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双双屏息,像是两头较劲的野兽瞪着对方,丝毫不放。
“一。”
“……”
“二。”
“……”
可阿坤根本没有数到三,就在bill准备将他压制在地时,他用力一推就将距离拉开,脚下一转几个箭步就冲进了浴室。
bill一惊,晚了一步跟了上去。
一步之遥,覆水难收。
bill刚刚来到浴室的门口,身体就豁然顿住。
盛满红酒的大浴缸开启了冲浪模式,深红色的液体在激荡着翻滚着,身着香槟色性感睡衣的liliai半个身体没于红酒中,胸脯以上露在外面,那席睡衣也被染成了红色紧贴在身上,胸前两点战栗着。
而阿坤已经来到了池边,一身的黑衣黑裤,双手戴着黑手套,一手已经抓住了liliai浓密蓬乱的卷发,力道极大的将她的头高高拉起,而另一手则拿着那把泛着幽光的手术刀。
酒精的洗脑令liliai的反应慢了一拍,当她意识到发生什么时,没有任何遮挡物的脖子已经暴露在凶器之下,头皮上传来的生疼将她拖进深沉的恐惧,可她脸上却还染着被酒熏过的驼红色。
“啊——”
liliai张大了嘴,做出最后的反抗,那原本应该是一声凄厉的吼叫,可是那音节刚刚脱出喉咙,尖锐的刀锋就已经划破了她的脖子。
足足两公分深的伤口,无声的,冰冷的。
那些血飞溅出来,溅在墙上,镜面上,池边,红酒里,以及阿坤的脸上身上。
深红色的血染在黑色的衣服上,隐没了,阿坤的脸上全是血点子,他却兴奋的睁大眼,开心的笑着。
越来越多的血液流进池子里,和那些酒融为一体,liliai最后惊恐的一双大眼,就像是嵌在那张脸上一样,映出的是bill僵硬的身躯。
随即,阿坤站起身,收敛了笑容,却不再看bill,而是盯着自己的杰作,专注的,深沉的,他闭上眼杨高头,深深地吸了口气,压抑了几个月的郁闷终于得到了纾解,浑身舒畅,像是重生了一般。
阿坤一个激灵,浑身泛起了鸡皮疙瘩,连头皮都是麻的。
这种感觉真是太爽了!
阿坤缓缓地睁开眼,又一次深呼吸,将酒气血腥气一股脑的吸进鼻腔,恨不得要将这种味道终身印在记忆中,以待日后回味。
然后,阿坤看向bill,他脸色苍白着走了过来。
“为什么……你上次说是最后一次……”
阿坤静静看着他,无声的笑了。
bill已经来到跟前,抖着手握住阿坤的手臂:“你……”
可下一秒,阿坤就将手指比话到嘴边:“嘘!”
bill顿住,阿坤也不动。
他们望着彼此,同时竖起耳朵,耳根上的毛孔一根根战栗起来,他们同时听到了外面的声响——是主卧大门关上的声音。
有人进来过!
是谁?!
bill和阿坤一起冲出浴室,来到主卧的大门前。
果然,原本只是被bill轻轻虚合上的门,已经扣死了……
阿坤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拉开门板,可刚刚开启一道缝就被bill重新按回,但即使是一道缝也足够阿坤看清,那是一个仓皇的女人的背影。
阿坤的脸色难看极了:“她他妈的看见咱们了!”
bill不说话,无力地靠着门板。
阿坤却气急了:“现在追还来得及!”
bill抬眼:“杀人的是你,不是我,我总不能每次都护着你。”
阿坤静了一秒,怒极反笑:“呵,你以为我被抓了你就能跑?你怎么解释每次在一旁欣赏我杀人?别骗自己了,你也很享受的,你是我最忠实的观众。我不像你,我想杀就杀,你呢,明明想却端着伪君子的架子,怕脏了自己的手!”
bill却不理阿坤的控诉,只说:“你现在趁乱走还来得及。”
话落也不等阿坤反应,bill一把拉开门踏出主卧。
门板在身后合上,阿坤已经跟了上来,一路上那阴沉沉的声音追着bill:“承认吧,每次你在急诊室看到那些生命垂危的笨蛋,看到那些人身上狰狞的伤口,你想的不是救他们一命,而是怎么将那些伤口玩得更艺术!”
