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县衙没几个衙役,武功又平平,兴于唐也不像是个会武的人,这么看来,或许他等一等,兴许就能看到兴于唐了。
    季落眼前一亮,咧嘴开心地笑了起来,一旁的黑白无常面面面相觑,他们还是第一次瞧见,原来有人进了地狱,还会这么开心啊!
    阎王殿里,季落跪在堂下,等了几个时辰,都不见兴于唐出现,便知道他必然福大命大,躲过这一劫了。想到这里,季落便觉得不甘极了,凭啥他死了,那个混蛋还活着,这一点都不公平。
    这样想着,他便向阎王状告兴于唐以权谋私,公私不分,故意害他落第。
    阎王爷那张煞气十足的脸在见到季落的时候,不自觉地拧了拧眉头,“你在堂下跪了这么久,就是为了告兴于唐?前世的恩怨不是已经了结了吗?”
    “大人,我是想着前世我做错了事情,已经被您用刑,早就同兴于唐两清了。但是没想到,兴于唐小肚鸡肠,耿耿于怀,这一世,我明明可以中第,偏偏他两次都故意使坏。您说,他过不过分?而且我死前还帮忙剿匪,立了大功,却在他的府衙被人杀害。大的人,你说我冤不冤?你说我气不气?求大人给我一个公道。”
    阎王爷沉吟片刻,拿起面前的凡人事录,翻看一番,最后阖上道:“兴于唐龙气护体,小鬼不得近身,待他阳寿尽了,本阎王再派人去捉拿他。”
    what the fuck?(╯‵□′)╯︵┻━┻
    季落气的都想泼妇骂街了,那混蛋什么龙气护体,他特么就一九品芝麻小破官。季落严重怀疑是不是阎王也偏袒那家伙。
    他不甘心,便屡次吵着让阎王同他说清楚,阎王本就脾气不好,被季落吵得烦了,便恐吓他,若是再吵,便直接投入畜生道。
    季落立马闭了嘴,可是心里却还不甘心着,在阴司晃荡个几十年,生生等着那混蛋下来,怨气可见有多足。
    却说季落死的那晚,兴于唐在婢女的尖叫声中惊醒,一醒来,便见一黑衣人正举刀向他袭来,他心头一冷,下意识地拿起床头的枕头扔了过去。
    那黑衣人一时不察,被砸了个正着,兴于唐便趁着这功夫想要逃出屋子,奈何黑衣人武功高强,几个箭步便追上了他,锋利的刀刃更是在他的身上砍了好几处。
    他听着外面的哭喊声,尖叫声,火光弥漫,便知道是有人想让他死。
    他一县令,没什么武功高强的护卫,自己本身更没武力,又怎么逃脱的了他们的追杀?
    兴于唐心里不免生起几丝绝望之情,被堵到死角的时候,更是闭眼不愿看那行凶之人。
    突然,耳朵传来一阵刀剑交锋的打斗声,他睁眼一看,屋里居然来了另一帮人,穿着护卫服。显然那黑衣人不是这么多人的对手,很快便败下阵来,被生擒了。
    兴于唐劫后余生,自是感激万分,等那些黑衣人被新来的那群护卫制服后,兴于唐才突然想起季落。
    他急匆匆地跑向客房,也顾不得身上的伤口正冒着血,廊道里狼藉一片,血水遍布,还有丫鬟小厮的尸体,兴于唐不忍再看,站在客房前,却有些胆怯。
    当季落惨白的小脸印入他的眼帘时,兴于唐颤着身体,不敢再进一步,方才他还瞪着眼睛,生龙活虎地看着自己,那双大眼睛里面星星点点,闪烁着明媚的光芒。现在光芒破碎,只余一片灰暗。
    兴于唐咬碎一口银牙,赤红着眼伸手阖上季落死死睁着的大眼,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死不瞑目的,你的父母,我会好好照看的。是我害死了你!
