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我的朋友竟然很了解痴人的身世。
我朋友对我说,痴人本来是个大学生,八十年代的大学生。
我很好奇,他经历什么遭遇,让他成为了一个疯子。
我朋友说的很简单,大致的说了一下,为了让痴人的经历讲起来不太枯燥乏味,我加入自己的某些想象,重新叙述一遍。
痴人读大学的时候,当然不是疯子,身材健美,学业出色,端得是一表人才。他有个女朋友,和他很相配的女朋友。相处了整个大学时光。痴人和他女朋友一定很相爱。
但毕业的时候,痴人和他女朋友没有分在一个城市。痴人却没有因为空间的阻隔而放弃这份感情。但时间长了,他能坚守的东西,不等于他的爱人也能坚持。
当他在憧憬和爱人能到一起的时候,突然得到了远方的来信,他的爱人无法继续这段没有终点的爱情,委婉的提出分手。
痴人就开始沉沦,对工作就不太上心。天天就神色飘忽。
谁也没想到一个七尺男儿,真的会为了感情而精神错乱呢。大家都以为他只是暂时的沉沦而已,都一厢情愿的以为他会振作起来。再说了,他的条件这么好,人材出众,高学历,拥有一份有前途的职业。重新找个良配,绝非难事。
可是痴人,并没有往大家设想的道路上走。
他也许打算一辈子就一个人了。
痴人变疯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他收到了他前女友的邀请。
他曾经的女友,邀请他去参加在另一个城市的婚礼。他前女友的婚礼。痴人应邀前往。
我不知道,痴人在婚礼上做过什么,或是没有做过什么。我朋友没说,我朋友只是对痴人的女友做法表示鄙夷。
生活不是《上海滩》,不是每个许文强会在冯程程的婚礼上搅局。
生活也不是《毕业生》,我相信痴人没有达斯汀霍夫曼扮演角色的勇气,从婚礼上带走自己的爱人。
痴人默默的去了,又默默的回来。
痴人回来后,就彻底得变了。呆在家里,不和任何人说话。
不静默的时候,就骑着车在城市的街道上飞驰。
他也不上班。没过多久,单位就把他除名。但是,他在旁人的帮助下,得到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那个菜园子旁边的小砖屋。甚至还给了他一爿地方,让他种菜。痴人菜园子的蔬菜长势很好,小白菜嫩葱都是绿油油的,藤架上的丝瓜和豇豆也很丰茂。也许是他的时间充裕,有足够的时间,摘虫浇水,打理菜园子吧。
痴人在精神失常的状态下,顽强的活下来了。不知道他每天在想些什么,也许他始终活在那份爱情中,不愿意走出来而已。
这么多年过去,我再也没看到过痴人。
他好像在这个城市里消失在空气里,再也没有人记得他,对他的经历报以唏嘘。连我都是偶然的想起他而已,我的朋友讲完他的故事,我也很快就把他忘掉。
这世上,有的人做过很多事情,都没有意义。
可是有的人,终其一生,就为了一件事情而生活下去。
我再一次想起痴人,是在一个幽静的路上,小路掩藏在两旁繁茂的树丛中。
我迎面骑过来一辆自行车,骑车的是个年轻的男孩,自行车在小路上骑得谨慎又倾斜。男孩的脸上充溢着笑容,他的女友斜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一只手挽着男孩的腰部。
两个人在自行车上,开心的说笑,从我身边骑过。
我就想起了痴人。
第301节
梦游
这是我读书时候发生的事情。
那时候,我和同学们开心的住集体寝室。九十年代的学校,学生们都住得是十人一间的大寝室。寝室里五个高低铺。十个同学们就拥挤的住着。可不同如今,寝室都是公寓式的,空间宽敞。
有句老话,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这句话,不准确,十个人在一起,花样就不少。
我们住到第一个学期一半的时候,寝室出怪事。是个星期天,大家早上起来,发现全部人的鞋子,都没了。一只鞋都找不到。
这可是怪事。同学们就在床上发火,“这是谁啊,这么无聊,故意把大家的鞋子给藏起来。”
最后还是班长打着赤脚,到处找,在旁边的一个空寝室,找到我们鞋子。全都放在那里。那个空寝室平时没有住人,学校用来堆放杂物。
我们就猜测是我们寝室一个很喜欢恶作剧的同学干的。他外号叫鸡子,我们把鸡子狠狠地折磨一顿,虽然他矢口否认。可我们就认定是他。
过两天,大家的鞋子又不翼而飞。大家又不能下床,我们就又威胁要教训鸡子,鸡子在床上喊着还是死不承认。还是我聪明,要所有人都不动,都把脚抬出床外,看谁了的脚底是脏的,就是谁干的。可每个人脚都是干净的。鸡子说看床单,可每个人的床单都是黑漆漆的,也分不清。
所以我们把鸡子又给打了一顿。
这可没冤枉他,实在是没第二个人比他有嫌疑。
后来,鞋子不见得次数越来越频繁,每次都要到隔壁的杂物间去找,鸡子也执着,我们都知道会藏在哪地方了,可每次还是把鞋子往那屋子里放。鸡子拼死不承认是他干的。看表情比窦娥还冤。可不是他,也没见着别人啊。鸡子为了给自己开脱,就拼命地说是闹鬼,天天蛊惑人心,还说晚上寝室里有磷火飘。就是鬼拿过去的。
鸡子到处造谣,说学校池塘里淹死的厉鬼跑到寝室了,要拉人垫背,先偷鞋子,在勾人的魂。说的次数多了,竟然还有人相信,现在连小鸠振哥蛮子也给他帮腔,说是晚上模糊看见有黑影在寝室里晃动。都说的信誓旦旦,弄得人心惶惶。大家晚上就开始害怕,熄灯前就躲进被窝睡觉。
我天天晚上听他们都说寝室里有脏东西出现,搞的我也受了气氛感染,晚上睡觉战战兢兢。一天晚就做梦,睡到半夜,梦到一个水鬼正从池塘里爬出来,晃晃悠悠的向寝室飘,越来越近,临近了却又看不见面貌,原来是那水鬼是背对着我,倒着走的。不一会就走到我身前,我吓得一动不动。那水鬼反手就往我的身上摸来,捏住肩膀开始晃动。我一下就给吓醒了,那抓我的手却还是在我肩膀上不停晃动。
我“额”的叫了一声,还没叫完,又一只湿漉漉的手把他的嘴给捂上。我吓的拼命扭动。却听到我邻床的毕尼莫小声说:“别出声!”
