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李傲一下就找到了汇款单的重点,读完以后又将稿件录用函拿到手里读:
“尊敬的林女士,贵文南瓜瓜的秘密……” 李傲还没读完,林曦就忍不住笑了,她指着那个字说:“小白字先生,这个字念rang,来妈妈和你一起念。” 于是她用细白的手指一个一个指着小字和李傲一起朗读:
“尊敬的林女士,贵文《南瓜瓤的秘密》和《僵尸睁眼》,经本刊审核通过,拟于本刊1992 年第 9月和1992 年第 10月刊刊载,感谢您的来稿!”
“林曦同志,您撰写的文章《千辛万苦的寻儿路哦,孩子,你能否再看我一眼?》,经编辑部审阅,拟于1992 年第 9月刊载,欢迎您继续支持与投稿。”
“宝宝真棒!” 林曦在看到稿费金额的瞬间心情大好,一把抱住小李傲,宣布:“我们有钱啦!” 然后兴奋地“吧唧”在他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小李傲呆愣了一下,随即也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
“走,妈妈带你去买文具去!小学的名也给你报上了,9月开学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学习啊。” 林曦把李傲放下来,又带着他去买文具,在左邻右舍饭菜的香气中唠唠叨叨,小李傲嘴角的弧度却一直没有掉下来。
带李傲到金沙村外面的新华书店买了本子、文具盒和一些最新的儿童书籍,林曦也买了一整套自己旧书店里没有的高考复习资料黄冈密卷,再一次感受到了原来高中时被王后雄和5年高考3年模拟支配的恐怖。
“你们都走开,别跟着我!” 快要走到村口的时候,忽然见到江幼秋指着她身后两个大汉吼道。那两个人赔笑着在说些什么,江幼秋完全不理会,转身就走,两个大汉只能尴尬的留在原地。
林曦带着小李傲跟在江幼秋的身后,就见她越走越慢,越走越慢,最后竟然走到了苏杭旧书店的门口。她往里面看了一眼,见店里面坐着的只有苏越安,黯然地叹了口气。
她一转身,青色的裙摆似翩飞的蝶翼,猛然间林曦和李傲竟然就出现在她眼前,不经怔愣住了。林曦看她的眼眶还红红的,好像刚刚才哭过一场似的。
“林曦姐,你来了。” 她像是抓住一根浮木一般上来握住了林曦的手:“你等下有时间吗?”
“啊,我啊。” 林曦见她如沾染了晨露的双眼和单薄的身躯,嘴里不受控制的就说:“今天烧烤店刚好轮到我休息,你没事的话就一起到我家去吃饭吧。” 说完她就有点懊悔了,颜控要不得啊!不过……只要不插手她的生活应该不会出什么事情的,再说了,她看上去那么彷徨无依。
本以为江幼秋会稍微推拒一下,没想到她想也没想的就点头答应了,于是三人又一起折返回菜市场买菜。
20年后的金沙村位于深安市中心位置,一条双向四车道的笔直马路以及路中间那如同锦绣长毯般的繁花一路铺陈到金沙村门口,村外光大型购物广场就有两个,购物中心的一楼就有许多国际化超市,如家乐福、吉之岛之类的。
但二十年前的金沙村就不一样了。这时候深安那标志性的双避雷针百层大厦仍未建起,更加没有那么多百货超市供人们推着购物车闲逛。铁钩上挂着猪牛身上各种部位、母鸡在铁笼里挤成一团的菜市场才是人们的首要选择。
“幼秋,你想吃什么?” 闪过好些买菜大妈,林曦问看上去有些走神的江幼秋。
“我随便吃什么都可以的。” 幼秋回答的同时不小心撞到了旁边一个老阿婆的篮子,那老阿婆转过头来凶神恶煞的瞪了她们两一眼,幼秋赶紧说对不起,那阿婆就睁开一对肿泡眼骂:“扑街!走路没长眼啊?”然后重重地推开江幼秋走掉了。
“这什么人啊?” 林曦超气,张嘴就要回怼,江幼秋已经拉住她的衣服笑笑:“没事的,别和她计较。”
“没素质,有毛病吧?”林曦仍旧气不过,但又不好当街和那阿婆对骂,更何况她早就走得没影了,过了一会儿才问:“幼秋你是哪里人啊?晚上想吃什么口味的菜?”