“你每周去教会祷告,你的主会保佑你吗!”
“你这个伪君子,你要是想阻止我,我今天就不会出现在这里。”
“不过好在,咱们现在可以装作若无其事的离开。记得面带微笑,走的时候和你的朋友大猫打个招呼,有几十双眼睛看着咱们离开,那个女人可以是这里的任何一个人下的手,与咱们无关。”
“呵呵,你认命吧,bill。”
☆、第67章 另一个我4
“,bill,咱们必须杀了那个目击者,她是谁,看到了多少,难道你不好奇吗?”
在经过一轮争吵后,又一次bill落入了下风,阿坤趁机给bill洗脑。
他们都心知肚明,无论如何阿坤的杀人瘾是很难戒掉了,过去几个月的风平浪静只是一场苦苦压抑,而压抑的后果就是这一次的血腥事件来得又快又猛,阿坤连商量的余地都不给。但抛开这些且不谈,阿坤杀人,有史以来头一次有了一位目击者,但只有个背影,得先把这个女人找出来才行。
bill又一次向阿坤妥协,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先把人找到再说其他的。
好吧,只能如此。
bill闭上眼,颓废的陷进沙发里,试图短暂的逃避一会儿现实,然而飞速旋转的大脑连喘气的功夫都不给他,他的太阳穴已经一抽一抽的疼,闪过的画面和蛛丝马迹却越来越绵密。
就在白天,他和隔壁的樊小余、时夜一样,在听到大猫家传来那声尖叫之后,第一时间赶到了大猫的别墅。
bill就穿着昨晚那身衣服,一踏进那个大门他就松了第一口气,大厅里一群男男女女,一个个面色浮肿衣衫不整,还有几个人正从二楼的楼梯上跌撞的跑下来,地摊上清晰的印着匆忙的血脚印,显然案发现场已经遭到了一番破坏。
再上去时,他们都在脚上套上了塑料袋,赶在警察之前,他们必须先一步了解现场情况,尽快商量出最佳的对策。
半分钟后,bill见到了红酒池子里的liliai,她依然是昨晚那个姿势,眼眶大张,瞳孔放大,一脸惊恐的僵硬,皮肤已经呈现青白色,血液大部分流进红酒池,令她看上去像是被吸血鬼吸干了血。
樊小余只看了一眼,就走出浴室,语速极快的吩咐大猫尽快着手善后工作,她的声音很低,仍是传进了浴室,bill很清楚的听到最后那句“余下的问时先生”。
樊小余口中的时先生时夜,此时就立在门口,目光直勾勾的落在liliai的尸体上,准确的说是落在liliai脖子的刀口上,随即滑过那一池子深红色的液体,又望向那些液体飞溅的轨迹。
墙上、镜面上、池子的边缘,呈飞射状,唯独liliai尸体旁边的一块地面,干净如初,那些液体就像是有意让开了那块,向两边伸展。
显然,那块干净的地方就是凶手下手的地方,血液第一时间飞溅出来时,凶手的身体有效的挡住了一部分,想必身上也沾着同样的痕迹,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走出去。
遇到庸才,即使所有证据齐刷刷的摆在面前,就差最后一道排列组合的工序,也会遭到忽视,等同废物。然而遇到聪明人,即使一幅拼图就只留下一块,那个人也有本事拿着那仅有的一块,利用强大的逻辑思维和想象力描绘出整幅图全貌。
时夜正在审视案发现场,bill也在打量时夜,这一瞬间他心里有了定论,恐怕时夜就是那种聪明人。
阿坤的杀人瘾多年难愈,手法全凭心情、现场环境以及作案时间的长短,有时候杀人时间充裕,阿坤会将尸体解剖并摆好姿势,或是模仿曾经红极一时的变态杀人犯。
在阿坤这样的老手心里,杀人已经不是一时冲动的产物,而是一种享受,是艺术。而且为了有时间以更多的形式完成这样的艺术品,阿坤会事先做很久的功课,他会锁定一个目标,会跟踪这个人,会调查这个人的个人爱好兴趣、作息时间,甚至还会先一步到这个人的家里查探几次,将一切用得到的细节摸清。