    直到第二天,兴于唐才知道自己为什么招致了这场祸事,而那些救他的人又是谁。
    当今天子昏庸,朝廷混乱不堪,甚至有些大臣跟盗匪勾结,盗匪抢钱抢人,将那些青壮年掳走,秘密带到西北挖矿。死在矿下的人不计其数,那些大臣的罪孽更是罄竹难书。
    他们县一带也是常闹匪贼,兴于唐常常带衙役上山剿匪,已是让上峰极其不满。结果昨天,他更是端了一个盗匪窝,救出了早已经预定好送往窑矿的青壮年,自然是惹了众怒。官场上利益链一个接一个,不用上头说,下面便直接有人帮忙解决。
    虽然当朝天子昏庸无能,可是太子却是有勇有谋,他一直秘密调查此事,想要将以丞相为首的那帮官员一网打尽。得知这事后,早就派人从京城赶过来,要将兴于唐救下。‘
    此后数年,兴于唐跟在太子身后,一步一步扭转腐朽的朝堂,将那帮官员一个接一个地拉下马,连根拔除,其中的艰辛自是不为人说。
    待十年后,太子即位,兴于唐位丞相之位,一生为朝廷鞠躬尽瘁,终生未娶,造就了一个央央盛世。
    而季落父母那边,在得知儿子出事后,陈香哭晕在地,季生更是一夜衰老。待大夫为陈香诊脉,恭喜她怀有麟儿一月有余,两人才慢慢地从悲痛之中走出来,便坚信,这个孩子便是季落的转世,取名季欢。
    季欢聪明伶俐,同当年的季落一般,酷爱读书,文采斐然,小小年纪就聪慧过人,后来在兴于唐的帮助下,官位亨通,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每每这时,季生都会哀叹,自家大儿子生不逢时,若是在这个清明的朝代,他何至于怀才不遇?一切都是命啊!
    第256章 三生8
    兴于唐看着陈香与季生相继去世,看着季欢娶妻生子,在朝中站稳位置后,这才毫无遗憾地咽了气,他想着,不知道去了阴曹地府,会不会遇到季落?可是几十年了,恐怕他早就投胎转世了吧!
    等兴于唐在黑白无常的带领下进入阎王殿的时候,突然被出来的一个鬼影吓了一跳,他定睛一看,立马有些欣喜,“季落!”
    季落幽冷地看着面前这个混蛋,他在阴司游荡了几十年,满心的怨气,可兴于唐却是高官厚禄,锦衣玉食享之不尽,见到兴于唐的那一刻,他二话不说,便上前又打又踹。
    兴于唐一开始被打懵了,但是看季落脸上委屈怨恨的表情,他原本不想反抗的心就越发的任他为所欲为,罢了,是他害他年纪轻轻便被人害死,呆在阴司这么多年,确实是满腹怨气。
    黑白无常对季落可谓是熟悉非常,每次他们哥俩带着鬼魂回来,他都要看一眼,若不是自己想找的那人,便会哀怨地游荡在他们的身边,问他们为什么兴于唐还没死。
    黑白无常也被他缠的没法子了,拘了鬼魂往阎王殿一带,就麻利地跑路,可不想再遇上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现在见他对着兴于唐拳打脚踢,而兴于唐一声不吭,任由他打骂着,两人面面相觑,看来季落是找到仇人了啊,这下子他们可算是解放了!
    打的力竭后,季落才停下手大喘气,恨恨地抬腿往阎王殿走去,现在兴于唐来了,这下子阎王可不能再不管他了。
    兴于唐摸摸被打痛的地方,摇了摇头,话说,明明一开始是季落对不起他,满腹怨气的人是他,为何转眼季落却变成了受害者?兴于唐想想这两世发生的事情,只觉得造化弄人。
    阎王殿里,阎王看着堂下跪着的二人,只觉得头痛,季落在阴司数十年,可没少折腾他,“大人,现在兴于唐已经来了,大人是不是可以判他罪了?”
    阎王翻翻功德簿,道:“兴于唐这一世,身为高官,造福百姓,功德极高——”他的话还未说完,便被季落慌慌张张地打断,“大人,他就算功德高,也抵消不了他做的错事。若我不是受他牵连,怎么可能这么早死?若我不早死,说不准功德簿上也有我的名字了!”在阴司的数十年,季落早就知道兴于唐在阳间的事情,这还是阎王爷受不了他每天一哭嚎说给他听的。
    季落这一听,心里便越发不是滋味了,也更是气的要把兴于唐挫骨扬灰。他在上面吃香喝辣,锦衣玉食,自己却成天蹲在这个阴暗的地方,吃香火,好气哦!
    “大人,季落之死却是是我的责任,大人便依法罚我吧!”一旁的兴于唐开口道,这么会儿功夫,他其实想着挺多的,第一世他因为季落屡次害他落榜而状告了他,让他受刑,今生当了官员才知道,当初季落的身不由己,只是这一世,却是自己害的季落不但两次落第,而且还丢了性命,这样算起来,可以说是两清了。而且,似乎是他做的更错了。
    季落瞪眼看他,“你别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会原谅你!”
