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云孤托着他的下巴,这动作比过去少了缱绻不羁,多了拳拳柔情。
“我要你置身光明下,做我此生可仰望的,永不熄灭的烛火。”
第五十一章俯首命运
已是盛春时节,绵密的雨和恼人的风却蒙住了欣欣向荣的色调,让皎城像个疲惫的、晦暗的旅人。
一如秦轩文。
回到皎城已有半月,他将秦却交由谢姐照顾,未去明氏销假,也很少待在家中,不再穿那些昂贵的西装与皮鞋,各式腕表通通收起来,每天套着卫衣牛仔裤出门,星夜归家,或者干脆不归。
回家太累,需面对那张稚拙的笑脸;工作亦累,需面对无数双审视的、打量的、谄媚的眼。
他如履薄冰绷了十来年,枪林弹雨拼了十来年,钢筋铁骨生了锈,终于累了也倦了。
柏先生说——我要你作永不熄灭的烛火。
可是烛火比朝生暮死的蜉蝣还脆弱,一握并不强烈的风、两根沾着泥的手指就能轻易令它熄灭。
况且他被抽掉了芯,想燃也燃不动了。
城市灰蒙蒙,引擎发动的声响若将死老人浑浊的叹息,牵着浓痰,裹着恶臭。他半拧着眉,在细雨中将车驶入大道。
没有目的地,不知道去哪里,好在皎城够大,容得下他殊死的奔逃。
大街小巷,犄角旮旯,只要车能开进去,他就带着轰隆与鼓噪去撒一场欢。
加油站成了他最常去的地方,车乏了,靠油喂饱,人困了,同在加油站买一罐廉价的茶。
他就这样漫无目的地疾驰,逃不出皎城,逃不出光明。
就像那只腾云驾雾,用尽百般招数,却终是翻不出佛祖手掌的泼猴。
及至入夜,他便将车丢在一旁,扎进大都市的灯红酒绿中。
他不喜欢清吧,去就去最吵闹最拥挤的酒吧,喝最浓烈最烧肠的酒。
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他从未像现在这般放纵过。
曾经他是整个“孤鹰”最自律的人,若是没有任务,他的作息安排能精确到分到秒。在明氏辅佐单於蜚的这两年,他沿袭着以前的习惯,从不放松,甚至不屑放松。
普通人的一切娱乐,他都不在意、不需要。
如今却穿着与这城市里大多数年轻人无异的衣装,坐在喧闹的吧台前,点一杯稀释过的捷克苦艾酒,醉生梦死。
他的长相无疑是极为出众的,比美人少一分媚,多一分俊,比硬汉少一分粗,多一分雅,原本清隽的面容在闪烁的灯光下更冷,却也更惑。工作时一丝不乱的头发如今蓬松搭在前额,卫衣牛仔裤让他看上去像个未出社会的学生。
来招他惹他的人不少,他置之不理,继续喝自己的烈酒,做自己的大梦。
大部分招蜂引蝶者讨了个没趣便自觉退去,寻找别的猎物。但也有锲而不舍的,语言撩不动,就直接上手搭个肩拦个腰。
他一出手便是杀招,所以轻易不出手,单是眼尾一扫,就够那些人受。
他的眼神森寒无比,像沥着毒横着剑。
被他瞥过一眼的人皆屁滚尿流,无需他动手,就麻溜地滚了蛋。
苦艾酒绿油油的,混着糖浆、冰块、薄荷,含在嘴里苦不堪言,像淬了二十载光阴。一口下肚,又像灌了满肠刀子,将咽喉胸腹划得鲜血淋漓。
巧的是,调酒师与他嗑叨,说这酒的名字就叫“年方二十”。
他眯着眼,又要了一杯,在醺然醉意中回忆自己的二十岁。
失去了一个孩子,又拥有了一个孩子。
调酒师滔滔不绝,但他听觉钝了,视线也模糊了,听到的是自己一声声“柏先生”,看到的是柏先生挥手的背影。
他爱上了这杯“年方二十”。
酒吧外多的是借酒发疯的痴男怨女,撒泼、醉驾、嬉笑怒骂,好像披着醉含着酒,就能行世间最猖狂的事。