也正是因为阿坤的这种事先谨慎部署的习惯,前一晚他的“即兴创作”才会打破bill的步调,也正是因为如此冒险,多年来头一次出现了目击者。
只是此时此刻在bill眼中,那目击者已经瞬间成为第二危险……
bill迈开腿果断的走到池边,就站在那块干净的地方,蹲下身,看了一眼伤口,再抬眼时正对上时夜的目光。
两个人同时笑了。
bill说道:“谋杀。手术刀。”
时夜:“借刀杀人,嫁祸,三家人都逃不掉嫌疑。”
这句话令bill暂时松了口气。他默默垂眼,这样想着,显然在上了电子锁的主卧室里下手,多半会来自熟悉主人家的凶徒,而且有嫁祸嫌疑。
如果就这个方向查下去,应该不会想到阿坤。
***
这之后半天就是水泄不通的盘问,这是一个庞大的工作,前一晚光是在宴请名单上出现的宾客就不下一百人,而且大多数人喝高了宿醉到第二天,对前一天晚上自己的准确来去时间,什么时候做了什么事,都是一头雾水,前言不搭后语,这直接增加了警方的工作量。
相比这些人,bill却准确的记住自己的时间表,只是悄悄擦掉了上楼的小插曲,而且就自己为何将时间记得如此清楚做了非常合理的解释。
“我从不沾酒精,一是没有这个习惯,二是工作需要。急诊室随时会急call,就算是休假也要保持二十四小时standby,绝对清醒,绝对冷静客观,而且随时都会在抢救失败之后要向死者家属宣布死亡时间,所以我对时间额外敏感。”
可事实上,bill表面的冷静自持只能维持到他踏进家门的那一刻。
屋里亮着灯,阿坤就等在客厅,笑着看他,一副天塌下来也有高个子顶住的淡定从容。
等bill走进,阿坤才放下翘起的二郎腿,抬起手:“名单?”
bill闭了闭眼,在心里叹了口气,从大衣的怀里掏出一个牛皮纸袋,里面塞着几张宴客名单的副本。
多亏liliai事先工作准备面面俱到,这份名单不仅仅是文字,还对应着被宴请客人的照片。
阿坤将名单扫了一遍,努了努嘴,用遥控器打开挂在对面墙上的电视,又按了几下,调出他不知怎么弄到手的大猫家门口监控录像。
阿坤按住快进键,一直到一小时三十五分时突然停止,随即说道:“注意看这个女人。”
bill顺着望过去,只见一个身着花色连衣裙的女人神色仓皇的从门口跑出,还和正要进去的两个宾客撞了一下,手上的包掉了,散落了一些细碎的女人物品,女人立刻低头去捡。
这时,阿坤按住暂停键,并将画面放大,bill的视线便定格在那些物品中的那张身份证上。
——方彤。
阿坤又伸出手指在一张名单上敲着,那上面清晰的印着方彤的住址和联系方式。
“目击者,找到了。”
可bil却静静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紧紧盯着电视上定格的画面,脑子里所有想法一瞬间都像是被人洗劫空了。
阿坤笑着靠近bill,声音阴测测的:“真巧,是你三天前抢救回来的女人。因为什么,酗酒后被卷入暴力事件?哦,对了,我还记得她有精神病病史。”
“你说,她认不认得出是你呢?”
“放心,现场没有留下咱们任何一个人的皮屑或dna,你我都不是生手,现在唯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她。这件事就这么简单。”
bill终于有了动作,他将脸埋进手掌中,恳求的声音从指缝里溢出:“我求你,阿坤,我求你,不要再做任何事了,不管她看到多少,一切就这样顺其自然吧……”
“嘘!”
阿坤又一次靠近bill,伸出双臂将他轻轻的搂住,让他的头就靠在自己肩上。
“没事的bill,你担心什么呢,有目击者是很正常的事,咱们不是早就就此讨论过了吗,你难道没有像我一样因为有了观众而感到兴奋吗?”
