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沙用一套猫式骂街,成功吓退比特犬。
胡大爷回国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杨叔没办法,只好放弃继续惊吓玉沙的法子。然而这场人为的意外,也让玉沙无意中脏了口,成日里不再放歌,总是疑神疑鬼地上下窜跳,稍有风吹草动便跳起来学猫叫。有人说玉沙得了神经病,也有说它这是学坏了。虽然说鸟友们对于鸟儿的饲养需求千奇百怪,其中也不乏有人喜欢让自家的鸟儿学各种口技。但对于以歌唱比赛为目标培养训练而成的歌鸟,多数养鸟人是不愿意让鸟儿脏口的。
一只脏口的百鸟歌王,几乎等同于废鸟。这是杨叔的意外之喜,也成为胡大爷的伤心处。
胡大爷回到家后,曾亲自上门向杨叔道谢,又提到玉沙这两天不太对劲。当时他只以为是自己出门太久,玉沙不太适宜导致的,又被杨叔随口安慰了几句,便没往心里去。没成想,几周之后,玉沙的情况不见好转,反而愈演愈烈。
“你好聪明啊,”他诺听完故事,赞叹道,“居然知道学猫叫来吓唬那只欺负猫的坏狗狗。”
云歌也跟着一起拍翅膀鼓掌。
玉沙长叹一口气,骂道:“我他妈的也不知道那条怂货怕猫啊。老子当时不就是鸟急了跳墙吗?”作为一只外表看起来精致高贵的金丝雀,玉沙的谈吐与他的形象差距颇大,一开口便满是粗鄙之语,实在令人有些不适应。
“不过你后来为什么不爱唱歌了呢?坏狗狗不是走了吗?”
“老子忽然发现,唱歌有什么好的,傻逼人类们又听不懂,不光听不懂,还装作听得懂的样子给你分出个三类九等来,凭什么啊?要我说,真的鸟就应该骂街,什么歌都没有骂街来得爽。”玉沙说道激动处,又忍不住开始扑腾翅膀,开口大骂几句猫语。
“是鸟儿就必须得唱歌吗?鸟儿就不能学猫骂大街吗?这是什么道理?没有的事情嘛。就允许人类为所欲为,不能让鸟儿选择自己想活的样子?他娘的也太霸道了吧。老子第一个不服!”
也许是他的豪言壮志太过激情澎湃,云歌他们纷纷昂起头,啾啾叫了好几声,大概是在赞同附和玉沙的话。他们三只都是野生的鸣禽,从未和人类有过长时间接触,自然无法理解作为宠物鸟儿需要讨好人类的鸟生。
他诺也明白了,玉沙虽然先天条件好,但是他并不是一只甘愿成为以愉悦人类为己任的歌鸟。他小心翼翼地回头,观察着守在门外看似一无所知的胡大爷,心里叹气,又问玉沙:“胡大爷似乎很想帮助你重新唱歌呢,你真的不愿意吗?”
玉沙顿时沉默下来。空气瞬间安静下来,这种安静犹如带着回响,震得獭的耳膜轰轰响。过了好长一会儿,玉沙才终于再次开口。他道:“我也不是忘恩负义的鸟儿。胡老头对我们好我知道。但凡是都得讲道理嘛,对不对?我已经帮他拿到百鸟歌王的称号了,从鸟情的角度来说,我觉得自己还不错,你可以夸赞我,我也不怕骄傲。但是,说破天去,也是他把我交给别人的,欸——是他让我差点鸟入犬口的。虽然老子聪明又命大,但是从源头说起来,谁对不起谁这件事情,咱们还得掰扯掰扯。”
看起来,玉沙对胡大爷的怨气还未消散。这两年来,他一直不愿意再次开口唱歌,也许是仍旧有心理阴影,但更多的可能是对现有生活的不满。
他诺点点头,代入自己想了想,也觉得可以理解玉沙。在陌生的环境里遭遇到凶残的攻击,是很容易留下心理阴影的。玉沙选择留在胡大爷身边,本来是对人类报以极大的信任的。但胡大爷将他交到陌生人手上,在回来后的第一时间也没有发现玉沙的不对劲,更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从人类自己的角度看来,似乎无可厚非,但从鸟儿的角度,胡大爷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好人类。
人类将鸟儿看做是宠物,且是智商有限的玩物。和对待其他任何宠物一样,人类的关注点相当有限。他们也许会尽心尽力地让鸟儿们生活得舒适,不用在野外风吹雨淋,在他们生病后也会尽心尽力地施以照料。对于鸟儿而言,歌唱原本只是一种生存和沟通手段;但在人类的世界里,鸟儿的歌声是一种取悦人类的方式,是他们置换生存机会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之一。人类训练鸟儿,给他们压口儿,帮助他们学艺,让他们学会最优美的歌唱方式,唱出最动人的曲调。但是鸟儿们心里是如何想的呢?他们真的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吗?大概没有人类会深入思考这些问题。
又或者是,他们确实思考过了,但是没有答案。从本质上而言,人类也是一种动物,他们有着亲近自然的天然本性。而饲养宠物,是一种质朴的经济实惠的亲近自然的方式。你很难说这是一种善举,但它并非出自恶意。它结出的果实是甜是酸,至今仍是未知。
人类有的选择,但动物们没有。这样看起来似乎是不公平的。然而,对于动物而言,人类的干预早已成为自然法则的一部分。和在自然界相似,动物们会利用这些法则,尽可能规避风险,让自己过得舒服。孰是孰非,并不是单个个体可以判断的。
这个问题太过深奥,他诺甩甩头,决定不再深究。他想要解决的是当下的问题,毕竟他已经答应胡大爷,帮他尽可能地开导玉沙。他想了想,又换了一个问题,问道:“既然你不愿意做一只单纯的歌鸟,为什么不选择离开呢?”
