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品大员才能享有的特权,平西侯很是珍惜自己的这种特权,时常命人补漆。
以至于在汪杰人的死讯传出时,这扇朱漆的大门,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太过鲜艳,也太过喜气。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穿着缟素衣裳,将一批新制的白色挽联挂了出来。
新染的雪白,和朱漆大门的红,映在一处气氛诡异。
路过的行人三三两两,指指点点。
又怕被平西侯府的人看见,只能快步离开,边走边说话。
“平西侯府又挂白啦?这回会是谁?”
“谁知道呢?不是说去岁失踪了一个小姐么?会不会是为她挂的?”
“你孤陋寡闻了吧?那个小姐失踪了那么久,平西侯府早就当她死了,挂过白了!”
“那必定是老侯爷了罢?年纪那么大了。平西侯府挂了两次白,都是为小辈,这回总不会还是了吧?”
两人慢慢走远,隐约听见其中一人,小声嘀咕着。
“那也说不准……”
平西侯府挂了白,这下京中的高门都坐不住了,纷纷派人送帖子上门慰问。
慰问是一方面,打听八卦才是正题。
而平西侯府的下人训练有素,对外口径一致,叫人挖不出半点隐秘。
痨病死的,会传染!
所以遗体早早封棺了,不让看!
前头人声鼎沸,熙熙攘攘之时,汪杰人的小院一片寂静。
四面门和窗子上的钉的木条,已经全部拆除了,屋里的人也已经不在了。
他细心地让底下人,把木钉钉过的痕迹抹灭,唯恐人看出破绽。
站在院中,他留神看四周的一草一木。
这里的一切,都是他曾经为汪杰人设计的。
当然,是他的长子汪杰人。
“儿啊,别怪为父。你得了这个病,迟早是要死的。与其像你大哥一样死后颜面无存,倒不如早一些死,还能体面些……”
萧贵妃特意派那么多太医来,显然是怀疑到了什么。
如果汪杰人不死,那些太医势必要为他看诊,一看便能知道病情。
而平西侯府两任世子,都死于花柳病的丑闻,就再也遮盖不住了……
就在府门外下人与太医僵持的时候,他就命人打开房门,将汪杰人活生生装进了棺材里。
那是一块极好的金丝楠木棺,是在他得知汪杰人的病情之后,就命人备好的——
原是给老侯爷过身用的。
汪杰人在棺材里头扑腾,无力的敲击声,透过厚重的金丝楠木传出来。
只剩下了轻轻的闷响,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呼唤。
他在呼唤。
“父亲,救救儿子啊,儿子还不想死!”
很快,那声音就渐渐停止了下来。
“侯爷。”
一旁看着的下人,拱手上前请示,示意他汪杰人已经死了。
平西侯高高仰起头来,看着天空强忍着眼泪。
这是他,最后的一个儿子。
可他不得不这么做。
“送到灵堂去,摆上吧。”
他的声音难以自制,沙哑而哽咽。
天空中一排雁飞过,大大小小,团聚在一起。
它们从温暖的南方飞回来,一路跋涉。
正是一个雁北归的春。
三月底的时候,楼兰的使臣总算进了京,住进了宁王准备好的驿馆院子里。
使臣个个高鼻深目,说话的口音奇特,头上戴着白色的小方帽。
那白帽有多小呢?
小到叫人总要时时担心,会不会从头上滑落下来。
使臣队伍里有些女眷,看起来像是丫鬟模样,簇拥着当中一顶白色的马车。
那些女子也是同样的高鼻深目,头上戴着大一些的白色圆帽,两边垂下无数的流苏来。
流苏里头夹杂着银铃,走一步便丁零当啷响一声。
那马车里头的,显然就是这次使臣入京的主角——楼兰公主了。
可惜马车关得严严实实,直接驾进了驿馆里头,根本没叫人瞧到楼兰公主的一麟半爪。
围观的看客们不禁有些失望。
有人好奇道:“楼兰人的马车也是白的,帽子也是白的。这是知道我们大周国丧,所以身着素白吗?”
许多人都像他这样想,纷纷附和。
“并非如此,楼兰人崇尚白色,以白色为尊。不像我们大周人,觉得白色不吉利,只有服丧时穿得多……”
这是个知晓胡人风土人情的。
众人朝他看过去,原来是一个长年走北疆贩卖丝绸的商人。
人家是去过北疆的,对北疆边境那些胡人小国,自然是清楚。
有人问道:“那你可知道,楼兰公主生的什么模样吗?是丑还是俊?怎么遮的严严实实的,看也不让看呢……”
自然是不让看。
因为此刻的兰公主,正在宁王府的后花园里,吃着大周的果子。
她高高地坐在假山上,身下只垫着一块手帕,翘起一条腿来摇晃着。
那双十指红艳的手,正抓着一颗梨子大嚼。
这姿态在大周的女子中,算得上十分狂放和不堪入目了。
偏生兰公主生得美貌妖娆,看起来只觉得泼辣大胆,别有一番异域风情。
她吃了一半,梨子尾部肥美的地方都啃光了,头部则太过酸涩。
当下也不犹豫,朝着身后飞快一丢。
那半个只剩头部的梨子,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朝着山后走来的某人而去。
“殿下,小心!”
