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你在想什么呢?”六嫂问道。
夜莺这才缓过神来,她说:“对不起六嫂刚刚我分神了。”
六嫂说:“小姑娘,你上课的时候千万不要这样不认真,我家夫人最讨厌就是不认真的小孩子了。”
夜莺说:“跟夫人学习的时候,我绝不会这样的。”
跟黄莺学习的过程极其的痛苦,黄莺的教学非常的严谨容不得一点的瑕疵。每当夜莺弹错一个曲调,她都会罚夜莺弹奏相同的曲目数十遍。
如果夜莺默写的时候写错一个字,她就会罚夜莺抄袭数百遍这个字。
面对黄莺的严厉教学,夜莺第一次认识到学习是一个多么痛苦难熬的事情。
刚开始冬泽每隔三四天都会探望夜莺一次,但是渐渐的冬泽每隔十天来一次,每隔半个月来一次,最后是每隔一个月一次。
夜莺感觉自己就像被困在这座美丽的宅院内,没有自由就像笼中鸟儿。她有些怀念赤着脚在山野中奔跑的日子。
伸手触摸着窗外阳光,夜莺凝望着窗外的风光道:“哥哥,你在忙什么呢?”
六嫂拉开格子拉门说:“小姐,有客人要见你。”
“有客人要见我?”夜莺觉得非常的意外,因为自从来到这里以后,除了哥哥没有其他人找过自己,如果是兄长六嫂绝不会这般通报。
“要见我的客人是谁?”夜莺问道。
六嫂说:“她说是小姐的旧识,她说她叫……她叫小雅,王小雅。”
第293章 鬼迷心窍
春去秋来转眼又是四年,这一年夜莺已经十二岁了。
六嫂在前面引路,夜莺跟在她的身后,现在的她对院落的中的一草一木无比的熟悉。
小雅站在一株五十年树龄的梧桐树下,此时阳光正好透过绿叶散发着晶莹翠绿灵动的光芒,可能是昨夜下过一场小雨,空气中还残留着些的许土腥味。
小雅的手中的落在一只漂亮的百灵鸟,这只小鸟似乎很喜欢她,雀跃鸣叫着。
“小雅!”夜莺开口道。
小雅手中的百灵鸟飞走,她扭头瞬间,夜莺仿佛看到满园□□。一别数年小雅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她梳着双平髻娇俏动人,身上穿着碎玉梨花的对襟襦裙。
眉似楚楚青山黛,眼似流光清水转。鼻似仙葩灵秀俊,唇似春雪蝴蝶心。脸似皎月星空行。巧笑盼兮美人乐兮。
“夜莺,好久不见!”小雅脸上带着笑意。
“真的好久不见。”再次遇到遇到儿时的玩伴,让夜莺的心中非常的欢喜。
小雅凝视着眼前的夜莺,她梳着垂鬟分肖髻,她身着桃红齐胸襦裙。气韵高雅再也不似当年山野赤脚的小丫头了。
夜莺面容透净出尘就像雨后的白瓷,眉宇间嵌藏了几缕哀伤几缕忧愁,眼就蓄含着夏日破晓时分的晨露。她鼻型妥帖,唇形饱含。
小雅说:“夜莺,你变得不一样了!”
夜莺说:“我们都长大了,再也不是不谙世事的孩童了。”
小雅说:“如果不是因为当年那件事,恐怕我们还是最要好的朋友。”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现在过得很好。”夜莺脸上带着笑意,这几年夜莺的心性沉稳了不少,她已经能够坦然的面对已经的人和事。
如今的夜莺在小雅看来,气韵高洁仪态优雅丝毫不逊色那些达官贵人千金小姐。在姑姑家的这几年,小雅一直过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会惹姑姑姑父堂姐堂兄不高兴。她每天拼命的学习拼命的讨好大家。
“夜莺,你能够放下,我真的很高兴。”小雅有些夜莺,因为夜莺自少能够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小雅一直被人左右,从来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夜莺说:“小雅,你找我来就是为了说这些吗?”
小雅说:“我希望你能够陪我参加六月初五花神祭。”
夜莺知道花神祭,附近乡镇内选出十二名少女在这一天上台表演十二花神舞。被选中的女孩不能超过十五岁,容貌秀丽端庄家世人品都得清清白白。
“抱歉,我不会参加花神祭。”夜莺谢绝道。
小雅说:“如果你担心我父亲或是兄长阻拦你,这个你大可以放心。我可以去说服他们。”
“不必了,我对花神祭一点都不感兴趣。”夜莺再次拒绝。
“你们在说什么?”
