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了拍胸口,他视线重新落到我身上,脸上笑意退去一些:“小友,你脸色比上次来时更差了啊。我让你不要忧思过重,你怎么不听呢?你这样是会短命的。”
指尖碰触脸面,我最近不是没照过镜子,脸色的确不好看,灰暗苍白,瞧着非常憔悴,眼窝都像是更深了。
“谢谢,我会注意的。”
维景道人盯着我看了半晌,摇摇头道:“你就是嘴上应得快,其实根本不会注意。罢了,我原本也不想提以前那些凡尘俗事,可你这样我实在放心不了,我跟你说个故事吧。”
他开始一本正经说起书来,以“从前有个Omega”开头,给我讲了一个唏嘘又遗憾,悲伤也温情的故事。
从前有个omega,自小顺风顺水,家境优渥。他出色、漂亮,还很聪明,他想要的都能得到,他喜欢的也都喜欢他。十八岁那年,他遇到了自己心仪的alpha,虽然对方出生没那样显赫,只是律师的孩子,但他一眼就爱上了对方,决定要与对方共度一生。
家族反对又如何?他做事洒脱果决,不留余地,在家人都没醒过神的时候,就和自己的alpha互相标记了。
两人至此再不可分离,哪怕死亡亦无法解除他们的羁绊。Omega的家人就算再不愿,也只能咬牙应下这桩婚事。
他度过了人生最幸福的五年,与心爱的人结成伴侣,拥有了两人的孩子。
“最好的美梦也不过如此了,”维景道人的视线穿过我,投向窗外,叹气道,“可惜美梦易醒……”
幸福的日子在第五个年头戛然而止,Omega一家三口在外出游玩时遇上了特大连环交通事故。他们的车被前后夹击,面目全非。前排的司机当场死亡,后排的一家三口,在遭遇撞击的一瞬间,Omega下意识去保护安全椅上的宝宝,随后便失去了知觉。
“再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被一个人护在身下。他的alpha用身体将他和孩子牢牢护住,自己却已经没了气息。”他的声音逐渐低哑,“送到医院时,医生说他整个脊柱都碎了。他活着时可怕疼了,脊柱都碎了,那得多疼啊。”
我看他说着说着眼圈都泛红,觉出不对:“道长……”
“后来,孩子也没了,抢救了三天三夜,还是救不回来。”他抬起袖子抹了抹眼睛,“我就是那个omega。”
我就算猜到这个真相,但他这么大方承认了,我倒反而不知道要作何表情。
“一夕间孩子爱人都没了,我消沉了两年,和你现在这鬼样差不多。两年后的某一天,我遗书都写好准备要上山自杀,走着走着柳暗花明,突然就发现这座道观。那时候还有个老道士,就是我师父,眼睛也毒,一眼看出我有寻死心,开解我一番,拉我说了一天的大道理。之后……我就看破红尘,出家为道了。”他说了一大堆话,口也干了,歇了歇抿了一大口茶。
“……节哀。”言语太过苍白,除了这两个字,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安慰他。
他大手一挥,不在意道:“节什么哀,我早就不哀了,都几十年前的事了。在维景山出家后,我就把他俩骨灰往山里一撒。此后这山、这树、这里的每寸土地都是他们,我一睁眼,处处便有他们的影子。我已然放下,肉身不过真识暂留人间的皮囊,这里才是最重要的。”他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这里有他们,他们便永远都在。”
怪不得宋柏劳没法迁走他,这山里有他的家,有他爱的人,他怎么舍得离开。
他能与我说这番话,我很感激他。毕竟我俩非亲非故,他完全可以不用自挖伤口来开解我。而他这样做了,我自然也不能辜负他的苦心。
我起身告辞,朝他躬身致意:“我明白的道长,斯人已逝,往事已了,该放下的都要放下。”
这七年,其实我早就放下了。可宁诗的一场骗局将我翻篇的往事又给翻了回来,定在了最刻骨铭心的那一页。