玉沙已经成精了,按理来说,他应该离开人类家庭。这对于他自己或是人类而言都是一件好事。久居笼中,玉沙很难在顿悟之道上有所突破。
玉沙叹了一口气,耷拉下脑袋来。他看起来有几分沮丧,又有几分懊恼。过了好一会儿,玉沙才重新开口。他道:“你们是真心想帮胡老头吗?”
他诺想了想,道:“我愿意帮助他,他不是坏人类。不过,我也不愿意伤害你,因为我想和你做朋友。所以,如果你一定不愿意再唱歌了,我也会尊重你的。”
听闻他诺想和自己做朋友,玉沙不知是害羞还是气恼,浑身的羽毛炸起,来回上下跳蹿了几下,显得很激动。“别和老子攀关系。”他大声叫道,“老子才不想和你拜把子呢!”
什么把子?他诺没听懂,皱着眉,歪头看他。
云歌听了,忍不住捧腹啾啾大笑。
玉沙冷静下来,清了清喉咙,降下声调。“想让老子唱歌,也不是不行。”他松了口,“但是老子有条件。”
“什么条件?”他诺精神了。有条件就说明事情有转机,这是一件好事。
“你们得帮老子出气。如果我舒服了,心里爽了,说不定我就会继续唱歌。”
出气?他诺有些为难,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想让我把那只坏人类揍一顿吗?我不知道能不能打赢呢。”
他还从来没和人类打过架,确切的说,他诺还从来没打过架。他离斗殴最近的一次,大概是小时候被林子里的一群小猕猴们抓住,他们想揪他身上的毛毛。他诺一边挣扎一边急得大哭,最后是水獭大哥闻声赶来,吓跑了那群讨厌的小猴子,保住了他诺过冬用的毛毛。不过,他诺屁股上的毛毛还是秃了一块,被笑话了一整个冬天。
想到这,他诺忍不住转身去看小老板。如果是打架的话,小老板应该相当厉害吧。说不定他能说服小老板帮忙呢——前提是小老板肚子很饿的话。
罗飨不知什么时候醒了,正坐在原地发呆。似乎是感受到他诺的目光,他瞥了一眼满脸欲言又止的海獭,道:“想都别想,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
“可是……”
“没有可是。”
他诺的脑袋瞬间耷拉下来。他伸手抓了抓后脑勺的头发,早知道斗殴技能迟早会派上用场,他就不偷懒,早早地和水獭二哥学学怎么打架了。
“揍一顿?什么揍一顿?”玉沙喵呜喵呜地叫道,“我倒也是很想揍一顿那只人类出气啦,不过听说他得了什么了不得的病,被女儿接走了,早就不在毛春了。连同那只蠢狗我也再没见到了。”
咦?他诺抬头,好奇地望向玉沙,道:“不是找这只人类出气的话,你想怎么出气呢?”