第10章 小炒黄牛肉
“我随便,五湖四海的菜都是吃得惯的。” 江幼秋笑笑。
“那这样吧,我们今天晚上吃一个小炒黄牛肉,一个清炒莴笋丝,一个紫菜蛋花汤怎么样?” 林曦问道。
“好。” 江幼秋点头,于是林曦就带着一大一小两个人杀入人堆,熟稔的和菜摊肉摊上的阿姨大叔打招呼砍价,还白饶了两把葱,没一会儿就提着两个塑料袋从淌着脏水的菜市场中满载而归。
“小傲你自己去预习一下小学的功课或者看书,幼秋你在弹簧床上稍坐一下。我们这里条件不太好,你别介意啊。”
“我也来帮忙吧?” 江幼秋主动站在厨房门口往里看。
“不用啦,就很简单的三个菜,没一会儿就做好了。我们厨房小,两个人进来连转身都困难了。” 林曦笑着把江幼秋推回弹簧床上,又给她倒了一杯水后就开始烧菜了。
前世林曦一直是自己一个人居住,早就锻炼出一手好厨艺。她将牛肉切成适宜的大小,再与生粉和酱油一道腌制,然后削莴笋片,只听见刀与菜板剁剁不断的声音,砧板上已经堆满了碧绿的莴笋丝。打开煤气,起好油锅,将已经腌制入味的牛肉下锅,扑鼻的肉香一下就充满了狭小的屋子。
李傲和江幼秋闻到香味,分别放下手中的书,进去帮林曦端菜和米饭,三个人坐在弹簧床边就着一张长条小茶几吃起来。这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万户灯火了,隔壁邻居家关铁门和窗外菜下油锅的声音钻进了屋子,江幼秋觉得心中有种久违的平静与踏实。这就是家的感觉吗?她早已经忘记自己多久没有感受过这种感觉了。
“幼秋,你吃菜啊,光吃白饭可不行。” 虽然九零后林曦不会像老辈人一样热情夹菜,可是见江幼秋发着呆往嘴里小口放白米饭的样子,她也忍不住开始劝起菜来。
“嗯,对不起,小林姐。” 见江幼秋低下修长纤细如天鹅颈的脖子,林曦就笑了:“有什么好对不起的,这傻孩子。” 然后把一筷子莴笋丝夹到了她的碗里。
吃完饭,江幼秋对林曦说:“小林姐,我刚刚看到你的稿费单了,还没有恭喜你呢。”
“啊,你看到了,刚刚忘记收了。”林曦一边把稿费单收好一边说:“写这三篇小说不知道废了我多少脑细胞呢,特别是《知己女人》里的那篇,又要有真实感,又要有戏剧冲突,想得我都要秃顶了。” 毕竟第一批九零后已经是中年人了,自己这生过娃的少妇更加是头发一把把掉了。
江幼秋沉默了半晌,咬了咬唇抬起头来:“小林姐……我这里有一个故事,或许你可以写到杂志里。就当是……感谢你今天的款待吧。”
林曦抬起头,江幼秋的眼睛仿佛泛雾的秋江,又有什么东西深深地隐藏在杳远的水面,于是她点点头:“你说吧。”
“这个故事发生在楚省……” 江幼秋清泠泠的嗓音将林曦和小李傲两人都一下子拉回了七十年代。
那个年代,有不知多少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从城市来到广袤的农村接受改造。这其中就有一个风流潇洒而又有书卷气的沪上青年。即使大家都穿着靛蓝色的衣裳,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他的气质也与楚省农村那些蓬头垢面的男人完全不一样。望着他坐在田埂上遥望故乡的忧郁眼眸,村小学老师的女儿悄然地将一颗芳心寄托在他的身上。
男人因为与众不同受到村里人的排斥,只有这个女孩一次又一次的给他悄悄送东西,终于两个人还是在一起了。在长满水稻的田野间,在布满芦苇的小荡旁,在乱草丛生的后山上,两个人牵手、拥抱、接吻,最后偷尝了禁果。和所有俗套的故事一样,女孩不小心怀孕了。
江幼秋讲到这里的时候,声音异常平静,仿佛这个故事与她毫无关联。林曦给江幼秋又倒了一杯茶,她接着往下说故事。
小学老师十分生气,这件事在那个年代和那个保守的小山村是一件天大的丑闻,所以即使万般不愿意,他还是马上安排两个人结婚了。虽然婚后小两口的日子过得甜甜蜜蜜,小学老师也渐渐接受了自己这个城里来的女婿,只是村子里关于他们孩子是婚前私生子的流言却一直没有停息,非但如此,还愈演愈烈。
日子过得很快,在孩子5岁的时候,国家宣布恢复高考,这个知青自然是十分高兴,下定决心一定要考上大学。
江幼秋面无表情,用极简练的语言概括了这一段:“在全家人的支持下,男人果然考上了沪上的大学,但是除了第一年还往家里寄信,他就再没有了音讯。为了寻找自己的丈夫,女人也背上包裹去沪上,完全忘记她的家里还有一个未成年的7岁女儿。”
男人女人先后离家,外婆早就去世了,小女孩就由外公独自抚养长大。她和自己的父亲一样喜欢读书写字,身为老师的外公也总是给她提供最好的读书环境,然而在那个出门打工还是不被人理解的年代,关于他们一家和小女孩身世的流言蜚语已经完完全全的淹没了女孩。直到1989年外公因病去世,那个女人和男人都没有再回来。
小女孩为了给外公治病,早就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掉了。再也没有钱念书,她怀揣着一张父母的结婚照离开了老家的空屋子,只身前往沪上。她的目的很单纯,就是想找到父母亲,让他们回来在外公的坟头上三炷香,然后亲口问他们:既然当初因为爱情冲动的生下了她,为什么就这样不负责任的离开?
