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点多了,你肚子饿不饿?我去煮饭。”
    池乔的语气比平常更温柔,陆浔有些意外:“不生气了?还想等下带你去吃大餐当赔罪呢。”
    “我生什么气?”
    见池乔一脸茫然地望着自己,陆浔乐不可支地捏了捏她的鼻子:“你是属金鱼的?转头就忘。你这记性挺好,就不用我跪地哄了。”
    池乔很少生气,气过了也很快就忘,听到这句,才记起睡前的事,脸上一红,撇嘴道:“我买了好多东西,给你煮好吃的,不用出去了。我去煮饭了。”
    陆浔嘴上说要赔罪,其实并没当回事儿,可池乔脾气太软,这一刻反倒害他生出了愧疚感,听到她说“给你煮好吃的”,他的心中更是涌起了一股莫名的感动。
    明知道池乔害羞,还那么欺负她,他刚刚好像是过分了点。陆浔有点无奈,他做事习惯由着性子来,很少管别人高不高兴,偏偏喜欢上了池乔这样的。池乔的脾气但凡硬一点,他也不会为了一点小事自我反省。他过去只知道自己遇硬则硬,服不了软,现在才明白那是没遇到软的。池乔简直是老天派下来打磨他脾气的。
    陆浔走到楼下,对正立在厨房忙碌的池乔说:“我去洗澡,吃过饭你替我收拾行李,收拾好咱们就走。”
    “你的行李为什么要我收拾?你跟秦蔚一样,就会欺负我。”
    “喜欢你才欺负你。”
    这话一出,陆浔立刻收到了一记白眼。听着虽然讨厌,可包括睡前的那次,比起生理上的好奇,他其实更想看她脸红吃惊,就像支使她做这做那,不是因为懒得自己动手,而是喜欢看她可怜巴巴的委屈模样。
    陆浔立在洗手间的门边,遥遥地看池乔立在厨房为他煮饭,他满心温柔地想,这种容易受惊的小包子,以后要小心翼翼地对待。
    材料都是现成的,陆浔从洗手间出来,烫饭就出锅了。听到池乔说准备吃饭,陆浔随便擦了两下头发,便凑到锅边看,见到这锅烫饭,陆浔笑了:“你要给我煮的好吃的,就是这锅剩饭?”
    “怎么是剩饭?这叫烫饭。”汤和菜已经差不多了,池乔把米饭也倒了进去。
    “这盒白饭难道不是上顿剩下的?”见池乔瞪自己,陆浔又改口道,“我最喜欢吃煮剩饭。小时候家里穷,上顿没吃完的饭和菜舍不得扔,隔天早晨扔锅里一起煮,我还没桌子高的时候,就能吃两碗。”
    旁人就算了,哪怕是真的,天生一副少爷相的陆浔说“小时候家里穷”,都很有喜感。
    池乔莞尔一笑:“你吃什么不是两碗?中午我选菜,本来想选你喜欢的,突然发现,咱们一起吃过那么多次饭,我居然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因为你好像什么都爱吃。”
    “我也没发现你爱吃什么,好像什么都不爱吃。”
    池乔一关火,陆浔便把锅端到了桌子边,他拿勺子尝了一口,夸过池乔厨艺有进步,又说:“我小时候喜欢这么吃原来不是因为没吃过好东西。”
    池乔午饭吃得多,晚饭半碗就饱了,放下勺子托着腮看陆浔吃饭,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容易不理智,无论他做什么她都觉得好看,连刚起床头发乱着、睡眼惺忪的样子都别有一种颓颓的美感。
    池乔本想煮三人份,可配料太多,加上白饭膨胀,足足一大锅,比起虾仁蒸蛋,陆浔显然更喜欢泡饭,吃掉了大半。
    池乔不习惯浪费,再次强调这不是剩饭后,硬着头皮吃陆浔没动的蒸蛋。
    陆浔的东西不多,不到半个钟头就收拾好了,离开前见池乔拍照,他问:“拍什么呢?”
