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我不怎么了解破案,我只是在了解案发现场的细节。”
    李文森目光凝在书页上,随口胡诌道:
    “就像乔伊说的,我只是一台测谎仪,而测谎是逻辑和细节的比拼,你知道的细节越多,能找出的对方的漏洞就越多。”
    这句话里有一半是她在胡说八道,但这种半真半假,又刻意权威化过的语言,听起来总是很有道理。
    比如——《耶路撒冷圣经》。
    她的手指若有所思地在书页上敲了敲。
    西布莉崇拜基督不奇怪,加入的不是罗马天主教而是希腊东正教,说起来也不奇怪。
    最奇怪的,反而是两个最不起眼的细节。
    一是耶稣受难像。无论是东正教还是天主教,耶稣的头垂下的方向都是朝左边的,这一点福音书上虽然没有细论过,但属于心照不宣的共识,为什么独独西布莉这一尊,是朝右偏的。
    第二个,就是这本中文版《耶路撒冷圣经》。
    纸张发软,侧边泛起毛边,这本圣经看上去已经被摩挲了很多遍,书脊粘胶的地方微微发黑,那是年岁久远的证据。
    一个美丽的英国女人,从未表现过对中文的热爱,甚至从未表现过她对中国的好感,为什么她长年阅读,甚至临死前手里捧着的圣经,却是中文版?
    更何况,纸张越软,越容易出现折痕,而人在遭受身体上的极度痛苦的时候,要么捏紧手里的东西,要么任东西掉落,如果要往外扔,也会因痛苦而呈现出一定的力道。
    如果西布莉真的是临死挣扎时把书扔出来……
    那么,这本圣经上,为什么连一点压痕都找不到?甚至连翻书的折角都没有。
    就好像,有人平平整整地把它扔在了地上。
    就好像,有人刻意让它摊开在这里。
    就在这时,她握在手里的手机又震动了一下。
    “如果你在找折痕的话,那你找错了地方,菜鸟探长。”
    她简直能透过字里行间看到乔伊嘲讽的表情:
    “你应该在书脊上找,像这种皮质封面的书,如果有人长久地翻在一页上,就会在这一页对应位置的书脊上留下折痕,比折角更具说服力。”
    李文森:“……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的?”
    “因为七年来,我每天一睁眼看见的不是列奥纳多就是你。”
    他轻飘飘地语气仿佛浮在手机屏幕上:
    “只要不是智障,多少都能对你的思维规律有所掌握。”
    ……这种程度的读心术,也叫“有所掌握”?
    如果不是深知世界上根本没有科学意义上的读心术,她一定会以为,这就是读心术。
    她凝神在那一页,耶路撒冷圣经诗篇集的一百零四篇,默默地把那几行字和旁边的注解,一行一行地刻在脑海里——
    作者有话要说:  早上一刷评论感觉自己的显示器坏了……
    居然有这么多要伪娘的小碧池……喂,你们是认真的吗=_=
    第16章
    “披上亮光,如披外袍,铺张苍穹,如铺幔子。
    在水中立楼阁的的栋梁,用云彩为车辇,借着风的翅膀而行。
    以风为使者,以火焰为仆役,
    将地立在根基上,使地永不动摇。
    你用深水遮盖地面,犹如衣裳,诸水高过山岭。
    你的斥责一发,水便奔逃;你的雷声一发,水便奔流。
    诸山升上,诸谷沉下,归你为它所安定之地。
    你定了界限,使水不能过去,不再转回遮盖地面。”
    ……
    李文森:“……”
    身为一个浅薄无知的解剖专业户,这首诗的每个字她都认识,但是,这里面的每一句话……她完全没有读懂……
    一个宗教的兴起,另一个宗教的覆灭,这并不是诸神之间的战争,而是政权与政权之间的战争。
    归根结底,是人与人之间的战争。
    而战争之后,剩下的除了废墟,还有符号。
    那些不能说出口的异教神的姓名,都以极其隐晦的比喻形式,充斥在大量宗教典籍的字里行间。
    基督教也曾经是个异教,在君士坦丁签署《米兰敕令》之前,基督教是不合法的,基督徒也是罗马皇帝不能容忍的一群未开化的、崇拜驴,并且渎神之人。
    涉及基督的典籍会被焚毁,做弥撒的人会被迫害,语言太过危险,只有符号能流传下来。
    因此,他们的典籍,到处都是隐喻。
    他们的上帝,每天都神神秘秘。
    ……太糟心了。
    李文森把书放到地上,刘易斯相当体贴地帮她把书摆回原来的位置:
    “您发现什么了吗?”