我为这场迷梦做了太多的假设和打算,甚至一度幻想……自己也可以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当幻想破灭,所有预设成空,那瞬间心间涌出的巨大哀恸,并非单纯的只是为了没能活下来的孩子而感到痛苦。
不甘,苦闷,自嘲,想着“我这样的人果然不可能轻易得到幸福”,在黑暗的情绪里越陷越深。
或许有那么一天我能真正放下,一个月,一年,十年……它可以是即时即刻,也可以是很久以后,但不是现在。
宋墨伤得不轻,要留院观察几天,医生说如果没什么问题,下周就能出院。
我每天下午都会去陪他,给他带些自己做的小点心。吃个蛋糕,下几盘飞行棋,我再给他念会儿故事书,一个下午很快就能消磨过去。到晚上七点左右,他吃过饭要睡了,我便也可以走了。
宋柏劳这阵似乎越发忙碌。朱阮联姻,员工泄密,对夏盛都可说是不小的打击。他来医院看过几次宋墨,都是匆匆来,匆匆去,没与我有任何交流,甚至看都不看我一眼。
李旬倒是经常来,会逗宋墨玩一会儿,还会和我聊两句。
“朱璃和阮凌和的婚礼定在下个月十八号。”李旬将宋墨哄睡着后,掖了掖被角,轻声对我道,“他们这次请了许多人,仿佛要搞一场世纪婚礼。还给宋总和骆先生也寄了请柬,真是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不用想,这一定是朱璃的主意。
他就是要让所有人看到他的胜利,瞻仰他的荣光,对他有恨难言。这样,他便能从中得到莫大的快乐。
“他们会去吗?”我问李旬。
“骆先生应该不会去,阮凌和的婚礼还请不动他,他老子的倒可以考虑考虑。”李旬语气里对阮家满满不屑,“宋总没说去不去,不过请柬收了,还让我准备红包,不知道当天是自己亲自去还是派人送个红包就完。”
“他会自己去吧。”
李旬不解:“宋总和您说过了?”
说是没说过,可他收到请柬时的表情我都能想象得出。
“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容忍这种挑衅行为。”他不仅会去,还会大张旗鼓的去,我都怀疑他会不会直接把红包甩在阮凌和脸上。
指尖碰触脸面,我最近不是没照过镜子,脸色的确不好看,灰暗苍白,瞧着非常憔悴,眼窝都像是更深了。
“谢谢,我会注意的。”
维景道人盯着我看了半晌,摇摇头道:“你就是嘴上应得快,其实根本不会注意。罢了,我原本也不想提以前那些凡尘俗事,可你这样我实在放心不了,我跟你说个故事吧。”
他开始一本正经说起书来,以“从前有个Omega”开头,给我讲了一个唏嘘又遗憾,悲伤也温情的故事。
从前有个omega,自小顺风顺水,家境优渥。他出色、漂亮,还很聪明,他想要的都能得到,他喜欢的也都喜欢他。十八岁那年,他遇到了自己心仪的alpha,虽然对方出生没那样显赫,只是律师的孩子,但他一眼就爱上了对方,决定要与对方共度一生。
家族反对又如何?他做事洒脱果决,不留余地,在家人都没醒过神的时候,就和自己的alpha互相标记了。
两人至此再不可分离,哪怕死亡亦无法解除他们的羁绊。Omega的家人就算再不愿,也只能咬牙应下这桩婚事。
他度过了人生最幸福的五年,与心爱的人结成伴侣,拥有了两人的孩子。
“最好的美梦也不过如此了,”维景道人的视线穿过我,投向窗外,叹气道,“可惜美梦易醒……”
幸福的日子在第五个年头戛然而止,Omega一家三口在外出游玩时遇上了特大连环交通事故。他们的车被前后夹击,面目全非。前排的司机当场死亡,后排的一家三口,在遭遇撞击的一瞬间,Omega下意识去保护安全椅上的宝宝,随后便失去了知觉。
“再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被一个人护在身下。他的alpha用身体将他和孩子牢牢护住,自己却已经没了气息。”他的声音逐渐低哑,“送到医院时,医生说他整个脊柱都碎了。他活着时可怕疼了,脊柱都碎了,那得多疼啊。”
我看他说着说着眼圈都泛红,觉出不对:“道长……”