元魁抱剑站在身后,见那梨子要砸中宁王了,忙飞起一脚踢开。
惹得假山上的美人娇斥。
“就你多事!”
听这话声,倒像是有意要砸宁王的。
宁王抬起头来,看她高高坐在假山上,翘着二郎腿的粗鲁模样。
“本王府里的三等粗使丫鬟,也比你的仪态好看些。”
兰公主不满地扭过头。
“本公主身边的洗脚婢,都比你的话要多一些。我在你这府里住了这么些日子了,你怎么还是对我不冷不热的?”
她好歹是送了宁王一份大礼,现在汪杰人的棺材板都钉好了,宁王连声谢都不道?
逼得她只能守在宁王回屋的必经之路,用梨子砸他,才砸出他的一句话来。
宁王无奈地顿了顿,朝她挥了挥手,示意她下来。
兰公主得意一笑,站起来屁股一拍,从假山上走下来。
“本王天性如此,对人一贯这般态度。何况宁王府也不是公主住的地方,楼兰使臣已经进京了,你该回去了。”
兰公主被他下逐客令,也不恼,只是伸出手来搭在他肩上。
那红艳的指甲,从他的肩上慢慢流转,划到背上。
映衬着他淡蓝色的衣裳,显得格外妖艳。
同时,一股淡淡的幽香,顺着她的指尖,慢慢熏染他的衣裳。
她一脸玩味。
“表哥,你这府里连个侍妾都没有,我在这里,给你养眼还不好吗?”
楼兰的姑娘热情奔放,这一番动作和话语下来,她面不改色。
倒是元魁听得脸红了。
“要是被人发现你在我府里,父皇大约会提前请你进宫,去给他养养眼。”
宁王波澜不惊,侧身躲了躲她的手。
兰公主把手收回,不耐烦地掏了掏耳朵。
“行,今夜便回驿馆去。顺便看看,表哥为我准备的屋子如何。要是不够华丽高贵,配不得本公主的身份,那本公主还是会回来的。”
宁王:“……”
以至于在汪杰人的死讯传出时,这扇朱漆的大门,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太过鲜艳,也太过喜气。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穿着缟素衣裳,将一批新制的白色挽联挂了出来。
新染的雪白,和朱漆大门的红,映在一处气氛诡异。
路过的行人三三两两,指指点点。
又怕被平西侯府的人看见,只能快步离开,边走边说话。
“平西侯府又挂白啦?这回会是谁?”
“谁知道呢?不是说去岁失踪了一个小姐么?会不会是为她挂的?”
“你孤陋寡闻了吧?那个小姐失踪了那么久,平西侯府早就当她死了,挂过白了!”
“那必定是老侯爷了罢?年纪那么大了。平西侯府挂了两次白,都是为小辈,这回总不会还是了吧?”
两人慢慢走远,隐约听见其中一人,小声嘀咕着。
“那也说不准……”
平西侯府挂了白,这下京中的高门都坐不住了,纷纷派人送帖子上门慰问。
慰问是一方面,打听八卦才是正题。
而平西侯府的下人训练有素,对外口径一致,叫人挖不出半点隐秘。
痨病死的,会传染!
所以遗体早早封棺了,不让看!
前头人声鼎沸,熙熙攘攘之时,汪杰人的小院一片寂静。
四面门和窗子上的钉的木条,已经全部拆除了,屋里的人也已经不在了。
他细心地让底下人,把木钉钉过的痕迹抹灭,唯恐人看出破绽。
站在院中,他留神看四周的一草一木。
这里的一切,都是他曾经为汪杰人设计的。
当然,是他的长子汪杰人。
“儿啊,别怪为父。你得了这个病,迟早是要死的。与其像你大哥一样死后颜面无存,倒不如早一些死,还能体面些……”
萧贵妃特意派那么多太医来,显然是怀疑到了什么。
如果汪杰人不死,那些太医势必要为他看诊,一看便能知道病情。
而平西侯府两任世子,都死于花柳病的丑闻,就再也遮盖不住了……
就在府门外下人与太医僵持的时候,他就命人打开房门,将汪杰人活生生装进了棺材里。
那是一块极好的金丝楠木棺,是在他得知汪杰人的病情之后,就命人备好的——
原是给老侯爷过身用的。
汪杰人在棺材里头扑腾,无力的敲击声,透过厚重的金丝楠木传出来。
只剩下了轻轻的闷响,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呼唤。
他在呼唤。
“父亲,救救儿子啊,儿子还不想死!”
