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塔克发现阿莎莉还在,她似乎工作得非常快乐,娇俏的身子穿梭在男人堆里,好像也没有谁关注她。他稍微放心了一点儿,起码暂时不会有人投诉酒吧老板雇佣未成年在酒吧干活这一项。
他不打算再劝说阿莎莉,她愿意待在这里说明她的家庭肯定不幸福,可能她连家都没有,起码她在用自己的方式获得经济独立,而马灵珑看起来应该是个通情达理的好老板。
斯塔克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鸡尾酒,视线又被吧台上的猫头鹰吸引了过去,他记得刚刚那里并没有任何毛茸茸的东西。他很少在酒吧见到动物,而且还被放在显眼的吧台,他记得上次来的时候只有一个木头架子。斯塔克还以为那只是一个抽象派的艺术品,原来是放猫头鹰的。
他从沙发起来,走回吧台。
毛球圆溜溜地眼睛瞪着面前的人类,斯塔克也盯着它看了好大一阵。
“怎么了伙计,你也想来一杯吗?”
马灵珑不是有意食言的,就在今天早晨,正准备睡觉,她昨天忙了一整晚,是该好好补充睡眠迎接傍晚与斯塔克的约会。
警察不合时宜地找上了门,原因是一起人口失踪案在昨晚破获,地点是离酒吧几十公里以外的墓地。一名中年男性和另一名年轻的女性同时死在里面的一栋别墅外,后来女性的身份被证实是男性死者的女儿,两人是打算到费城探亲的。
他们的车在附近的小湖里被打捞上来,车内没有打斗的痕迹。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他们都睁着眼睛,惨白的脸,死相难看得不行。马灵珑是这附近唯一的住户,所以理应接受询问。她不做多想便知道这对父女的死因,他们被墓地的邪灵吸走了灵魂,生前肯定还被它们捉弄了一番。
戴妮告诉马灵珑,这对父女几周前曾光顾过酒吧,他们买了一打啤酒,戴妮甚至还提醒过他们不可以酒后驾车。
那时马灵珑还没从阿富汗回来,戴妮以为墓地的鬼魂与马灵珑达成协议后,不可能平白无故杀人。戴妮对天发誓,她反复提醒这对父女不可以中途停车,除非开出小镇以后,而那对父女实际上也并不打算参观沿途景色,他们非常赶时间,连等待戴妮找零的空闲都没有便匆忙上路了。
等警察走了以后,马灵珑立刻来到墓地,她打算与它们之中最有权威的长老谈判,她要搞清楚它们违反约定的理由。可所有鬼魂全都躲起来避而不见,大胆一点儿的还说着风凉话,例如人类赶紧滚蛋什么的。
不久,它们便后悔了,马灵珑几乎要踏平那个地方,她其实早该这么做,只是当时的同情心比现在多了一点,而那时他们也没有像现在这样无礼,虽然她与它们曾打过一仗。
马灵珑用各种猛烈的魔法咒语毁掉了大半的建筑,并把它们生前的尸骨从地底下翻出来焚烧,充满魔力的蓝色火焰不仅能把骨头烧得渣也不剩,还能消弱邪灵的力量,将它们从躲藏中熏出来。
她念起超度咒文,强行将一部分较弱的邪灵送入地狱。
最后,她总算获得了谈判机会。
邪灵长老愤怒地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神秘人就要回来了,它们能感受到黑暗力量的蠢蠢欲动。它们不再惧怕她了,它们要夺回属于自己的地盘,它们将要支配属于它们的恐怖。
马灵珑没有听完鬼魂的咆哮便将剩余的部分全都清除掉了,因为它们不断咆哮似乎不打算好好聊天,而马灵珑有点想回家睡觉了。并且,她知道它口中的神秘人是谁,伏地魔的邪恶气息永远是邪灵的美味大餐。
她总算明白为什么两天前它们敢制造幻想引诱斯塔克,显然当时这些家伙不知道马灵珑也在车里,或许明明知道,但它们是故意在挑衅。马灵珑生来便是对付它们的,她的身体与心灵都不会受到灵体一类的超自然力量伤害。
邪灵违背了与她签订的和平协议,违约结果早就写在当初签署的合同里。
现在,它们彻底从小镇消失了,或许别的地方会有少量残余,却已经构不成威胁,五年以后,小镇会重新迎来住户。换句话说,马灵珑可能享受不了多久的平静生活了。
但是,即使她能成功消灭掉这群可怕的家伙,却消耗了大量精力,马灵珑需要十小时以上的睡眠才能恢复体力。她回到酒吧后倒头便睡,完全忘记今晚与斯塔克的约定,等到小蝙蝠在她耳边叽叽叫唤她起床时,斯塔克已经付了阿莎莉第一笔小费。
又是一百美金。
马灵珑没有心思化妆,她才睡了不到两个小时,脑袋还晕乎乎的,她勉强从床上爬起来,套了一件还看得过去的衣服:“你来了?”,拨通了斯塔克的号码
“嗨,灵珑宝贝儿,你说今晚来我的别墅,但你却是在睡觉。”斯塔克进入酒吧后就在阿莎莉的解释下知道了马灵珑的状况,阿莎莉说她的老板有点感冒,需要好好休养。她已经通知马灵珑了,希望他能等待一会儿。
“我有点累,取消计划吧。”马灵珑虚弱地说,“我会补偿你的。”
“我就在酒吧。”斯塔克道,“我带了我们的晚餐过来,你想吃吗,我猜你一定没吃晚饭。”
很久以后,电话那头才传来微弱的声音:“拿上来吧。”
“你是指你的房间?”斯塔克抬头看了一眼,“阶梯上面?”