    “拍这屋子啊,以后看到照片就能想起来有趣的回忆。”
    陆浔不是恋旧的人,理解不了和他截然相反的池乔,说了句“傻不傻”,就拖起箱子牵着她走了出去。
    八点钟不算堵,只用了一个钟头,陆浔就把车子开进了学校附近的酒店。
    酒店前面有片湖,虽是人工的,面积却很大,每到周末就有人过来野餐,放风筝。这酒店是三年前建成的,设施很新,装修的也比海边的那间更豪华,可地处郊区、位置相对偏僻,住客并不多,每种房型都有空余。
    陆浔贪新鲜,住海边的酒店时,一个房间至多住两周,那间酒店在景区,住客远比这边多,哪儿空着他就住哪儿,没刻意挑过,眼下带着池乔却不同了。
    女孩子东西多,来回换地方不方便,还是选定一个房间长住比较好。他看了眼手机,见时间还早,就央经理带着他们一间一间地挨个儿看套房,让池乔选个最喜欢的。
    这间酒店的套房有五种,从五十几平到两百多平,池乔看了一圈,最终选了八十九平的湖景房。这间不大不小刚刚好,家具和内饰也是她喜欢的风格。
    经理走后,池乔笑着问陆浔:“一直住酒店会不会太奢侈?”
    “不住也是空着。”
    “这边离学校近好多,你以前为什么住远的?”
    陆浔从冰箱里拿了瓶可乐出来,坐到了落地窗前的单人沙发上:“就因为太近了才不想住,总待在一个地方多没劲。”
    所以现在搬过来是为了能多点时间和她待在一起……池乔满心雀跃地四处看,看过洗手间,又去迷你吧前研究咖啡机。
    陆浔走到她身后,抬起手腕给她看时间:“快十一点了,睡觉去。”
    池乔不敢再熬夜,立刻放下咖啡豆去了洗手间。她刚洗过澡,就被正煮咖啡的陆浔叫到餐桌边喝牛奶。
    牛奶有些烫,池乔吹了好一会儿,才捧起来小口小口地喝,见陆浔端着黑咖啡坐过来,她忽而叹了口气:“我喝的是睡前牛奶,你喝的是醒神的咖啡。”
    陆浔等着她继续说,可这句之后就没了下文。
    池乔整个人蜷在椅子上,捧着杯子喝了足足半个钟头,杯中的牛奶还剩一半。
    陆浔看了眼她的杯子,无奈道:“饭不好好吃就算了,一小杯牛奶你还准备喝到明天?”
    “我舍不得喝完,”见陆浔看向自己,池乔低下头小声说,“喝完就要去睡觉了,你还醒着,我舍不得睡觉。”
    陆浔心中一软,伸长了手去揉池乔的头发,其实他也一样,想到她还醒着,就舍不得睡觉。
    “要不我把作息正过来。”
    池乔有些讶异,把牛奶杯放到桌上,问:“你之前为什么白天睡觉,晚上醒着?”
    “我大学前的暑假住在我爸家,觉得他们烦,就白天睡觉,等他们睡着了再起来。后来发现深夜比白天适合我,可以安安静静地自己待着,自己住了就没调过来。”
    “我也更喜欢晚上,可白天要上课。等放寒假的时候我陪你白天睡,晚上醒着。现在你能不能陪我?”池乔掰着手指头算给陆浔听,“我们每个人睡七个小时,一天就没了十四个小时,剩下的十个小时还要上课、做别的事……如果你把作息正过来,我们每天就多了七个小时可以联系。”
    陆浔“嗤”地一笑:“换个时间睡觉而已,你想我改,说一句不就得了,这么算来算去的傻不傻?”
    池乔完全没有想到劝服陆浔这么容易,她正要开口,又听到他说:“这两年多我都是白天睡,一时半会儿适应不了,起码得一个星期,你得躺旁边陪着我。”
    第50章 第五十朵
    调整一下作息而已, 多大点事儿, 陆浔不过是在替掩耳盗铃的小傻子找明天也留下的借口。池乔却像接到任务般郑重地点了点头:“我明天不回宿舍了, 周六回家吃个午饭, 傍晚前就回来陪你。等下周你适应了,我再搬走。”
    不等陆浔再开口, 池乔便跳下椅子,两手抱住他的胳膊摇:“咖啡别喝了, 现在就去睡, 说不定就睡着了呢?”