一个清朗富有磁性的少年音。
两人不约而同的朝梧桐树后面的高墙看去,只见墙上坐着一个少年,看模样也不过是五六岁的年纪。
他束发,面若冠玉星眉剑目气韵风流,看似稚嫩青涩但是感觉极其稳重成熟。身上穿着破旧青灰色衣裳,但是难掩他俊俏的英姿。
看到他夜莺这几日不安的心绪顿时都烟消云散了,她露出久违的笑脸道:“哥哥,你怎么总是不走正门。”
冬泽终身一跃跳落到地上,他健步朝妹妹走来。
小雅定神凝望着眼前的冬泽,自从冬泽出现的那一刻起,她的视线也在没有偏移其它的地方。
“这位是?”冬泽问道。
“哥哥,她是小雅啊!哥哥不认识了吗?”夜莺笑着说。
冬泽定神眼前的小雅说:“数年不见小雅都长这么大了,如果是路上遇到我一定不敢认了。”
小雅羞红着脸说:“冬泽哥,你变化也好大!”
“我是长高了,还是变胖了,还是变丑了?”冬泽问道。
冬泽的突然出现让小雅有些局促不安,她说:“冬泽哥,你就不要拿我寻开心了。”
“你们俩刚刚在说什么?”冬泽问道。
小雅说:“我想邀请夜莺参加下个月六月初五的花神祭。”
“十二花神舞吗?”冬泽问道。
“对就是十二花神舞。”小雅回答道。
“妹妹,你答应了吗?”冬泽问道。
夜莺说:“我没有答应。”
冬泽说:“妹妹,你为什么不去啊!跳十二花神舞可是别人求不来的殊荣。”
“就是不想去。”夜莺没有说理由。
小雅说:“冬泽哥,既然夜莺她不想去,那你就不要强迫她去了。”
这时六嫂走了过来,她说:“小姐,茶点已经准备好了。”六嫂看到冬泽也在场,她说:“冬泽少爷,你是什么时候来了,我怎么没看到你进来。”
冬泽说:“我是跳墙过来的。”
六嫂说:“冬泽少爷,你好久没来了。你不知道小姐她有多么的想你。”
冬泽说:“最近有很多事要忙,所以才没有来得及看望妹妹。”
夜莺说:“哥哥,小雅,咱们进屋再说吧!”
三人在茶室闲话家常,时间不知不觉就到了午后。
夜莺将小雅送到门口,冬泽与小雅一同离开。
看着冬泽的背影,夜莺总感觉冬泽对自己生疏了很多,他们两人不再像小时候那般亲密无间了。
因为弹琴的时候分神,夜莺弄断了琴弦。
端坐对面的黄莺问道:“什么事让你如此心神不宁?”
夜莺说:“夫人,我担心兄长。”
“你昨日不是见过兄长,他不是好端端的么!”
夜莺说:“夫人,我想回家看一看。”
“夜莺,你可知你这样做会让兄长很困扰。”
“我知道兄长也为了我好,希望我拥有更加的美好的生活。”
“你回去看看吧!”多年的相处早已让黄莺将夜莺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看待。
四年的光景并未改变青赤村的模样,小桥流水篱笆小院,前面是年幼的哥哥背着自己趟过的小河,村口的石碑上面还有她刚刚学会写字,用石子刻的名字。
老秀才文通的家在东河村南面的寒蝉山内,老秀才文通的教书的时候,会住在青赤村的老宅。老宅经过修葺现在是附近有名的私塾学堂。
夜莺走过小桥的时候,迎面遇到了一个少年,少年身材魁梧,左侧的脸颊上有一道骇人的伤疤。
少年拦住了她说:“小美人,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啊!”
“滚开。”
“脾气还挺臭。”
夜莺瞪着拦住她去路的王小兵,她说:“王小兵,你想干什么?”
王小兵定神看着眼前这个冷艳的小美人,他说:“我当是谁?原来是夜莺,变得我都快认不出了。”
夜莺看着他说:“你还是那么的令人讨厌。”
王小兵冷笑道:“夜莺,你哥不是把你卖到窑子了吗?你怎么回来了。”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夜莺没想到自己一会村,就遇到村长的儿子王小兵,现在王小兵更加的嚣张目中无人。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王小兵骂道:“贱人,你居然敢骂我是狗,我看你真是活腻歪了。”
夜莺用捂着自己的红肿的右脸颊,她说:“王小兵,你这样对我,难道就不怕我哥哥揍你吗?”
