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清扯了扯唇, 艳丽的面庞满是讥讽, “媳妇的性命险些丢在普济寺, 若非锦衣卫及时赶到,今日我怕是不能活着回来了,婆婆如此维护新月,难道不怕我寒了心?”
    在罗母心中,最重要的就是一双儿女与未出世的孙子,至于周清这个女人,说是可有可无也不为过。她皮相生的无比娇美,跟狐媚子也无差别,阿豫打小儿身子骨就比别人弱气,万一损了根本,那可是一辈子的大事。
    不过罗母心里这么想,表面上却不能实话实说,强笑道,“清娘说什么呢?你是我罗家的媳妇,跟新月一样,都是我的女儿,眼下我护着她,是因为你并未受伤。孩子做错了事情,好好教导一番也就是了,都是一家人,何必非要闹的你死我活?”
    周清早就清楚罗母究竟是什么德行,她心绪没有丝毫波动。
    兀自回了偏屋,将先前从香铺带过来的衣裳首饰全部收拾起来,连点香料都没剩下。
    罗母站在门外,看到女人的动作,气的脸色发青,甭提有多恼恨了,心中暗骂周清不懂规矩,不是没死吗?非要作妖,就跟趴在脚面上的癞蛤.蟆一般,不咬人膈应人。
    过了一个时辰,罗豫进了家门,待看到站在院中的母亲与妹妹时,他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问道,“出什么事了?”
    罗新月对这个哥哥有些惧怕,嗫嚅着说,“今日我跟着嫂嫂一起去了普济寺,哪曾想来了山贼,我趁机逃走了,嫂子却是被锦衣卫救下来的,她心里埋怨我……”
    想起清儿还怀着身孕,罗豫心弦一紧,快步冲入偏屋。
    待看到放置在桌面上的包袱时,他面色大变,厉声质问,“新月也不是故意的,你何必与她计较?难道她被山贼一同抓去,你就甘心了?”
    话一出口,罗豫就后悔了,他并不想跟清儿发火,但见到妻子作势欲走,他内里万分惊恐,只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失去最爱的女人,才会如此失态。
    做了两辈子夫妻,没有谁会比周清更了解罗豫。
    红润唇瓣紧紧抿着,她不打算辩驳,只是用失望的眼神看着他,颤声开口:
    “在阿豫心里,我就是这等是非不分心肠歹毒的恶人,连自己的小姑子都不放过......好!好的很!既如此,你现在为何还要挡路?待我回去,无论你是要休弃,抑或和离,我别无二话!”
    说罢,周清手里提着包袱,转身往外冲,到了门槛边上,她顿住脚步,惨笑道,“事实真相究竟如何,你只要打听一番便能知晓,罗豫,你太让我失望了!”
    那道纤细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线之中,男人心口仿佛压了块大石,面色变得越发难看,他想要挽留妻子,却不知该如何开口。
    此刻罗家母女还在院子里,这二人没想到周清会离开。
    在罗母眼里,嫁出去的女儿如同泼出去的水,周清既然已经成了罗家妇,就应该好好伺候夫君,侍奉舅姑,如今只受了一点轻伤,就吵着闹着要回娘家,这种不识大体的女人,要不是周家还有些家底,哪配得上她儿子?
    周清可不管罗家人究竟是什么想法,她离开了罗家后,只觉得神清气爽,周遭的空气好似都变得清新了。
    水眸中带着点点笑意,她快步往香铺走去,刚一进门,席氏跟周父看到女儿,面上不由露出讶异之色。
    将人迎进屋里,席氏不由问道,“不是才回罗家吗,怎的今日便折返了?”