“是。”马灵珑说。
把安全套放身上果然是对的,斯塔克想。
他踩着金属板哒哒地上楼,音乐与人声又出现了诡异的嘎然,但他没有在意,他满脑子都是马灵珑穿着性感睡衣的样子,他猜测门内的布置应该充满色qing的味道。斯塔克敲了敲门,发现竟然是木质的而不是铁皮做的,就在他打算出声时,门自动开了。
斯塔克双手提着不锈钢的保温餐盒,三层式的,腋窝夹着红酒,他用膝盖顶住门缝,将身体挤了进去。刚至房门,就有一股香气袭来,斯塔克认为那应该可以被称为香气吧,他判断不出味道的来源,只是觉得肯定不是香水或是芳香剂。
“你肯定想象不到我带了什么过来,宝贝儿。”斯塔克正想把那些食物添加一些形容词,却被眼前的画面惊得目瞪口呆。
这是一处比他想象中宽敞四五倍的房间,屋内光线充足,光源来自屋顶的吊灯和落地灯,那些吊灯是由乳白的灯笼组合而成的,他仔细观察了很久发现里面不是蜡烛而是蜡烛形的灯泡。
米色的墙面挂满了中国字画,屋子正中央立着一块木屏风挡住了后面的风景,屏风表面是一条金色长龙吞云吐雾(斯塔克完全不认识那是什么动物,他认为是粗一点的怪蛇),屏风的左侧是张原木桌,上面摆着一张土色的薄纸和一枚黑色的端砚(斯塔克也不知道这坨黑色的块状物是什么),笔筒里插着三支毛笔。
这张桌子的后面是整墙的博古架,每一个格子都被一个物品占据着。
斯塔克愣了几秒又从房间退了出去,他看向楼下,酒客谈笑风生,没人理他,于是,他又回到了房间。
下面和上面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斯塔克很快注意到了梳妆台,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木柜,如果不是因为上面摆满了女人用的化妆品他肯定不会将他联想成梳妆台的。那也是木制结构的,三层抽屉,表面雕刻了许多暗纹,镜子是黄色的,像铜。斯塔克走上前看了看,几度怀疑那其实是哈哈镜,铜镜把他的脸拉扯出十分可笑的长度。
斯塔克转过身,发现了香气的来源,一口紫砂香炉正往天上冒着徐徐白烟,他吹了一下,白烟便纷纷散至空气里。
“有趣(iing)。”斯塔克把不锈钢的餐盒放在了那个木桌上,接着是葡萄酒。
“我以为你会觉得这些很奇怪。”
马灵珑的声音倏然响起,斯塔克吓了一跳,他转过身,看清声音的主人后才松弛下来:“是有点奇怪。”他说,环顾四周,“我很小的时候去过唐人街,有一家华人开的店跟这里很像。”
那是一家买古董的老店,跟这里其实并不像,但斯塔克以一个外国人的眼光判断,它们的相似度有百分之八十。
“我一直在睡觉,没注意到时间。”马灵珑不打算为斯塔克解释这些仿古的布置,她来自昆仑山的“聚仙会馆”,中国魔法学校的名字(在中国其实是叫术法而不是魔法,不过原理类似),大部分从那儿离开的中国学生(也有若干外国交流生)都会沿用在学校宿舍的布置习惯。
“没关系。”不得不承认,置身于此,斯塔克觉得浑身不自在,就好像他来到了异度空间,“我是说,我们要在这里吃饭对吗?”