“虽然这些人类是很可恶啦,”玉沙继续喵呜道,“但是最最让我生气的是一只臭鸟!妈的,想到这里我就生气。要不是他,老子早就走了,也不用遭这些罪!你们帮我找到他,我出了气,就去打比赛。”他的胸脯高高挺起,语气里满是自信,仿佛只要他肯下场参加比赛,冠军就是囊中之物。他似乎又变回当年那种名震全国的百鸟歌王。看起来无论玉沙是否肯承认,他还是很享受斗歌的过程的。
胡大爷回国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杨叔没办法,只好放弃继续惊吓玉沙的法子。然而这场人为的意外,也让玉沙无意中脏了口,成日里不再放歌,总是疑神疑鬼地上下窜跳,稍有风吹草动便跳起来学猫叫。有人说玉沙得了神经病,也有说它这是学坏了。虽然说鸟友们对于鸟儿的饲养需求千奇百怪,其中也不乏有人喜欢让自家的鸟儿学各种口技。但对于以歌唱比赛为目标培养训练而成的歌鸟,多数养鸟人是不愿意让鸟儿脏口的。
一只脏口的百鸟歌王,几乎等同于废鸟。这是杨叔的意外之喜,也成为胡大爷的伤心处。
胡大爷回到家后,曾亲自上门向杨叔道谢,又提到玉沙这两天不太对劲。当时他只以为是自己出门太久,玉沙不太适宜导致的,又被杨叔随口安慰了几句,便没往心里去。没成想,几周之后,玉沙的情况不见好转,反而愈演愈烈。
“你好聪明啊,”他诺听完故事,赞叹道,“居然知道学猫叫来吓唬那只欺负猫的坏狗狗。”
云歌也跟着一起拍翅膀鼓掌。
玉沙长叹一口气,骂道:“我他妈的也不知道那条怂货怕猫啊。老子当时不就是鸟急了跳墙吗?”作为一只外表看起来精致高贵的金丝雀,玉沙的谈吐与他的形象差距颇大,一开口便满是粗鄙之语,实在令人有些不适应。
“不过你后来为什么不爱唱歌了呢?坏狗狗不是走了吗?”
“老子忽然发现,唱歌有什么好的,傻逼人类们又听不懂,不光听不懂,还装作听得懂的样子给你分出个三类九等来,凭什么啊?要我说,真的鸟就应该骂街,什么歌都没有骂街来得爽。”玉沙说道激动处,又忍不住开始扑腾翅膀,开口大骂几句猫语。
“是鸟儿就必须得唱歌吗?鸟儿就不能学猫骂大街吗?这是什么道理?没有的事情嘛。就允许人类为所欲为,不能让鸟儿选择自己想活的样子?他娘的也太霸道了吧。老子第一个不服!”
也许是他的豪言壮志太过激情澎湃,云歌他们纷纷昂起头,啾啾叫了好几声,大概是在赞同附和玉沙的话。他们三只都是野生的鸣禽,从未和人类有过长时间接触,自然无法理解作为宠物鸟儿需要讨好人类的鸟生。
他诺也明白了,玉沙虽然先天条件好,但是他并不是一只甘愿成为以愉悦人类为己任的歌鸟。他小心翼翼地回头,观察着守在门外看似一无所知的胡大爷,心里叹气,又问玉沙:“胡大爷似乎很想帮助你重新唱歌呢,你真的不愿意吗?”
玉沙顿时沉默下来。空气瞬间安静下来,这种安静犹如带着回响,震得獭的耳膜轰轰响。过了好长一会儿,玉沙才终于再次开口。他道:“我也不是忘恩负义的鸟儿。胡老头对我们好我知道。但凡是都得讲道理嘛,对不对?我已经帮他拿到百鸟歌王的称号了,从鸟情的角度来说,我觉得自己还不错,你可以夸赞我,我也不怕骄傲。但是,说破天去,也是他把我交给别人的,欸——是他让我差点鸟入犬口的。虽然老子聪明又命大,但是从源头说起来,谁对不起谁这件事情,咱们还得掰扯掰扯。”
看起来,玉沙对胡大爷的怨气还未消散。这两年来,他一直不愿意再次开口唱歌,也许是仍旧有心理阴影,但更多的可能是对现有生活的不满。
他诺点点头,代入自己想了想,也觉得可以理解玉沙。在陌生的环境里遭遇到凶残的攻击,是很容易留下心理阴影的。玉沙选择留在胡大爷身边,本来是对人类报以极大的信任的。但胡大爷将他交到陌生人手上,在回来后的第一时间也没有发现玉沙的不对劲,更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从人类自己的角度看来,似乎无可厚非,但从鸟儿的角度,胡大爷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好人类。
人类将鸟儿看做是宠物,且是智商有限的玩物。和对待其他任何宠物一样,人类的关注点相当有限。他们也许会尽心尽力地让鸟儿们生活得舒适,不用在野外风吹雨淋,在他们生病后也会尽心尽力地施以照料。对于鸟儿而言,歌唱原本只是一种生存和沟通手段;但在人类的世界里,鸟儿的歌声是一种取悦人类的方式,是他们置换生存机会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之一。人类训练鸟儿,给他们压口儿,帮助他们学艺,让他们学会最优美的歌唱方式,唱出最动人的曲调。但是鸟儿们心里是如何想的呢?他们真的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吗?大概没有人类会深入思考这些问题。
又或者是,他们确实思考过了,但是没有答案。从本质上而言,人类也是一种动物,他们有着亲近自然的天然本性。而饲养宠物,是一种质朴的经济实惠的亲近自然的方式。你很难说这是一种善举,但它并非出自恶意。它结出的果实是甜是酸,至今仍是未知。
人类有的选择,但动物们没有。这样看起来似乎是不公平的。然而,对于动物而言,人类的干预早已成为自然法则的一部分。和在自然界相似,动物们会利用这些法则,尽可能规避风险,让自己过得舒服。孰是孰非,并不是单个个体可以判断的。
这个问题太过深奥,他诺甩甩头,决定不再深究。他想要解决的是当下的问题,毕竟他已经答应胡大爷,帮他尽可能地开导玉沙。他想了想,又换了一个问题,问道:“既然你不愿意做一只单纯的歌鸟,为什么不选择离开呢?”
