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生也很惊喜。
见王娟没怎么吃,他便热情地介绍道:
“娟儿,别看这萝卜丝是素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做成磁壳龟的馅时特别香。”
“是啊,这萝卜丝是选大白萝卜,然后削切成丝,在大太阳下晒干变成萝卜丝干,不光是做馅好吃,平时炒三层肉啊、泡菜汤啊,味道都是极好的,而且还消积食。”
叶秋桐也顺嘴介绍道,知道王娟城里人没见过这种馅。
“哎,我还带了一袋的萝卜干丝呢,你们这么喜欢吃,明天我就做个萝卜丝炒三层肉,让你们解解馋。”
钱秀花一说到给儿女做好吃的,就精神头十足,一脸跃跃欲试。
王娟听着他们兴致勃勃地说着萝卜丝,一时间不禁有些茫然,觉得这个话题她插不上嘴,而他们也没有马上中止话题的意思,因为叶秋桐又从这个话题引发到晒地瓜干的事,而叶秋生总是去偷吃晒的地瓜干的糗事又被挖出来了。
王娟一时间觉得挺无趣的,她想起自家的饭桌上,父母兄弟谈的都是哪家姑娘找了个华侨嫁的,到外国后每个月往家里寄钱,家里的生活一下子就富裕起来;或者是谁家的叔叔又升官了,这下可好了,那家人又有靠山了,之前可是落魄了好一阵;谁家的孩子走后门进少年宫学钢琴了,不过买钢琴的钱让家里人发愁……
可是他们,眼前这群她将要生活在一起一辈子的亲人们,他们谈的什么萝卜丝啊地瓜干啊,她一点也搭不上话。说实在的,也不想谈话,感觉这些话题如此索然无味。
王娟看着叶秋生一家笑得眉眼舒展的模样,好象是劫后余生的难民在回忆往昔的凶险一般,不由觉得,自已似乎挺孤独的,和他们怎么都谈不到一块去。
“娟儿,快吃,你怎么不吃?是不是妈做的菜不合你的胃口?”
这时钱秀花发现王娟只顾扒着米饭,却不动菜,不由紧张地问。
“哦,不是,我是听你们讲话入迷了,都忘了要吃菜了。”王娟干笑着道。
“王娟,不必客气,现在已经是一家人了,我妈做菜,就是农村人的习惯,农村都是干体力活的,流汗多,所以都习惯做得比较咸,如果你觉得太咸,让我妈以后少放点盐。”
叶秋桐接嘴道。
“哟,秋桐说的是,我炒菜是习惯盐多放点。其实吧,这也是不好的习惯,以后我会少放一些盐。”
钱秀花一听,也恍然大悟。
自已这个儿媳妇可是城里的姑娘,人家从小就吃得是城里的伙食,肯定比自家吃得要好,她这做菜的手艺也就是家常罢了,哪里比得上城里人?
叶秋桐知道母亲对儿媳妇是极好的,前世哪怕对牟红那个恶声恶气的恶媳妇也是很疼爱,因为她曾经说过:人家把好不容易养大的闺女交到自家,就得好好对人家,要不然,人家父母亲怎么会放心?
这么朴素的话,让叶秋桐听起来都感动得想哭,如果天下每个婆婆都这么对儿媳妇就好了。也不会有那么多婆媳大战。
这一辈子母亲虽然没有说这句话,可是依她的心性,肯定也是想这么对王娟的。
王娟听了钱秀花和叶秋桐的话,便浅笑道:“还真是有点咸,不过我可以少吃点菜。没事。”
“哎,那可不行,不吃菜哪有营养?我再去炒个菜,少放点盐的给你吃。”
钱秀花说着,就真地起身往厨房里去。
王娟脸“唰”地红了,四下看了看,见大家都一脸神色正常,似乎没有人责怪她的嫌弃,她才讷讷地道:
“妈怎么这么较真?”
“不是较真,妈是疼你。”叶秋桐不动声色地道。
“那是,比我妈还疼。”王娟笑着说了句实话。
她在家里,如果嫌弃菜不好吃,她妈才懒得理她呢。她不吃,还有两个天天饿得如狼似虎的弟弟,还怕没人吃啊?
王娟突然发现,自已好象成了叶家人的中心,大家都有围着她转的意思,这不禁让她隐隐自豪。
她明白,这是她城里人身份在叶秋生家赢得的尊重。钱秀花千依百顺的态度,让王娟又想到了叶秋桐手里拿着的万生地产的股份……
正文 第七百一十三章谈崩了
吃完饭,叶秋桐也不急着马上回家,反正家里只有她一个人,至于演讲稿,她也准备得差不多了,现在就差出席年会的礼服了。
但是叶秋桐对于礼服这件事,心里也基本有了底,因为她前世关注过国内一些毯星的八卦,多少也知道走红毯时的规矩,相关的礼仪细节也一一思考过,以免在国外闹出笑话。
到美国参加《纽约金融界》年会后,可谓万事俱备,只欠时间到了。
叶秋桐趁着还记得,便把自已要去美国参加年会的事告诉了家人。
一听姐姐下个月会出国,叶秋生就有点着急了,他道:“不会不能来参加我的婚礼了吧?”