“我不饿。”她用平静地语调掩盖内心的喜悦,她见到他,其实是高兴的。
“好吧……”环境的影响,让斯塔克有点词穷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缓和自己现在的心情。几分钟前他还想着怎样引诱马灵珑跟自己亲热的,但这会儿,他完全没有感觉了。
马灵珑看出对方的魂不守舍,便道:“但我们可以喝点东西,也许喝一会儿,我就饿了呢?”
“是的,对极了。”斯塔克好像终于找准了目标,迫不及待想要展示自己,快速地抓住红酒瓶,“罗曼尼.康帝(romanee ti),极品红酒。”【注】
作者有话要说: 【罗曼尼.康帝】:法国最古老的葡萄酒园之一,它的有些酒可以买到一百万。
昨天看到一个留言说hp世界的东方魔法学校是在日本,中国没有魔法学校,就这一观点我想发个牢骚。
中国上下五千年,作为世界文化发源地,我们的神话故事与法术占卜之类的玄学早就在英国还处于不知道叫什么国家,以及日本还就是个小岛的时候就有了详细而复杂的完整体系。罗琳阿姨之所以在hp里不提中国是因为当时的西方国家对中国一无所知,她甚至在哈4的火焰杯里把中国来的龙刻画成西方龙的样子,纵观中国神话故事,哪怕是带翅膀的应龙,也是长蛇的身体而不是恐龙的身体,但这不会影响我们喜欢hp。
在罗琳阿姨那个年代,只知道中国极其落后,当然现在很多老外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外媒宣传中国的时候总是避开好的部分,甚至连我们的同胞都认为外国的月亮又大又圆。
所以,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魔法,那么中国的魔法学校绝对独占鳌头,肯定是亚洲权威魔法修行之地而不是在日本。学校可以是昆仑可以是蓬莱可以是任何我们熟悉的仙山地界,但肯定不会是香港。
对罗琳阿姨来说,她更熟悉日本,所以认为只要日本有魔法学校就够了,这说明她完全不了解并且也没想过去了解中国的历史,这并不奇怪,老外都是这样的。
但那是老外,我不是老外,所以我以魔法为背景题材的文就不可能将中国魔法学校写得一文不值。就我个人的观点,中国的法术与西方的魔法独成体系,谁强谁弱看施术者本身,我也不认为中国的法术就必然强过西方的魔法,但中国的法术肯定更难学习,就像中国的文化底蕴一样深不可测。
另外,那位留言者没有登录账号留言的做法还是很明智的。
第32章 闺房
马灵珑有些昏昏欲睡, 她撑着脸腮,摇晃着手里的高脚杯, 红色的液体已经在里面旋转了好几十圈。托尼努力地寻找着话题, 看得出来, 让他一个前卫的科学家,待在像中国古代电影镜头下的地方,他很难放得开。但斯塔克一直记得马灵珑说过她喜欢听自己讲话,所以他一直说个不停。斯塔克不想立刻离去, 他尽可能地让自己显得自然又随意, 卖力地表现出很有经验面对一切的模样。
红酒地香气被檀香盖过,斯塔克每喝一口酒都会忍不住看一眼那个香炉还从香炉洞里燃起的烟丝:“这些, 是古董吗?”终于, 经过一番思想挣扎以后, 斯塔克决定将话题转移到自己更感兴趣的事情身上。
“是的。”马灵珑回道。
“你是卖古董的?”
“如果有人需要,我会卖的。”
“我就需要一个。”斯塔克觉得他们两人的约会越来越像商业交易了, 但至少买卖的话题能让他们之间的相处没有因奇异的环境而陷入相对无言的境地, “那个迷你小花瓶就不错,多少钱?”斯塔克看中的, 是一个鸡心形状的白玉瓶, 小巧又精致。
“那是鼻烟壶。”马灵珑连头都不必回就知道他说的“迷你花瓶”是指什么, 她不认为斯塔克真的对中国古董感兴趣,所以没有往下解说。
“做什么用?”然而他对马灵珑身边的一切都很有兴趣。
她把手机递给斯塔克,手机被斯塔克的夺命连环call打得没电自动关机,这会儿已经满格了, 屏幕上弹出关于“鼻烟壶”的英文解释。
“你是做生意的,不亲自向客户介绍产品?”斯塔克看着马灵珑道。
“你可以读出来,就当是有人在介绍。”
斯塔克的表情渐渐从紧绷变得从容,他开始懂得变换坐姿,而不是挺着腰板像做会议报告的新员工,“如果我猜得没错,你应该是想听我的声音对吧?”斯塔克恢复了自信,状态显得尤为轻松。
“如果你想买一个,我可以给你打个折。”马灵珑淡淡地回应,就好像她根本没有听懂斯塔克刚才的话语,“一万五千美金,原价是两万。”
斯塔克早就摸透了马灵珑的脾性,她不正面回应是与否,就表示她默认了:“这里最贵的是什么?”他看了一眼博古架上的东西,“是那个鱼缸吗?”