“一。”
“……”
“二。”
“……”
可阿坤根本没有数到三,就在bill准备将他压制在地时,他用力一推就将距离拉开,脚下一转几个箭步就冲进了浴室。
bill一惊,晚了一步跟了上去。
一步之遥,覆水难收。
bill刚刚来到浴室的门口,身体就豁然顿住。
盛满红酒的大浴缸开启了冲浪模式,深红色的液体在激荡着翻滚着,身着香槟色性感睡衣的liliai半个身体没于红酒中,胸脯以上露在外面,那席睡衣也被染成了红色紧贴在身上,胸前两点战栗着。
而阿坤已经来到了池边,一身的黑衣黑裤,双手戴着黑手套,一手已经抓住了liliai浓密蓬乱的卷发,力道极大的将她的头高高拉起,而另一手则拿着那把泛着幽光的手术刀。
酒精的洗脑令liliai的反应慢了一拍,当她意识到发生什么时,没有任何遮挡物的脖子已经暴露在凶器之下,头皮上传来的生疼将她拖进深沉的恐惧,可她脸上却还染着被酒熏过的驼红色。
“啊——”
liliai张大了嘴,做出最后的反抗,那原本应该是一声凄厉的吼叫,可是那音节刚刚脱出喉咙,尖锐的刀锋就已经划破了她的脖子。
足足两公分深的伤口,无声的,冰冷的。
那些血飞溅出来,溅在墙上,镜面上,池边,红酒里,以及阿坤的脸上身上。
深红色的血染在黑色的衣服上,隐没了,阿坤的脸上全是血点子,他却兴奋的睁大眼,开心的笑着。
越来越多的血液流进池子里,和那些酒融为一体,liliai最后惊恐的一双大眼,就像是嵌在那张脸上一样,映出的是bill僵硬的身躯。
随即,阿坤站起身,收敛了笑容,却不再看bill,而是盯着自己的杰作,专注的,深沉的,他闭上眼杨高头,深深地吸了口气,压抑了几个月的郁闷终于得到了纾解,浑身舒畅,像是重生了一般。
阿坤一个激灵,浑身泛起了鸡皮疙瘩,连头皮都是麻的。
这种感觉真是太爽了!
阿坤缓缓地睁开眼,又一次深呼吸,将酒气血腥气一股脑的吸进鼻腔,恨不得要将这种味道终身印在记忆中,以待日后回味。
然后,阿坤看向bill,他脸色苍白着走了过来。
“为什么……你上次说是最后一次……”
阿坤静静看着他,无声的笑了。
bill已经来到跟前,抖着手握住阿坤的手臂:“你……”
可下一秒,阿坤就将手指比话到嘴边:“嘘!”
bill顿住,阿坤也不动。
他们望着彼此,同时竖起耳朵,耳根上的毛孔一根根战栗起来,他们同时听到了外面的声响——是主卧大门关上的声音。
有人进来过!
是谁?!
bill和阿坤一起冲出浴室,来到主卧的大门前。
果然,原本只是被bill轻轻虚合上的门,已经扣死了……
阿坤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拉开门板,可刚刚开启一道缝就被bill重新按回,但即使是一道缝也足够阿坤看清,那是一个仓皇的女人的背影。
阿坤的脸色难看极了:“她他妈的看见咱们了!”
bill不说话,无力地靠着门板。
阿坤却气急了:“现在追还来得及!”
bill抬眼:“杀人的是你,不是我,我总不能每次都护着你。”
阿坤静了一秒,怒极反笑:“呵,你以为我被抓了你就能跑?你怎么解释每次在一旁欣赏我杀人?别骗自己了,你也很享受的,你是我最忠实的观众。我不像你,我想杀就杀,你呢,明明想却端着伪君子的架子,怕脏了自己的手!”
bill却不理阿坤的控诉,只说:“你现在趁乱走还来得及。”
话落也不等阿坤反应,bill一把拉开门踏出主卧。
门板在身后合上,阿坤已经跟了上来,一路上那阴沉沉的声音追着bill:“承认吧,每次你在急诊室看到那些生命垂危的笨蛋,看到那些人身上狰狞的伤口,你想的不是救他们一命,而是怎么将那些伤口玩得更艺术!”
