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同时摇摇头,胖子说:“永生不靠谱,你看看你们自己,不也是永生么,可今天咋还差点死了呢?所以,来点实惠的,金银珠宝古董玉器都可以。”
    少年着急的说:“你们慈悲为怀,帮帮忙还不行吗,现在我身上真的没有值钱的东西。”
    其他几个人纷纷摇头,不拿钱肯定不干活的态度,此时,我也能了解大家的失落的想法,确实不好再说什么,假如大家不去,我想,只有我和素儿两个人会去面对那个不知名的怪物。
    骂不死一咬牙的说:“我知道一个地方,那里有金果、玉果、银果,我带你们去取,能摘多少就看自己的本事!”他的话感觉非常意外,果子?是树上结的么?不过,心理惦记着爷爷的安危,我还特意问了一句来得及吗?
    骂不死却说,那长了金银玉三种果实的大树就在去往轮回河的位置,我们现在去正好是可以路过的。
    瞧他说话的那个纠结的神态,我忽然有种预感,这小子一开始是故意骗我们,怪不得他说族人将财宝看的特别重,又特别严肃叮嘱我们别打那些金银财宝的主意,当然在谈到不死国的时候,还会以各种各样的新奇来引诱我们。
    现在回过头想想,显然他是一种手段,很有可能他知道不死国正在遭受灾难,怕大家得知了不死国没有什么宝贝,反而不来了,那样不就得不偿失了么?
    阴啊,不愧是活了上千年的老狐狸,这么看来,是我们几个完全被利用了。
    另外一名少年同样面色较为难看,除了我、素儿、彭加木没表态以外,其他人态度非常明显,何况,骂不死与我们一路相随这么长的时间,他心里肯定也清楚到底谁才是战斗中的主力。
    就这样,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我们离开了石头房子,由骂不死负责带路,奔着城市的一个方向走过去,这一路,没有翡翠铺路,也没有黄金做墙,不死国的人不吃饭,只喝水,所以城市里也不需要生火做饭,到处都是茂密的植被,但目前已经有三分之二枯萎了,最后的三分之一却也在一点点的枯黄到落叶。
    除此之外,几乎每家的门口皆有趴在地上的人,还有的一些人居然半截身子埋在了土里,人事不知,一起同行的少年告诉我们,那个怪物的毒不会立刻要人性命,只是让人丧失知觉,形同于活死人。
    第三百一十四章 三色果
    当问起大汉朝的兵甲,骂不死说,那是曾经大汉朝的战士们所留,里面蕴含了士兵的杀气,他们不是汉人,一旦靠近兵甲会被煞气所伤,所以,能不能救人,还真就在我们六个人的身上。
    不过,现在显然所有人对这个大汉兵甲的兴趣,远远不如对金银玉果的期盼,加快急促的步伐向前行走,自打到了不死国以后,胖子已经不再嘴贫,老雷不再淡定,就连巴特也同样有了焦急的表现,没错,大家本来就是为了利益而来。不死国里的人与我们也同样非亲非故,好不容易九死一生到了这里,假如只是空手回到城市,那么,对于他们几个来说,无异于是一个很重的打击,尤其巴特,他如果得不到足够的钱,将家里的所有财产全部拿去贩卖,或许都不够赔偿这次旅游出事儿人们。
    行走时会踩到乱七八糟的枯枝,穿过了一片干枯的森林以后,远远的看过去,那里有着一颗参天古树,它的粗细几乎达到了七八米,就连高度也快赶上七八层楼的样子,枝繁叶茂,等到了大树下,我们抬头一看,确实吓了一跳,整个大树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半是金,一半是银,还有一半是翡翠,每个果子呈圆形,大小堪比一个正常大小的篮球。
    骂不死说:“这棵树是不死族的神树,也称之为禁果,每个果子都是实心的,金果最沉,我怕你摘了也拿不走,最好的办法是取银果。”
    “树上结金子?真的假的,不是骗我们吧?”胖子问。
    “至于真假你们上去便知,等到出去的时候,能拿多少拿多少,我们都不会阻拦。”
    “你说话算么?骂不死,咱们也是在外面认识的,知道你是个罪人,你作为一个罪人说的话,万一他们活了以后不认账怎么办?”老雷也提出了疑问。
    这时候,一起来的少年表示他绝对不会干涉,如果我们救了不死国,那就是族人们的恩人,对待恩人,取点果子还是没问题的。可他们几个还是不放心真假,于是,便由老雷和巴特一起爬上了大树。
    树皮之间的缝隙很大,对着两位专业的人士来说,也没用上多大的劲儿,便爬上了大树的最顶端。接着,他们俩像是合作似的,直接去取金子。
    八十年代翡翠玉石根本不值钱,不像现在,一块儿上好的翡翠几千万几百万的,在过去,老百姓的生活条件刚刚好,好多人家甚至还没有电视机呢,又有谁会关注玉器?