“那是翡翠钵盂。”马灵珑有气无力地说。
“好吧,随便什么,多少钱?”
“你真的想要这些?”
“可能吧。”斯塔克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反正,你是做生意的,而我正好有能力购买。”
马灵珑是做生意的,但不是做古董生意的,这些古董大部分来自昆仑山,当然友邻学校“蓬莱山”也贡献了几样。那些是她得到的,学院长老们颁发给她的各种“贡献奖”的奖品,就像斯塔克的工作间也有一面墙堆满了他的成就。
这些不但是古董,还是充满灵气的古董,马灵珑当然不会轻易卖掉,只是随口一说。但如果是斯塔克想要,她会毫不吝啬的任他挑。
“说吧,最贵的是哪一样?”他像来到没有标价的拍卖会现场,斯塔克指着屏风道,“我猜不可能是这个,一块木板应该不值钱,那画的是什么,粗壮的黄蛇?”
马灵珑没有回答,却笑了,不是嘲讽的讥笑,只是觉得好笑而已。
“真的是它?”斯塔克站了起来,来到那块大木板的面前,认真打量着,仿佛一位资深鉴定专家,“事实上,我只认识大卫.霍克尼(david hoey),外界评论他是现今最伟大艺术家之一,我认为那些画作跟这个比起来不值一提,我喜欢这条蛇的颜色,它可以放在我的卧室,我的卧室正好缺一块可以折叠的木板。”斯塔克什么也不缺,他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真的十分需要它。【注】
“那是屏风,上面画的是龙,中国龙。”马灵珑不指望斯塔克能准确的叫出它看中的那些古董的名字,因为他根本不在乎它们是什么或是有什么用,“非卖品。”
斯塔克一点儿也不遗憾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没关系,我可以买别的。”
“为什么想买?”
“因为我猜,你是靠这种方式达成盈利目的的,而我的经济实力正好可以消费得起,而且,它们也不难看。”斯塔克相当聪明的绕回了最初的问题上,“我可以买下你的酒吧,还有你的所有古董,以高于市场的价格,然后你做我的私人助理,偶尔回来经营酒吧,你依然是这里的老板。而我,是你的老板。”
“做你的员工有什么好处。”
“没什么好处。”斯塔克联想到了佩普.波兹,那位能干的秘书小姐抱怨了不止一次她要辞职,所以他猜,跟他做事可能并不是什么美差,“就是钱多。”
“你一直想接近我,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
“这不是我关心的部分。”斯塔克也许是好奇的,但不是非关心不可,“我也不止是想接近你。”
“你能活到现在,是依靠运气吧。”马灵珑道,斯塔克当然无法查出她的真实身份,这其中甚至包括她在麻瓜世界的身份,斯塔克根本不可能将她往灵媒那个方面想,但他却对此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这多少让马灵珑对他的安全意识表现出怀疑,“如果我想杀你,你早死了。”
“是的,我不否认你有能力做到。”斯塔克看着她道,“如果你真的想。”斯塔克举起手指,在反应炉的位置画了一个圈,意味深长地说,“你知道摘掉它的步骤,我可以完全不反抗的让你得到我的‘心’。”
他的上衣单薄,幽蓝地光源透过布料隐隐约约,那是斯塔克最致命的弱点,但却在马灵珑面前不做任何遮掩的展露无遗。
“送你一件东西,就当是补偿我的失约。”马灵珑放下酒杯站了起来,其实她一口都没喝,她现在什么都不能往肚子里塞,哪怕一滴水,她需要让身体得到充分休眠,但斯塔克在这儿,她又不想他失望,“你等我……”是以,当马灵珑倏地起身,头昏目眩的感觉不得不让她又坐了下去。
“噢,宝贝儿!”斯塔克立刻跨到她的身边,不知所措地把手放在马灵珑的肩上,“需要替你叫医生吗?”