    周清并没有隐瞒的意思,毕竟她身上还带着伤口,若执意撒谎,父母哥哥肯定会更为担心,还不如实话实说。
    “今日同郡主去了一趟普济寺,哪想到遇上了山贼,亏得锦衣卫及时赶到,将我们救了下来,饶是如此,女儿身上依旧受了轻伤,这几日不能沾水。因为这事,我跟罗豫起了争执,便准备回家呆上一阵子,好好养胎。”
    席氏有些不信,女儿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到底什么性子,没有人会比席氏更清楚,要只是发生争执,没有其他缘故,清儿根本不会回娘家。
    这么想着,她面上不由带出了几分担忧。
    对上母亲的目光,周清笑道,“娘,您莫要胡思乱想,我心里有数,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若是继续在罗家呆着,心气不顺,对胎儿也没有好处。”
    席氏还想再劝,周父却觉得女儿的话在理,扯着她的袖口,不让夫人继续说下去。
    今日受到了惊吓,又出城折腾了一趟,周清疲惫极了,只觉得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的一干二净,她草草洗了个澡,躺倒在床榻上,脑海中不自觉浮现出谢崇那张脸。
    对于前世里在望乡台上看见的事情,周清记得十分清楚。
    谢崇在今年年底就会成亲。他娶的妻子姓宁,闺名玉芜,率先发现罗小宝是假的,是赝品,但她却并没有揭穿这一点,反而冷眼旁观,任由罗家人顺竿往上爬。因此,周清对于宁玉芜没有半分好感,甚至可以称得上厌恶。
    谢崇让她每日都去谢府调香,即使他不在意名声,也得考虑到新婚妻子的想法,自己只要坚持到年底,就可以跟这位阴晴不定的指挥使保持距离了。
    这么一想,周清缓缓吐出了一口浊气,抛却脑海中纷繁的思绪,她闭上双眼,很快就睡着了。
    与她相比,呆在家里的罗豫却一夜难眠,他忍不住回想起清儿说的话,心中对罗新月的怀疑越发浓郁,兄妹两个打小一起长大,对于妹妹自私自利的秉性,罗豫清楚极了,难道她真的隐瞒了什么大事?
    想起女人脖颈上缠绕着的白布,他既是焦躁又是懊悔,那张俊秀的面庞变得扭曲狰狞。
    第二日,天刚朦朦亮,罗豫便起身了,连早饭都没顾得上吃,直接赶去了大理寺。
    普济寺的风波闹的不小,镇抚司人力有限,审问不了那么多的囚犯,索性将一部分山贼送到了大理寺跟刑部,那个想要奸.淫周清的贼人也在其中,被抽了几鞭子,便将当时的情景原原本本的复述出来。
    罗豫在旁听着,知道了是新月将清儿推到山贼面前,甚至她还诬蔑自己的嫂子是郡主,让山贼出手挟持,此种手段,分明是要置人于死地!要不是指挥使箭术精湛,射杀了镇山虎,他的清儿哪还能保住性命?
    心脏仿佛被戳穿了个窟窿,嘴里苦涩难言。
    罗豫的官职虽然不高,但到底也是大理寺的录事,案卷的笔录均由他摘抄,审讯完后,所有的录事都未曾离开,呆在原处将案卷仔细整理起来,准备上报。
    手里拿着狼毫笔,罗豫的指尖都在轻轻颤抖着,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怪谁,是怪罗新月狠毒,还是怪他自己愚蠢?
    以手掩面,男人眼珠子里满是血丝,呼吸急促,整张脸胀得通红,明显就是心绪不稳的模样,一旁的同僚见此情形,忍不住劝说,“罗录事,你若是身体不舒服,便先回去歇着,今日的卷宗已经摘录完毕,我稍微整理一番也就是了。”
    罗豫摇头,此刻他根本不想回家,他怕自己见到了罗新月,会按捺不住想要杀人的冲动。
    *
    周清活了两辈子,对罗新月的忍耐已经到达了极限。在普济寺,她险些因为这个女人丢了性命,若是不报仇的话,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罗新月不是想要进长夏侯府吗?