扭头一看,原来是和自己睡一头的比尼莫在摇晃自己。比尼莫的手上湿透,看来是冷汗,难不成他真见到鬼了。比尼莫示意我别做声,用手往墙角指去,我顺着一看。刚平静的心,顿时又提起来。
墙角是另一个同学,先友的床,只见先友正盘腿坐在床上,两个手各执一个泥巴球,飞快的挥舞。却始终捏的稳稳地。先友平时很内向,神神叨叨的,不知道从那里弄了本古书来,照着书上修炼一些古怪玩意。可没想到半夜三更的还在继续。这时,突然月光从黑云中露出,一丝光亮,照到先友脸上。我一见先友的脸色,大惊失色,额头冷汗淋漓。只见先友,双眼紧闭,嘴角露出笑容,脸上却又平静。双手托着泥巴球挥舞的更快。这等场面,实在是说不出的诡异恐怖。
两人看了先友一会,只有几分钟,却感觉过了好久。我向比尼莫看去,比尼莫浑身发抖,头发都湿了,估计自己在比尼莫看来,也是一般情形。
我朋友对我说,痴人本来是个大学生,八十年代的大学生。
我很好奇,他经历什么遭遇,让他成为了一个疯子。
我朋友说的很简单,大致的说了一下,为了让痴人的经历讲起来不太枯燥乏味,我加入自己的某些想象,重新叙述一遍。
痴人读大学的时候,当然不是疯子,身材健美,学业出色,端得是一表人才。他有个女朋友,和他很相配的女朋友。相处了整个大学时光。痴人和他女朋友一定很相爱。
但毕业的时候,痴人和他女朋友没有分在一个城市。痴人却没有因为空间的阻隔而放弃这份感情。但时间长了,他能坚守的东西,不等于他的爱人也能坚持。
当他在憧憬和爱人能到一起的时候,突然得到了远方的来信,他的爱人无法继续这段没有终点的爱情,委婉的提出分手。
痴人就开始沉沦,对工作就不太上心。天天就神色飘忽。
谁也没想到一个七尺男儿,真的会为了感情而精神错乱呢。大家都以为他只是暂时的沉沦而已,都一厢情愿的以为他会振作起来。再说了,他的条件这么好,人材出众,高学历,拥有一份有前途的职业。重新找个良配,绝非难事。
可是痴人,并没有往大家设想的道路上走。
他也许打算一辈子就一个人了。
痴人变疯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他收到了他前女友的邀请。
他曾经的女友,邀请他去参加在另一个城市的婚礼。他前女友的婚礼。痴人应邀前往。
我不知道,痴人在婚礼上做过什么,或是没有做过什么。我朋友没说,我朋友只是对痴人的女友做法表示鄙夷。
生活不是《上海滩》,不是每个许文强会在冯程程的婚礼上搅局。
生活也不是《毕业生》,我相信痴人没有达斯汀霍夫曼扮演角色的勇气,从婚礼上带走自己的爱人。
痴人默默的去了,又默默的回来。
痴人回来后,就彻底得变了。呆在家里,不和任何人说话。
不静默的时候,就骑着车在城市的街道上飞驰。
他也不上班。没过多久,单位就把他除名。但是,他在旁人的帮助下,得到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那个菜园子旁边的小砖屋。甚至还给了他一爿地方,让他种菜。痴人菜园子的蔬菜长势很好,小白菜嫩葱都是绿油油的,藤架上的丝瓜和豇豆也很丰茂。也许是他的时间充裕,有足够的时间,摘虫浇水,打理菜园子吧。
痴人在精神失常的状态下,顽强的活下来了。不知道他每天在想些什么,也许他始终活在那份爱情中,不愿意走出来而已。
这么多年过去,我再也没看到过痴人。
他好像在这个城市里消失在空气里,再也没有人记得他,对他的经历报以唏嘘。连我都是偶然的想起他而已,我的朋友讲完他的故事,我也很快就把他忘掉。
这世上,有的人做过很多事情,都没有意义。
可是有的人,终其一生,就为了一件事情而生活下去。
我再一次想起痴人,是在一个幽静的路上,小路掩藏在两旁繁茂的树丛中。
