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朱霸乃是江湖上恶名昭著的大盗,奸 淫掳掠,无恶不作,为人阴险无比,轻功尤其了得,数次从官府手中逃脱,通缉的榜贴满了各地驿站,虽然开出了五百两赏金的高价,但揭榜者寥寥可数,江湖上赏金猎人很多,而像沈昀这么穷的却太少了。
    所以他揭了榜。
    所以,他要去无锡城。
    天色渐暗,昏昏淡淡的晚光笼罩了整片山林,斜阳已深,只余些许赤红在天边若隐若现,老马倦怠地走在山路上,马蹄声在空旷与静寂中单调回响着,沈昀解下腰间酒囊仰头喝了一口,几片花瓣随风飘过来,在他眼前打着转儿落下。沈昀伸出手,一枚花瓣轻飘飘落在他掌心里,淡淡的粉色,似少女含羞的脸颊。
    微风送来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沈昀转目朝那处望去,但见林深道远,那盈满枝头的绯色在春风下落花如雨,一道人影静立于芳菲之中,素白的广袖缎面锦袍清雅绝俗,墨发如瀑,丝丝缕缕散落在衣上,用一根流云锦带松松束起,花瓣落满他的肩头,他抬起手,露出袖下那只青釉色的玉壶春酒瓶仰头喝了一口,衣袂轻扬,落花翻飞,他仿佛便是花下风华无双的谪仙,叫这十里桃林都成了陪衬。
    沈昀闻到空气里那股馥郁的酒香,低低叹气一声,那人移来目光,微微上扬的眼角带着似笑非笑的风情,抬手一扬,便将手里的酒壶扔了过去。沈昀顺势接住,放在鼻下轻嗅而过,仰头喝下一口,高声赞叹道:“好酒!”
    那人嘴角微弯,说道:“原来兄台也是贪杯之人。”
    沈昀笑了一声,解下腰间的酒囊抛去给他:“阁下若不嫌弃,不如尝尝我这杏花酒。”
    这酒囊是用羊皮制成的,跟了沈昀好些年头,自然已经陈旧廉价,远不及玉壶春精致,那人倒也不嫌弃,揭下塞子便饮了一口,眉头微蹙,说道:“这若是杏花酒,那白玉含香之名怕是世人空传了。”
    沈昀爽朗笑道:“阁下果然是懂酒之人,只不过这世上虽有许多成名的美酒,但也有无数不知名的佳酿,总归要去品尝,才能辨得清好坏。”
    那人不禁奇怪道:“拿银子换了这么一壶劣酒,你难道不恼吗?”
    沈昀笑道:“用身外之物换口腹之福,为何要恼?”
    那人扬了扬手中的酒囊,不屑地说道:“这也算得口腹之福?”说罢,他将酒囊一倾,那酒水哗哗流了出来,好似洒在沈昀心头一般,直叫他苦笑不已:“阁下若不喜欢,还了我便是,又何必暴殄天物。”
    那人将酒囊扔还给他:“那酒便当是赔你了。”桃花如雨,自他周身飘零而下,这灼灼其华的美景,却远不如他嘴角那抹充满戏谑的笑意。
    沈昀晃晃空空如也的酒囊,惋惜地叹气一声,玉壶春虽好,可终究,是他人之物。沈昀随后一掷,将那釉青瓷瓶抛了回去,那人不解道:“莫非兄台不喜欢这酒?”沈昀笑了笑,将自己那只旧酒囊别回腰间,说道:“既然是劣酒,自然不值当阁下用美酒来交换。”
    那人眼中的笑意深了几分:“你倒是个好脾气的人。”
    天色似明似暗,他站在落花如雨的桃树下,春风的暖意似乎染上他的眉眼:“在下苏潋陌,他日有缘必要与兄台饮尽天下美酒。”
    沈昀拱手笑道:“若是有酒,即便天涯海角,我沈昀也愿千里赴会。”
    苏潋陌向他走去:“沈兄可是要去无锡?”
    这条山路的尽头便是无锡城,沈昀点了一点头:“正是。”
    苏潋陌眉目含笑,几朵桃花依旧沾在他的衣襟上,白衣绯花,正如那双微微上扬的桃花眼,充满着风流慧黠之意:“恐怕沈兄今夜到不了无锡城。”
    第2章 雨夜初遇
    老马在沈昀身旁踱着步,倾倒在桃花林中的酒香弥漫在空气里,沈昀看着他脸上那抹似醉非醉的笑意,问道:“莫不是无锡城今夜有宵禁?”
    苏潋陌摇头:“自然不是。”
    沈昀牵住老马笑道:“既然如此,我又为何入不了城?”
    苏潋陌拿起玉壶春酒瓶淡淡饮了一口,春意涌动的桃花眼透过半掩的袖袍向沈昀望来:“沈兄可有听过天有不测风云这句话?”昏淡的天色下,唯有他的眸子水光潋滟,清亮犹如破晓晨露,带着三分讥诮,却有十分风流。
    沈昀笑了起来:“风云总在变幻,但这路,却还是要走的。”
    苏潋陌惋惜地叹气一声:“那在下唯有祝沈兄一路顺风了。”他转身背对着沈昀摆摆手,踏着晚光离去,衣摆随着他的脚步起伏,抖落几朵沾在衣上的桃花,静静掉在山路上。沈昀倒不去阻止他,只望着那背影无奈一笑,牵上自己那匹老马继续往无锡城走去。
    江湖上多有故弄玄乎之人,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至少酒是好酒,饱了口福,又何需再去在意其他?沈昀并不急着赶路,空旷的山路上只有他一道人影在悠闲行走着,一声闷雷忽然在头顶炸响,他抬头看去,但见天边乌云翻滚,隐隐有电光击破云层,风大了许多,吹得沙石枯叶乱舞,老马似有些不安,发出几声低鸣。
    原来这才是他所说得“天有不测风云”吗?