他不打算再劝说阿莎莉,她愿意待在这里说明她的家庭肯定不幸福,可能她连家都没有,起码她在用自己的方式获得经济独立,而马灵珑看起来应该是个通情达理的好老板。
斯塔克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鸡尾酒,视线又被吧台上的猫头鹰吸引了过去,他记得刚刚那里并没有任何毛茸茸的东西。他很少在酒吧见到动物,而且还被放在显眼的吧台,他记得上次来的时候只有一个木头架子。斯塔克还以为那只是一个抽象派的艺术品,原来是放猫头鹰的。
他从沙发起来,走回吧台。
毛球圆溜溜地眼睛瞪着面前的人类,斯塔克也盯着它看了好大一阵。
“怎么了伙计,你也想来一杯吗?”
马灵珑不是有意食言的,就在今天早晨,正准备睡觉,她昨天忙了一整晚,是该好好补充睡眠迎接傍晚与斯塔克的约会。
警察不合时宜地找上了门,原因是一起人口失踪案在昨晚破获,地点是离酒吧几十公里以外的墓地。一名中年男性和另一名年轻的女性同时死在里面的一栋别墅外,后来女性的身份被证实是男性死者的女儿,两人是打算到费城探亲的。
他们的车在附近的小湖里被打捞上来,车内没有打斗的痕迹。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他们都睁着眼睛,惨白的脸,死相难看得不行。马灵珑是这附近唯一的住户,所以理应接受询问。她不做多想便知道这对父女的死因,他们被墓地的邪灵吸走了灵魂,生前肯定还被它们捉弄了一番。
戴妮告诉马灵珑,这对父女几周前曾光顾过酒吧,他们买了一打啤酒,戴妮甚至还提醒过他们不可以酒后驾车。
那时马灵珑还没从阿富汗回来,戴妮以为墓地的鬼魂与马灵珑达成协议后,不可能平白无故杀人。戴妮对天发誓,她反复提醒这对父女不可以中途停车,除非开出小镇以后,而那对父女实际上也并不打算参观沿途景色,他们非常赶时间,连等待戴妮找零的空闲都没有便匆忙上路了。
等警察走了以后,马灵珑立刻来到墓地,她打算与它们之中最有权威的长老谈判,她要搞清楚它们违反约定的理由。可所有鬼魂全都躲起来避而不见,大胆一点儿的还说着风凉话,例如人类赶紧滚蛋什么的。
不久,它们便后悔了,马灵珑几乎要踏平那个地方,她其实早该这么做,只是当时的同情心比现在多了一点,而那时他们也没有像现在这样无礼,虽然她与它们曾打过一仗。
马灵珑用各种猛烈的魔法咒语毁掉了大半的建筑,并把它们生前的尸骨从地底下翻出来焚烧,充满魔力的蓝色火焰不仅能把骨头烧得渣也不剩,还能消弱邪灵的力量,将它们从躲藏中熏出来。
她念起超度咒文,强行将一部分较弱的邪灵送入地狱。
最后,她总算获得了谈判机会。
邪灵长老愤怒地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神秘人就要回来了,它们能感受到黑暗力量的蠢蠢欲动。它们不再惧怕她了,它们要夺回属于自己的地盘,它们将要支配属于它们的恐怖。
马灵珑没有听完鬼魂的咆哮便将剩余的部分全都清除掉了,因为它们不断咆哮似乎不打算好好聊天,而马灵珑有点想回家睡觉了。并且,她知道它口中的神秘人是谁,伏地魔的邪恶气息永远是邪灵的美味大餐。
她总算明白为什么两天前它们敢制造幻想引诱斯塔克,显然当时这些家伙不知道马灵珑也在车里,或许明明知道,但它们是故意在挑衅。马灵珑生来便是对付它们的,她的身体与心灵都不会受到灵体一类的超自然力量伤害。
邪灵违背了与她签订的和平协议,违约结果早就写在当初签署的合同里。
现在,它们彻底从小镇消失了,或许别的地方会有少量残余,却已经构不成威胁,五年以后,小镇会重新迎来住户。换句话说,马灵珑可能享受不了多久的平静生活了。
但是,即使她能成功消灭掉这群可怕的家伙,却消耗了大量精力,马灵珑需要十小时以上的睡眠才能恢复体力。她回到酒吧后倒头便睡,完全忘记今晚与斯塔克的约定,等到小蝙蝠在她耳边叽叽叫唤她起床时,斯塔克已经付了阿莎莉第一笔小费。
又是一百美金。
马灵珑没有心思化妆,她才睡了不到两个小时,脑袋还晕乎乎的,她勉强从床上爬起来,套了一件还看得过去的衣服:“你来了?”,拨通了斯塔克的号码
“嗨,灵珑宝贝儿,你说今晚来我的别墅,但你却是在睡觉。”斯塔克进入酒吧后就在阿莎莉的解释下知道了马灵珑的状况,阿莎莉说她的老板有点感冒,需要好好休养。她已经通知马灵珑了,希望他能等待一会儿。
“我有点累,取消计划吧。”马灵珑虚弱地说,“我会补偿你的。”
“我就在酒吧。”斯塔克道,“我带了我们的晚餐过来,你想吃吗,我猜你一定没吃晚饭。”
很久以后,电话那头才传来微弱的声音:“拿上来吧。”
“你是指你的房间?”斯塔克抬头看了一眼,“阶梯上面?”