“傻瓜,怎么可能不参加?我就算不去那个年会,也不会不参加你的婚礼的。我算了下时间,正好能赶上。年会完,回来正好赶上你的婚礼。”
叶秋桐计算了下时间,是比较赶,但还能赶上。而且她说的是真的,即便参加《纽约金融界》年会的事多么风光重要,但如果真的赶不上弟弟的婚礼,她也会婉言拒绝参加的。因为在她心里,没有什么比自家人的事更重要了。
荣华风光等身只是外表绚丽的羽衣,这些都会随着时间和身份地位的消逝而消失,只有亲情永恒。
“姐,瞧你说的,把我感动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叶秋生假装揉了下眼睛,掩饰了一下内心的激荡,其实他是真的挺感动的。他知道姐姐是说得出做得到的人。
王娟在边上听着,心里不由暗暗道,最好赶不上。她现在莫名有点不喜欢叶秋桐在叶秋生身边。
因为她总觉得自已插不进姐弟俩的关系中,他们太好了,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并且还会为对方互相着想。
她弟弟和她的关系就不这么亲,她和弟弟们总是吵架,为谁晚归吵到别人睡觉而互怼不已,诸如此类生活中的小矛盾。包括上次她要嫁叶秋生,弟弟们开头也出言嘲讽她。
后来听说叶秋生自已有公司,家境富裕,是个有头有脸的大老板,他们才停止了对她的嘲讽。
王娟觉得,姐弟相处的模式象她那样才是正常的,她身为长姐,出嫁了也不会贪图家里的资产……一想又想到这上头来了,王娟现在特别郁闷叶秋桐手里拿的四成股份,那得有四百多万元啊!
“能赶得上最好。”叶长志在边上道,又看了看王娟,脸上露出微笑道,“正好说起结婚的这些事情,我想有和娟儿沟通一下。”
“爸,你说吧。”王娟表出恭敬的态度。如果要从叶秋桐手里拿回股份,叶长志的支持必不可少,所以她对叶长志恭恭敬敬的。
见王娟没怎么吃,他便热情地介绍道:
“娟儿,别看这萝卜丝是素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做成磁壳龟的馅时特别香。”
“是啊,这萝卜丝是选大白萝卜,然后削切成丝,在大太阳下晒干变成萝卜丝干,不光是做馅好吃,平时炒三层肉啊、泡菜汤啊,味道都是极好的,而且还消积食。”
叶秋桐也顺嘴介绍道,知道王娟城里人没见过这种馅。
“哎,我还带了一袋的萝卜干丝呢,你们这么喜欢吃,明天我就做个萝卜丝炒三层肉,让你们解解馋。”
钱秀花一说到给儿女做好吃的,就精神头十足,一脸跃跃欲试。
王娟听着他们兴致勃勃地说着萝卜丝,一时间不禁有些茫然,觉得这个话题她插不上嘴,而他们也没有马上中止话题的意思,因为叶秋桐又从这个话题引发到晒地瓜干的事,而叶秋生总是去偷吃晒的地瓜干的糗事又被挖出来了。
王娟一时间觉得挺无趣的,她想起自家的饭桌上,父母兄弟谈的都是哪家姑娘找了个华侨嫁的,到外国后每个月往家里寄钱,家里的生活一下子就富裕起来;或者是谁家的叔叔又升官了,这下可好了,那家人又有靠山了,之前可是落魄了好一阵;谁家的孩子走后门进少年宫学钢琴了,不过买钢琴的钱让家里人发愁……
可是他们,眼前这群她将要生活在一起一辈子的亲人们,他们谈的什么萝卜丝啊地瓜干啊,她一点也搭不上话。说实在的,也不想谈话,感觉这些话题如此索然无味。
王娟看着叶秋生一家笑得眉眼舒展的模样,好象是劫后余生的难民在回忆往昔的凶险一般,不由觉得,自已似乎挺孤独的,和他们怎么都谈不到一块去。
“娟儿,快吃,你怎么不吃?是不是妈做的菜不合你的胃口?”