    兴于唐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道:“我知道你心中怨气重,你状告阎王,我不怪你!若是下一世我们再相遇,和解可好?”
    季落嗤笑一声,放狠话道:“想的美,我这一世同你和解的时候,你怎么说的?你忘了吗?告诉你,没门。下一世若是我位极人臣,肯定把你大卸八块!”真的大卸八块,他做不到,但是起码也要这混蛋关几年小黑屋,才对的起自己这些年蹲的阴司。
    兴于唐苦笑一声,“若是能让你出气,我也无所谓。”
    切,啥时候这么好说话?季落狐疑地看向他,因着兴于唐这态度,心中的怨气倒是略略消解了几分。阎王说过,他父母以及之后出生的弟弟在兴于唐的照拂下,过得很好,甚至弟弟的子嗣只要自己不作死,百年荣华是少不了的。
    当时他听了这话,确实挺感激兴于唐的,可是转念一想,若不是这家伙害他死了,他父母跟弟弟也轮不着他照顾啊!兴于唐这明明就是心中有愧,所以才会如此。
    阎王听着下面两人的话语,有些无奈,“既然兴于唐你自己愿意受罚,那便罚你受剜心之刑。季落,你看这样如何?如此一来,你们可算是两清了。”
    季落想了想,觉得可以接受,其实他就是心里憋着一口气难以下咽,时间越久,怒气就演化成了怨气,但是刚才自己对兴于唐那一顿拳打脚踢,再加上种种因素,他也见好就收,万一再闹下去,阎王发怒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风水果然是会轮流转的。‘季落觉得这话说的太特么正确了。
    当初他的剜心之痛还铭记于心,现在看兴于唐受刑,便好像看到曾经的自己,他不自觉地摸摸自己的小心脏,龇牙咧嘴一番。
    原本痛不欲生的兴于唐在瞧见季落这样子后,居然冲他笑了笑,季落立马翻了翻白眼,这算什么?难道是假的剜心吗?居然还有力气笑?
    受刑过后,二人分别被送往奈何桥,喝孟婆汤,上次阎王疏忽,让两人带着记忆投胎转世,才会又闹出事端,这一次他可是专门叮嘱了小鬼,让他们喝下孟婆汤。
    哪知道,这队伍排的好好的,突然前方发生骚动,你推我我踩之际,季落一脸懵逼地被推入了畜生道。彼时,季落还不知道那是畜生道,因为人道跟畜生道看上去都差不多,他只是觉得上次去投胎的位置跟这次好像有点不一样。
    兴于唐是排在季落的后面,见他被鬼推下后,心中一急,也跟着跳了进去。
    一大清早,大街上便热闹非凡,那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那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不绝于耳;那扑鼻而来的香味,令人回味无穷。
    宠物店里,一三个月大的博美犬四仰八躺地在那儿呼呼大睡,雪白的绒毛蓬松柔软,将它原本小小的身体衬得越发可爱。
    “这小家伙睡觉真奇怪!跟半年前被买走的那条金毛一样,那金毛一开始睡觉也是这样,可逗了!”笼子里,一只吉娃娃正翘着尾巴看着笼子里的博美笑个不停。
    松狮汪汪汪地叫了起来,“他或许是看老板睡觉看多了,不自觉便学了起来。”它在笼中走来走去,比一般幼犬还庞大的身躯显得有些憨态可掬。
    宠物店里霎时间汪汪汪声不断,小博美抖了抖爪子,被绒毛覆盖的小脸依旧睡得香甜,直到有人伸手碰触它的爪子,它才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嘴里还流着哈喇子。
    男人看着它憨态可掬的模样,忍不住将它抱在了怀中,对店员道:“就这只了!我要它!”
    “好的,先生,请问还有其他什么需要购买的吗?”店员兴奋地推荐道:“这款狗粮跟这狗玩具都是今年最流行的,先生需要吗?”
    男人看了几眼,“都包起来吧!”这土豪般的做法让店员兴奋地在心里嗷嗷大叫,款爷啊款爷!
    按耐住自己兴奋的心情,店员准备告诉他将如何照顾幼犬,男人道:“我养过狗,所以知道怎么照顾它。你把东西结算一下!”