我迎面骑过来一辆自行车,骑车的是个年轻的男孩,自行车在小路上骑得谨慎又倾斜。男孩的脸上充溢着笑容,他的女友斜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一只手挽着男孩的腰部。
两个人在自行车上,开心的说笑,从我身边骑过。
我就想起了痴人。
第301节
梦游
这是我读书时候发生的事情。
那时候,我和同学们开心的住集体寝室。九十年代的学校,学生们都住得是十人一间的大寝室。寝室里五个高低铺。十个同学们就拥挤的住着。可不同如今,寝室都是公寓式的,空间宽敞。
有句老话,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这句话,不准确,十个人在一起,花样就不少。
我们住到第一个学期一半的时候,寝室出怪事。是个星期天,大家早上起来,发现全部人的鞋子,都没了。一只鞋都找不到。
这可是怪事。同学们就在床上发火,“这是谁啊,这么无聊,故意把大家的鞋子给藏起来。”
最后还是班长打着赤脚,到处找,在旁边的一个空寝室,找到我们鞋子。全都放在那里。那个空寝室平时没有住人,学校用来堆放杂物。
我们就猜测是我们寝室一个很喜欢恶作剧的同学干的。他外号叫鸡子,我们把鸡子狠狠地折磨一顿,虽然他矢口否认。可我们就认定是他。
过两天,大家的鞋子又不翼而飞。大家又不能下床,我们就又威胁要教训鸡子,鸡子在床上喊着还是死不承认。还是我聪明,要所有人都不动,都把脚抬出床外,看谁了的脚底是脏的,就是谁干的。可每个人脚都是干净的。鸡子说看床单,可每个人的床单都是黑漆漆的,也分不清。
所以我们把鸡子又给打了一顿。
这可没冤枉他,实在是没第二个人比他有嫌疑。
后来,鞋子不见得次数越来越频繁,每次都要到隔壁的杂物间去找,鸡子也执着,我们都知道会藏在哪地方了,可每次还是把鞋子往那屋子里放。鸡子拼死不承认是他干的。看表情比窦娥还冤。可不是他,也没见着别人啊。鸡子为了给自己开脱,就拼命地说是闹鬼,天天蛊惑人心,还说晚上寝室里有磷火飘。就是鬼拿过去的。
鸡子到处造谣,说学校池塘里淹死的厉鬼跑到寝室了,要拉人垫背,先偷鞋子,在勾人的魂。说的次数多了,竟然还有人相信,现在连小鸠振哥蛮子也给他帮腔,说是晚上模糊看见有黑影在寝室里晃动。都说的信誓旦旦,弄得人心惶惶。大家晚上就开始害怕,熄灯前就躲进被窝睡觉。
我天天晚上听他们都说寝室里有脏东西出现,搞的我也受了气氛感染,晚上睡觉战战兢兢。一天晚就做梦,睡到半夜,梦到一个水鬼正从池塘里爬出来,晃晃悠悠的向寝室飘,越来越近,临近了却又看不见面貌,原来是那水鬼是背对着我,倒着走的。不一会就走到我身前,我吓得一动不动。那水鬼反手就往我的身上摸来,捏住肩膀开始晃动。我一下就给吓醒了,那抓我的手却还是在我肩膀上不停晃动。
我“额”的叫了一声,还没叫完,又一只湿漉漉的手把他的嘴给捂上。我吓的拼命扭动。却听到我邻床的毕尼莫小声说:“别出声!”
扭头一看,原来是和自己睡一头的比尼莫在摇晃自己。比尼莫的手上湿透,看来是冷汗,难不成他真见到鬼了。比尼莫示意我别做声,用手往墙角指去,我顺着一看。刚平静的心,顿时又提起来。
墙角是另一个同学,先友的床,只见先友正盘腿坐在床上,两个手各执一个泥巴球,飞快的挥舞。却始终捏的稳稳地。先友平时很内向,神神叨叨的,不知道从那里弄了本古书来,照着书上修炼一些古怪玩意。可没想到半夜三更的还在继续。这时,突然月光从黑云中露出,一丝光亮,照到先友脸上。我一见先友的脸色,大惊失色,额头冷汗淋漓。只见先友,双眼紧闭,嘴角露出笑容,脸上却又平静。双手托着泥巴球挥舞的更快。这等场面,实在是说不出的诡异恐怖。
两人看了先友一会,只有几分钟,却感觉过了好久。我向比尼莫看去,比尼莫浑身发抖,头发都湿了,估计自己在比尼莫看来,也是一般情形。