1989年的沪上很大很繁华,在茫茫人海里寻找两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1991年,当女孩揣着照片失魂落魄的走在眷安巷时,她看到了自己的妈妈。只是她牵着一个小男孩,手上还拎着一兜菜。
女孩跟在女人身后很久很久,跨过弄堂里的垃圾堆,穿过纵横交错的电线,避开竹竿上滴水的衣服,在女人将要进石库门的那一刹那,她终于喊住了她。
可是那个女人早已经将她忘得一干二净,她不耐烦的瞥了女孩一眼,在女孩将照片放到她面前的时候,这个女人才慌乱的将小男孩推进门内,关上门领着女孩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
“那个女人开始不承认自己是照片上的人,” 江幼秋说:“可是她知道她骗不过女孩的,于是她就开始恳求女孩,为了恳求她,那个女人甚至不惜跪下来。她说……她说她的前半生已经让这两父女给毁了,求女孩不要再毁了她的后半生。” 江幼秋闭上眼睛,瘦弱的身子在空气中微微发抖:“女孩和她对着跪下,说她不会毁掉女人现在的生活,只求这个女人可以回去给外公上一炷香,因为外公临死前唯一的心愿就是再看她一眼。”
林曦抽了一张纸巾给江幼秋,可是江幼秋并没有流泪。她平静了一会儿后又恢复了冷静的语气,继续说道:“女人没有答应这个要求。这时候正好一个辅警来了,她便威胁女孩,说她要向辅警求救,把女孩赶出沪上。”
女孩终于死了心,她知道自己这一生也不必再去寻找这样的父亲和母亲了,在这偌大的城市里,她终归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除了家乡的流言蜚语,再没有一个人会记得她。
女孩于是决定去跳春申江。
“她要自杀?” 林曦皱起了眉头,不由的握住江幼秋的手,却只感觉到一片能冻住人心的冰凉。江幼秋点点头说:“她在人世间已经没有了牵挂,这是她最好的归宿。”
但是就在女孩掉下春申江的那一刻,有一个温暖而结实的手握住了她,把她一把从江里提溜出来,臭骂了她一顿,然后不由分说的就将这个女孩带回了自己的酒店。女孩早已经失魂落魄,再加上这个人也算是救命恩人,竟然没有反抗的就跟着这个人走了。
这个人在出租车上臭骂了她一顿,然后给她开了一个新房间让她洗澡,又无微不至的关心她,竟然让女孩已经死掉的心复苏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愿意给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温暖,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是记挂着她的。于是没过多久,两人就在一起了。
“那个男人是做什么的?” 林曦知道故事已经到了关键点,江幼秋究竟是什么身份,又为什么出现在沙金村的答案,就藏在这个问题里。记者的天性让她不自觉的问出了这个问题,然而江幼秋还没有来得及回答,铁门已经被咣当咣当的拍响了。
第11章 史努比书包
“他来找我了。” 江幼秋苍白的脸上勾起一丝无奈的微笑,对林曦说:“小林姐,把我的故事写出来吧,就让那个女孩最后和救他的人好好生活在一起,最好,有一个可爱的孩子。”
说完她就去拉开了内门,林曦看到铁门外站着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健壮男子,那个男人理着平头,眼神狠厉,却在看到江幼秋时不自觉的软了下来。
“你怎么不让人跟着了,还自己跑到别人家里,你知道有多危险吗?快跟我回去!” 那个男人在门外吼幼秋。
好眼熟……这个男人好眼熟。林曦脑子里灵光一闪,这就是前世李傲跟的那个大佬麦志飞,最后李傲是踩着他的尸体上位的。这个时候,麦志飞估计还不是老大。
赶紧起身把小李傲的身体和好奇的目光遮住,林曦紧张地悄悄捏起拳头。这一辈子她绝对不会让少年走投无路的去投奔这个埋伏在暗处,外号是“豺狼”的人。乖巧懂事聪颖过人的小李傲,阖该有一个安定而正常的人生。至于那庞大的黑色帝国,如果没有李傲以后的一手洗白,早在2010年估计就可以被警方一锅端了。于是她转过头不露声色的问江幼秋:“你家来人了?”
麦志飞粗声粗气的对林曦说:“女朋友和我闹脾气呢,麻烦你了,我这就让她和我回去。”
林曦还没来得及说话,江幼秋就回头说:“是啊,麻烦你了小林姐,我走了。再见。” 然后就头也不回的拉开铁门走出去,顺便帮林曦把两扇门都关好。两人的脚步声不一会就消失在楼道内。
林曦望着紧锁的铁门长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帮不了幼秋。
回过头,见小李傲还用一种小动物般的眼神看自己,她就赶紧走过去,坐在李傲身边严肃地说:“你一定要好好学习,以后走正路,千万不能做违法犯法,祸害别人的事情,知道吗?”