    “好的,先生,请这边请!”干脆利索,又不挑三拣四,这样的客人她想要再来一打。
    季落这一路都是懵逼的,尤其是男人开了车门后,从上面跳下一只庞然大物,冲着他又舔又亲,他更加懵逼了。
    小小的博美跟六个月大的金毛比起来,简直娇小的可怜,它原本蓬松柔软的绒毛被金毛的大舌头这么一舔,便湿哒哒地贴在身上,显得它越发的小只,配上两只黑漆漆水汪汪的大眼睛,就这么迷惘地看着你,看的人心都化了。
    男人原本想把博美犬放在前座,奈何自家金毛似乎特别喜欢它,总算试图从他手里叼走小博美。
    男人还是第一次见到金毛对它以外的狗产生这么浓厚的兴趣,要知道,以前他带着金毛在小区公园散步的时候,也不是没有遇到过这么可爱的小型犬,可没见它这么喜欢过。
    别人家的金毛温顺友善,他家的金毛简直就跟大爷一样,高冷的不理人,他一度觉得自己当初是买错了犬种。
    “行行行,既然你喜欢这个小宝宝,那我就放在后座,你要小心照顾它,知道吗?”男人拿毛巾擦了擦博美身上的口水,然后将它放在了金毛的身边。
    很快,金毛就将它叼在了自己怀中,用后退护着它的身体,确保车子颠簸的时候,不会摔到它。
    这家伙,该不会是把博美当做他儿子了吧?
    男人摇头失笑,觉得自己想的有点多。
    他拉开车门,启动车子后,便时不时地看向后视镜,见金毛将小博美照顾的很好,便也放下了心。
    第257章 三生9
    温热的体温贴着自己娇小的身躯,季落全程狗脸懵逼地任由那金毛对着自己舔来舔去,虽然知道自己会被有卖出的那一天,但是这一天来的也太快了吧!他什么都没准备好,就被这么卖掉了!!!
    而且这男人还养了一条金毛,虽然金毛对他貌似很有好感,但是以他现在这么娇小玲珑的体型,总觉得一不小心就被踩死一样。
    “汪汪汪——”金毛在季落耳边轻声叫唤着,温润的大眼睛柔和地看着他,季落略一怔,紧接着那可怕的舌头便迎面而来,给他彻彻底底地洗了个口水脸。
    季落:我有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汪汪汪——”雪白的小身子微微直起,博美犬那两颗跟黑葡萄般水汪汪亮晶晶的眼睛直直地看着金毛,极具灵气,你可不可以不舔我,我身上都是你的口水!
    “汪汪汪——”金毛小幅度地摇摇尾巴,可是我好喜欢你,为什么不可以舔你啊!
    季落气闷,“汪汪汪——”可是你一直舔,我会难受的,绒毛贴在身上可不舒服了!
    金毛瞅着季落身上被它用口水舔湿而贴着小身躯的毛发,有些心虚地往来几声,“好吧,我尽量,主要是你太可爱了,我忍不住!”就像肉骨头一样,对它充满了吸引力,要知道以往它对同类都没这么好过,人家就是送上门来给它舔,它都不要!它眼光可高了。
    “汪汪汪——”小狗稚嫩的声线跟金毛略显成熟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成为后座二狗双重唱,听上去温馨极了。
    路口正是红灯,赵明浩停了下来,回头看向后座两个宝贝,见小博美依偎在金毛的腹部,仰躺着,四肢乱翘,而金毛为了护住它别掉下车位,而侧躺着,四肢张开,翘起的模样让人忍俊不禁。
    放在平时,这高冷的金毛怎么可能会露出这么蠢萌的举动,这么看来,他买再买一条小狗给它作伴是正确的。
    平时他上班忙,只有每天下班回来跟周末的时间才能陪陪金毛,平时它一般都被自己关在屋子里。每每赵明浩回家,瞧见它趴在狗窝,连头都不抬,只能眼睛瞅他的金毛,便觉得有些难过。
    他不是一个好主人,买了它,却没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它。它若是有个伴的话,也许就不会这么孤单难过了。
    这个念头一出来,便没有下去过。因此,他才会专门在这周末带着它去宠物店买小狗,本来赵明浩是打算让金毛自己选的,奈何这家伙兴致缺缺,趴在后座就不想下来,他无法,只好一个人进去。
    在见到那小博美的第一眼时,赵明浩就喜欢的不得了,就像当初看到金毛一样,不用选,就是它了。
    事实证明,他的第一眼果然是正确的。这两个小宝贝可不就是你侬我侬有爱十分吗?
    前方路口绿灯了,赵明浩加了油门往前开去,几分钟后,手机响了,他看了来电的人,眉头不自觉地拢在了一起,过了几秒后,才开了蓝牙,“喂,莉素,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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