“后来,孩子也没了,抢救了三天三夜,还是救不回来。”他抬起袖子抹了抹眼睛,“我就是那个omega。”
我就算猜到这个真相,但他这么大方承认了,我倒反而不知道要作何表情。
“一夕间孩子爱人都没了,我消沉了两年,和你现在这鬼样差不多。两年后的某一天,我遗书都写好准备要上山自杀,走着走着柳暗花明,突然就发现这座道观。那时候还有个老道士,就是我师父,眼睛也毒,一眼看出我有寻死心,开解我一番,拉我说了一天的大道理。之后……我就看破红尘,出家为道了。”他说了一大堆话,口也干了,歇了歇抿了一大口茶。
“……节哀。”言语太过苍白,除了这两个字,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安慰他。
他大手一挥,不在意道:“节什么哀,我早就不哀了,都几十年前的事了。在维景山出家后,我就把他俩骨灰往山里一撒。此后这山、这树、这里的每寸土地都是他们,我一睁眼,处处便有他们的影子。我已然放下,肉身不过真识暂留人间的皮囊,这里才是最重要的。”他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这里有他们,他们便永远都在。”
怪不得宋柏劳没法迁走他,这山里有他的家,有他爱的人,他怎么舍得离开。
他能与我说这番话,我很感激他。毕竟我俩非亲非故,他完全可以不用自挖伤口来开解我。而他这样做了,我自然也不能辜负他的苦心。
我起身告辞,朝他躬身致意:“我明白的道长,斯人已逝,往事已了,该放下的都要放下。”
这七年,其实我早就放下了。可宁诗的一场骗局将我翻篇的往事又给翻了回来,定在了最刻骨铭心的那一页。
我为这场迷梦做了太多的假设和打算,甚至一度幻想……自己也可以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当幻想破灭,所有预设成空,那瞬间心间涌出的巨大哀恸,并非单纯的只是为了没能活下来的孩子而感到痛苦。
不甘,苦闷,自嘲,想着“我这样的人果然不可能轻易得到幸福”,在黑暗的情绪里越陷越深。
或许有那么一天我能真正放下,一个月,一年,十年……它可以是即时即刻,也可以是很久以后,但不是现在。
宋墨伤得不轻,要留院观察几天,医生说如果没什么问题,下周就能出院。
我每天下午都会去陪他,给他带些自己做的小点心。吃个蛋糕,下几盘飞行棋,我再给他念会儿故事书,一个下午很快就能消磨过去。到晚上七点左右,他吃过饭要睡了,我便也可以走了。
宋柏劳这阵似乎越发忙碌。朱阮联姻,员工泄密,对夏盛都可说是不小的打击。他来医院看过几次宋墨,都是匆匆来,匆匆去,没与我有任何交流,甚至看都不看我一眼。
李旬倒是经常来,会逗宋墨玩一会儿,还会和我聊两句。
“朱璃和阮凌和的婚礼定在下个月十八号。”李旬将宋墨哄睡着后,掖了掖被角,轻声对我道,“他们这次请了许多人,仿佛要搞一场世纪婚礼。还给宋总和骆先生也寄了请柬,真是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不用想,这一定是朱璃的主意。
他就是要让所有人看到他的胜利,瞻仰他的荣光,对他有恨难言。这样,他便能从中得到莫大的快乐。
“他们会去吗?”我问李旬。
“骆先生应该不会去,阮凌和的婚礼还请不动他,他老子的倒可以考虑考虑。”李旬语气里对阮家满满不屑,“宋总没说去不去,不过请柬收了,还让我准备红包,不知道当天是自己亲自去还是派人送个红包就完。”
“他会自己去吧。”
李旬不解:“宋总和您说过了?”
说是没说过,可他收到请柬时的表情我都能想象得出。
“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容忍这种挑衅行为。”他不仅会去,还会大张旗鼓的去,我都怀疑他会不会直接把红包甩在阮凌和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