“你每周去教会祷告,你的主会保佑你吗!”
“你这个伪君子,你要是想阻止我,我今天就不会出现在这里。”
“不过好在,咱们现在可以装作若无其事的离开。记得面带微笑,走的时候和你的朋友大猫打个招呼,有几十双眼睛看着咱们离开,那个女人可以是这里的任何一个人下的手,与咱们无关。”
“呵呵,你认命吧,bill。”
☆、第67章 另一个我4
“,bill,咱们必须杀了那个目击者,她是谁,看到了多少,难道你不好奇吗?”
在经过一轮争吵后,又一次bill落入了下风,阿坤趁机给bill洗脑。
他们都心知肚明,无论如何阿坤的杀人瘾是很难戒掉了,过去几个月的风平浪静只是一场苦苦压抑,而压抑的后果就是这一次的血腥事件来得又快又猛,阿坤连商量的余地都不给。但抛开这些且不谈,阿坤杀人,有史以来头一次有了一位目击者,但只有个背影,得先把这个女人找出来才行。
bill又一次向阿坤妥协,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先把人找到再说其他的。
好吧,只能如此。
bill闭上眼,颓废的陷进沙发里,试图短暂的逃避一会儿现实,然而飞速旋转的大脑连喘气的功夫都不给他,他的太阳穴已经一抽一抽的疼,闪过的画面和蛛丝马迹却越来越绵密。
就在白天,他和隔壁的樊小余、时夜一样,在听到大猫家传来那声尖叫之后,第一时间赶到了大猫的别墅。
bill就穿着昨晚那身衣服,一踏进那个大门他就松了第一口气,大厅里一群男男女女,一个个面色浮肿衣衫不整,还有几个人正从二楼的楼梯上跌撞的跑下来,地摊上清晰的印着匆忙的血脚印,显然案发现场已经遭到了一番破坏。
再上去时,他们都在脚上套上了塑料袋,赶在警察之前,他们必须先一步了解现场情况,尽快商量出最佳的对策。
半分钟后,bill见到了红酒池子里的liliai,她依然是昨晚那个姿势,眼眶大张,瞳孔放大,一脸惊恐的僵硬,皮肤已经呈现青白色,血液大部分流进红酒池,令她看上去像是被吸血鬼吸干了血。
樊小余只看了一眼,就走出浴室,语速极快的吩咐大猫尽快着手善后工作,她的声音很低,仍是传进了浴室,bill很清楚的听到最后那句“余下的问时先生”。
樊小余口中的时先生时夜,此时就立在门口,目光直勾勾的落在liliai的尸体上,准确的说是落在liliai脖子的刀口上,随即滑过那一池子深红色的液体,又望向那些液体飞溅的轨迹。
墙上、镜面上、池子的边缘,呈飞射状,唯独liliai尸体旁边的一块地面,干净如初,那些液体就像是有意让开了那块,向两边伸展。
显然,那块干净的地方就是凶手下手的地方,血液第一时间飞溅出来时,凶手的身体有效的挡住了一部分,想必身上也沾着同样的痕迹,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走出去。
遇到庸才,即使所有证据齐刷刷的摆在面前,就差最后一道排列组合的工序,也会遭到忽视,等同废物。然而遇到聪明人,即使一幅拼图就只留下一块,那个人也有本事拿着那仅有的一块,利用强大的逻辑思维和想象力描绘出整幅图全貌。
时夜正在审视案发现场,bill也在打量时夜,这一瞬间他心里有了定论,恐怕时夜就是那种聪明人。
阿坤的杀人瘾多年难愈,手法全凭心情、现场环境以及作案时间的长短,有时候杀人时间充裕,阿坤会将尸体解剖并摆好姿势,或是模仿曾经红极一时的变态杀人犯。
在阿坤这样的老手心里,杀人已经不是一时冲动的产物,而是一种享受,是艺术。而且为了有时间以更多的形式完成这样的艺术品,阿坤会事先做很久的功课,他会锁定一个目标,会跟踪这个人,会调查这个人的个人爱好兴趣、作息时间,甚至还会先一步到这个人的家里查探几次,将一切用得到的细节摸清。