    陆浔把手中的咖啡杯放到桌上, 起身被池乔一路拉到卧室。他下午已经睡过觉了,又喝了大半杯黑咖啡, 原本准备这一晚照旧看书看电影,明天在学校待一整个白天, 晚上再睡,可被香香软软的女朋友往床边拉, 实在没有拒绝的道理。
    池乔拖着陆浔的手走到床边, 坐进被子里催他赶紧躺下, 瞥见陆浔脸上的笑, 才意识到自己的举动有些奇怪。她脸上一红,放开陆浔的胳膊, 躺进了被子里:“我困,要睡了。”
    陆浔轻笑了一声, 他怕热, 就没掀开被子, 直接躺到了被子上面。池乔闭着眼睛也能感觉到男朋友在目不转睛地看自己,忍不住出声催他:“你睡不着的话就试试闭上眼睛数绵羊。”
    “今天不要我帮你读书了?”
    “不用。”她之前央他睡前读书给自己听是舍不得挂电话,想听着他的声音睡,又找不到话题。而此时此刻陆浔就躺在她的身边,闭上眼睛也能闻到他的气味、感受到他的体温。
    陆浔话少,听到池乔说不用,“嗯”了一声,便不再讲话了。池乔下午睡了两个钟头,跟陆浔躺在一起精神又不自觉地兴奋,数了二十分钟绵羊也没生出困意,便睁开眼睛看向身侧的陆浔。
    见陆浔正半躺着用手机看无声的《海贼王》,池乔拉了拉他的手臂,扁着嘴说:“你这样什么时候才能睡着?”
    陆浔丢开手机,伸了个懒腰:“吵着你了?”
    不等池乔回答,他便俯身吻了一下她的眉心,蹭着她的耳朵说:“我去客厅,你赶紧睡。”
    陆浔正要下床,池乔忽而坐起来抱住了他的腰:“你今天下午只睡了不到四个钟头,和午觉差不多,试试看,说不定就睡着了呢。”
    陆浔回过头看着她笑:“我是怕躺你旁边会忍不住做影响你睡觉的事儿。”
    池乔“哦”了一声,自己躺下了,她把被子拉高,只剩下一双眼睛在外头:“你要是困了随时过来睡。”
    陆浔抬手摸了摸她的头,起身去了客厅。
    池乔辗转反侧许久都没睡着,摸起手机一看,已经快凌晨一点了,便下床去找陆浔。陆浔没在看书,正倚在沙发上看电视,池乔转头看向电视机,还是《海贼王》。
    “你这是醒了,还是没睡着?”
    “没睡着。”池乔挨着陆浔坐到沙发上。
    “我还没正过来,你自己倒乱了。”陆浔伸手找遥控器,“睡不着就算,一起看电影,你想看什么?”
    “随便。”
    陆浔用遥控器换了一圈,没看到感兴趣的,池乔便提议道:“看《夜访吸血鬼》吧。”
    “怎么突然想起这个?几百年前的片子了。”嘴上这样说,陆浔还是搜索了这部片子。
    “秦蔚推荐的,她说这部电影是颜控的圣经,反派是汤姆克鲁斯演的,因为太帅了,是反派也可爱。可我胆子小,一直都没看。”
    “你还是颜控?”
    “有一点点。”池乔轻咳了一声,垂下眼睛说,“但是跟你在一起不全是因为你好看。”
    陆浔饶有兴致地看向她:“那是因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一开始明明还觉得讨厌来着。”她刚一入校就跟室友们去看过传说中的陆浔,帅是帅的,但除了赏心悦目,帅哥对她来说并没有过多的吸引力,是什么时候变的呢?仔细想想,第一次生出愧疚感是在误会了他拿自己挡枪之后,第一次觉得亲切和依赖是在那间混乱的网吧小旅馆,回头想一想,人生真是奇妙,她居然会跟传说中的陆浔谈恋爱。
    陆浔完全不是颜控,大概是见过的阔太太和名媛太多,对于美色已经免疫了。再加上父亲对美女的喜爱一直让他由衷地反感和抵触,除了麻烦,主动示好的女孩不会让他生出别的感觉,遇上心机深的,更会感到厌烦。
    池乔是个例外,初见的时候没觉得那么那么漂亮,只是干净温柔、举止可爱,如今她的眼角眉梢、背影侧脸,耳朵上的那粒小小的红痣,每一处于他来说都漂亮美好。
    这片子不怎么吓人,可池乔胆子小,看到某些镜头还是非常不适,怕被陆浔笑话,听到他问“怕不怕”,她摇头说:“这有什么好怕的?”