小李傲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妈妈突然跟自己说这个,不过也乖巧的点点头,然后就拿起手中的数学书看了起来。林曦不知怎么闷闷的心也就在李傲认真的眼神中慢慢的舒展开来。
林曦斟酌了几天,把江幼秋的这个故事写出来投稿了,很快也到了9月1日,小李傲开学了。林曦特意早早起来,给李傲穿上黄色的小学校服,又帮他把蓝色的史努比书包背好,这个时代深安那最具特色的蓝白校服还没有被设计出来呢。
气派的红色大理石上有金属铸成的四个大字“金沙小学”,由于是开学的日子,校门口有许多家长牵着孩子往里走。
林曦今天特意用现代的手法画了个裸妆,穿着白衬衣和及膝淡红色长裙,脚上则是林欣留下来的真皮高跟鞋。她牵着小李傲,及腰的柔顺长发如瀑布一般垂下,母子两个人较好的面容一路吸引了无数的目光。
小李傲被分配在了一年四班,林曦往里面看了一眼,只见已经有十几个小朋友坐在教室里了,教室的瓷砖墙上还贴着上一届小朋友留下的画作和一些向日葵画。李傲的班主任是一个年纪不算大的女生,估计刚刚毕业没几年,见到林曦也是愣了一愣,然后马上回过神来,冲李傲一笑。
“老师,这是我们家的孩子李傲。以后就麻烦你多费心了。” 林曦赶紧对老师说。那个老师也站起来说:“那是当然的。我是汪老师,您就放心把孩子交给我吧。”
“那就谢谢汪老师了。” 林曦和汪老师寒暄了几句,然后低头又叮嘱了李傲一会儿,见李傲一点都没有要哭闹的痕迹,反而很乖巧的对林曦说:“妈妈我会好好上学的,你还有事的话就赶紧去忙吧。” 心里竟然还有点失落,自己倒不舍得了,一步三回头的一边叮嘱,一边慢慢蹭走了。
在旧书店一个人待着,林曦就觉得有点心神不宁,没复习两页书,就开始想李傲在学校乖不乖,和同学关系处的好不好,他没有上幼儿园,会不会不适应学校的环境,他的性格看上去很内向,可是以前又是个大佬,到底是会被同学欺负还是会欺负同学……一上午就在这胡思乱想中度过了,当李傲背着书包进来时,她还在一边转笔一边呆想呢。
“今天上课感觉怎么样?” 见李傲走进来,林曦赶紧去拿他的书包,掂了掂后皱着眉头说:“怎么那么重啊?所以我说国家还是要减负,我那时候上小学的时候书也多,结果最后就没长高……” 说到这里猛然顿住了,自己前世才160厘米,可是这一世可有168厘米呢,在这个年代也算是鹤立鸡群了,说这话还真有点不合适。
“妈妈,” 小李傲的嘴角微微翘起了一点,眼睛里似乎有小星星在闪:“上学的感觉真好。老师很好,同学也很好,你不要担心。”
林曦一愣,然后欣慰的笑道:“那就好啊,在学校和同学老师都好好相处。现在我们赶紧吃饭,下午还要上课呢。”
李傲点点头,两人就就着小柜台和一个老式绿色风扇一起吃林曦打包回来的饭菜。
这一天就这样平淡的过去了,晚上小李傲在饭桌上写作业,林曦则对着日历翻看,8月份的工资也拿到手了,这些天加上稿费一共存下了2000元,只要《知己女人》再过一次稿,十月份的那次机会她就一定能够牢牢抓住。如果不过呢……林曦思考着,那也去排队,反正2000多块钱应该也是能够勉强买到1000股的。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十月份,林曦的文章过稿了,又拿到了800元的稿费,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1992年9月30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10月10日将在深安证券交易所发售5亿新股的认购抽签表,中国公民可凭身份证排队认购,根据往常的经验,原始股一旦上市,股民们就能获得上十倍的利润,于是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南下深安购买股票的浪潮。
10月10日凌晨四点钟,当林曦赶到离家最近的一个抽签表认购点的时候,门口已经排起了一条长龙。数不清的人操着全国各地的口音挤在一起,林曦赶紧把自己的小包提到身前,走到了队伍的末端,没过两分钟,身后已经又多了七八个人。
四点,五点,六点,七点,天色已经放亮,有卖早点的人挑着担子来这里叫卖,饿了大半夜的人们赶紧争先朝他们招手,而许多被人雇来的农民工则自己掏出干粮就着水壶吃东西。
林曦从包里拿出饼干来吃,这样干等实在让人焦躁。好容易等到了九点,认购点的大门终于打开,人群哗然一声往前挤,旁边维持秩序的警察拦也拦不住。
林曦被挤得东倒西歪,却坚决扎根在队伍里,决不让自己给挤出来。人群喧闹推挤了十几分钟,终于在维持秩序的保安的控制下渐渐平息了下来。
林曦缓慢的随着队伍前进,依照前世的知识,她知道自己排到这个位置应该是肯定能够买到票的,只是估计要排到下午去了。现在虽然是十月份,但是深安的天气仍旧是一如既往的炎热,烈日当空,男人们都挤出了一身臭汗,林曦一开始还皱着眉偷偷屏气,后来已经因为习惯而无所畏惧了。
转眼就到了11点,林曦正在无聊的猜测前后的这些人都是些什么身份,这个戴金丝眼镜的看上去像是个小白领,那个穿夹克衫的应该是个被老板雇佣的马仔,另一个大爷应该是刚刚进城来的,忽然一阵汗酸味和脚臭味袭来,自己已经被人狠狠地推了一把。
好在前后左右都是人,林曦撞到了别人的身上才稳住了身形。一个看上去十分健壮的大汉嚷嚷道:“这是我的位置,你快点让开。”
这是个看自己是个年轻女人就想插队的没素质的家伙,林曦倔脾气被激起来,丝毫不让:“我从凌晨四点就排到这里了,前后左右的都看着呢,你要么自己排到最后去,要么明天来,插队算什么本事?”
“你说什么?” 大汉见林曦不识趣,越发逼上前来。前面的那个夹克衫瘦弱的男人假装没看见,后头那个老大爷倒看不过眼了,插嘴道:“这个女娃一直在这里的,你莫要欺负人。”
“好啊,这老不死的今天是想让我动手啊?” 大汉正愁没法闹事,便上前要推搡老大爷,忽然他长满了汗毛的手臂就被一只强壮如铁钳的手抓住了。
“你要干什么?” 来人有一把十分低沉动人的嗓音。
“关你屁事?” 那大汉左右扭动自己的手臂,却发现那个人的手仿佛在自己的手臂上生根了似的,竟然纹丝不动。
第12章 怡宝矿泉水
“你怎么在这里?” 林曦惊讶地问,眼前人竟然是肖文。今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和深蓝色牛仔裤,精干结实的肌肉恰到好处的隐藏在衣料之下,仿佛一头即使在草丛中悠闲舔爪也能随时暴起伤人的豹子。
“尊敬的林女士,贵文南瓜瓜的秘密……” 李傲还没读完,林曦就忍不住笑了,她指着那个字说:“小白字先生,这个字念rang,来妈妈和你一起念。” 于是她用细白的手指一个一个指着小字和李傲一起朗读:
“尊敬的林女士,贵文《南瓜瓤的秘密》和《僵尸睁眼》,经本刊审核通过,拟于本刊1992 年第 9月和1992 年第 10月刊刊载,感谢您的来稿!”