    金子不同,八十年代最便宜的十几块钱,老百姓工资一百多块钱,并且,金子这个东西看的见摸得着,美国的钞票叫美金,因为那个时候,老美帝国主义为了建立霸主地位,将钱币与黄金化为等号,咱们老百姓虽然啥也不懂,但都知道金子值钱。
    老雷和巴特俩人一人干掉了一个大金果,很快,就听‘咣’的一声,那个大果子坠落在地上,真的有篮球场大小,落在地面砸出了一个深坑。
    胖子兴奋的跑过去拽,结果不管怎么用力,金球子依旧纹丝不动,按照我的想法,那么大的金球子,实心的话,少说也得有三四百斤。
    为了验证真假,胖子牙齿咬,因为金子软,没几下,他兴奋的挥了挥手:“真的!真的。”
    就连彭加木也好奇的跟过去摸了摸,他惊讶的问:“太奇怪了,大树可以结金子,这是什么树?”
    骂不死催道:“那你就别问了,金子是真的就行,这个东西几百斤重,放在这儿也拿不走,等救完了人再回来吧。”
    没过一会儿,老雷他们俩也下来了,落地后,得知是纯金的,当即也没了别的话,答应前去救人,至于这个大树到底为什么会结金子,他们几个人显得毫不关心,就算是我与彭加木追问,可人家就是不说。
    接着,又向前走了十几分钟,到了一处类似庙宇似的建筑,周围是用大块儿的石头围成的小院,奇怪的是在正门的位置放置了绊马索,使得整个庙宇看起来不伦不类的。
    少年说:“这里就是装有大汉兵甲的庙宇,此地距离轮回河不足百米。”又在我问起轮回河的位置时,他为我们指了指远处,就见在百米之外浓雾滔滔,它无边无际,乍一看,如同一个蜿蜒行走的雾墙,横在了我们的眼前,拦住了去路。
    “那雾气就是所有闯入城中的游魂野鬼抢夺轮回河里的水,所有的族人是受到上游恶魔在饮水时放出的毒气所致,求求你们,快点吧,现在轮回河中的河水已经不多了,如果真的干涸,我们会彻底消亡在世界上。”
    在我心里的焦急程度好不亚于骂不死与少年,他们还说这个庙就是以前族长所立的,曾经面对大汉朝的铁骑时,这些人仗着懂得术法,并没有太把汉朝铁骑放在心里,当时便与楼兰联合,拒绝与汉朝合作。
    但是,第一次交锋,大汉朝在小规模失败以后,了解到了不死国人的咒法,于是发动夜袭,将那些不会死的人,斩杀了个干干净净。而楼兰与不死族人经过后续接连部署应敌,却依然没有挡得住那些战无不胜的兵将,所以,不死国的族人打算撤退,却在回到罗布泊的个过程中让一小队的兵马追杀,而这一路追便追到了不死国城内。
    于是,不死族纠集了大量的族人去阻拦,在那一战,汉朝士兵悍不畏死,尤其骑兵更是异常凶猛,在与不死族的族人厮杀过后,终于还是寡不敌众被斩杀了在此。
    在不死国,人死之后埋在土里那是最大的恩赐,所以,他们不想让敌人而已入土,便抛尸在了野外,结果到了夜里,不死国又一次遭受袭击,原来是那些兵将哪怕变成了鬼魂,却依旧奋勇杀敌,这也将不死族的族人们吓坏了。
    成为了鬼魂的兵将更厉害了,一连三天的时间,每天都会在夜里出来杀人,他们族人苦不堪言,而且,他们坚信是盔甲上的魔力所造成的,后来国王提出建议,将盔甲脱下以后,尸体焚烧,再将盔甲兵器用大石头围上,然而,一旦用石头围堵个严严实实,那整个不死国便会夜里不宁,为此便打开了一个缺口,可又怕盔甲出来害人,就将盔甲的门外设立上了绊马索,结果,做完了以后还真就好了。
