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网上不少人都愿意免费帮她把语音转成文字。
    但是丁一到底不愿意麻烦陌生人。
    而且,她还是想回晋江,因为她并不准备把女主变成男主。
    闫浩宇想了想,再招一个人帮忙的话,还是会存在同样的风险。
    然后想起了丁一没怎么用过的电脑,他思索着,写字不行,打字可以慢慢教。
    反正他现在也不知道做什么,而丁一……是真的喜欢小说世界。
    看她的情绪波动就知道了。
    于是,闫浩宇把这个事情告诉了丁一。
    丁一愣了一下,她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就想过学键盘打字,但是她看不到,完全没有办法学。
    闫浩宇在瞬间又看到了万花朵朵……
    看得出来,这是非常高兴。
    只是,他现在也很高兴,为什么没有办法让她看到他面前的事物呢?
    第12章 操碎了心
    如果说别人是万事开头难。
    那么,对于丁一来说,这个开头,大概要占整个事情的四分之三。
    丁一的基础太差了。
    好在,她听话,而且非常乐观,一开始她们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敲。
    丁一的一个手指控制几个键位,她念一个字,闫浩宇就让她动哪几个手指头。
    一开始的时候,丁一老是动错指头,或者两个手指一起动,导致得重新来。
    这样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开始。
    闫浩宇倒没有失去耐心,因为丁一实在是太努力了。
    她这种努力,让他觉得有希望,而且……她是他见过第一个,如此用力地活着的人。
    其实王颂还回来的钱够丁一用一辈子了,但是,丁一分开存定期了。
    给她妈妈养老存了一部分。
    给她自己养老存了一部分。
    还给以后修成人形的他存了一部分。
    还专门问了他,你大概要几年能够修成人形,问得特别可爱。
    其实,这些钱加在一起,按照丁一现在的消费水平,可以就这样过一辈子。
    但是,丁一还是想要学点什么,并不想混吃等死。
    闫浩宇非常欣赏她这一点。
    她的每一天真的都在好好地活着。
    明明看上去甜软甜软的,但是骨子里却是刚毅的。
    所以,以前自己背个书都不耐烦的人,现在可以一遍一遍的教对方怎么打字,不厌其烦。
    唯一让闫浩宇有点苦恼的就是,现在做梦都在打字……
    他以前,跟着丁一,梦到的都是万花齐放的样子,或者是他家的车。
    但是,现在,除了打字就是打字,除了打字就是打字……
    因为现在丁一沉迷于学习打字,自然那个叫做《末日狂欢》的小说,也断更了很久。
    不少人都在下面等更新,不过好在都没有人骂什么,毕竟这个情况,是个人也能理解。
    丁一的进步还是非常快的,从一开始的手指不灵活不协调,慢慢地,能够准确地按照闫浩宇的要求打出字来。
    可是这还远远的不够,因为她还得熟悉,慢慢的记下每一个字的指法。
    闫浩宇反正也是这样陪着她。
    丁一已经疯魔了,连做个稀饭的功夫都还在自言自语,稀饭应该是哪几个手指来着?
    闫浩宇:“……”
    闫浩宇觉得她不能这样下去了,虽然说勤快是一件好事,但是还是得劳逸结合。
    自己去网上搜了两个菜单,属于那种简单的,安全系数高的。
    然后指挥着丁一出去买菜。
    从上一次去房屋中介,然后不用手杖,两个人配合的还不错以后,再出去,就不用手杖了。
    一方面,闫浩宇非常讨厌别人看过来的好奇目光,大家不都是一样的人吗?有什么好看的!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全考虑,她们虽然说是搬家了,但其实也就是几个小区之间的距离,走的并不远,如果柱着手杖出去,很容易被注意,也就很容易在被那群人给找到。
    值得一说的是,丁妈妈后面再找了一次丁一,因为王颂家跟丁一以前的家,是邻居,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一次,丁一妈妈但没有劝丁一算了,只是告诉她,拿到钱以后存起来,不要乱用,以后养老用,不结婚就不结婚了,反正有了这么多钱。
    丁一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是挺高兴的。
    最后对方说,她以后也就放心了。
    丁一逛超市的时候竟然是戴着耳机的,不仅戴着耳机,还戴着墨镜。
    所以她聊天也没有人会觉得她在自言自语,只当是她在打电话。
    “还要买一个电饭锅?家里不是已经有了一个吗?”丁一觉得奇怪。
    “买回去做菜。”闫浩宇解释道。
    丁一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做菜要用电饭锅,但还是老老实实地拿了一个电饭锅。
    闫浩宇这辈子也没下过厨,但是现在在一堆菜里仔细看着,精挑细选。
    还选了鸡翅,最好吃的翅中,排骨,再买了一根黄瓜。
    闫浩宇记性挺好的,按照记忆中的顺序,依次买了姜蒜,可乐,一级菜籽油,酱油。
    最后,才发现购物车里堆了好多东西。
    然后丁一提了一大包。
    闫浩宇有点后悔,该少买一点。
    丁一感觉到了它的情绪波动,以为是它也想吃东西了,毕竟后面可以修成人形,是可以吃东西的。
    于是问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快点修成人形?”
    闫浩宇:“……”我也想知道。
    别看丁一看上去弱不经风的,但是力气还挺大的。
    很快就到了家。
    这段时间,通过加入的水逐渐减少,闫浩宇已经成功把稀饭变成了干饭了。
    两个人配合也越来越默契了,毕竟,打字的锻炼,不是盖的。
    每次接收到信息,都需要她快速作出反应。
    所以,即使第一次洗菜,丁一也没有什么障碍。
    洗好了以后,闫浩宇便指挥着丁一用酱油把翅中腌制一下,就像网上说的那样。
    然后又洗了新电饭煲。
    其实家里是有天然气灶的,但是闫浩宇不放心,不敢让她用。
    所以就用电饭煲。
    刀也不敢让她用。
    丁一觉得没什么,她平时切个水果也没事,但是闫浩宇就是不让她用。所以,蒜是剥皮以后的整个,而姜这掰了一片下来。
    然后……
    闫浩宇愣了一下,电饭煲做可乐鸡翅怎么做来着?
    他在路上都还记得。
    于是,丁一拿出手机再百度了一下,闫浩宇又看了一遍过程。
    “一一,在电饭煲里倒适量的油,油在你右手边。”
    丁一打开了油瓶,问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适量是多少?”
    “一会我叫停你就停。”虽然闫浩宇这个没下过厨的也不知道适量是多少,但是不妨碍他的自信。
    虽然丁一看不到,但是也完全不妨碍她对闫浩宇的自信。
    于是,就开始倒。
    闫浩宇琢磨着,油可以多,但是不能少,按照这个原则,闫浩宇等到没过了底好一会儿,这才叫停。
    然后,紧接着,闫浩宇便让丁一把刚才被酱油腌过的翅中,还有姜和蒜都放了进去。
    然后又把可乐也倒了进去。
    自信满满地跟丁一说道,“一会儿就有香喷喷的可乐鸡翅吃了!”
    丁一眉眼弯弯,仿佛已经吃到香喷喷的可乐鸡翅了,“嗯嗯!”
    “那我们现在还要做什么吗?”丁一问道。
    “不用做了,就等它熟。”闫浩宇选择电饭煲,就是冲着它安全简单。
    “好的,那我去打字。”丁一蹦着去了客厅。
    她现在对家里非常熟悉,再加上,跟着闫浩宇都快习惯不用手杖了,走路特别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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