“林曦同志,您撰写的文章《千辛万苦的寻儿路哦,孩子,你能否再看我一眼?》,经编辑部审阅,拟于1992 年第 9月刊载,欢迎您继续支持与投稿。”
“宝宝真棒!” 林曦在看到稿费金额的瞬间心情大好,一把抱住小李傲,宣布:“我们有钱啦!” 然后兴奋地“吧唧”在他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小李傲呆愣了一下,随即也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
“走,妈妈带你去买文具去!小学的名也给你报上了,9月开学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学习啊。” 林曦把李傲放下来,又带着他去买文具,在左邻右舍饭菜的香气中唠唠叨叨,小李傲嘴角的弧度却一直没有掉下来。
带李傲到金沙村外面的新华书店买了本子、文具盒和一些最新的儿童书籍,林曦也买了一整套自己旧书店里没有的高考复习资料黄冈密卷,再一次感受到了原来高中时被王后雄和5年高考3年模拟支配的恐怖。
“你们都走开,别跟着我!” 快要走到村口的时候,忽然见到江幼秋指着她身后两个大汉吼道。那两个人赔笑着在说些什么,江幼秋完全不理会,转身就走,两个大汉只能尴尬的留在原地。
林曦带着小李傲跟在江幼秋的身后,就见她越走越慢,越走越慢,最后竟然走到了苏杭旧书店的门口。她往里面看了一眼,见店里面坐着的只有苏越安,黯然地叹了口气。
她一转身,青色的裙摆似翩飞的蝶翼,猛然间林曦和李傲竟然就出现在她眼前,不经怔愣住了。林曦看她的眼眶还红红的,好像刚刚才哭过一场似的。
“林曦姐,你来了。” 她像是抓住一根浮木一般上来握住了林曦的手:“你等下有时间吗?”
“啊,我啊。” 林曦见她如沾染了晨露的双眼和单薄的身躯,嘴里不受控制的就说:“今天烧烤店刚好轮到我休息,你没事的话就一起到我家去吃饭吧。” 说完她就有点懊悔了,颜控要不得啊!不过……只要不插手她的生活应该不会出什么事情的,再说了,她看上去那么彷徨无依。
本以为江幼秋会稍微推拒一下,没想到她想也没想的就点头答应了,于是三人又一起折返回菜市场买菜。
20年后的金沙村位于深安市中心位置,一条双向四车道的笔直马路以及路中间那如同锦绣长毯般的繁花一路铺陈到金沙村门口,村外光大型购物广场就有两个,购物中心的一楼就有许多国际化超市,如家乐福、吉之岛之类的。
但二十年前的金沙村就不一样了。这时候深安那标志性的双避雷针百层大厦仍未建起,更加没有那么多百货超市供人们推着购物车闲逛。铁钩上挂着猪牛身上各种部位、母鸡在铁笼里挤成一团的菜市场才是人们的首要选择。
“幼秋,你想吃什么?” 闪过好些买菜大妈,林曦问看上去有些走神的江幼秋。
“我随便吃什么都可以的。” 幼秋回答的同时不小心撞到了旁边一个老阿婆的篮子,那老阿婆转过头来凶神恶煞的瞪了她们两一眼,幼秋赶紧说对不起,那阿婆就睁开一对肿泡眼骂:“扑街!走路没长眼啊?”然后重重地推开江幼秋走掉了。
“这什么人啊?” 林曦超气,张嘴就要回怼,江幼秋已经拉住她的衣服笑笑:“没事的,别和她计较。”
“没素质,有毛病吧?”林曦仍旧气不过,但又不好当街和那阿婆对骂,更何况她早就走得没影了,过了一会儿才问:“幼秋你是哪里人啊?晚上想吃什么口味的菜?”