也正是因为阿坤的这种事先谨慎部署的习惯,前一晚他的“即兴创作”才会打破bill的步调,也正是因为如此冒险,多年来头一次出现了目击者。
只是此时此刻在bill眼中,那目击者已经瞬间成为第二危险……
bill迈开腿果断的走到池边,就站在那块干净的地方,蹲下身,看了一眼伤口,再抬眼时正对上时夜的目光。
两个人同时笑了。
bill说道:“谋杀。手术刀。”
时夜:“借刀杀人,嫁祸,三家人都逃不掉嫌疑。”
这句话令bill暂时松了口气。他默默垂眼,这样想着,显然在上了电子锁的主卧室里下手,多半会来自熟悉主人家的凶徒,而且有嫁祸嫌疑。
如果就这个方向查下去,应该不会想到阿坤。
***
这之后半天就是水泄不通的盘问,这是一个庞大的工作,前一晚光是在宴请名单上出现的宾客就不下一百人,而且大多数人喝高了宿醉到第二天,对前一天晚上自己的准确来去时间,什么时候做了什么事,都是一头雾水,前言不搭后语,这直接增加了警方的工作量。
相比这些人,bill却准确的记住自己的时间表,只是悄悄擦掉了上楼的小插曲,而且就自己为何将时间记得如此清楚做了非常合理的解释。
“我从不沾酒精,一是没有这个习惯,二是工作需要。急诊室随时会急call,就算是休假也要保持二十四小时standby,绝对清醒,绝对冷静客观,而且随时都会在抢救失败之后要向死者家属宣布死亡时间,所以我对时间额外敏感。”
可事实上,bill表面的冷静自持只能维持到他踏进家门的那一刻。
屋里亮着灯,阿坤就等在客厅,笑着看他,一副天塌下来也有高个子顶住的淡定从容。
等bill走进,阿坤才放下翘起的二郎腿,抬起手:“名单?”
bill闭了闭眼,在心里叹了口气,从大衣的怀里掏出一个牛皮纸袋,里面塞着几张宴客名单的副本。
多亏liliai事先工作准备面面俱到,这份名单不仅仅是文字,还对应着被宴请客人的照片。
阿坤将名单扫了一遍,努了努嘴,用遥控器打开挂在对面墙上的电视,又按了几下,调出他不知怎么弄到手的大猫家门口监控录像。
阿坤按住快进键,一直到一小时三十五分时突然停止,随即说道:“注意看这个女人。”
bill顺着望过去,只见一个身着花色连衣裙的女人神色仓皇的从门口跑出,还和正要进去的两个宾客撞了一下,手上的包掉了,散落了一些细碎的女人物品,女人立刻低头去捡。
这时,阿坤按住暂停键,并将画面放大,bill的视线便定格在那些物品中的那张身份证上。
——方彤。
阿坤又伸出手指在一张名单上敲着,那上面清晰的印着方彤的住址和联系方式。
“目击者,找到了。”
可bil却静静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紧紧盯着电视上定格的画面,脑子里所有想法一瞬间都像是被人洗劫空了。
阿坤笑着靠近bill,声音阴测测的:“真巧,是你三天前抢救回来的女人。因为什么,酗酒后被卷入暴力事件?哦,对了,我还记得她有精神病病史。”
“你说,她认不认得出是你呢?”
“放心,现场没有留下咱们任何一个人的皮屑或dna,你我都不是生手,现在唯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她。这件事就这么简单。”
bill终于有了动作,他将脸埋进手掌中,恳求的声音从指缝里溢出:“我求你,阿坤,我求你,不要再做任何事了,不管她看到多少,一切就这样顺其自然吧……”
“嘘!”
阿坤又一次靠近bill,伸出双臂将他轻轻的搂住,让他的头就靠在自己肩上。
“没事的bill,你担心什么呢,有目击者是很正常的事,咱们不是早就就此讨论过了吗,你难道没有像我一样因为有了观众而感到兴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