    “我需要发现什么吗?”
    李文森显得相当惊讶:
    “不,这本书没什么奇怪的,我只是对宗教很感兴趣罢了,毕竟离我卧室一墙之隔的地方,就住着一位虔诚的基督徒。”
    她特别强调了“虔诚”几个字,以显示她的不屑:
    “死亡时间出来了吗?”
    “目前化验科那边还没有出结果。”
    刘易斯站起来:
    “因为都成了灰,我们只能通过分析残余的一点脂肪酸来确定死亡时间,线索太少了。但从三个目击者的证词分析,我们推测事发时间应该是昨天晚上凌晨一点左右……”
    “十点。”
    乔伊忽然说。
    他除了进门时劳动他尊贵的脚趾,去参观了一下西布莉小姐的卧室,此后就一直随意坐在客厅餐桌一条木头椅子上,低头摆弄他的手机,实在无聊就发两条短信逗一逗李文森,基本上对四周的一切熟视无睹。
    就仿佛,他不是来破案,而是被请来喝茶。
    刘易斯歪歪头:
    “……抱歉,我没听清您刚才说什么?”
    “我说案件是晚上十点发生的。”
    乔伊的目光仍旧没有离开他的手机:
    “准确地来说,是十点十五分。顺便,如果不是因为你们过于低下的破案效率会影响我和文森特埃及旅行开始的时间,我就会稍微分析一下你刚才瞬间的表情变化,揭穿你故意装听不见的幼稚举动。”
    李文森:“……”
    到底是谁比较幼稚?
    “看来我们之间有一点误会。”
    刘易斯脸上没有一点生气的样子:
    “不过法医鉴定还没有出来,您是怎么知道死亡时间的呢?这样重要的事情,还是不要信口开……”
    “他没有信口开河。”
    李文森若有所思地在客厅里走了两步,站在西布莉的房间门口。
    那是乔伊进这间别墅时去过的地方:
    “如果他说他知道死亡时间,他就是知道。”
    刘易斯:“为什么?”
    李文森:“因为信口开河会显得他很蠢,而他虚伪透顶,从不做有损他聪明绝顶形象的事。”
    乔伊:“……”
    “我并不怀疑您朋友的为人,只是我并不认为有人能单凭肉眼,就从这些碎骨上推测出死亡时间。”
    刘易斯朝地上望了一眼:
    “毕竟,这些骨头,都被烧成浮岩了,稍微用力一点,它们就能被碾成灰……”
    “不,不是从骨头。”
    李文森忽然说:
    “是钟。”
    乔伊修长的腿架在椅子的横木上,唇角微不可见地勾了一下。
    刘易斯蓦然住口,转向说话的人:
    “钟?”
    “我不懂怎么破案,但我懂得乔伊——他从不做没有必要的事。”
    她抬起手腕看了看之前和乔伊一起买的手表:
    “西布莉卧室的挂钟时间是十点十五分,而现在是早上九点,乔伊刚才走进她的卧室应该就是发现了这一点,他走进去之前没有戴手套,出来后左手戴了手套,说明他动了房间里的东西,而他从不愿意碰女人的东西,因为他很有可能是一个同……同意男权主义的人,但现下的问题是,他一定在西布莉的钟上发现了什么。”
    她转向乔伊:
    “是不是这样,乔?”
    “除了一点,我不是男权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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