“你哥!”王小兵笑道:“他看到我连屁都不敢放。”
夜莺说:“一定是你们联合起来欺负我哥。”
王小兵说:“你哥他不是什么好人,前几日我家失窃。最后你猜东西是在哪里找到的,是在你哥的床底下。”
夜莺这才缓过神来,她说:“对不起六嫂刚刚我分神了。”
六嫂说:“小姑娘,你上课的时候千万不要这样不认真,我家夫人最讨厌就是不认真的小孩子了。”
夜莺说:“跟夫人学习的时候,我绝不会这样的。”
跟黄莺学习的过程极其的痛苦,黄莺的教学非常的严谨容不得一点的瑕疵。每当夜莺弹错一个曲调,她都会罚夜莺弹奏相同的曲目数十遍。
如果夜莺默写的时候写错一个字,她就会罚夜莺抄袭数百遍这个字。
面对黄莺的严厉教学,夜莺第一次认识到学习是一个多么痛苦难熬的事情。
刚开始冬泽每隔三四天都会探望夜莺一次,但是渐渐的冬泽每隔十天来一次,每隔半个月来一次,最后是每隔一个月一次。
夜莺感觉自己就像被困在这座美丽的宅院内,没有自由就像笼中鸟儿。她有些怀念赤着脚在山野中奔跑的日子。
伸手触摸着窗外阳光,夜莺凝望着窗外的风光道:“哥哥,你在忙什么呢?”
六嫂拉开格子拉门说:“小姐,有客人要见你。”
“有客人要见我?”夜莺觉得非常的意外,因为自从来到这里以后,除了哥哥没有其他人找过自己,如果是兄长六嫂绝不会这般通报。
“要见我的客人是谁?”夜莺问道。
六嫂说:“她说是小姐的旧识,她说她叫……她叫小雅,王小雅。”
第293章 鬼迷心窍
春去秋来转眼又是四年,这一年夜莺已经十二岁了。
六嫂在前面引路,夜莺跟在她的身后,现在的她对院落的中的一草一木无比的熟悉。
小雅站在一株五十年树龄的梧桐树下,此时阳光正好透过绿叶散发着晶莹翠绿灵动的光芒,可能是昨夜下过一场小雨,空气中还残留着些的许土腥味。
小雅的手中的落在一只漂亮的百灵鸟,这只小鸟似乎很喜欢她,雀跃鸣叫着。
“小雅!”夜莺开口道。
小雅手中的百灵鸟飞走,她扭头瞬间,夜莺仿佛看到满园□□。一别数年小雅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她梳着双平髻娇俏动人,身上穿着碎玉梨花的对襟襦裙。
眉似楚楚青山黛,眼似流光清水转。鼻似仙葩灵秀俊,唇似春雪蝴蝶心。脸似皎月星空行。巧笑盼兮美人乐兮。
“夜莺,好久不见!”小雅脸上带着笑意。
“真的好久不见。”再次遇到遇到儿时的玩伴,让夜莺的心中非常的欢喜。
小雅凝视着眼前的夜莺,她梳着垂鬟分肖髻,她身着桃红齐胸襦裙。气韵高雅再也不似当年山野赤脚的小丫头了。
夜莺面容透净出尘就像雨后的白瓷,眉宇间嵌藏了几缕哀伤几缕忧愁,眼就蓄含着夏日破晓时分的晨露。她鼻型妥帖,唇形饱含。
小雅说:“夜莺,你变得不一样了!”
夜莺说:“我们都长大了,再也不是不谙世事的孩童了。”
小雅说:“如果不是因为当年那件事,恐怕我们还是最要好的朋友。”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现在过得很好。”夜莺脸上带着笑意,这几年夜莺的心性沉稳了不少,她已经能够坦然的面对已经的人和事。
如今的夜莺在小雅看来,气韵高洁仪态优雅丝毫不逊色那些达官贵人千金小姐。在姑姑家的这几年,小雅一直过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会惹姑姑姑父堂姐堂兄不高兴。她每天拼命的学习拼命的讨好大家。
“夜莺,你能够放下,我真的很高兴。”小雅有些夜莺,因为夜莺自少能够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小雅一直被人左右,从来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夜莺说:“小雅,你找我来就是为了说这些吗?”
小雅说:“我希望你能够陪我参加六月初五花神祭。”
夜莺知道花神祭,附近乡镇内选出十二名少女在这一天上台表演十二花神舞。被选中的女孩不能超过十五岁,容貌秀丽端庄家世人品都得清清白白。
“抱歉,我不会参加花神祭。”夜莺谢绝道。
小雅说:“如果你担心我父亲或是兄长阻拦你,这个你大可以放心。我可以去说服他们。”
“不必了,我对花神祭一点都不感兴趣。”夜莺再次拒绝。
“你们在说什么?”
