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是一壶刻意埋藏的陈酒,他身影的出现打碎了酒瓶,昔日的细节全倾倒了出来,剧烈的酸涩滋味淹没了女孩,令她瞬间几乎窒息,眼眶骤热。耳边又再响起车祸前电台播放的那首苦情歌,催人泪下的旋律仿佛谱在体内,成为抹不掉的印记,总能在特殊的时候掀动她全身情愫。
    近二十年的共同度过,浓缩成一句话,那就是短短八个字——曾经他们至诚相爱——程心至此都不去怀疑。
    他为人温润,待人宽厚。他跟她同姓,程心老觉得占了便宜。他的名字很动听,跟黎明在《今生无悔》里的角色名字一样。只是黎明今生无悔,他与她往生有憾。
    程心钉在原地,那道背影渐行渐远,视线也越渐模糊。她仰起下巴,强抑内心的汹涌,张开唇,尝试着朝远方呼唤。
    第一声哽咽沙哑,别说对方了,连自己都听不清。于是她运一运气,不再犹豫地追上去,并压着哭腔,竭力呼喊:“程,程朗——!”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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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章 第 20 章
    身后有人喊他,声音陌生又遥远。
    程朗正想回头,眼前便掠过一抹黑影,再定神看时,一位素未谋面的女孩已经站在他面前。
    她刚才跑得匆忙,现在一抽一抽地喘呼着气。她哭过……不,她正在哭,眼泪在流,眼睛与鼻尖通红通红。
    程朗诧异,皱起眉心。
    这女孩不是白应村的人,他从来没见过,所穿的黑色恤衫与运动裤鞋也不像村里的风尚,而且皮肤很白,跟经常下田晒得一身麦色的村民不同。她望着自己无声淌泪,眼里写满由衷的伤感与……怨忿?脑后的马尾辨子却高傲得很。
    少年再度打量程心,困惑不解:“你喊我?”
    清朗的男音低柔磁性,仿佛天生就是温柔种,跟上了年纪的他如出一辙。
    程心没有回话,对返老还童的年轻男人竟看得有些痴。
    程朗的慈眉朗目向来很对她的眼,不管何时何地遇见他,她都会被吸引。而此时的程朗整张脸整个身体都是年轻的,新鲜的。虽然尚未学会深沉与掩饰,但剑眉间的青涩明朗自然真切。此时的他亦未经历高考落榜,炯炯的眼眸里都是对未来充满期待的朝气。他上了大学才开始锻炼身体,如今套在白色背心下的体格瘦瘦削削,可个头已经拔得很高。他的手修长干净,骨节分明,提着一袋疑似能吃的东西,不知道要去干什么。
    没算错的话,程朗目前17岁。他比程心年长五岁,不过他高考了四次,以至于程心入读大一的时候,他才大三。这家伙是“逢大考必败症候群”的晚期患者,平日成绩很棒,一到大考就巡例抽风,结果高考落榜了三次。到第四次时,亲人苦劝他将就,他也累了,失了信心了,便将就,带着录取通知书去那所与程心邂逅的普通二本报到。
    他家庭普通,父母是农民,几世代都有着中国人的传统特质——贫穷,幸运的是他没有兄弟姐妹,家中两老省吃俭用供养他一个,尚且有心有力。
    程心仰着视线与程朗四目相对,程朗见她光看着自己又不说话,感觉怪异至极,尤其她与他对视的眼神里有莫名的熟络与亲近……
    他不觉追问:“你是谁?你认识我?”
    程心依旧不答话。
    千山万水走这一趟,并不是为了给他解疑,而是为了给自己泄愤与倾吐积攒的郁气。
    从出发到抵达村口,程心不止一次模拟重逢之后怒骂程朗的场景,质词语气,表情动作,要如何操作才能最大限度地解恨?
    正确的方式,是她应该上前恨恨揪住他那件单薄的背心,先甩一巴掌,再踹一脚,然后撕喉怒斥:你他妈的什么时候开始跟外人有牵扯?对方是什么鬼!既然已经怀孕,那至少一个月的事,为什么不早通知我,非要我沦为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死蠢?既然沾染了别人,凭什么还对我这么好,害我疏于防范?你睡完别人来睡我,他妈的恶心不恶心!我出车祸要死了,盼来盼去,都盼不到你来,你至于这么绝情吗!衰人!伪君子!人渣败类!狗屎垃圾!滚你妈蛋!
    再将他按地上暴打一顿,废他老二!反正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她,程心不怕。
    无奈实情是,也许模拟的次数太多,激情耗尽,到了现场,发不出力了。又或许冲动的勇气已经挥霍完在路途上,到了终点,人端不住,蔫了。
    程心渐渐平伏下来,身体不再抽喘,泪也止了,只平静地与少年对望。
    看看,那张年轻了二十岁的脸实在太青嫩,太朝阳,也太纯正,太无辜,教她骂不出口,打不出手。
    程心低了低头,沉淀下来的目光落在程朗土黄色的短裤上,它裹着的那双长腿将来会长得很结实。
    程朗被她越看越局促,她眼里藏了太多故事,而且似乎每一个都与他有关,可他连她是谁都没问出来,不安、焦虑由然而生。
    “你是谁?”他慎重地再问一遍。
    程心抬起头,又把程朗的脸看进眼里,一会功夫,她深深吐了三口气,一口比一口轻。
    程朗以为她准备开腔说话,谁知她绕过了他,静默地往他背后的方向离开,一如从哪里来就往哪里去。
    “喂?喂?”
    程朗随着她转身,有些着急地连唤了几声。
    程心不予回应,心湖平静如镜。
    说到底,她跟他不一样。
    她是有情有义的人,看在他昔日细心照顾的份上,好聚好散吧,毕竟知道她生不出孩子后,程朗仍与她厮守了十多年。
    试想,假若她早知道自己不孕,早在结婚前甚至拍拖前就告诉程朗,程朗会选择她吗?
    谁都有享受做父母的权利,她不能为他实现那份体验,他要走不人之常情?又有什么好留。
    其实程心也自私,她想找人分担那份痛苦煎熬,所以不曾主动提出过离开。而她怨恨程朗,除了因为他不愿舍命陪君子之外,还因为程心发现自己所托非人。她远离故乡舍弃家人,投奔程朗,将所有的情感,包括亲情爱情都寄予在他身上,他是她唯一的家,然而他毁灭了她的家,她的梦。
    再然后她回到了人生的起步阶段,也许未必一切都来得及重来,但至少她拥有了洗牌的机会。
    既然如此,还跟青葱少年计较什么?多谢都来不及。
    程心从裤兜掏出纸巾,擦了擦狼狈的脸,又擤了把鼻涕,再随手将揉成一团的纸扔到路边的垃圾堆里。
    她头也不回地往村口走,步伐矫健又轻快,对身后越来越弱的喊声置若罔闻。
    “喂——”
    “你到底是谁——?”
    ——我很庆幸没再复读第四次,直接来这所学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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