“是。”马灵珑说。
把安全套放身上果然是对的,斯塔克想。
他踩着金属板哒哒地上楼,音乐与人声又出现了诡异的嘎然,但他没有在意,他满脑子都是马灵珑穿着性感睡衣的样子,他猜测门内的布置应该充满色qing的味道。斯塔克敲了敲门,发现竟然是木质的而不是铁皮做的,就在他打算出声时,门自动开了。
斯塔克双手提着不锈钢的保温餐盒,三层式的,腋窝夹着红酒,他用膝盖顶住门缝,将身体挤了进去。刚至房门,就有一股香气袭来,斯塔克认为那应该可以被称为香气吧,他判断不出味道的来源,只是觉得肯定不是香水或是芳香剂。
“你肯定想象不到我带了什么过来,宝贝儿。”斯塔克正想把那些食物添加一些形容词,却被眼前的画面惊得目瞪口呆。
这是一处比他想象中宽敞四五倍的房间,屋内光线充足,光源来自屋顶的吊灯和落地灯,那些吊灯是由乳白的灯笼组合而成的,他仔细观察了很久发现里面不是蜡烛而是蜡烛形的灯泡。
米色的墙面挂满了中国字画,屋子正中央立着一块木屏风挡住了后面的风景,屏风表面是一条金色长龙吞云吐雾(斯塔克完全不认识那是什么动物,他认为是粗一点的怪蛇),屏风的左侧是张原木桌,上面摆着一张土色的薄纸和一枚黑色的端砚(斯塔克也不知道这坨黑色的块状物是什么),笔筒里插着三支毛笔。
这张桌子的后面是整墙的博古架,每一个格子都被一个物品占据着。
斯塔克愣了几秒又从房间退了出去,他看向楼下,酒客谈笑风生,没人理他,于是,他又回到了房间。
下面和上面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斯塔克很快注意到了梳妆台,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木柜,如果不是因为上面摆满了女人用的化妆品他肯定不会将他联想成梳妆台的。那也是木制结构的,三层抽屉,表面雕刻了许多暗纹,镜子是黄色的,像铜。斯塔克走上前看了看,几度怀疑那其实是哈哈镜,铜镜把他的脸拉扯出十分可笑的长度。
斯塔克转过身,发现了香气的来源,一口紫砂香炉正往天上冒着徐徐白烟,他吹了一下,白烟便纷纷散至空气里。
“有趣(iing)。”斯塔克把不锈钢的餐盒放在了那个木桌上,接着是葡萄酒。
“我以为你会觉得这些很奇怪。”
马灵珑的声音倏然响起,斯塔克吓了一跳,他转过身,看清声音的主人后才松弛下来:“是有点奇怪。”他说,环顾四周,“我很小的时候去过唐人街,有一家华人开的店跟这里很像。”
那是一家买古董的老店,跟这里其实并不像,但斯塔克以一个外国人的眼光判断,它们的相似度有百分之八十。
“我一直在睡觉,没注意到时间。”马灵珑不打算为斯塔克解释这些仿古的布置,她来自昆仑山的“聚仙会馆”,中国魔法学校的名字(在中国其实是叫术法而不是魔法,不过原理类似),大部分从那儿离开的中国学生(也有若干外国交流生)都会沿用在学校宿舍的布置习惯。
“没关系。”不得不承认,置身于此,斯塔克觉得浑身不自在,就好像他来到了异度空间,“我是说,我们要在这里吃饭对吗?”