一个清朗富有磁性的少年音。
两人不约而同的朝梧桐树后面的高墙看去,只见墙上坐着一个少年,看模样也不过是五六岁的年纪。
他束发,面若冠玉星眉剑目气韵风流,看似稚嫩青涩但是感觉极其稳重成熟。身上穿着破旧青灰色衣裳,但是难掩他俊俏的英姿。
看到他夜莺这几日不安的心绪顿时都烟消云散了,她露出久违的笑脸道:“哥哥,你怎么总是不走正门。”
冬泽终身一跃跳落到地上,他健步朝妹妹走来。
小雅定神凝望着眼前的冬泽,自从冬泽出现的那一刻起,她的视线也在没有偏移其它的地方。
“这位是?”冬泽问道。
“哥哥,她是小雅啊!哥哥不认识了吗?”夜莺笑着说。
冬泽定神眼前的小雅说:“数年不见小雅都长这么大了,如果是路上遇到我一定不敢认了。”
小雅羞红着脸说:“冬泽哥,你变化也好大!”
“我是长高了,还是变胖了,还是变丑了?”冬泽问道。
冬泽的突然出现让小雅有些局促不安,她说:“冬泽哥,你就不要拿我寻开心了。”
“你们俩刚刚在说什么?”冬泽问道。
小雅说:“我想邀请夜莺参加下个月六月初五的花神祭。”
“十二花神舞吗?”冬泽问道。
“对就是十二花神舞。”小雅回答道。
“妹妹,你答应了吗?”冬泽问道。
夜莺说:“我没有答应。”
冬泽说:“妹妹,你为什么不去啊!跳十二花神舞可是别人求不来的殊荣。”
“就是不想去。”夜莺没有说理由。
小雅说:“冬泽哥,既然夜莺她不想去,那你就不要强迫她去了。”
这时六嫂走了过来,她说:“小姐,茶点已经准备好了。”六嫂看到冬泽也在场,她说:“冬泽少爷,你是什么时候来了,我怎么没看到你进来。”
冬泽说:“我是跳墙过来的。”
六嫂说:“冬泽少爷,你好久没来了。你不知道小姐她有多么的想你。”
冬泽说:“最近有很多事要忙,所以才没有来得及看望妹妹。”
夜莺说:“哥哥,小雅,咱们进屋再说吧!”
三人在茶室闲话家常,时间不知不觉就到了午后。
夜莺将小雅送到门口,冬泽与小雅一同离开。
看着冬泽的背影,夜莺总感觉冬泽对自己生疏了很多,他们两人不再像小时候那般亲密无间了。
因为弹琴的时候分神,夜莺弄断了琴弦。
端坐对面的黄莺问道:“什么事让你如此心神不宁?”
夜莺说:“夫人,我担心兄长。”
“你昨日不是见过兄长,他不是好端端的么!”
夜莺说:“夫人,我想回家看一看。”
“夜莺,你可知你这样做会让兄长很困扰。”
“我知道兄长也为了我好,希望我拥有更加的美好的生活。”
“你回去看看吧!”多年的相处早已让黄莺将夜莺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看待。
四年的光景并未改变青赤村的模样,小桥流水篱笆小院,前面是年幼的哥哥背着自己趟过的小河,村口的石碑上面还有她刚刚学会写字,用石子刻的名字。
老秀才文通的家在东河村南面的寒蝉山内,老秀才文通的教书的时候,会住在青赤村的老宅。老宅经过修葺现在是附近有名的私塾学堂。
夜莺走过小桥的时候,迎面遇到了一个少年,少年身材魁梧,左侧的脸颊上有一道骇人的伤疤。
少年拦住了她说:“小美人,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啊!”
“滚开。”
“脾气还挺臭。”
夜莺瞪着拦住她去路的王小兵,她说:“王小兵,你想干什么?”
王小兵定神看着眼前这个冷艳的小美人,他说:“我当是谁?原来是夜莺,变得我都快认不出了。”
夜莺看着他说:“你还是那么的令人讨厌。”
王小兵冷笑道:“夜莺,你哥不是把你卖到窑子了吗?你怎么回来了。”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夜莺没想到自己一会村,就遇到村长的儿子王小兵,现在王小兵更加的嚣张目中无人。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王小兵骂道:“贱人,你居然敢骂我是狗,我看你真是活腻歪了。”
夜莺用捂着自己的红肿的右脸颊,她说:“王小兵,你这样对我,难道就不怕我哥哥揍你吗?”
“你哥!”王小兵笑道:“他看到我连屁都不敢放。”
夜莺说:“一定是你们联合起来欺负我哥。”
王小兵说:“你哥他不是什么好人,前几日我家失窃。最后你猜东西是在哪里找到的,是在你哥的床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