第10章 小炒黄牛肉
“我随便,五湖四海的菜都是吃得惯的。” 江幼秋笑笑。
“那这样吧,我们今天晚上吃一个小炒黄牛肉,一个清炒莴笋丝,一个紫菜蛋花汤怎么样?” 林曦问道。
“好。” 江幼秋点头,于是林曦就带着一大一小两个人杀入人堆,熟稔的和菜摊肉摊上的阿姨大叔打招呼砍价,还白饶了两把葱,没一会儿就提着两个塑料袋从淌着脏水的菜市场中满载而归。
“小傲你自己去预习一下小学的功课或者看书,幼秋你在弹簧床上稍坐一下。我们这里条件不太好,你别介意啊。”
“我也来帮忙吧?” 江幼秋主动站在厨房门口往里看。
“不用啦,就很简单的三个菜,没一会儿就做好了。我们厨房小,两个人进来连转身都困难了。” 林曦笑着把江幼秋推回弹簧床上,又给她倒了一杯水后就开始烧菜了。
前世林曦一直是自己一个人居住,早就锻炼出一手好厨艺。她将牛肉切成适宜的大小,再与生粉和酱油一道腌制,然后削莴笋片,只听见刀与菜板剁剁不断的声音,砧板上已经堆满了碧绿的莴笋丝。打开煤气,起好油锅,将已经腌制入味的牛肉下锅,扑鼻的肉香一下就充满了狭小的屋子。
李傲和江幼秋闻到香味,分别放下手中的书,进去帮林曦端菜和米饭,三个人坐在弹簧床边就着一张长条小茶几吃起来。这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万户灯火了,隔壁邻居家关铁门和窗外菜下油锅的声音钻进了屋子,江幼秋觉得心中有种久违的平静与踏实。这就是家的感觉吗?她早已经忘记自己多久没有感受过这种感觉了。
“幼秋,你吃菜啊,光吃白饭可不行。” 虽然九零后林曦不会像老辈人一样热情夹菜,可是见江幼秋发着呆往嘴里小口放白米饭的样子,她也忍不住开始劝起菜来。
“嗯,对不起,小林姐。” 见江幼秋低下修长纤细如天鹅颈的脖子,林曦就笑了:“有什么好对不起的,这傻孩子。” 然后把一筷子莴笋丝夹到了她的碗里。
吃完饭,江幼秋对林曦说:“小林姐,我刚刚看到你的稿费单了,还没有恭喜你呢。”
“啊,你看到了,刚刚忘记收了。”林曦一边把稿费单收好一边说:“写这三篇小说不知道废了我多少脑细胞呢,特别是《知己女人》里的那篇,又要有真实感,又要有戏剧冲突,想得我都要秃顶了。” 毕竟第一批九零后已经是中年人了,自己这生过娃的少妇更加是头发一把把掉了。
江幼秋沉默了半晌,咬了咬唇抬起头来:“小林姐……我这里有一个故事,或许你可以写到杂志里。就当是……感谢你今天的款待吧。”
林曦抬起头,江幼秋的眼睛仿佛泛雾的秋江,又有什么东西深深地隐藏在杳远的水面,于是她点点头:“你说吧。”
“这个故事发生在楚省……” 江幼秋清泠泠的嗓音将林曦和小李傲两人都一下子拉回了七十年代。
那个年代,有不知多少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从城市来到广袤的农村接受改造。这其中就有一个风流潇洒而又有书卷气的沪上青年。即使大家都穿着靛蓝色的衣裳,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他的气质也与楚省农村那些蓬头垢面的男人完全不一样。望着他坐在田埂上遥望故乡的忧郁眼眸,村小学老师的女儿悄然地将一颗芳心寄托在他的身上。
男人因为与众不同受到村里人的排斥,只有这个女孩一次又一次的给他悄悄送东西,终于两个人还是在一起了。在长满水稻的田野间,在布满芦苇的小荡旁,在乱草丛生的后山上,两个人牵手、拥抱、接吻,最后偷尝了禁果。和所有俗套的故事一样,女孩不小心怀孕了。
江幼秋讲到这里的时候,声音异常平静,仿佛这个故事与她毫无关联。林曦给江幼秋又倒了一杯茶,她接着往下说故事。
小学老师十分生气,这件事在那个年代和那个保守的小山村是一件天大的丑闻,所以即使万般不愿意,他还是马上安排两个人结婚了。虽然婚后小两口的日子过得甜甜蜜蜜,小学老师也渐渐接受了自己这个城里来的女婿,只是村子里关于他们孩子是婚前私生子的流言却一直没有停息,非但如此,还愈演愈烈。
日子过得很快,在孩子5岁的时候,国家宣布恢复高考,这个知青自然是十分高兴,下定决心一定要考上大学。
江幼秋面无表情,用极简练的语言概括了这一段:“在全家人的支持下,男人果然考上了沪上的大学,但是除了第一年还往家里寄信,他就再没有了音讯。为了寻找自己的丈夫,女人也背上包裹去沪上,完全忘记她的家里还有一个未成年的7岁女儿。”
男人女人先后离家,外婆早就去世了,小女孩就由外公独自抚养长大。她和自己的父亲一样喜欢读书写字,身为老师的外公也总是给她提供最好的读书环境,然而在那个出门打工还是不被人理解的年代,关于他们一家和小女孩身世的流言蜚语已经完完全全的淹没了女孩。直到1989年外公因病去世,那个女人和男人都没有再回来。
小女孩为了给外公治病,早就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掉了。再也没有钱念书,她怀揣着一张父母的结婚照离开了老家的空屋子,只身前往沪上。她的目的很单纯,就是想找到父母亲,让他们回来在外公的坟头上三炷香,然后亲口问他们:既然当初因为爱情冲动的生下了她,为什么就这样不负责任的离开?