很快,那声音就渐渐停止了下来。
“侯爷。”
一旁看着的下人,拱手上前请示,示意他汪杰人已经死了。
平西侯高高仰起头来,看着天空强忍着眼泪。
这是他,最后的一个儿子。
可他不得不这么做。
“送到灵堂去,摆上吧。”
他的声音难以自制,沙哑而哽咽。
天空中一排雁飞过,大大小小,团聚在一起。
它们从温暖的南方飞回来,一路跋涉。
正是一个雁北归的春。
三月底的时候,楼兰的使臣总算进了京,住进了宁王准备好的驿馆院子里。
使臣个个高鼻深目,说话的口音奇特,头上戴着白色的小方帽。
那白帽有多小呢?
小到叫人总要时时担心,会不会从头上滑落下来。
使臣队伍里有些女眷,看起来像是丫鬟模样,簇拥着当中一顶白色的马车。
那些女子也是同样的高鼻深目,头上戴着大一些的白色圆帽,两边垂下无数的流苏来。
流苏里头夹杂着银铃,走一步便丁零当啷响一声。
那马车里头的,显然就是这次使臣入京的主角——楼兰公主了。
可惜马车关得严严实实,直接驾进了驿馆里头,根本没叫人瞧到楼兰公主的一麟半爪。
围观的看客们不禁有些失望。
有人好奇道:“楼兰人的马车也是白的,帽子也是白的。这是知道我们大周国丧,所以身着素白吗?”
许多人都像他这样想,纷纷附和。
“并非如此,楼兰人崇尚白色,以白色为尊。不像我们大周人,觉得白色不吉利,只有服丧时穿得多……”
这是个知晓胡人风土人情的。
众人朝他看过去,原来是一个长年走北疆贩卖丝绸的商人。
人家是去过北疆的,对北疆边境那些胡人小国,自然是清楚。
有人问道:“那你可知道,楼兰公主生的什么模样吗?是丑还是俊?怎么遮的严严实实的,看也不让看呢……”
自然是不让看。
因为此刻的兰公主,正在宁王府的后花园里,吃着大周的果子。
她高高地坐在假山上,身下只垫着一块手帕,翘起一条腿来摇晃着。
那双十指红艳的手,正抓着一颗梨子大嚼。
这姿态在大周的女子中,算得上十分狂放和不堪入目了。
偏生兰公主生得美貌妖娆,看起来只觉得泼辣大胆,别有一番异域风情。
她吃了一半,梨子尾部肥美的地方都啃光了,头部则太过酸涩。
当下也不犹豫,朝着身后飞快一丢。
那半个只剩头部的梨子,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朝着山后走来的某人而去。
“殿下,小心!”
元魁抱剑站在身后,见那梨子要砸中宁王了,忙飞起一脚踢开。
惹得假山上的美人娇斥。
“就你多事!”
听这话声,倒像是有意要砸宁王的。
宁王抬起头来,看她高高坐在假山上,翘着二郎腿的粗鲁模样。
“本王府里的三等粗使丫鬟,也比你的仪态好看些。”
兰公主不满地扭过头。
“本公主身边的洗脚婢,都比你的话要多一些。我在你这府里住了这么些日子了,你怎么还是对我不冷不热的?”
她好歹是送了宁王一份大礼,现在汪杰人的棺材板都钉好了,宁王连声谢都不道?
逼得她只能守在宁王回屋的必经之路,用梨子砸他,才砸出他的一句话来。
宁王无奈地顿了顿,朝她挥了挥手,示意她下来。
兰公主得意一笑,站起来屁股一拍,从假山上走下来。
“本王天性如此,对人一贯这般态度。何况宁王府也不是公主住的地方,楼兰使臣已经进京了,你该回去了。”
兰公主被他下逐客令,也不恼,只是伸出手来搭在他肩上。
那红艳的指甲,从他的肩上慢慢流转,划到背上。
映衬着他淡蓝色的衣裳,显得格外妖艳。
同时,一股淡淡的幽香,顺着她的指尖,慢慢熏染他的衣裳。
她一脸玩味。
“表哥,你这府里连个侍妾都没有,我在这里,给你养眼还不好吗?”
楼兰的姑娘热情奔放,这一番动作和话语下来,她面不改色。
倒是元魁听得脸红了。
“要是被人发现你在我府里,父皇大约会提前请你进宫,去给他养养眼。”
宁王波澜不惊,侧身躲了躲她的手。
兰公主把手收回,不耐烦地掏了掏耳朵。
“行,今夜便回驿馆去。顺便看看,表哥为我准备的屋子如何。要是不够华丽高贵,配不得本公主的身份,那本公主还是会回来的。”
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