“我不饿。”她用平静地语调掩盖内心的喜悦,她见到他,其实是高兴的。
“好吧……”环境的影响,让斯塔克有点词穷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缓和自己现在的心情。几分钟前他还想着怎样引诱马灵珑跟自己亲热的,但这会儿,他完全没有感觉了。
马灵珑看出对方的魂不守舍,便道:“但我们可以喝点东西,也许喝一会儿,我就饿了呢?”
“是的,对极了。”斯塔克好像终于找准了目标,迫不及待想要展示自己,快速地抓住红酒瓶,“罗曼尼.康帝(romanee ti),极品红酒。”【注】
作者有话要说: 【罗曼尼.康帝】:法国最古老的葡萄酒园之一,它的有些酒可以买到一百万。
昨天看到一个留言说hp世界的东方魔法学校是在日本,中国没有魔法学校,就这一观点我想发个牢骚。
中国上下五千年,作为世界文化发源地,我们的神话故事与法术占卜之类的玄学早就在英国还处于不知道叫什么国家,以及日本还就是个小岛的时候就有了详细而复杂的完整体系。罗琳阿姨之所以在hp里不提中国是因为当时的西方国家对中国一无所知,她甚至在哈4的火焰杯里把中国来的龙刻画成西方龙的样子,纵观中国神话故事,哪怕是带翅膀的应龙,也是长蛇的身体而不是恐龙的身体,但这不会影响我们喜欢hp。
在罗琳阿姨那个年代,只知道中国极其落后,当然现在很多老外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外媒宣传中国的时候总是避开好的部分,甚至连我们的同胞都认为外国的月亮又大又圆。
所以,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魔法,那么中国的魔法学校绝对独占鳌头,肯定是亚洲权威魔法修行之地而不是在日本。学校可以是昆仑可以是蓬莱可以是任何我们熟悉的仙山地界,但肯定不会是香港。
对罗琳阿姨来说,她更熟悉日本,所以认为只要日本有魔法学校就够了,这说明她完全不了解并且也没想过去了解中国的历史,这并不奇怪,老外都是这样的。
但那是老外,我不是老外,所以我以魔法为背景题材的文就不可能将中国魔法学校写得一文不值。就我个人的观点,中国的法术与西方的魔法独成体系,谁强谁弱看施术者本身,我也不认为中国的法术就必然强过西方的魔法,但中国的法术肯定更难学习,就像中国的文化底蕴一样深不可测。
另外,那位留言者没有登录账号留言的做法还是很明智的。
第32章 闺房
马灵珑有些昏昏欲睡, 她撑着脸腮,摇晃着手里的高脚杯, 红色的液体已经在里面旋转了好几十圈。托尼努力地寻找着话题, 看得出来, 让他一个前卫的科学家,待在像中国古代电影镜头下的地方,他很难放得开。但斯塔克一直记得马灵珑说过她喜欢听自己讲话,所以他一直说个不停。斯塔克不想立刻离去, 他尽可能地让自己显得自然又随意, 卖力地表现出很有经验面对一切的模样。
红酒地香气被檀香盖过,斯塔克每喝一口酒都会忍不住看一眼那个香炉还从香炉洞里燃起的烟丝:“这些, 是古董吗?”终于, 经过一番思想挣扎以后, 斯塔克决定将话题转移到自己更感兴趣的事情身上。
“是的。”马灵珑回道。
“你是卖古董的?”
“如果有人需要,我会卖的。”
“我就需要一个。”斯塔克觉得他们两人的约会越来越像商业交易了, 但至少买卖的话题能让他们之间的相处没有因奇异的环境而陷入相对无言的境地, “那个迷你小花瓶就不错,多少钱?”斯塔克看中的, 是一个鸡心形状的白玉瓶, 小巧又精致。
“那是鼻烟壶。”马灵珑连头都不必回就知道他说的“迷你花瓶”是指什么, 她不认为斯塔克真的对中国古董感兴趣,所以没有往下解说。
“做什么用?”然而他对马灵珑身边的一切都很有兴趣。
她把手机递给斯塔克,手机被斯塔克的夺命连环call打得没电自动关机,这会儿已经满格了, 屏幕上弹出关于“鼻烟壶”的英文解释。
“你是做生意的,不亲自向客户介绍产品?”斯塔克看着马灵珑道。
“你可以读出来,就当是有人在介绍。”
斯塔克的表情渐渐从紧绷变得从容,他开始懂得变换坐姿,而不是挺着腰板像做会议报告的新员工,“如果我猜得没错,你应该是想听我的声音对吧?”斯塔克恢复了自信,状态显得尤为轻松。
“如果你想买一个,我可以给你打个折。”马灵珑淡淡地回应,就好像她根本没有听懂斯塔克刚才的话语,“一万五千美金,原价是两万。”
斯塔克早就摸透了马灵珑的脾性,她不正面回应是与否,就表示她默认了:“这里最贵的是什么?”他看了一眼博古架上的东西,“是那个鱼缸吗?”