    兵甲幽灵对不死族的族人们有杀意,可我们几个是地地道道的汉人,自然可能会受到的阻碍也会小了很多,所以,他们才求我去拿大汉朝的武器大家,因为在这个不死国,只有此地才具备差不多的兵器。
    听他讲完,我心里也很无奈,大汉朝已经消失了几千年,可这里人们的思想却只是停留在那个年代里,殊不知当今的社会早就已经变化万千,如果四维空间能够随意进入,或许,灾难的不是我们,反而是他们。
    为了能救爷爷,我们几个并排站在了庙门前,由我扯着脖子大喊道:“我也是汉人,咱们是自己人,今来此地,特接你能离开,孤魂野鬼,速速错让路。”说完了这句话,大家一起迈步走进了这座奇怪的庙宇。
    说是庙宇,倒像是个临时搭建的小房子,等进了门,面前分为十二幅盔甲,他们皆摆放整齐的分裂为十二个位置,然而,当我以阴阳眼查看,却发现在每一个盔甲上的旁边,皆站着一名身材彪悍的兵将魂魄。
    第三百一十五章 黑脸的小少年
    我发现了一个细节,不死国的人喜欢用石头,不论是面前所谓的庙宇,还是他们的住宅,统一是由石头搭建而成,并且没有用任何的泥土填充,而是将石头打磨,再用某些不知名的树胶进行封堵。
    不过,进来没多久,我也发现了另外一个特点,就是整个不死族的族人们,他们除了不会死以外,好像也没多大的本事,虽然在千年前,大汉朝的铁骑虽然可以无敌于天下,但比起现代武器的军事战争,或许一个按钮就足以消灭数不清的敌人了。
    十二幅盔甲颜色漆黑,有虎头的雕刻,那上面阴雾不散,那些个兵将阴魂很凝实,这在阴阳学说中的说法叫做‘英灵不散’,只有强大的士兵才会达到,他们的强大是源自于灵魂上的韧性,好比彭加木,如果他上战场去打仗,杀了足够人,命硬到天都不收,自然死后也会英灵不散。
    而且,它不等于阴魂不散,阴魂不散会伤害家人子女以及过往路人,英灵不散则会护佑后代百邪不侵,很像是充当守护神一样的角色,所以,你看当今社会,曾经在战场上活下来的人,哪怕年轻的时候多病,可到了最后却各个非常的长寿,这就是灵魂坚硬,命硬的一种表现。
    古代战争中杀人与现代不同,比起灵魂的坚韧,还是不足以达到眼前阴魂将士的强度。
    素儿说:“他们的阴魂很凝实,如果动武器的话,肯定会被攻击,咱们现在手里没有可以布置法阵的工具了,很危险。”
    如今,不单单只有我和素儿看的件,其他人也是亲眼看着飘飘荡荡的阴魂,几人的目光看向我,到了今天这一步,我们没有退路可走,骂不死与那少年都是一副中东人的面孔,所以,他们没敢进来,巴特是蒙古人,只有我、老雷、胖子、彭加木属于汉人。
    为了谨慎起见,让巴特和素儿先出去,女人在过去也是不上战场的,更何况,这些阴灵谁知道会不会伤害素儿,剩下我们四个的时候。
    设想了很多种的方法,既然是要去杀那个叫胡塔克的怪物,索性还不如利用上这里面的英灵,于是,我在老雷那要来了军刀,划破了左手掌心,将手举起。
    一时间,十二个阴雾弥漫的武士有了一丝丝的晃动,这代表他们的英灵依旧未散,难以想象,这些人到底有着多么强大的执念才会坚持到了现在。
    把刀交给其他人,他们与我一样,割破了左手举起,当鲜血一滴一滴的落在地上时,很快便化为气雾蒸腾。
    我说:“吾乃江西赣州人士,今到不死国,恭请诸位将军!”
