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桐听着迟丽刺耳的话,心里一阵发虚。
迟丽的还真的是原来的她。她一时间竟然反驳不了。
而且,她没听错吗?迟生还被镇里书记的女儿看中了?但是气归气,叶秋桐想着迟丽对自已有偏见也在所难免,只能用事实来慢慢扭转她的看法,便对迟生道:
“生哥,去把迟丽追回来吧,不吃早饭就上学,肚饿了哪听得下课?”
迟生点点头,就出去追迟丽,叶秋桐则坐在灶前,顶替迟生烧火。
迟生追出去时,迟丽还没跑远,正气哼哼地边走边哭着,迟生追上前,拦住她道:
“妹妹,你这是怎么回事?你嫂刚到咱们家第一天,你就向她耍性?以后还怎么友好相处了?一家人有什么话好好,为什么非得闹脾气?”
“哥,我都不晓得你为什么要娶她,总之我告诉你,她不是一个好女人。我听村里人,她有一个相好的,是做生意的,听还挺有钱的,两个人经常约会呢!”
迟丽因为气愤,脱口而出,当她看到哥哥猛地变得铁青的脸时,顿时吓得噤声了。
哥哥当兵五年,她最仰慕的人就是哥哥了,高中毕业到了部队,不久就因为表现突出,让领导推荐去考了军校,军校毕业后,很快又立下军功,从排长快速地升到了连长,又因为在全军演武大赛中获得冠军,被破格提拔为副营长。
在她心里,哥哥是高不可攀的人物,也是她奋斗的指路明灯,没想到,哥哥竟然会娶了这个村里人不屑的女人。这让迟丽十分沮丧。
“妹妹,你也不了,知道明辩是非了,村里人怎么是村里人的事,做人还是要靠自已的眼睛去观察,你嫂是个怎么样的人,我心里清楚得很。以后,不要在我面前再你嫂的坏话!”
迟丽第一次看到哥哥发这么大的火,不由得怯怯地低下了头,有些害怕。
看到迟丽这畏缩的模样,迟生叹了口气,觉得自已对妹妹太严厉了,她年纪,不懂事,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看着迟丽瘦瘦的身板,迟生从兜里掏出两块钱,塞到迟丽手里道:
“看你,早饭也不吃,就这么走了,你嫂还心疼你上学不吃饭会饿肚。喏,这钱拿着买早点吃。”
看着迟生往回走的背影,迟丽看看手里的两块钱,觉得沉甸甸的,学校里蒸一次饭收四分钱柴火费,两块钱可以当寄宿生一个半月的蒸饭费了。
哥哥,还是疼自已的。迟丽心中一动,深吸了口气,对着迟生的背影喊道:
“哥,你别不信我的话,我刚才从家里出来,看到柴房那有个男人鬼鬼祟祟的,不信你赶紧回去看看。”
完这些,她便迈开两条瘦腿,头也不回地赶紧跑了,生怕哥哥又来凶她。
她却不知道,自已这番话,在迟生心里确实掀起了波澜。他拔腿向家里走去,但是快到家时,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向着柴房走去,并有意无意地把脚步声放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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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柴房危机
迟生跑去追迟丽后,叶秋桐倒也没有生迟丽的气,毕竟她以前的表现的确有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
别看她现在才二十岁,但是经历了重生,如今已经多拥有了多一世的阅历,在人生中起起伏伏,有过高峰,但也跌至谷底,她的心境,早就不是当年二十岁时的单纯任性可比了。
要起来,没准现在的迟生心性也不如她。
因此,叶秋桐认定,只要迟生是向着她的,其它的家里人对自已有什么看法,她都能忍受,并且她也相信,自已早晚会改变他们对她的看法。
叶秋桐“啪”地折断一根稍长的干柴,将它灶膛里,如果娘家妈妈钱秀花看到这一幕,肯定会吃惊得把嘴巴张得的,因为叶秋桐从就没做过烧火做饭这样的活。
钱秀花肯定难以相信,秋桐能把灶火烧得这么利落,这哪还是她娇生惯养的女儿?
“嫂,这么早起来做饭啊?辛苦你了!”
一个粗嗄的公鸭嗓响起,叶秋桐楞了下,回过头,一看是迟瑞,迟生的弟弟,迟丽的哥哥,也是迟家继迟生后第二个考上一中的人。
现在迟瑞在县城一中读高二,还有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所以学习时间抓得,即便是结婚,他也是昨天下午上完课,才匆匆赶回家。
迟瑞瘦瘦高高的,架着付近视眼镜,头发有点长,乱蓬蓬的,特别符合书呆的气质。仔细一看,他长得还挺象迟生的,当然,是斯文、书呆版的迟生。
“迟瑞,早啊!”