“那是翡翠钵盂。”马灵珑有气无力地说。
“好吧,随便什么,多少钱?”
“你真的想要这些?”
“可能吧。”斯塔克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反正,你是做生意的,而我正好有能力购买。”
马灵珑是做生意的,但不是做古董生意的,这些古董大部分来自昆仑山,当然友邻学校“蓬莱山”也贡献了几样。那些是她得到的,学院长老们颁发给她的各种“贡献奖”的奖品,就像斯塔克的工作间也有一面墙堆满了他的成就。
这些不但是古董,还是充满灵气的古董,马灵珑当然不会轻易卖掉,只是随口一说。但如果是斯塔克想要,她会毫不吝啬的任他挑。
“说吧,最贵的是哪一样?”他像来到没有标价的拍卖会现场,斯塔克指着屏风道,“我猜不可能是这个,一块木板应该不值钱,那画的是什么,粗壮的黄蛇?”
马灵珑没有回答,却笑了,不是嘲讽的讥笑,只是觉得好笑而已。
“真的是它?”斯塔克站了起来,来到那块大木板的面前,认真打量着,仿佛一位资深鉴定专家,“事实上,我只认识大卫.霍克尼(david hoey),外界评论他是现今最伟大艺术家之一,我认为那些画作跟这个比起来不值一提,我喜欢这条蛇的颜色,它可以放在我的卧室,我的卧室正好缺一块可以折叠的木板。”斯塔克什么也不缺,他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真的十分需要它。【注】
“那是屏风,上面画的是龙,中国龙。”马灵珑不指望斯塔克能准确的叫出它看中的那些古董的名字,因为他根本不在乎它们是什么或是有什么用,“非卖品。”
斯塔克一点儿也不遗憾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没关系,我可以买别的。”
“为什么想买?”
“因为我猜,你是靠这种方式达成盈利目的的,而我的经济实力正好可以消费得起,而且,它们也不难看。”斯塔克相当聪明的绕回了最初的问题上,“我可以买下你的酒吧,还有你的所有古董,以高于市场的价格,然后你做我的私人助理,偶尔回来经营酒吧,你依然是这里的老板。而我,是你的老板。”
“做你的员工有什么好处。”
“没什么好处。”斯塔克联想到了佩普.波兹,那位能干的秘书小姐抱怨了不止一次她要辞职,所以他猜,跟他做事可能并不是什么美差,“就是钱多。”
“你一直想接近我,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
“这不是我关心的部分。”斯塔克也许是好奇的,但不是非关心不可,“我也不止是想接近你。”
“你能活到现在,是依靠运气吧。”马灵珑道,斯塔克当然无法查出她的真实身份,这其中甚至包括她在麻瓜世界的身份,斯塔克根本不可能将她往灵媒那个方面想,但他却对此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这多少让马灵珑对他的安全意识表现出怀疑,“如果我想杀你,你早死了。”
“是的,我不否认你有能力做到。”斯塔克看着她道,“如果你真的想。”斯塔克举起手指,在反应炉的位置画了一个圈,意味深长地说,“你知道摘掉它的步骤,我可以完全不反抗的让你得到我的‘心’。”
他的上衣单薄,幽蓝地光源透过布料隐隐约约,那是斯塔克最致命的弱点,但却在马灵珑面前不做任何遮掩的展露无遗。
“送你一件东西,就当是补偿我的失约。”马灵珑放下酒杯站了起来,其实她一口都没喝,她现在什么都不能往肚子里塞,哪怕一滴水,她需要让身体得到充分休眠,但斯塔克在这儿,她又不想他失望,“你等我……”是以,当马灵珑倏地起身,头昏目眩的感觉不得不让她又坐了下去。
“噢,宝贝儿!”斯塔克立刻跨到她的身边,不知所措地把手放在马灵珑的肩上,“需要替你叫医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