    阴魂依旧摇摇摆摆,十二幅盔甲上的阴雾将空气中的温度所降低,这些人是大汉朝将军,在中华民族当中的历史上,汉人是最强的民族,更悲哀的却是内斗最狠的民族,不过当面对外族人,汉人却团结的超乎你的想象。
    将左手举起,脑海中想起了一首诗,大声道:“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之后,我缓缓的靠近了那些英灵,能够感觉到英灵身上的变化,距离较近,能够看清那些英灵的模样。
    面前的是一位中年男子,他身材高大,容貌粗犷,瞳孔已经没有任何的神采,虽不知他们的执念是什么,但我们与阴魂一样,都是从外界进入不死国的汉人。
    当手掌与阴魂相触碰时,对方居然也是将手缓缓的抬起,突然之间,脑海里传来阵阵的马鸣嘶啸,紧接着,我仿佛穿越了上千年,回到当初大汉铁骑追杀不死国族人的场景,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手起刀落间不断有人头落下。
    骏马奔腾在苍茫大漠之中,两军冲陷,兵将当中有十二将士最为勇猛,他们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我被震撼到了,原来,这就是古时候的战场,当真是刀与肉的碰撞,血与骨的厮杀!
    由于画面跳跃的实在太快,令我根本就不知道到底持续了多久,直到那个画面消失不见,面前仅有我与阴魂中的男子面对面相互对视,不过,与这位穿着铠甲的将军相比,我矮小的好似一个孩子。
    我说:“我是阴阳先生,求将军助我诛杀妖邪。”
    这时候,那个将军缓缓的张开口,他虽然在说话,可是却没有发出声音,我仔仔细细的看着他的口型,与他相同对照了半晌后,我说:“将军是说,我想回家?”
    那个高大将军忽然点了点头,我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死后的将士不甘心埋骨他乡,想要回家,只有这样一个信念支撑了他们千年不散。
    我扫视了一圈,十二个将士皆在周围,目光注视着我,虽然他们是阴魂,可我却依然能够感受到了一种浓浓的期盼,没错,这就是信念,家乡中还有等待着他们的父母、妻儿。
    为此,我深呼了口气说:“你等放心,待我离开不死国,定带你们回家!”话音刚刚落下,那十二道英灵奔着我飞过来,当被他们附着上身时,在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充满了力量!
    破庙恢复如初,他们四个一脸惊讶的看着我,尤其胖子率先说:“一贫,你怎么了?什么时候船上的铠甲?”
    此时,我才发现原来已经将面前的铠甲穿好,手里拿着过去打仗中的长枪,腰间别着钢刀,更为令人吃惊的是盔甲居然非常的和身,并且,不管是精神头,还是双手的力气都足的要命。
    作为阴阳先生,立刻就明白,这是被十二道英灵附体保佑,二话不说,我拿着武器疯跑出了门,大声喊:“你们在这儿等着,我去宰了那个怪物。”
    冲出古庙的一刻,将门口骂不死吓得坐在地上,连同那个少年也是一样,他们掉头就跑,还是素儿看出了我,他喊我名字。
    我说:“在这儿不要乱跑,放心,我现在是被十二英灵附体,等着我去救爷爷!”
    急忙忙的交代了几句,全速奔跑向了那条滔天浓雾的轮回河,短短的百米,冲刺起来毫无任何的疲惫感,进入到了浓雾之中,由于视线被阻碍,什么也看不清,当即,我挥起了长枪,大喊:“诸位将军助我!”
    霎时间,好似有十二个人影在我旁走出,他们的出现,也令我周围的雾气淡化了很多,只见许许多多的野鬼正在水中嬉戏,见到我时候,明显一愣神,很快,有的野鬼主动前来袭击。
    十二道英灵附体之后,一切的战斗全凭本能在进行,二话不说,冲过去厮杀,像我平时只会舞铜钱剑的手,在今天却像是战无不胜的将军,手一挥,打散了几十名的鬼魂,奔跑在浓雾之中,自轮回河向上,那里除了有怪物‘胡塔克’以外,还有老子留下的石碑。
    无往不利的厮杀中,只要手一挥必有数名鬼魂散掉,并且,他们打在我身上却没有丝毫的感觉,这次出现算是搅乱了轮回河的沿岸,很快,就已经没有鬼魂能够阻挡我的脚步,渐渐的,雾气开始变淡,等到面前出现一座巨大的石碑时,爷爷和张老爷子正在石碑的旁边跪地不起。
    而他们的身前则是一名十几岁的少年,他面色漆黑如碳,越看他越有几分熟悉,不正是在狱池见到那位自称安胡拉儿子的少年么!对方目光阴沉,语气冷冷的说:“很巧,我们又见面了。”
    第三百一十六章 绝地反击
    回想起了初到沙漠之时的鬼魂赶路,以及在狱池内见到的那顶神奇的帐篷,还有遇见老刘头的魂魄时,他声称自己已经去了天堂的事情,没错,当时的罪魁祸首便是那天我遇见的黑脸小孩,只是今天再见,感觉他长高了很多。
    手持长枪,身处浓雾之中,爷爷跪在地上扭过头,激动的说:“一贫,他是整个沙漠汇聚的怨灵,你打不死他,守城的侍卫说过,只有双鱼玉放在石碑的缺口,我们才会有机会活下去!”
