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擎苍,聂家。
    他接下来要处理的对象,这次回来,即使做不到一劳永逸,也要吓得一些人十年二十年不敢轻举妄动。
    没了后顾之忧,他才能安心去找美美。
    收拾龙帮也好,灭掉聂家也罢,对他而言,易如反掌,唯独想到卓玲,有些头疼,道出事情后,卓玲怎么选择?
    他心里没底。
    这时,天狼神色匆匆走过来,欠身道:“沈少,咱们在内地的眼线刚得到消息……卓玲小姐明天举行婚礼。”
    第七百五十七章 有多远滚多远
    卓玲结婚。
    消息来的很突然。
    哪怕沈浩早有心理准备,且坚信自己的判断,卓玲不是真心嫁给聂擎苍,此刻仍隐隐心疼,很不舒服。
    自私,人的本性。
    没谁例外,他也不例外。
    有那么多红颜,还想占有卓玲,他自嘲轻叹,而后眯眼遥望远方,缓缓道:“看来,纳兰无极能多活几天。”
    天狼嗯了一声,卓玲小姐是沈少最在意的人,自然头等重要,至于纳兰无极那老东西,算个屁。
    沈少想什么时候杀,就能什么时候杀。
    天狼想罢,小声问:“沈少你什么时候动身?”
    “准备飞机……我今晚就……”沈浩瞥了眼天狼,皱眉沉吟几秒,摇头道:“算了,我还是神不知鬼不觉的过去,给聂擎苍个惊喜。”
    坐飞机,确实会惊动内地政府,可不坐飞机,岛北与帝都,相隔数千公里,沈少如何及时现身?
    天狼心有疑问,不过没问出来,年轻的主子这么决定,必定有跨越数千公里的办法,也许比飞机更快。
    腾云驾雾,御剑飞行,或者直接变过去,天狼开始胡思乱想,谁叫年轻的主子强大到接近于神。
    朝游北海暮苍梧。
    世人都道长生好。
    又岂知此中凄苦。
    若是顺心,一生一世足矣。
    沈浩有感而发的同时,起身走向别墅,大榕树的茂密枝叶下,只剩微微恍惚的天狼。
    “朝游北海暮苍梧……长生……一生一世足矣……”天狼失神呢喃,而后猛地拍脑门,极为兴奋。
    年轻主子所吟诗句,等于道破自身非凡人。
    神。
    真是神。
    能追随这样的超凡存在,是天大的福分。
    别墅里,沈浩还在琢磨如何坦白,从未这么纠结过的沈浩,是怕一言不慎,带给卓玲深深的伤害。
    夜幕降临。
    心情略微烦闷的沈浩独自驾车去市区,兜风比借酒浇愁更有效果。
    没来过岛北的内地人,大多以为这里到处高楼林立,有些向往,一旦来了,十之八九嗤之以鼻。
    这里没多少高楼。
    标志性建筑大多有些年头。
    有着蓝色玻璃幕墙的青联帮总部大楼,搁在内地那些人口过千万的大都市,普普通通,农民工懒得多瞧,而在岛北,就显得极为显眼,称之为地标性建筑,不算夸大。
    沈浩驾车,在这座谈不上华丽的城市中穿梭,不知不觉,来到一条熟悉的街道上,看到那家熟悉的快餐店。
    当初,他就在这家面馆遇上青联帮底层混混,大打出手,震动岛内黑白两道,被关进绿岛监狱。
    如今再回首,一幕幕往事,好似离他很遥远,他把车停到路边,推门下车,走进门面不大的小馆子。
    还是那个老板娘,还是那样的摆设,正值饭点,只剩几个空位,但没法坐,因为得跟别人拼桌。
    沈浩无奈一笑,转身要走,恰巧坐在靠窗卡座的一对情侣起身离开,给他空出了一张桌子。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沈浩暗暗唏嘘,走过去,坐了下来,靠窗的位置,是这家小店最好的位置,可远眺岛北最高建筑,也是这个世界第一高楼。
    这个世界没有哈利法塔,没有申城中心大厦,第一高楼的名头便被岛北这栋摩天大楼摘得近十年。
    老板娘见沈浩占据靠窗的卡座,皱起眉头,用餐高峰,可以坐四个人的卡座,只坐一个人,最不划算。
    老板娘绕出吧台,朝着沈浩走去,当她瞧清楚沈浩容貌,赶紧止步,时隔一年,有些事,不至于忘记。
    去年,十多人死在她店里,那血淋淋场景,昨晚还出现在她的梦里。
    独享卡座的英俊青年不正是行凶者吗?