    既如此,总得与当家夫人华氏见上一面,若是华氏满意了,便会同意她入府,届时用一顶小轿将人抬进来,她就跟卖了身的丫鬟一样,小命捏在了主母手里,就算吴永业对妾室再是宠爱,也不敢违拗妻子的心意。
    这么一想,她还算帮了罗新月一个大忙,只是她进了长夏侯府做妾,最后到底会有怎样的下场,就只能看自己的造化了。
    第37章 绮思
    吴永业是长夏侯府的庶子, 按说身份并不算高, 但他运道好, 侯府的嫡出少爷早夭, 他便成了唯一的男丁, 与出身将门的华氏成亲。他虽爱在外拈花惹草,但对于妻子却十分惧怕,不敢将那些莺莺燕燕带回府中。
    华氏是周家香铺的常客, 周清特地跟于福说了一声, 如若她过来, 便唤自己去柜台前点香。于福虽不清楚师妹到底有何打算, 依旧点了点头,将此事应下了。
    等了三日, 华氏终于过来了。
    此刻周清站在柜台后头, 看着一袭红裙的华氏慢慢走近。此女并不像普通的闺秀一样柔弱,她五官艳丽,妆容精致, 眉眼处带着淡淡的凌厉, 与人对视时气势极强,比起罗新月那个怂货不知强出了多少,也不知吴永业究竟是怎么想的。
    周清颊边露出淡淡笑意, 轻声问了一句,“吴夫人莫不是用了大食水?这种馥郁的花香味当真难得, 只可惜小店利薄, 也没那么多人手, 无法从大食将蔷薇花露运过来。”
    诧异的看了周清一眼,华氏点头道,“周小姐嗅觉当真灵敏,今日临出门前,我用指甲蘸了些花露,放在耳廓之中,香气能萦绕整整一日,令人心情舒畅,郁结消散。”
    大食水的确是难得的好物,周家香铺虽然没有,但周父遍寻多年,却找到了一样替代品——乌爷土。
    乌爷国盛产蔷薇树,每年花期,蔷薇盛放之时,坠在花蕊上的花露便会滴落在树下的泥土之中,久而久之,泥土自带一股芬芳,树龄越久,香气越浓,虽比不得晨间花露珍贵,却也是上等的香料。
    先前罗新月身上便有一股乌爷土的味道,但她手头上根本没几个银钱,哪舍得花费在香料上?是谁买的,不必细想便一清二楚。
    “小店中有乌爷土,此香味道与大食水十分相近,只可惜是从乌爷国送过来的,仅卖出去两三份,我那小姑子倒是用上了。”周清将香料盛放在木匣中,状似无意的说了一句。
    华氏眼神一闪,她之所以会用大食水,是因为前些日子在吴永业身上嗅到了这股蔷薇花香,她原以为外头的那些莺莺燕燕用不起这等名贵香料,吴永业只是无意间沾上的味道而已,但现在看来,倒是有些说不定了。
    指甲好险没将帕子戳出个窟窿,华氏面色不变,拿了香料便离开了铺子,刚走出不远,她压低了声音,冲着丫鬟吩咐一句,“去查查周氏的小姑。”
    丫鬟面露不解,“查她小姑子作甚?”
    “京城仅有一家香铺售卖大食水,一般人根本负担不起,但乌爷土却不同,此种香料用的人极少,价钱也不高,顺着这条线往下查,估摸着就能将住在西街的那个女人给揪出来。”
    说话时,华氏勾了勾唇角,眼底闪过一丝精光,她又不是傻子,哪会不知吴永业在西街养了个外室?只可惜还没等她倒出功夫收拾那个女人,那处早已人去楼空,华氏一口郁气堵在心头,上不去下不来,简直难受极了。
    *
    周清没有在柜台后呆多久,她走到书房门前,轻轻敲了两下。
    很快,房门便被打开,周良玉看到妹妹这副神思不属的模样,先将人拉进房中,才皱眉问道,“出了什么事?”
    周清跪坐在蒲团上,细腻指腹轻轻抚过桌沿,低声问,“哥哥,圣人言: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如果有人将来会做出对不起我的事情,但他此刻尚未出手,而我先下手为强,这算得上‘以直报怨’吗?”
    罗家如同积满污泥散发腐臭的泥沼,周清每呆一日,心里的怨气就浓重一分,毕竟前世里娘家败落,她吃了无数的苦头,就连骨血相连的孩子也被罗母害死,怎能不怨、不恨?
    周良玉面色沉凝,轻拍着妹妹清瘦的脊背,摇头说,“世事无常,你怎能确定别人会出手加害?”
    “他已经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两手按在小腹上,周清虽然期待铮儿的到来,却对罗豫借种生子的举动厌恶不已。
    “可是罗豫欺负你了?”俊秀面庞上满是焦急,周良玉拉着妹妹的手,恨不得马上冲到罗家,替清儿讨回公道。
    周清面无表情,摇头道,“我只是想和离。”
    “和离?”