    硕大的石碑矗立在不远处,回想不死国小黑脸祸害的一片狼藉,在轮回河上,站着密密麻麻的鬼魂贪婪的饮着河水,然而,就在这位黑脸青年的脚下,黑气缓缓的弥漫融入到了整个河流当中,在轮回河水位下降时,河水的颜色也好似有了改变。
    我问他:“都是你搞的鬼?”
    他冷冷的说:“不死国本来就是属于我的,是他们愚昧,他们该死,我们本可以征服整个世界,是他们自甘堕落,建立个围墙将自己锁在里面,要是让我执掌不死国,我有信心征服所有人!我是圣子,重新来到这个世界,率领我的子民,令万物生灵,注定要向我臣服!”
    那黑脸的青年的眼神变得凶狠,他一挥手,河上的冤魂像是被施了定神咒一样,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突然之间,黑脸青年一声大吼,浓雾如同天上云朵急速翻腾,接着,那些游魂野鬼居然一个接着一个的变成黑色的甲虫。
    青年的目光看向了我,刹那之间,密密麻麻的黑甲虫爬出河道向我的方向扑过来,这一幕令我想起老鹤的惨死,没错,脑海里嗡嗡作响,愤怒的感觉袭上心头,那个老头就是被这一模一样的黑色甲虫杀害,这该死的王八蛋。
    结果,令我更加意外的是眼睛开始发飘,那叫胡塔克的青年的双眼,好似出现了无数条螺纹,它将我吸入其中不能自拔。
    “一贫快醒醒!”爷爷犹如炸雷的声音传来。
    我觉得身体一激灵,重新恢复了身体控制,不远处,正是爷爷与张家老爷子二人,他们俩同时艰难的站起身,只见二人的腿部皆有黑色甲虫覆盖,五官扭曲,表情也是十分的痛苦,这一幕看的我是怒火冲天,听爷爷大声喊:“一贫,快点将双鱼玉归位,要不然你们出不去,快点,别管我们!”
    张家老爷子大喊:“小兔崽子,你以后一定替我照顾好素儿,也不枉我救了你一场!”
    两位老人顿时扑向了那黑脸的青年,一瞬间,狂风大作,胡塔克在一片黑风中变为了大如牛犊般的黑甲虫,它飘在轮回河的上方,贪婪的吮吸河水,脚下黑雾将整条和所污染,眼看着水位急速下降,甲虫的身体在喝了水以后变得越来越大,当清澈的河水被污染,水面漂浮了许多的黑虫时,密密麻麻的模样令人毛骨悚然。
    二位老人的举动显然是要拼命,可是,他们还那么的弱小,盲目的冲过去,无异于以卵击石,吓得我连忙阻止:“不要爷爷!”然而,爷爷与张老爷子同时扑向了那正在饮水甲虫,同样,也帮我引动了开了所有的黑甲虫。
    结果,意外凸起,十二个守护英灵却在爷爷与张家老爷子冲上去之前,后来居上,手持兵甲武器,直奔向了那个黑色甲虫,他们犹如冲天魔神,杀机腾腾,突袭之时愣是在一片虫海冲杀入了腹地。
    这一幕让爷爷与张家老爷子同时傻了眼,正巧现在没人管我,在面对孤魂野鬼化为的甲虫时,我挥舞长枪,可是,英灵离体导致身体不再强大,没辙了,就用手里宝剑去劈砍,盔甲很坚韧,他替我挡住了许许多多的袭击。
    距离石碑并不是太远,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凑了过去,然而,那胡塔克好像不愿意我碰,立刻加派了许多黑虫,虽然有十二武士帮忙阻拦,可依然面临了数不清的危险,爷爷与张老爷子飘到了我的近前替我阻挡,那些虫子可以吃魂,令二位老人身上伤痕累累,同样也为了我争取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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