见迟瑞叫她嫂,叶秋桐心里甜丝丝的,看来,这个家里,也不是没有人认可自已。
“嫂,我马上要去赶车了,我和班主任就请了昨天晚自习的假和早自习的假,要在上第一节课前赶到。我先走了。”
又是一个不吃早饭的。
叶秋桐听了,想了下,对迟瑞道:
“你先去刷牙洗脸,我帮你热两个,你就着米汤填填肚。”
“好。”
没想到这个嫂这么关心他。迟瑞心里也是一阵感动。
和妹妹迟丽喜欢听村里的家长里短不一样,迟瑞一心扎进学习里,就算是放假回家,也是在家里做习题,研究学业,因此学习成绩一直排在县一中的年段前十名。
一中的老师们都特别看好他,觉得他是北大、清华的料。
这年头,大学的录取率特别低,一个班有四五个人能考上大学就不错了,迟瑞被老师们寄予厚望后,学习更加拼了。
因此,他对于叶秋桐在村里的风评并不清楚,只是凭直觉,觉得这个嫂落落大方,又会关心人,顿时平添了几分好感。
叶秋桐看着迟瑞去刷牙洗脸,顿时忙碌起来。
她从碗柜里拿出昨天喜宴剩下的,把煮稀饭的大锅锅盖反过来盖上,再把放在一块碟上,这样被锅里的热汽熏着,很快就热了起来。
其实稀饭再煮一刻钟就熟透了,叶秋桐把拿到饭桌上时,用饭勺捞了一下锅里的稀饭,见稀饭还未开花,便捞了一碗干饭给迟瑞吃。这时候捞起来的米粒已经熟透,但是却依然保留着米粒本身的弹性,因此十分爽口好吃。
叶秋桐自已几十年没吃过捞饭了,以前在娘家,钱秀花每天早上都会捞一碗干饭给她吃,也只有她有,她爹和弟弟都没有。
起来,放在农村里,钱秀花真是奇怪的母亲,竟然疼女儿比疼儿更甚。一想到这里,叶秋桐便特别想念母亲,恨不得立即去见她。
迟丽的还真的是原来的她。她一时间竟然反驳不了。
而且,她没听错吗?迟生还被镇里书记的女儿看中了?但是气归气,叶秋桐想着迟丽对自已有偏见也在所难免,只能用事实来慢慢扭转她的看法,便对迟生道:
“生哥,去把迟丽追回来吧,不吃早饭就上学,肚饿了哪听得下课?”
迟生点点头,就出去追迟丽,叶秋桐则坐在灶前,顶替迟生烧火。
迟生追出去时,迟丽还没跑远,正气哼哼地边走边哭着,迟生追上前,拦住她道:
“妹妹,你这是怎么回事?你嫂刚到咱们家第一天,你就向她耍性?以后还怎么友好相处了?一家人有什么话好好,为什么非得闹脾气?”
“哥,我都不晓得你为什么要娶她,总之我告诉你,她不是一个好女人。我听村里人,她有一个相好的,是做生意的,听还挺有钱的,两个人经常约会呢!”
迟丽因为气愤,脱口而出,当她看到哥哥猛地变得铁青的脸时,顿时吓得噤声了。
哥哥当兵五年,她最仰慕的人就是哥哥了,高中毕业到了部队,不久就因为表现突出,让领导推荐去考了军校,军校毕业后,很快又立下军功,从排长快速地升到了连长,又因为在全军演武大赛中获得冠军,被破格提拔为副营长。
在她心里,哥哥是高不可攀的人物,也是她奋斗的指路明灯,没想到,哥哥竟然会娶了这个村里人不屑的女人。这让迟丽十分沮丧。
“妹妹,你也不了,知道明辩是非了,村里人怎么是村里人的事,做人还是要靠自已的眼睛去观察,你嫂是个怎么样的人,我心里清楚得很。以后,不要在我面前再你嫂的坏话!”
