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轻轻拍着季鸿肩膀,小声唤道:“阿鸿,阿鸿?”
    季鸿眉头紧锁一阵,过了会儿才缓缓睁开双眸,昏昏沉沉间,见眼前是一张清丽的少年脸庞,便若有似无地“嗯”了一下,伸出手来摩挲着覆在少年手背上,紧接着又困极了似的闭上了眼睛。
    “哪里不舒服?”余锦年一手反握着他,另一只手探到衣领当中去摸季鸿身上,初扪觉得灼手,再试却又不高,像是身体里有个小炉子在慢慢蒸烤,泛得皮肤一层薄薄的潮红颜色,他将男人衣领拽整齐了,“阿鸿,起来喝两口水再睡。”
    季鸿此刻浑身疲乏,纵然口中干苦,也不愿意起来动弹一下,于是闭着眼摇了摇头。
    “你病了,得听大夫的。”余锦年不容他辩解,快步去厨房斟了一碗温水,兑上两匙蜂蜜,蜜是槐花蜜,清爽甘甜,是蜜中润燥清热的上品,且又能够护胃,他端着蜜水回到房中,将季鸿扶起来倚靠在自己身上,才一匙一匙地喂他饮水。
    见季鸿只是抿着嘴沾了沾匙边,似乎是嫌弃太甜,余锦年哄他道:“是槐花蜜水,多少喝些。”
    季鸿执拗了几许,才勉为其难地张开嘴,一口两口地慢吞吞喝了半碗。
    喝完也不急着躺下,就斜靠在少年怀里,侧脸依在余锦年胸前,闻到淡淡的一股米粥香味,他往日最喜少年身上的这股温暖平和的味道,今日却觉得隐隐有些腻味,腹中很是不舒服,但他仍旧依恋少年的温度,即便喉中干呕之感愈盛,也不肯松开。
    余锦年搂着他,低头看着,这人一贯姿容卓越,今日病了,脸上有了些好看的红色,连眼皮都被热气蒸出了淡淡的粉色,颜色浓盛,让他忍不住想起一个与季鸿绝对不登对的字来——“艳”,真是人比花艳。但也因如此,余锦年更加内疚。
    早知如此,昨天就不会带着他喝那么多酒了。
    劈震春是烈酒,本就容易醉人,他还糊里糊涂的翻出了那坛加了料的胭脂醉来吃——吃胭脂醉的都是些什么人?浪荡公子,纵横欢场已久,一坛胭脂醉算得了什么。
    只余锦年全然忘了那酒里强肾壮阳的药材对此时的季鸿来说,就像是釜底平添的一把干柴,他还受不住那样浓的药劲儿,再有霹雳春加持,更何况他俩还白日宣淫,到了夜里又宣了几次,也怨不得这一夜下来,各种缘故加起来,直接就将他烧沸了。
    想及昨日的混事,余锦年不禁面皮发热,从医多年来他也不是第一次摸别人的东西,但只因这回摸的是季鸿,就无端生出些羞涩意思来,至今日,手心尤觉滚烫。他看着季鸿潮红未散的脸颊,伸手撩了撩散落在他脸前的碎发,小小声问:“是不是很难受?”
    季鸿只觉眼皮烫得睁不开,也不想让他担忧,又摇了摇头,随即脑袋一侧,将少年的手掌压在了下头。
    感觉到男人干热的呼吸喷洒在自己手心里,余锦年烫得四肢百骸都忍不住打着激灵,却没忍心将手掌从他脸下抽出来,只巴巴地找话道:“可能起来吃些东西?”
    季鸿道:“不想吃。”
    “那就睡罢,睡一觉醒来再吃。”余锦年摸摸他的额头,又补充道,“我陪着你。”
    起先季鸿也只是靠在余锦年身上打盹,毕竟他也不算轻,怕一直枕着将少年手脚压麻,后来一烧起来,头上晕,心里呕烦,也就顾不上这些了,很快就掉进了茫茫黑梦当中。
    余锦年早先就将店里事情料理好了,此时外头有清欢看顾着,他也就不着急生意上的事,安心下来在屋里陪着季鸿,看他冷了热了还给人添衣加被,约莫在屋中耗了有半个多时辰,季鸿也睡熟了,他想着让人干烧也不是那么回事,这才小心翼翼地将男人放在床上,把过脉后掖好被角,蹑手蹑脚地出去。
    刚带上门,就遇上来找他的清欢。
    “年哥儿,你可出来了。”清欢疑惑地探头瞧了瞧他们的房间,“怎么,季公子还没起来床?”
