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鱼求生[穿书]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288
齐北崧赶紧想解释他是因为生病,说:“那个耿……”
他一说耿什么,程几就忍不住要笑。
“你笑什么?”齐北崧问,“到底怎么称呼?”
程几就把耿春红的身份证掏出来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界上的确有“耿春红”这个人,至少他在国外使用的就是这个假身份,连官方都默认。当年老耿出于好玩给他办了一张假证,没想到立足R国三年,知道“程几”的人不多,知道“春红”的人却不少。
齐北崧问:“这是你爸给你取的名字。”
“嗯。”
“小时候就没想过要改?”
程几说:“这个名字是不太好,我爸起名的时候就是瞎胡闹。有首词叫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我生命中很多东西都是匆匆地来,匆匆地去,追不上,抓不住,无可奈何。”
齐北崧心口莫名剧痛,互相交叉的手指忽然张开,又曲起,刚才那一瞬间他很想拥抱对方。
他注视着程几的侧脸,见他脖子上有一道醒目的疤痕。程几极白,皮肤也好,这疤落在他身上就格外狰狞。
齐北崧问:“你脖子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那是程几在R国时被弹片擦到所导致的,当时只差半寸就要丧命。
程几说:“撞刮胡子刀上了。”
“你用钢锯刮胡子?”
程几笑得很开心,说:“齐先生,蓝色天际快到了,准备下车!”
车子径直开进地下车库,停稳。因为程几先前说了要赶回去执勤,齐北崧无法开口邀请他上去坐坐,只好强忍住失望情绪,帮他叫了一辆出租车。
等车时他闷闷不乐地抽烟,腾起的烟雾后面,英俊的面庞显得有些迷茫。
程几摇了摇手机:“加个好友?”
齐北崧求之不得。
程几扫了他,抬眼说:“你在哪儿工作?我明天接你下班。”
“你……要接我下班?”
“嗯,我请你吃饭。”程几问,“行不行?”
齐北崧简直像个半大小子般手足无措,以至于烟灰烫了手。
“……行!”
“给我发个定位哦!”程几爬上出租车之前说。
他没有去过齐北崧的公司,真心实意想要一个定位。
宏城这个城市聚财聚气,向来以快速扩张闻名,主城区隔江沿海,街道纵横。程几三年来满打满算只在宏城呆了两个月,而那两个月中,他几乎没有一天能够闲适地出来走走,所以其实不怎么认路。
齐北崧目送出租车远离,返身回家,心头乱跳,又开始剥了上衣在跑步机上狂奔,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只需要一个火星就能点着!
汗水沿着他强健的脖子往胸肌上流淌,胸口有疤痕,那是起搏器留下的痕迹。
但这点痕迹比起程几的伤疤就太温柔了,他想象不出为什么有东西会损伤那样美丽的身体,而且割得那么深,那么大。
当时出了多少血?怎么活下来的?有多痛?谁陪在他身边?
他也痛起来了,心痛!
他喜欢对方的每一寸,从头发梢到指甲尖,从明亮的眼睛到不加遮盖的疤痕,喜欢到明明只见过两次,就恨不得永生永世!
他一边跑一边狂吻手上的那只桃核小葫芦,仿佛是那玩意儿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好运!
他反复查看微信里对方的头像,想说些什么,不断输入又不断删去,他十九岁时都没有这么患得患失!
程几的微信头像是一条德牧,即国人常说的黑背,相册里有几张照片,也是同一条狗。
“他喜欢德牧……”齐北崧喃喃。
他一说耿什么,程几就忍不住要笑。
“你笑什么?”齐北崧问,“到底怎么称呼?”
程几就把耿春红的身份证掏出来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界上的确有“耿春红”这个人,至少他在国外使用的就是这个假身份,连官方都默认。当年老耿出于好玩给他办了一张假证,没想到立足R国三年,知道“程几”的人不多,知道“春红”的人却不少。
齐北崧问:“这是你爸给你取的名字。”
“嗯。”
“小时候就没想过要改?”
程几说:“这个名字是不太好,我爸起名的时候就是瞎胡闹。有首词叫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我生命中很多东西都是匆匆地来,匆匆地去,追不上,抓不住,无可奈何。”
齐北崧心口莫名剧痛,互相交叉的手指忽然张开,又曲起,刚才那一瞬间他很想拥抱对方。
他注视着程几的侧脸,见他脖子上有一道醒目的疤痕。程几极白,皮肤也好,这疤落在他身上就格外狰狞。
齐北崧问:“你脖子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那是程几在R国时被弹片擦到所导致的,当时只差半寸就要丧命。
程几说:“撞刮胡子刀上了。”
“你用钢锯刮胡子?”
程几笑得很开心,说:“齐先生,蓝色天际快到了,准备下车!”
车子径直开进地下车库,停稳。因为程几先前说了要赶回去执勤,齐北崧无法开口邀请他上去坐坐,只好强忍住失望情绪,帮他叫了一辆出租车。
等车时他闷闷不乐地抽烟,腾起的烟雾后面,英俊的面庞显得有些迷茫。
程几摇了摇手机:“加个好友?”
齐北崧求之不得。
程几扫了他,抬眼说:“你在哪儿工作?我明天接你下班。”
“你……要接我下班?”
“嗯,我请你吃饭。”程几问,“行不行?”
齐北崧简直像个半大小子般手足无措,以至于烟灰烫了手。
“……行!”
“给我发个定位哦!”程几爬上出租车之前说。
他没有去过齐北崧的公司,真心实意想要一个定位。
宏城这个城市聚财聚气,向来以快速扩张闻名,主城区隔江沿海,街道纵横。程几三年来满打满算只在宏城呆了两个月,而那两个月中,他几乎没有一天能够闲适地出来走走,所以其实不怎么认路。
齐北崧目送出租车远离,返身回家,心头乱跳,又开始剥了上衣在跑步机上狂奔,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只需要一个火星就能点着!
汗水沿着他强健的脖子往胸肌上流淌,胸口有疤痕,那是起搏器留下的痕迹。
但这点痕迹比起程几的伤疤就太温柔了,他想象不出为什么有东西会损伤那样美丽的身体,而且割得那么深,那么大。
当时出了多少血?怎么活下来的?有多痛?谁陪在他身边?
他也痛起来了,心痛!
他喜欢对方的每一寸,从头发梢到指甲尖,从明亮的眼睛到不加遮盖的疤痕,喜欢到明明只见过两次,就恨不得永生永世!
他一边跑一边狂吻手上的那只桃核小葫芦,仿佛是那玩意儿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好运!
他反复查看微信里对方的头像,想说些什么,不断输入又不断删去,他十九岁时都没有这么患得患失!
程几的微信头像是一条德牧,即国人常说的黑背,相册里有几张照片,也是同一条狗。
“他喜欢德牧……”齐北崧喃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