迟丽第一次看到哥哥发这么大的火,不由得怯怯地低下了头,有些害怕。
看到迟丽这畏缩的模样,迟生叹了口气,觉得自已对妹妹太严厉了,她年纪,不懂事,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看着迟丽瘦瘦的身板,迟生从兜里掏出两块钱,塞到迟丽手里道:
“看你,早饭也不吃,就这么走了,你嫂还心疼你上学不吃饭会饿肚。喏,这钱拿着买早点吃。”
看着迟生往回走的背影,迟丽看看手里的两块钱,觉得沉甸甸的,学校里蒸一次饭收四分钱柴火费,两块钱可以当寄宿生一个半月的蒸饭费了。
哥哥,还是疼自已的。迟丽心中一动,深吸了口气,对着迟生的背影喊道:
“哥,你别不信我的话,我刚才从家里出来,看到柴房那有个男人鬼鬼祟祟的,不信你赶紧回去看看。”
完这些,她便迈开两条瘦腿,头也不回地赶紧跑了,生怕哥哥又来凶她。
她却不知道,自已这番话,在迟生心里确实掀起了波澜。他拔腿向家里走去,但是快到家时,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向着柴房走去,并有意无意地把脚步声放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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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生跑去追迟丽后,叶秋桐倒也没有生迟丽的气,毕竟她以前的表现的确有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
别看她现在才二十岁,但是经历了重生,如今已经多拥有了多一世的阅历,在人生中起起伏伏,有过高峰,但也跌至谷底,她的心境,早就不是当年二十岁时的单纯任性可比了。
要起来,没准现在的迟生心性也不如她。
因此,叶秋桐认定,只要迟生是向着她的,其它的家里人对自已有什么看法,她都能忍受,并且她也相信,自已早晚会改变他们对她的看法。
叶秋桐“啪”地折断一根稍长的干柴,将它灶膛里,如果娘家妈妈钱秀花看到这一幕,肯定会吃惊得把嘴巴张得的,因为叶秋桐从就没做过烧火做饭这样的活。
钱秀花肯定难以相信,秋桐能把灶火烧得这么利落,这哪还是她娇生惯养的女儿?
“嫂,这么早起来做饭啊?辛苦你了!”
一个粗嗄的公鸭嗓响起,叶秋桐楞了下,回过头,一看是迟瑞,迟生的弟弟,迟丽的哥哥,也是迟家继迟生后第二个考上一中的人。
现在迟瑞在县城一中读高二,还有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所以学习时间抓得,即便是结婚,他也是昨天下午上完课,才匆匆赶回家。
迟瑞瘦瘦高高的,架着付近视眼镜,头发有点长,乱蓬蓬的,特别符合书呆的气质。仔细一看,他长得还挺象迟生的,当然,是斯文、书呆版的迟生。
“迟瑞,早啊!”
见迟瑞叫她嫂,叶秋桐心里甜丝丝的,看来,这个家里,也不是没有人认可自已。
“嫂,我马上要去赶车了,我和班主任就请了昨天晚自习的假和早自习的假,要在上第一节课前赶到。我先走了。”
又是一个不吃早饭的。
叶秋桐听了,想了下,对迟瑞道:
“你先去刷牙洗脸,我帮你热两个,你就着米汤填填肚。”
“好。”
没想到这个嫂这么关心他。迟瑞心里也是一阵感动。
和妹妹迟丽喜欢听村里的家长里短不一样,迟瑞一心扎进学习里,就算是放假回家,也是在家里做习题,研究学业,因此学习成绩一直排在县一中的年段前十名。
一中的老师们都特别看好他,觉得他是北大、清华的料。
这年头,大学的录取率特别低,一个班有四五个人能考上大学就不错了,迟瑞被老师们寄予厚望后,学习更加拼了。
因此,他对于叶秋桐在村里的风评并不清楚,只是凭直觉,觉得这个嫂落落大方,又会关心人,顿时平添了几分好感。
叶秋桐看着迟瑞去刷牙洗脸,顿时忙碌起来。
她从碗柜里拿出昨天喜宴剩下的,把煮稀饭的大锅锅盖反过来盖上,再把放在一块碟上,这样被锅里的热汽熏着,很快就热了起来。
其实稀饭再煮一刻钟就熟透了,叶秋桐把拿到饭桌上时,用饭勺捞了一下锅里的稀饭,见稀饭还未开花,便捞了一碗干饭给迟瑞吃。这时候捞起来的米粒已经熟透,但是却依然保留着米粒本身的弹性,因此十分爽口好吃。
叶秋桐自已几十年没吃过捞饭了,以前在娘家,钱秀花每天早上都会捞一碗干饭给她吃,也只有她有,她爹和弟弟都没有。
起来,放在农村里,钱秀花真是奇怪的母亲,竟然疼女儿比疼儿更甚。一想到这里,叶秋桐便特别想念母亲,恨不得立即去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