    老板娘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退回到吧台后,她自信不会认错,况且行凶者容貌太特殊,或者说太英俊,就算不杀人,她看一眼,也会记住。
    “好好招待刚来那位客人。”
    老板娘小声叮嘱从后厨走出的女服务员。
    女服务员点头哦一声,老板娘这么叮嘱,通常情况,客人不好惹,必须小心伺候,否则后果严重。
    岛北,青联帮大本营。
    有名有号的大哥多,小混混更多,多如牛毛,估摸这位帅哥又是个混混,可惜了,这么帅,居然走上邪路。
    女服务员腹诽的同时,走到卡座边,收拾桌子,并问沈浩吃什么,沈浩要了秘制卤肉饭、鲜榨橙汁。
    “您稍等……”
    女服务员说完,端着之前那对情侣用过的碗筷餐盘走向厨房,快进厨房时,忍不住又多瞧沈浩一眼,貌似仍在为这么帅的帅哥当混混而惋惜。
    沈浩没在意服务员什么眼神、什么神情,凝视窗外,远处那栋摩天大楼灯光变幻,颇为炫目,有点看头。
    就在沈浩欣赏这个世界的第一高楼时,三男一女走进来,浓妆艳抹的女孩挽着男伴,后面跟着俩貌似保镖的壮汉。
    “我靠,这种小地方,居然也会人满为患。”被女孩挽着的青年面露不屑撇撇嘴,不经意一瞥,瞥到沈浩。
    或许沈浩样貌太扎眼,或许独自占据卡座,引起青年不满,青年走过去,坐到沈浩对面,牛逼哄哄说出一个字:滚!
    沈浩仍凝视窗外,不温不火问:“为什么?”
    “因为小爷看你不顺眼。”藐视沈浩这青年说着话把马子搂入怀中,摆出一副这位置爷要定了的蛮横架势。
    沈浩乐了,开始打量青年,这青年,像纨绔,也像痞子,注重教养与门风的大家族很少出这种货色。
    “我先坐到这儿,这儿就是我的地盘,你没权力让我滚,如果实在看我不顺眼,只能是你滚,有多远,滚多远。”
    气焰嚣张的青年错愕,没想到孤身一人的沈浩居然敢这么说。
    “林少让你滚,你他妈就得滚。”貌似保镖的壮汉,凶相毕露,伸手操住沈浩衣领,想把沈浩拽起来。
    站在吧台后的老板娘,被这突发状况刺激的目瞪口呆,一个问题随之浮现脑海……又要死多少人?
    第七百五十八章 死定了
    死多少人……老板娘心里没底,继而想到报警,可一年前的行凶者,杀那么多人,如今安然无恙坐在她店里,报警有用?
    搞不好连自己搭进去。
    老板娘想罢,压下报警的冲动,静观其变。
    其实沈浩也挺无奈,每次来这家店,总能遇上挑事的,是店的风水有问题,还是他有问题?
    彪悍壮男龇牙咧嘴使劲儿拽沈浩,没拽动,感觉出沈浩不简单,竟从腰后拔出一支制式手枪,顶住沈浩太阳穴。
    “信不信老子崩了你?”壮汉凶神恶煞般喝问沈浩。
    沈浩冷笑,随身携带制式手枪,可不是一般的混混、打手,青联帮堂主级的大哥,贴身保镖才有枪。
    砍刀、匕首、棍棒依然是帮会火拼的主要器械,几百上千人举枪乱射,手雷乱飞,那不是火拼,是在打仗,帮会牛逼不到这种程度。
    因为任何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不会给帮会牛逼到这种程度的机会。
    “一年前,我给这家店带来不小的麻烦,今天,我不想再搞事,收起枪,有多远,滚多远,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
    或许对于跳梁小丑的挑衅与叫嚣已然麻木,沈浩的语调依旧不温不火,似乎懒得发脾气。
    真正的上位者,大多如此。
    小人物自以为是的上蹿下跳,通常被他们当戏看,不过,一旦突破他们的忍耐底线,动辄杀人。
    “我曹,你他妈把自己当成沈志泽了?”掏出枪威胁沈浩的壮汉看二逼似的看着沈浩,也就是他所说的沈志泽。
    嚣张跋扈的青年乐了。
    “亲爱的,沈志泽是谁啊?”浓妆艳抹的性感女孩嗲声嗲气问青年。
    “青联帮的帮主,有几十万小弟,在缅北在afh有军队,挺生猛一人,不过见了我,得老老实实喊一声大哥,我俩拜过把子,我生月比他大。”青年煞有介事吹牛逼,也不跟牛商量。
    负责保护青年的俩汉子,略显忐忑四下观望,担心青年的话被周围人传出去,显然知道这小子在乱说。
    拜过把子。
    还是人家小弟。
    沈浩实在绷不住,笑了起来,问:“你姓林,林立民是你什么人?”
    “我叔叔……”青年下意识道明身份,旋即皱眉盯着沈浩,提及他叔叔的名字,仍是漫不经心的样子,难道这小子不简单?
    啪!
    沈浩突然欠身扇青年一耳光,猝不及防的青年差点被扇到桌子底下,举着枪的汉子不禁一愣。
    沈浩速度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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