    大周朝的女子深受三纲五常的束缚,和离的不是没有,但日子却过的十分艰难,走在路上都会被指指点点,周良玉心疼周清都来不及,哪里舍得她受这种委屈?
    “当真想好了?和离之后,你回家住着倒是无妨,但孩子却是罗豫的骨血,哪能轻易舍下?”
    听到这话,周清眼底划过一丝讽刺,罗豫是个天阉,他生怕此事被人发现,便将谢崇带回了家中,这才有了铮儿,要是他能善待孩子,周清也不至于如此怨恨,偏他冷心冷血,放任罗母杀了她的孩子,这样的人,哪配让孩子管他叫爹?
    “我想清楚了,要和离。”杏眼浮起一丝坚定之色,之前是她魔障了,一心想着复仇,却忘了罗家人究竟是什么德行。去普济寺一趟,她险些丢了性命,倒是清醒了几分,知道若继续呆在罗家,对她、对孩子都不是好事。
    周良玉忍不住叹息,“罢了,你心里有数即可,过段日子,等到哥哥参加会试,肯定会取得名次,届时罗家想找麻烦,也得掂量掂量。”
    周清眼圈发热,险些没掉下泪来。在这世上,只有血脉相连的亲人会如此关心她、爱护她,先前她却被仇恨蒙了眼,舍本逐末,将最重要的亲人忘在脑后,着实不该。
    “清儿准备何时去见罗豫?”周良玉问。
    “此事不急,等他过来找我便是。”顿了顿,周清想起先前做好的熏球,忍不住问,“哥哥,你说熏球能不能多做一些,拿到咱们铺子里售卖?”
    周良玉仔细思索,道,“熏球最难的便是圆环与合页,必须仔细测算,但凡稍有偏差,小盂中的香灰便会洒出来,一般的匠人怕是做不了,等我忙过这一阵,再打造一批如何?”
    缓缓站起身,女人眼底俱是笑意,轻笑着说,“那就多谢哥哥了。”
    从书房中走出来,她抬眼看了看天色,换了身衣裳,没过多久,谢一便驾着马车上门了。
    周清冲着他笑了笑,将安神香放入木匣中,犹豫了片刻,又取了些藒车香,这才走出香铺。
    到了谢府的书房门口,还没等她推门而入,身穿玄衣的男人将房门打开,黑眸中冷意渐消,道,“周小姐今日来得倒早。”
    周清哑然失笑,不知该怎么回话,谢一都已经到了香铺前头,难道她还能继续耽搁不成?
    跪坐在蒲团上,她问道,“现下大人可觉得头疼?”
    谢崇摇头,“白天带了熏球,并不算疼。”
    “既然如此,那小妇人先焚藒车香,这种香草不算名贵,却能祛除邪气,大人终日呆在诏狱中,天长日久,对身体有害无利。”
    嘴上这么说,周清心底却有些忐忑,谢崇之所以让她调配安神香,是因为他髓海钝痛,可髓海的病症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男人常年受到血气与邪气的冲击,若是不将这股邪气慢慢驱散,顽疾永远只能缓解,无法根治。
    “多谢周小姐记挂,本官……甚是感激。”谢崇的声音略有些低哑,周清指尖颤了一下,将香饼点燃放入炉中,按部就班的点燃香草。
    平心而论,藒车香的味道并不算好闻,不过谢崇却不嫌弃,他坐在木椅上,双目微阖,也不知是不是头又疼了,原本舒展的眉头微微皱紧。
    仔细端量着男人的五官,周清不得不承认,这人生了一副好相貌,剑眉朗目,气势非凡。前世里铮儿死时不过四岁,只看眉眼,简直跟谢崇一模一样,若是再长长,怕是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好在罗豫做下的恶事没有传出半点风声,谢崇永远也不会知道,铮儿是他的亲生儿子。
    香炉中的香草焚尽,周清将书房的窗棂推开,等到味道尽数散去后,才问,“指挥使觉得如何?藒车香可有用处?”
    谢崇定定的看着眼前的女人,淡声道,“初时髓海有些痛意,却可以忍受,到了后来,本官觉得胸臆通畅了几分,也不知是不是藒车香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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