    余锦年不好意思说季鸿究竟是为什么病的,只含糊说:“昨天吃多了酒,烧起来了,让他睡会罢。”他想起来问清欢,“你找我有事?”
    清欢忙道:“哦,方才来了个人,说想来我们这儿做工。那人很是健硕,我瞧着不错,便叫他在前头等着,说请我们老板出来看看。”她说着低头一笑,还重复一次,“真的不错,人也周正……”
    余锦年点点头,跟着清欢走到前堂,果然瞧见一个男人等在柜前,面阔硬朗,肩后背着顶粗旧的箬笠,一身的黑,站得笔直挺拔,且个子高,束高发,远远瞧着像是一棵直耸入天的大白杨。
    像个侠客,器宇轩昂,不像是伙计。
    见此人物,余锦年回头看了眼站在自己后头的清欢,片刻笑起来:“看来我们清欢姐姐也动私心了呀!”
    “年哥儿你说什么话!”清欢气得锤了一下他的背,又偷偷瞄了那人几眼,嘀咕道,“我没说错呀,是周正的呀……”
    余锦年笑得摇摇头,走了过去,他瞧这人有些眼熟,一时之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便只好暂且放下,先自柜上腾出笔墨来,板正地写下了几味药材——柴胡、半夏和党参,并黄芩和炙甘草,正是剂小柴胡汤。小柴胡汤乃是少阳之奇方,其和解少阳,扶正祛邪,治往来寒热、胸胁苦满、不欲饮食、心烦喜呕,“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妙的是,小柴胡汤还有解酒疏肝之良效,不论是酒前还是酒后,俱有妙用。
    他又反复斟酌稍许,才将方子交给清欢:“我的清欢姐姐,你去将这些药抓来,务要仔细,是给阿鸿吃的。”
    那箬笠男子忽地一动,面上有些焦急之色。
    清欢看了那人几眼,才拿着方子去了,走时还若即若离地拿袖子蹭了男人一下,待清欢走后,余锦年才朝那人挥挥手,叫他随自己到后院去。
    到了后院井边,余锦年便拿出一块瘦肉来,从井中舀了清水来冲洗,又取麦冬、百合、干莲子各一把来,放在碗中浸泡上,准备待会儿炖一道宁心去热的百合麦冬汤给季鸿吃。
    他蹲在此处洗肉,间隙抬抬头,细细打量着这个男人,从衣冠到穿着,从面相到站姿,还有半露出来肌肉硬实的小臂——这目光倒不像是招伙计了,更像是选女婿,挑剔得很呢。
    说实在的,既然清欢喜欢,这人又像是有一把力气的,怎么说他都该把人留下。然而看此人风度,也不像是穷人,余锦年丝毫不觉得这人有什么做工的必要,更像是有什么目的来的,而且单单洗肉这会子功夫,那人就朝他房间看了好几眼,怎么看怎么都是不怀好意来踩点的贼偷儿。
    那人好像也很不自在,一直与他保持着一段微妙的距离,且用一种诡异的目光狠狠地打量着他,可等他回过头去一看,那人又似躲火苗儿似的唰得避开了,且眸中躲躲闪闪,欲言又止。
    余锦年拿着肉块到厨间去拆解,才拿起刀具来要切肉,就实在忍不住了,有些没好气地问道:“你究竟是来做什么的?”
    那人霍然分开双脚,俨然有要动手的趋势。
    余锦年将抄起刀来,就见那人呼啦啦一阵衣袖声响,突然就屈膝伏地,半跪下去,低下头,掷地有声道:“属下段明,见过小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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