    “不怕你抓我胳膊干吗?”
    池乔闻言去看陆浔的手臂,他的皮肤白,被她抓出的红痕格外明显。放开陆浔的胳膊后,遇到血腥的镜头,池乔只好抱着膝盖闭上眼睛。她愤愤不平地想,又被秦蔚骗了,什么帅都帅瞎了,完全不恐怖。
    她闭着眼睛莫名其妙地就睡着了,醒来时头枕在陆浔的大腿上、脚蜷在沙发上、手紧拽着陆浔的t恤。见她睁眼,正看书的陆浔低头说:“你睡着后我把你抱到床上去,你左右翻、拽着我的手不放,回到沙发上又老实了。”
    池乔的睡相一直很好,大概是被吸血的镜头吓到做噩梦,才想抓着陆浔不放,她嫌丢脸,坐起身来转移话题:“好饿,几点了?回学校吃饭吧。”
    “六点半。”陆浔一个姿势固定了几个钟头,腿自然麻了,起身晃了晃脖子,“不去学校,楼下有个自助餐厅。”
    池乔睡得不好,略显憔悴,在洗手间磨蹭了二十分钟才出来,陆浔则是五分钟搞定,两人坐进一楼的自助餐厅时,还不到七点。
    自助餐厅的早餐种类多,中西餐兼备,东西也新鲜,可口味一般。餐厅人不多,算上她和陆浔只有五位食客。池乔拿了一个奶酪紫薯吐司卷、一枚煎蛋和一杯鸳鸯奶茶坐到最大的那扇落地窗前,望着窗外的湖光山色说:“以前都不知道这边的景色居然这么好,难怪你爸爸要在离主城区那么远的地方建酒店。”
    “这块地是白送的,不然得赔死。”
    又一晚没睡好,池乔有点恶心,奶酪吐司卷又甜腻,她咬了一口便放下了,捧着用金字印了酒店名字的白瓷杯看向窗外,一脸欣喜地再次说:“这儿真漂亮,每天住好奢侈。”
    陆浔以前遇到的女孩,或矜持或心机,绝不会像池乔这样心里想什么,脸上便写着什么,于他来说,喜欢、又被这样一个简单纯粹的女孩喜欢,才是真的奢侈。
    被陆浔嫌弃吃得少,池乔喝掉了鸳鸯奶茶后,在离开自助餐厅前硬着头皮吃光了鸡蛋。离八点还有半个多钟头,陆浔便没开车,要池乔跟自己走着去学校,权当锻炼身体。这一路风景好,别说人了,车都稀少,空气也远比主城区好,池乔原本觉得远两公里外的学校遥不可及,走走停停,居然没觉得累就到了。
    池乔第一节 没课,挥别陆浔,便回宿舍收拾东西了。她前一天没准备周三也跟陆浔住,连换洗衣服都没带,整理好旅行包后,见室友们别有深意地看着自己笑,脸上一红,再三解释说是为了替男朋友调整作息。
    池乔下午一二节也没课,原本打算上完上午的课便跟着陆浔回酒店,把旅行包送过去、顺便补眠,到下午第三节 课前再回学校,哪知上午的体育课出了意外——老大误跳了没有沙子的沙坑,把脚崴了。
    老大疼得直哭,脚腕更是当场就肿了。池乔和小幺把她送到医务室后,校医见她的脚踝肿得太厉害,怀疑骨头有问题,建议她们去大医院。池乔本想打电话给陆浔,稍稍缓过劲儿的老大执意说不敢劳烦陆大少爷,三个人便打车去了最近的三甲医院。
    所幸老大的脚踝只是轻微骨裂。在医院处理完,把老大送回宿舍后,已经两点钟了,三个人都没吃午饭。医生建议多喝富含钙质的骨汤、鸡汤和鱼汤,池乔想起烫饭店的阿姨曾说过她那边可以预定菜,便让小幺留下照看老大,自己去了校外。
    这个时间烫饭店一个食客都没有,老板娘倒是在。看到池乔进门,老板娘一脸惊喜意外。不等池乔开口,她便笑着起身迎了出来,主动问:“昨天你煮饭给你男朋友吃了吗?他喜不喜欢?”
    对于陌生人过分热情地问东问西,池乔有些抵触,只简明扼要地说:“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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