了她的话转过头来,眯了眯眼仿佛很感兴趣:“你最喜欢哪个角色?”
阮之之把最后一口饼干咽下去,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回答:“我最喜欢第五代里雷梅黛丝的爱情故事。”
毫不意外地点点头,时砚的声音低低的,稍微有些哑,仍是一如既往的动听:“进入修道院为死去的爱人守寡,终生一言不发。的确值得尊重。”
很是赞同地点点头,阮之之原本也想问他最喜欢的角色是哪一个,想了想又有些犹豫,这样……会不会显得两个人太熟稔了一点?
最终还是没问出口,用湿纸巾把手指擦干净,她划开手机,继续安静地看视频。
飞机还有半个小时降落的时候,阮之之将手机上的视频看完,抬起酸涩的脖子活动了一会儿。
身边的时砚低头抿了一口咖啡,侧脸的轮廓精致到像是橱窗里概不出售的珍藏品,静谧而优雅。
阮之之看着这样的他,忽然又觉得,或许这个男人的心思并没有自己想象中地那么深沉,或许他跟她一样,也只是茫茫人海中一个为情所困的普通人。
“时砚,你也有喜欢的人吗?”她扭过头看着他轻轻开口,第一次试图主动与身边的人交好。
时砚合上手中厚厚的一本书,垂眼看着有些破旧的封皮:“当然有。”
果然。
“那,你喜欢的那个女孩……知道吗?”
时砚歪了点头望着她,一双眼睛映着飞机上的照明灯明了又灭:“她不知道。”顿了顿,他又神色自若地补充道,“可她总有一天会知道,并且,总有一天会嫁给我。”
阮之之囧,刚想问他怎么这么有自信,视线移到他那张好看到天怒人怨的脸上,还是识趣地闭了嘴。
这个世上大概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可以抗拒他的魅力吧。
她原本以为自己这三年来已经心如止水,没想到仅仅五天时间就被这个男人搞得心神不宁。
不过没关系,阮之之心里再清楚不过,对他的某种特殊感觉只是一时冲动,就像女孩子看到橱窗中精致的水晶鞋时,产生的瞬间心动一样,只是暂时的。毕竟美好的事物人人都喜欢,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一直喜欢。
飞机急速降落的时候,她听到身边的男人轻声开口,仿佛在说些什么。可惜耳膜被飞机在跑道上滑行的巨大噪音震得生疼,阮之之捂着耳朵,什么也没有听见。
排队准备下飞机的时候,阮之之想了想,还是回过头来真诚地跟时砚告别:“时砚,很感谢你这些天来对我的照顾,如果有机会再见面的话,一定请你吃饭。”
时砚听了她的话只是微微一笑,一双沉沉的眼睛好像往外渗出迷蒙雾气般,明明是孤独的,却总是从深处透出一丝光来。
他回:“会有这么一天的。”
而且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10.c4·跨年夜
时间就像是握在掌心的沙,不管是摊开还是握紧,终将会一点一滴流逝殆尽。
距离阮之之从云南旅游回来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日子依然过得平静无波,有关于那段旅行的记忆逐渐开始模糊不清,除了那个男人隐在落日下的背影。
始终孤傲,始终缄默,他独自一人在浩瀚天地间寂寂行走。
有关于她手头上一直研究的富商杀妻案也开始收尾,她熬了一个通宵,彻夜修改报告中的一些漏洞和错别字,一大早就去公司交给了boss。
至于结果如何,是否能够安然度过实习期,对于阮之之这种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的人而言,根本无需担心。
交完了这篇新闻报道,阮之之的闲暇时间一下子就多了起来。她回到空空荡荡的家里,一瞬间竟然有些不能适应。
想给自己找点事做,于是她走到书房,开始收拾这段时间为了翻阅资料而搞得一团糟的书桌。将所有打印下来的资料一份份分类整理好,最后映入眼帘的是桌面上随意散落的一张旧照片。照片上的男孩依旧形容苍白,眼底带着一抹疲倦的淡淡青色,脊背挺直,身形伶仃清瘦。
阮之之叹了口气,将照片夹在书本里小心翼翼地放好。
不知道这个孩子现在过得怎么样。是奋发向上,功成名就,还是彻底崩溃,自暴自弃?
在家里百无聊赖的分别看完了《美国队长》1和2,天色也一点一点的暗下来,直至窗外彻底漆黑一片。阮之之打了个哈欠,刚准备卸妆换衣服洗洗睡,顾念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让她瞬间又清醒过来。
一个小时后,两人在a市市中心一家人声鼎沸的烧烤大排档门口见面。
顾念蹬着一双将近10cm的恨天高,妆容仍旧精致耀眼,只是眼圈微微有些泛红,好像刚刚才哭过一场。
阮之之心知肚明,一定是又跟程风瑾吵架了。
点了一大堆烧烤和一打啤酒,顾念大手一挥,豪气地拒绝了阮之之买单的要求,自己一个人付了账。
羊肉串、里脊肉、金针菇牛肉卷、烤茄子、烤韭菜……还有一盘份量十足的烤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