“我要你置身光明下,做我此生可仰望的,永不熄灭的烛火。”
第五十一章俯首命运
已是盛春时节,绵密的雨和恼人的风却蒙住了欣欣向荣的色调,让皎城像个疲惫的、晦暗的旅人。
一如秦轩文。
回到皎城已有半月,他将秦却交由谢姐照顾,未去明氏销假,也很少待在家中,不再穿那些昂贵的西装与皮鞋,各式腕表通通收起来,每天套着卫衣牛仔裤出门,星夜归家,或者干脆不归。
回家太累,需面对那张稚拙的笑脸;工作亦累,需面对无数双审视的、打量的、谄媚的眼。
他如履薄冰绷了十来年,枪林弹雨拼了十来年,钢筋铁骨生了锈,终于累了也倦了。
柏先生说——我要你作永不熄灭的烛火。
可是烛火比朝生暮死的蜉蝣还脆弱,一握并不强烈的风、两根沾着泥的手指就能轻易令它熄灭。
况且他被抽掉了芯,想燃也燃不动了。
城市灰蒙蒙,引擎发动的声响若将死老人浑浊的叹息,牵着浓痰,裹着恶臭。他半拧着眉,在细雨中将车驶入大道。
没有目的地,不知道去哪里,好在皎城够大,容得下他殊死的奔逃。
大街小巷,犄角旮旯,只要车能开进去,他就带着轰隆与鼓噪去撒一场欢。
加油站成了他最常去的地方,车乏了,靠油喂饱,人困了,同在加油站买一罐廉价的茶。
他就这样漫无目的地疾驰,逃不出皎城,逃不出光明。
就像那只腾云驾雾,用尽百般招数,却终是翻不出佛祖手掌的泼猴。
及至入夜,他便将车丢在一旁,扎进大都市的灯红酒绿中。
他不喜欢清吧,去就去最吵闹最拥挤的酒吧,喝最浓烈最烧肠的酒。
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他从未像现在这般放纵过。
曾经他是整个“孤鹰”最自律的人,若是没有任务,他的作息安排能精确到分到秒。在明氏辅佐单於蜚的这两年,他沿袭着以前的习惯,从不放松,甚至不屑放松。
普通人的一切娱乐,他都不在意、不需要。
如今却穿着与这城市里大多数年轻人无异的衣装,坐在喧闹的吧台前,点一杯稀释过的捷克苦艾酒,醉生梦死。
他的长相无疑是极为出众的,比美人少一分媚,多一分俊,比硬汉少一分粗,多一分雅,原本清隽的面容在闪烁的灯光下更冷,却也更惑。工作时一丝不乱的头发如今蓬松搭在前额,卫衣牛仔裤让他看上去像个未出社会的学生。
来招他惹他的人不少,他置之不理,继续喝自己的烈酒,做自己的大梦。
大部分招蜂引蝶者讨了个没趣便自觉退去,寻找别的猎物。但也有锲而不舍的,语言撩不动,就直接上手搭个肩拦个腰。
他一出手便是杀招,所以轻易不出手,单是眼尾一扫,就够那些人受。
他的眼神森寒无比,像沥着毒横着剑。
被他瞥过一眼的人皆屁滚尿流,无需他动手,就麻溜地滚了蛋。
苦艾酒绿油油的,混着糖浆、冰块、薄荷,含在嘴里苦不堪言,像淬了二十载光阴。一口下肚,又像灌了满肠刀子,将咽喉胸腹划得鲜血淋漓。
巧的是,调酒师与他嗑叨,说这酒的名字就叫“年方二十”。
他眯着眼,又要了一杯,在醺然醉意中回忆自己的二十岁。
失去了一个孩子,又拥有了一个孩子。
调酒师滔滔不绝,但他听觉钝了,视线也模糊了,听到的是自己一声声“柏先生”,看到的是柏先生挥手的背影。
他爱上了这杯“年方二十”。
酒吧外多的是借酒发疯的痴男怨女,撒泼、醉驾、嬉笑怒骂,好像披着醉含着酒,就能行世间最猖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