    沈昀不禁失笑,一边安抚老马,一边寻找可以避雨的地方。风吹得枝叶狂舞,乌云淹没了天边最后一丝光亮,雷声大作,闪电狰狞的撕裂天际,一场暴雨似乎马上就要倾盆而至。沈昀四下看了一眼,丛林深处有一抹火光若隐若现,依稀可见房子的轮廓。
    他翻身上马,像那处走去。
    有火光的地方就代表人,有人的地方就不一定会太平,尤其,是在这种荒效破屋里。还未走近,沈昀就已经看见它残破的大门与墙壁,摇曳在窗外的火光在电闪雷鸣的衬托下,愈显得阴沉。沈昀走进院里,杂草在夜风中摇晃,屋桅下系着三匹高头骏马,发出轻轻的嘶鸣声。沈昀寻了个空地将自己那匹老马系好,伸手推开门。硕大的雨滴颗颗砸下,接成线,连成片,在他刚踏进门的那一瞬间席卷而来,淹没天地。
    木门发现刺耳的吱嘎声,冷风灌进屋里,吹得火苗四下摇晃,两道寒光倏得交现,横在了沈昀身前:“这位兄弟若想避雨,麻烦请到别处去!”
    拦在门口的是两个身形高大的壮汉,身着黑色劲装,面色肃穆,话虽说得客气,却不留半分商量余地,手中长刀交叉横在门上,将沈昀拦了个严实。沈昀不动声色地向屋里扫了一眼,只看见火光将一道修长的人影投映在地上,他笑道:“这山野破屋莫非也有主人?”
    其中一个身形略高一些的壮汉说道:“我家公子正在此地休息,烦请兄弟行个方便。”
    若换了平常,沈昀自然一笑而过,再寻其他地方便是,但听着屋外噼噼啪啪的雨声,饶是他也不禁苦恼地皱了眉:“我便在这檐下躲一躲这雨,可好?”
    他是个好脾气的人,旁人能退五十步的事,到了他这里,便可以退出一百步,他好像从来没有在意的事,却又有着任何人都无法动摇的信念与立场,只要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他几乎就是个没有原则的人。
    那壮汉面无表情道:“对不住了,我家公子不喜欢有人打扰。”
    沈昀无奈地叹气一声,并不想多作争辩,转身便准备走了。老马在檐下低头喝着雨水,溅起的雨花已打湿了沈昀的衣摆,他伸手去解缰绳,忽听屋内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请这位公子进来吧。”
    缰绳方只解了一半,那壮汉便已奔了过来,拱手道:“我家公子有请。”
    沈昀也不客气,将缰绳重新系好,往屋里走去。老马的半边蹄子本已在雨中,见状又踏回檐下,发出两声抗 议似的嘶鸣。沈昀走进屋里,摇曳的火光下,一名身着玄青色锦衣的年轻男子向他微笑望来,伸手道:“请坐。”
    他年约二十余岁,墨发高高绾起,以竹节玉簪束之,玄青色的衣袍上有银丝绣以流云纹,在火光下熠熠生辉,俊朗的眉目天生一股书卷清气,一双犹如古潭般深邃的眸子带了些许笑意,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一柄裹着玄色锦布的剑置于身旁,依稀可见铜色剑柄上那枚价值不菲的绿松石,在夜色中盈盈流光。
    沈昀在他对面坐下,将打湿的衣袖凑近火堆烘烤,说道:“这雨来得着实急,幸好还能有这间屋子躲避,若不然可就有得苦受了。”
    慕云择歉意地说道:“方才失礼之处,还望兄台海涵。”
    剑虽放在地上,但离他的手也不过咫尺距离,在那波澜不惊的神情里,沈昀却已看见他眼里的戒备,他佯装视若不见,只笑道:“公子客气了,在下还要多谢公子让出这一席之地。”带了些许玩笑意味的话冲淡了那剑拔弩张的气氛,慕云择的视线停留在他身上,眼里渐渐浮起一抹诧异,询问道:“敢问兄台可是沈昀沈大侠?”
    这倒是叫沈昀吃惊,眼前这名丰神如玉的年轻公子,他若是见过,怎会不记得?慕云择看出他的疑惑,一笑说道:“两年前,沈大侠擒住恶贯满盈的采花大盗花燕蜂,将他送至镜湖山庄处置,在下那日也在庄上,远远见过沈大侠一面。”
    花燕蜂此人沈昀自然记得,他平生所见恶人不在少数,却从未有一人能像花燕蜂这般厚颜无耻。此人胆大包天,好色成性,擅使迷药,其手段卑劣为世人所不耻,通缉榜早已贴满整个江湖,其中当属镜湖山庄赏金最高,只因镜湖山庄的大小姐阮心竹为花燕蜂所玷污,自缢而亡,阮庄主震怒,开出三千两的赏金,通贴江湖缉拿花燕蜂。
    镜湖山庄在江湖中以博学著称,家传武学不过平平,花燕蜂便是以此掳劫阮心竹,对她百般侮辱,生生将一名柔弱的女子逼至绝路。花燕蜂阴险狡诈,擅于用毒与易容,才从赏金猎人手中数次逃脱,他本以为自己可以继续逍遥法外,却终还是在青楼里醉生梦死之际被沈昀所擒获。
    押去镜湖山庄的路上,他先是破口大骂,尔后又威逼利诱,见招招不起效果,便痛哭流涕,哭求了一路,沈昀充耳不闻,直至将他交给阮庄主,这花燕蜂才跟烂泥似的瘫到地上,浑身抖得像筛糠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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