这时钱秀花发现王娟只顾扒着米饭,却不动菜,不由紧张地问。
“哦,不是,我是听你们讲话入迷了,都忘了要吃菜了。”王娟干笑着道。
“王娟,不必客气,现在已经是一家人了,我妈做菜,就是农村人的习惯,农村都是干体力活的,流汗多,所以都习惯做得比较咸,如果你觉得太咸,让我妈以后少放点盐。”
叶秋桐接嘴道。
“哟,秋桐说的是,我炒菜是习惯盐多放点。其实吧,这也是不好的习惯,以后我会少放一些盐。”
钱秀花一听,也恍然大悟。
自已这个儿媳妇可是城里的姑娘,人家从小就吃得是城里的伙食,肯定比自家吃得要好,她这做菜的手艺也就是家常罢了,哪里比得上城里人?
叶秋桐知道母亲对儿媳妇是极好的,前世哪怕对牟红那个恶声恶气的恶媳妇也是很疼爱,因为她曾经说过:人家把好不容易养大的闺女交到自家,就得好好对人家,要不然,人家父母亲怎么会放心?
这么朴素的话,让叶秋桐听起来都感动得想哭,如果天下每个婆婆都这么对儿媳妇就好了。也不会有那么多婆媳大战。
这一辈子母亲虽然没有说这句话,可是依她的心性,肯定也是想这么对王娟的。
王娟听了钱秀花和叶秋桐的话,便浅笑道:“还真是有点咸,不过我可以少吃点菜。没事。”
“哎,那可不行,不吃菜哪有营养?我再去炒个菜,少放点盐的给你吃。”
钱秀花说着,就真地起身往厨房里去。
王娟脸“唰”地红了,四下看了看,见大家都一脸神色正常,似乎没有人责怪她的嫌弃,她才讷讷地道:
“妈怎么这么较真?”
“不是较真,妈是疼你。”叶秋桐不动声色地道。
“那是,比我妈还疼。”王娟笑着说了句实话。
她在家里,如果嫌弃菜不好吃,她妈才懒得理她呢。她不吃,还有两个天天饿得如狼似虎的弟弟,还怕没人吃啊?
王娟突然发现,自已好象成了叶家人的中心,大家都有围着她转的意思,这不禁让她隐隐自豪。
她明白,这是她城里人身份在叶秋生家赢得的尊重。钱秀花千依百顺的态度,让王娟又想到了叶秋桐手里拿着的万生地产的股份……
正文 第七百一十三章谈崩了
吃完饭,叶秋桐也不急着马上回家,反正家里只有她一个人,至于演讲稿,她也准备得差不多了,现在就差出席年会的礼服了。
但是叶秋桐对于礼服这件事,心里也基本有了底,因为她前世关注过国内一些毯星的八卦,多少也知道走红毯时的规矩,相关的礼仪细节也一一思考过,以免在国外闹出笑话。
到美国参加《纽约金融界》年会后,可谓万事俱备,只欠时间到了。
叶秋桐趁着还记得,便把自已要去美国参加年会的事告诉了家人。
一听姐姐下个月会出国,叶秋生就有点着急了,他道:“不会不能来参加我的婚礼了吧?”
“傻瓜,怎么可能不参加?我就算不去那个年会,也不会不参加你的婚礼的。我算了下时间,正好能赶上。年会完,回来正好赶上你的婚礼。”
叶秋桐计算了下时间,是比较赶,但还能赶上。而且她说的是真的,即便参加《纽约金融界》年会的事多么风光重要,但如果真的赶不上弟弟的婚礼,她也会婉言拒绝参加的。因为在她心里,没有什么比自家人的事更重要了。
荣华风光等身只是外表绚丽的羽衣,这些都会随着时间和身份地位的消逝而消失,只有亲情永恒。
“姐,瞧你说的,把我感动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叶秋生假装揉了下眼睛,掩饰了一下内心的激荡,其实他是真的挺感动的。他知道姐姐是说得出做得到的人。
王娟在边上听着,心里不由暗暗道,最好赶不上。她现在莫名有点不喜欢叶秋桐在叶秋生身边。
因为她总觉得自已插不进姐弟俩的关系中,他们太好了,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并且还会为对方互相着想。
她弟弟和她的关系就不这么亲,她和弟弟们总是吵架,为谁晚归吵到别人睡觉而互怼不已,诸如此类生活中的小矛盾。包括上次她要嫁叶秋生,弟弟们开头也出言嘲讽她。
后来听说叶秋生自已有公司,家境富裕,是个有头有脸的大老板,他们才停止了对她的嘲讽。
王娟觉得,姐弟相处的模式象她那样才是正常的,她身为长姐,出嫁了也不会贪图家里的资产……一想又想到这上头来了,王娟现在特别郁闷叶秋桐手里拿的四成股份,那得有四百多万元啊!
“能赶得上最好。”叶长志在边上道,又看了看王娟,脸上露出微笑道,“正好说起结婚的这些事情,我想有和娟儿沟通一下。”
“爸,你说吧。”王娟表出恭敬的态度。如果要从叶秋桐手里拿回股份,叶长志的支持必不可少,所以她对叶长志恭恭敬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