1989年的沪上很大很繁华,在茫茫人海里寻找两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1991年,当女孩揣着照片失魂落魄的走在眷安巷时,她看到了自己的妈妈。只是她牵着一个小男孩,手上还拎着一兜菜。
女孩跟在女人身后很久很久,跨过弄堂里的垃圾堆,穿过纵横交错的电线,避开竹竿上滴水的衣服,在女人将要进石库门的那一刹那,她终于喊住了她。
可是那个女人早已经将她忘得一干二净,她不耐烦的瞥了女孩一眼,在女孩将照片放到她面前的时候,这个女人才慌乱的将小男孩推进门内,关上门领着女孩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
“那个女人开始不承认自己是照片上的人,” 江幼秋说:“可是她知道她骗不过女孩的,于是她就开始恳求女孩,为了恳求她,那个女人甚至不惜跪下来。她说……她说她的前半生已经让这两父女给毁了,求女孩不要再毁了她的后半生。” 江幼秋闭上眼睛,瘦弱的身子在空气中微微发抖:“女孩和她对着跪下,说她不会毁掉女人现在的生活,只求这个女人可以回去给外公上一炷香,因为外公临死前唯一的心愿就是再看她一眼。”
林曦抽了一张纸巾给江幼秋,可是江幼秋并没有流泪。她平静了一会儿后又恢复了冷静的语气,继续说道:“女人没有答应这个要求。这时候正好一个辅警来了,她便威胁女孩,说她要向辅警求救,把女孩赶出沪上。”
女孩终于死了心,她知道自己这一生也不必再去寻找这样的父亲和母亲了,在这偌大的城市里,她终归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除了家乡的流言蜚语,再没有一个人会记得她。
女孩于是决定去跳春申江。
“她要自杀?” 林曦皱起了眉头,不由的握住江幼秋的手,却只感觉到一片能冻住人心的冰凉。江幼秋点点头说:“她在人世间已经没有了牵挂,这是她最好的归宿。”
但是就在女孩掉下春申江的那一刻,有一个温暖而结实的手握住了她,把她一把从江里提溜出来,臭骂了她一顿,然后不由分说的就将这个女孩带回了自己的酒店。女孩早已经失魂落魄,再加上这个人也算是救命恩人,竟然没有反抗的就跟着这个人走了。
这个人在出租车上臭骂了她一顿,然后给她开了一个新房间让她洗澡,又无微不至的关心她,竟然让女孩已经死掉的心复苏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愿意给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温暖,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是记挂着她的。于是没过多久,两人就在一起了。
“那个男人是做什么的?” 林曦知道故事已经到了关键点,江幼秋究竟是什么身份,又为什么出现在沙金村的答案,就藏在这个问题里。记者的天性让她不自觉的问出了这个问题,然而江幼秋还没有来得及回答,铁门已经被咣当咣当的拍响了。
第11章 史努比书包
“他来找我了。” 江幼秋苍白的脸上勾起一丝无奈的微笑,对林曦说:“小林姐,把我的故事写出来吧,就让那个女孩最后和救他的人好好生活在一起,最好,有一个可爱的孩子。”
说完她就去拉开了内门,林曦看到铁门外站着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健壮男子,那个男人理着平头,眼神狠厉,却在看到江幼秋时不自觉的软了下来。
“你怎么不让人跟着了,还自己跑到别人家里,你知道有多危险吗?快跟我回去!” 那个男人在门外吼幼秋。
好眼熟……这个男人好眼熟。林曦脑子里灵光一闪,这就是前世李傲跟的那个大佬麦志飞,最后李傲是踩着他的尸体上位的。这个时候,麦志飞估计还不是老大。
赶紧起身把小李傲的身体和好奇的目光遮住,林曦紧张地悄悄捏起拳头。这一辈子她绝对不会让少年走投无路的去投奔这个埋伏在暗处,外号是“豺狼”的人。乖巧懂事聪颖过人的小李傲,阖该有一个安定而正常的人生。至于那庞大的黑色帝国,如果没有李傲以后的一手洗白,早在2010年估计就可以被警方一锅端了。于是她转过头不露声色的问江幼秋:“你家来人了?”
麦志飞粗声粗气的对林曦说:“女朋友和我闹脾气呢,麻烦你了,我这就让她和我回去。”
林曦还没来得及说话,江幼秋就回头说:“是啊,麻烦你了小林姐,我走了。再见。” 然后就头也不回的拉开铁门走出去,顺便帮林曦把两扇门都关好。两人的脚步声不一会就消失在楼道内。
林曦望着紧锁的铁门长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帮不了幼秋。
回过头,见小李傲还用一种小动物般的眼神看自己,她就赶紧走过去,坐在李傲身边严肃地说:“你一定要好好学习,以后走正路,千万不能做违法犯法,祸害别人的事情,知道吗?”