玉沙已经成精了,按理来说,他应该离开人类家庭。这对于他自己或是人类而言都是一件好事。久居笼中,玉沙很难在顿悟之道上有所突破。
玉沙叹了一口气,耷拉下脑袋来。他看起来有几分沮丧,又有几分懊恼。过了好一会儿,玉沙才重新开口。他道:“你们是真心想帮胡老头吗?”
他诺想了想,道:“我愿意帮助他,他不是坏人类。不过,我也不愿意伤害你,因为我想和你做朋友。所以,如果你一定不愿意再唱歌了,我也会尊重你的。”
听闻他诺想和自己做朋友,玉沙不知是害羞还是气恼,浑身的羽毛炸起,来回上下跳蹿了几下,显得很激动。“别和老子攀关系。”他大声叫道,“老子才不想和你拜把子呢!”
什么把子?他诺没听懂,皱着眉,歪头看他。
云歌听了,忍不住捧腹啾啾大笑。
玉沙冷静下来,清了清喉咙,降下声调。“想让老子唱歌,也不是不行。”他松了口,“但是老子有条件。”
“什么条件?”他诺精神了。有条件就说明事情有转机,这是一件好事。
“你们得帮老子出气。如果我舒服了,心里爽了,说不定我就会继续唱歌。”
出气?他诺有些为难,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想让我把那只坏人类揍一顿吗?我不知道能不能打赢呢。”
他还从来没和人类打过架,确切的说,他诺还从来没打过架。他离斗殴最近的一次,大概是小时候被林子里的一群小猕猴们抓住,他们想揪他身上的毛毛。他诺一边挣扎一边急得大哭,最后是水獭大哥闻声赶来,吓跑了那群讨厌的小猴子,保住了他诺过冬用的毛毛。不过,他诺屁股上的毛毛还是秃了一块,被笑话了一整个冬天。
想到这,他诺忍不住转身去看小老板。如果是打架的话,小老板应该相当厉害吧。说不定他能说服小老板帮忙呢——前提是小老板肚子很饿的话。
罗飨不知什么时候醒了,正坐在原地发呆。似乎是感受到他诺的目光,他瞥了一眼满脸欲言又止的海獭,道:“想都别想,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
“可是……”
“没有可是。”
他诺的脑袋瞬间耷拉下来。他伸手抓了抓后脑勺的头发,早知道斗殴技能迟早会派上用场,他就不偷懒,早早地和水獭二哥学学怎么打架了。
“揍一顿?什么揍一顿?”玉沙喵呜喵呜地叫道,“我倒也是很想揍一顿那只人类出气啦,不过听说他得了什么了不得的病,被女儿接走了,早就不在毛春了。连同那只蠢狗我也再没见到了。”
咦?他诺抬头,好奇地望向玉沙,道:“不是找这只人类出气的话,你想怎么出气呢?”
“虽然这些人类是很可恶啦,”玉沙继续喵呜道,“但是最最让我生气的是一只臭鸟!妈的,想到这里我就生气。要不是他,老子早就走了,也不用遭这些罪!你们帮我找到他,我出了气,就去打比赛。”他的胸脯高高挺起,语气里满是自信,仿佛只要他肯下场参加比赛,冠军就是囊中之物。他似乎又变回当年那种名震全国的百鸟歌王。看起来无论玉沙是否肯承认,他还是很享受斗歌的过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