小李傲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妈妈突然跟自己说这个,不过也乖巧的点点头,然后就拿起手中的数学书看了起来。林曦不知怎么闷闷的心也就在李傲认真的眼神中慢慢的舒展开来。
林曦斟酌了几天,把江幼秋的这个故事写出来投稿了,很快也到了9月1日,小李傲开学了。林曦特意早早起来,给李傲穿上黄色的小学校服,又帮他把蓝色的史努比书包背好,这个时代深安那最具特色的蓝白校服还没有被设计出来呢。
气派的红色大理石上有金属铸成的四个大字“金沙小学”,由于是开学的日子,校门口有许多家长牵着孩子往里走。
林曦今天特意用现代的手法画了个裸妆,穿着白衬衣和及膝淡红色长裙,脚上则是林欣留下来的真皮高跟鞋。她牵着小李傲,及腰的柔顺长发如瀑布一般垂下,母子两个人较好的面容一路吸引了无数的目光。
小李傲被分配在了一年四班,林曦往里面看了一眼,只见已经有十几个小朋友坐在教室里了,教室的瓷砖墙上还贴着上一届小朋友留下的画作和一些向日葵画。李傲的班主任是一个年纪不算大的女生,估计刚刚毕业没几年,见到林曦也是愣了一愣,然后马上回过神来,冲李傲一笑。
“老师,这是我们家的孩子李傲。以后就麻烦你多费心了。” 林曦赶紧对老师说。那个老师也站起来说:“那是当然的。我是汪老师,您就放心把孩子交给我吧。”
“那就谢谢汪老师了。” 林曦和汪老师寒暄了几句,然后低头又叮嘱了李傲一会儿,见李傲一点都没有要哭闹的痕迹,反而很乖巧的对林曦说:“妈妈我会好好上学的,你还有事的话就赶紧去忙吧。” 心里竟然还有点失落,自己倒不舍得了,一步三回头的一边叮嘱,一边慢慢蹭走了。
在旧书店一个人待着,林曦就觉得有点心神不宁,没复习两页书,就开始想李傲在学校乖不乖,和同学关系处的好不好,他没有上幼儿园,会不会不适应学校的环境,他的性格看上去很内向,可是以前又是个大佬,到底是会被同学欺负还是会欺负同学……一上午就在这胡思乱想中度过了,当李傲背着书包进来时,她还在一边转笔一边呆想呢。
“今天上课感觉怎么样?” 见李傲走进来,林曦赶紧去拿他的书包,掂了掂后皱着眉头说:“怎么那么重啊?所以我说国家还是要减负,我那时候上小学的时候书也多,结果最后就没长高……” 说到这里猛然顿住了,自己前世才160厘米,可是这一世可有168厘米呢,在这个年代也算是鹤立鸡群了,说这话还真有点不合适。
“妈妈,” 小李傲的嘴角微微翘起了一点,眼睛里似乎有小星星在闪:“上学的感觉真好。老师很好,同学也很好,你不要担心。”
林曦一愣,然后欣慰的笑道:“那就好啊,在学校和同学老师都好好相处。现在我们赶紧吃饭,下午还要上课呢。”
李傲点点头,两人就就着小柜台和一个老式绿色风扇一起吃林曦打包回来的饭菜。
这一天就这样平淡的过去了,晚上小李傲在饭桌上写作业,林曦则对着日历翻看,8月份的工资也拿到手了,这些天加上稿费一共存下了2000元,只要《知己女人》再过一次稿,十月份的那次机会她就一定能够牢牢抓住。如果不过呢……林曦思考着,那也去排队,反正2000多块钱应该也是能够勉强买到1000股的。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十月份,林曦的文章过稿了,又拿到了800元的稿费,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1992年9月30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10月10日将在深安证券交易所发售5亿新股的认购抽签表,中国公民可凭身份证排队认购,根据往常的经验,原始股一旦上市,股民们就能获得上十倍的利润,于是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南下深安购买股票的浪潮。
10月10日凌晨四点钟,当林曦赶到离家最近的一个抽签表认购点的时候,门口已经排起了一条长龙。数不清的人操着全国各地的口音挤在一起,林曦赶紧把自己的小包提到身前,走到了队伍的末端,没过两分钟,身后已经又多了七八个人。
四点,五点,六点,七点,天色已经放亮,有卖早点的人挑着担子来这里叫卖,饿了大半夜的人们赶紧争先朝他们招手,而许多被人雇来的农民工则自己掏出干粮就着水壶吃东西。
林曦从包里拿出饼干来吃,这样干等实在让人焦躁。好容易等到了九点,认购点的大门终于打开,人群哗然一声往前挤,旁边维持秩序的警察拦也拦不住。
林曦被挤得东倒西歪,却坚决扎根在队伍里,决不让自己给挤出来。人群喧闹推挤了十几分钟,终于在维持秩序的保安的控制下渐渐平息了下来。
林曦缓慢的随着队伍前进,依照前世的知识,她知道自己排到这个位置应该是肯定能够买到票的,只是估计要排到下午去了。现在虽然是十月份,但是深安的天气仍旧是一如既往的炎热,烈日当空,男人们都挤出了一身臭汗,林曦一开始还皱着眉偷偷屏气,后来已经因为习惯而无所畏惧了。
转眼就到了11点,林曦正在无聊的猜测前后的这些人都是些什么身份,这个戴金丝眼镜的看上去像是个小白领,那个穿夹克衫的应该是个被老板雇佣的马仔,另一个大爷应该是刚刚进城来的,忽然一阵汗酸味和脚臭味袭来,自己已经被人狠狠地推了一把。
好在前后左右都是人,林曦撞到了别人的身上才稳住了身形。一个看上去十分健壮的大汉嚷嚷道:“这是我的位置,你快点让开。”
这是个看自己是个年轻女人就想插队的没素质的家伙,林曦倔脾气被激起来,丝毫不让:“我从凌晨四点就排到这里了,前后左右的都看着呢,你要么自己排到最后去,要么明天来,插队算什么本事?”
“你说什么?” 大汉见林曦不识趣,越发逼上前来。前面的那个夹克衫瘦弱的男人假装没看见,后头那个老大爷倒看不过眼了,插嘴道:“这个女娃一直在这里的,你莫要欺负人。”
“好啊,这老不死的今天是想让我动手啊?” 大汉正愁没法闹事,便上前要推搡老大爷,忽然他长满了汗毛的手臂就被一只强壮如铁钳的手抓住了。
“你要干什么?” 来人有一把十分低沉动人的嗓音。
“关你屁事?” 那大汉左右扭动自己的手臂,却发现那个人的手仿佛在自己的手臂上生根了似的,竟然纹丝不动。
第12章 怡宝矿泉水
“你怎么在这里?” 林曦惊讶地问,眼前人竟然是肖文。今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和深蓝色牛仔裤,精干结实的肌肉恰到好处的隐藏在衣料之下,仿佛一头即使在草丛中悠闲舔爪也能随时暴起伤人的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